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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丛谈 :东汉钱唐县废复考述(下)
来源:余杭史志微信公众号  作者:徐舜年  日期:2023-01-04

现行《后汉书》中的《郡国志》为西晋人司马彪所写,其郡、县设置的时间以东汉顺帝永和五年(140年)的册籍为断限(见《后汉书》志第十九《郡国一》“河南尹”条下的户口说明)。因此,这部《郡国志》既不能反映东汉后期的实际情况,更不能反映东汉前期的实际情况。清代著名考据学家钱大昕以东汉明帝之世(58—75年)尚有泰山郡之华县、安帝之时(107—125年)尚有庐江郡之枞阳县,而《郡国志》不载该两县的考证结果,得出结论说:“然《郡国志》所书者,据顺帝时版籍言之,其所不载,未必皆世祖并省。”《郡国志》吴郡下虽然不载钱唐县,并非在永和五年之前的100多年中都没有了钱唐县。历史地理学者奚柳芳教授在上世纪80年代初考证了这段历史后,写了一篇论文《东汉时期钱唐县之废复》,其主要结论是:东汉光武帝建武六年(30年)时,钱唐县被并入余杭县;钱唐县恢复建置的时间早于永建四年(129年),有可能在顺 帝 之 前 的 安 帝 时 期(107—125年);钱唐县复置后仍属会稽郡;在永建四年分置后的吴郡中应该有钱唐县,《后汉书•郡国志》失载了钱唐县。奚教授的论文给钱唐县的“复置”时间又增加了一个选项。

顺便说一下,在奚教授的论文中有这样一句话:“万历《杭州府志》《钱唐县志》谓东汉建武六年时,钱唐县被并入余杭县,当非凿空之言。”但据笔者查看该两《志》,均无此记载;有此记载的是康熙《杭州府志》和《钱塘县志》,都没有提供佐证。是笔误,或是刊误?

1995年出版的《杭州市志》综合了《后汉书》、康熙《杭州府志》和奚柳芳教授的意见:“东汉光武帝建武六年(30),钱唐县并入余杭县。

灵帝光和二年(179),封朱儁为钱唐侯,钱唐县复置(一说公元107—125年间钱唐县已复置)。” 新编《余杭县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和《余杭通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的记载与此说大 致相同。2015年出版的《杭州市志(1986—2005)》说 得 更 简 洁 些 :“建武六年(30年),钱唐县并入余杭县。光和二年(179年),钱唐县复置(一说公元107年—125年间钱唐县已复置)。”

但是——钱唐县果真在东汉光武帝建武六年时被“并省”了吗?

笔者仔细学习了奚教授的论文后,发现了钱唐县并没有被并省的线索。

我们先来看该文第一段里的这一节文字:“光武帝建武六年(30年)在合并郡县的同时,又普遍地撤销了郡的都尉官。东汉钱唐县的并省⑦和会稽西部都尉的撤销,也当在这一年。”文中的注⑦就是笔者在本文开头提到过的《后汉书•郡国志》收录县名的原则。奚教授根据这个原则判断出钱唐县在东汉时被并省了。我们再来看该文第二段里的这一节文字:“永建四年吴郡、会稽郡分立,钱唐县以在浙江北岸,遂改隶于吴郡。由此可以断定,钱唐县恢复建置的时间必然早于永建四年。永建在永和之前,《郡国志》既依永和年间的册籍断限,显然失载了钱唐县。”在这里,奚教授判断出《郡国志》里失载了钱唐县。如果按照奚教授的后一个判断,《郡国志》里应该补上钱唐县;而按照奚教授的前一个判断,钱唐县如果出现在了《郡国志》里,就说明钱唐县没有被并省。那么,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前一个判断就不成立了——钱唐县在东汉时期其实没有被并省过。

这个结果不是没有可能。不是也有一些历史文献没有记载东汉钱唐县“废复”的事吗?

我们不要忘记了东汉初期光武帝刘秀“并省郡县”的初心。光武中兴,以“官多役烦,乃命并合”地方郡、县。并合的原因,除“官多役烦”外,更主要的是自王莽末年以后,长期战乱及饥饿疫病所造成的户口的锐减。在一些地方,偌大的一个县,人口凋零,生产萎缩,完成不了朝廷下达的税赋任务,自然要被并省。可是,钱唐县自西汉为会稽郡西部都尉治所以来,一直人丁兴旺,经济繁荣。虽经莽乱,却仍被改名“泉亭”,作为官亭驿站送往迎来,应该不会太寂寞。而后成为浙江北部一带的中心县城,未伤元气,故至东汉初期为都尉治所未变(即使到了三国孙吴时期,仍然在钱唐县设吴郡都尉)。这样的一个钱唐县为什么要被并省呢?

笔者再引录民国《杭县志稿》中的记载来说明:“更始元年十月,(刘玄)遣光武以破虏将军行大司马事,..... 除王莽苛政,复汉官名。..... 以任延为大司马,属拜会稽郡尉。时天下新定,道路未通,避乱江南者,皆未还中土,会稽颇称多士。同时杜延年、孙彰,以王莽居摄,避地钱唐。铚侯范馥以避王莽之乱适吴,后为钱唐人。.....然《任延传》不载兵事,都尉镇抚之功可见。又钱唐地濒海,为中州人士避乱之地,户口当有增无减。建武省县为百姓遭难、户口耗少而发,钱唐断不与其列。而中原文化渐被浙西,此时亦一关键焉。” 王莽末年的战乱不但没有殃及江南,反而引发北人南移,给江南、钱唐之地带来了众多的名人贤士和先进的中原文化。如此发展的钱唐县,怎么能与“百姓遭难、户口耗少”的地方同日而语?“钱唐断不与其列”——说得何等干脆利落。现行《后汉书》中的《郡国志》为西晋人司马彪所写,其郡、县设置的时间以东汉顺帝永和五年(140年)的册籍为断限(见《后汉书》志第十九《郡国一》“河南尹”条下的户口说明)。因此,这部《郡国志》既不能反映东汉后期的实际情况,更不能反映东汉前期的实际情况。清代著名考据学家钱大昕以东汉明帝之世(58—75年)尚有泰山郡之华县、安帝之时(107—125年)尚有庐江郡之枞阳县,而《郡国志》不载该两县的考证结果,得出结论说:“然《郡国志》所书者,据顺帝时版籍言之,其所不载,未必皆世祖并省。”《郡国志》吴郡下虽然不载钱唐县,并非在永和五年之前的100多年中都没有了钱唐县。历史地理学者奚柳芳教授在上世纪80年代初考证了这段历史后,写了一篇论文《东汉时期钱唐县之废复》,其主要结论是:东汉光武帝建武六年(30年)时,钱唐县被并入余杭县;钱唐县恢复建置的时间早于永建四年(129年),有可能在顺 帝 之 前 的 安 帝 时 期(107—125年);钱唐县复置后仍属会稽郡;在永建四年分置后的吴郡中应该有钱唐县,《后汉书•郡国志》失载了钱唐县。奚教授的论文给钱唐县的“复置”时间又增加了一个选项。

顺便说一下,在奚教授的论文中有这样一句话:“万历《杭州府志》《钱唐县志》谓东汉建武六年时,钱唐县被并入余杭县,当非凿空之言。”但据笔者查看该两《志》,均无此记载;有此记载的是康熙《杭州府志》和《钱塘县志》,都没有提供佐证。是笔误,或是刊误?

1995年出版的《杭州市志》综合了《后汉书》、康熙《杭州府志》和奚柳芳教授的意见:“东汉光武帝建武六年(30),钱唐县并入余杭县。

灵帝光和二年(179),封朱儁为钱唐侯,钱唐县复置(一说公元107—125年间钱唐县已复置)。” 新编《余杭县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和《余杭通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的记载与此说大 致相同。2015年出版的《杭州市志(1986—2005)》说 得 更 简 洁 些 :“建武六年(30年),钱唐县并入余杭县。光和二年(179年),钱唐县复置(一说公元107年—125年间钱唐县已复置)。”

但是——钱唐县果真在东汉光武帝建武六年时被“并省”了吗?

笔者仔细学习了奚教授的论文后,发现了钱唐县并没有被并省的线索。

我们先来看该文第一段里的这一节文字:“光武帝建武六年(30年)在合并郡县的同时,又普遍地撤销了郡的都尉官。东汉钱唐县的并省⑦和会稽西部都尉的撤销,也当在这一年。”文中的注⑦就是笔者在本文开头提到过的《后汉书•郡国志》收录县名的原则。奚教授根据这个原则判断出钱唐县在东汉时被并省了。我们再来看该文第二段里的这一节文字:“永建四年吴郡、会稽郡分立,钱唐县以在浙江北岸,遂改隶于吴郡。由此可以断定,钱唐县恢复建置的时间必然早于永建四年。永建在永和之前,《郡国志》既依永和年间的册籍断限,显然失载了钱唐县。”在这里,奚教授判断出《郡国志》里失载了钱唐县。如果按照奚教授的后一个判断,《郡国志》里应该补上钱唐县;而按照奚教授的前一个判断,钱唐县如果出现在了《郡国志》里,就说明钱唐县没有被并省。那么,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前一个判断就不成立了——钱唐县在东汉时期其实没有被并省过。

这个结果不是没有可能。不是也有一些历史文献没有记载东汉钱唐县“废复”的事吗?

我们不要忘记了东汉初期光武帝刘秀“并省郡县”的初心。光武中兴,以“官多役烦,乃命并合”地方郡、县。并合的原因,除“官多役烦”外,更主要的是自王莽末年以后,长期战乱及饥饿疫病所造成的户口的锐减。在一些地方,偌大的一个县,人口凋零,生产萎缩,完成不了朝廷下达的税赋任务,自然要被并省。可是,钱唐县自西汉为会稽郡西部都尉治所以来,一直人丁兴旺,经济繁荣。虽经莽乱,却仍被改名“泉亭”,作为官亭驿站送往迎来,应该不会太寂寞。而后成为浙江北部一带的中心县城,未伤元气,故至东汉初期为都尉治所未变(即使到了三国孙吴时期,仍然在钱唐县设吴郡都尉)。这样的一个钱唐县为什么要被并省呢?

笔者再引录民国《杭县志稿》中的记载来说明:“更始元年十月,(刘玄)遣光武以破虏将军行大司马事,..... 除王莽苛政,复汉官名。..... 以任延为大司马,属拜会稽郡尉。时天下新定,道路未通,避乱江南者,皆未还中土,会稽颇称多士。同时杜延年、孙彰,以王莽居摄,避地钱唐。铚侯范馥以避王莽之乱适吴,后为钱唐人。.....然《任延传》不载兵事,都尉镇抚之功可见。又钱唐地濒海,为中州人士避乱之地,户口当有增无减。建武省县为百姓遭难、户口耗少而发,钱唐断不与其列。而中原文化渐被浙西,此时亦一关键焉。” 王莽末年的战乱不但没有殃及江南,反而引发北人南移,给江南、钱唐之地带来了众多的名人贤士和先进的中原文化。如此发展的钱唐县,怎么能与“百姓遭难、户口耗少”的地方同日而语?“钱唐断不与其列”——说得何等干脆利落。


清康熙年间的进士何焯著有《义门读书记》一书,其中有对此事的一段评论 :“但《前(汉)书》有钱唐,灵帝时朱雋封钱唐侯,而今《志》无之。按《戴就传》‘扬州刺史欧阳参收就于钱唐狱’,明当时未尝并省,盖阙文也。”乾隆年间的进士王鸣盛在所著《十七史商榷》书中对何焯的评论进行了辩驳:“钱唐盖于后汉初曾并省,《郡国志》系据顺帝永和,永和以后盖又复置,灵帝之事不足相难。而何氏据之,何氏似不知《志》据永和者。至戴就,见《独行传》,..... 则就在钱唐狱必是永和五年以后复置钱唐县耳,当永和五年前钱唐固尝并省,故《志》无 之。何云‘未尝并省而《志》阙文’,恐误。欧阳参为扬州刺史,成公浮为会稽太守,疑亦必在永和以后,但未有据,俟再考。” 笔者查看《后汉书》卷八十一《独行列传•戴就》中的记载:“戴就字景成,会稽上虞人也。仕郡仓曹掾。扬州刺史欧阳参奏(会稽)太守成公浮臧罪,遣部从事薛安案仓库簿领,收就于钱唐县狱。幽囚拷掠,五毒参至。就慷慨直辞,色不变容。”戴就受尽酷刑,不屈不挠,既没有自己领罪,也没有诬陷太守。薛安“深奇其壮节,即解械,更与美谈,表其言辞,解释郡事。征浮还京师,免归乡里。”太守成公浮和戴就都无罪释放。后来,会稽郡的太守刘宠还“举就孝廉,光禄主事”。这就说明,戴就被囚时,钱唐县尚属会稽郡,时在分会稽郡另置吴郡的汉顺帝永建四年(129年)之前,而不是王鸣盛所说的在汉顺帝永和五年(140年)以后复置的(已经属于吴郡的)钱唐县。这也就是奚柳芳教授认为“钱唐县恢复建置的时间必然早于永建四年”的原因。王鸣盛没有深入考察“欧阳参为扬州刺史,成公浮为会稽太守”的时间,只是“疑亦必在永和以后”;更疏忽了钱唐县隶属于会稽郡的时间下限为顺帝永建四年,所以才说出了“但未有据,俟再考”的话。因此,王对何的辩驳并非无懈可击。

民国《杭州府志•建置沿革考》在“建武六年罢郡国都尉官,又令司隶州牧各实所部并省四百余县”条下,先备注了咸淳《临安志》、何焯《读书记》、王鸣盛《十七史商榷》等相关内容,然后发了一篇按语:“《论衡•书虚篇》云:今时会稽丹徒大江、钱唐浙江,皆立子胥之庙。又云:馀暨以南属越,钱唐以北属吴。钱唐之江两国界(也)。《论衡》作于章和二年(按:时为公元88年)以后,是章帝时有钱唐也。《吴地记》诏:司空王袭封,从钱唐江中分,向东为会稽,向西为吴郡,是顺帝时有钱唐也。此后则灵帝封朱雋为侯。其未尝并省,何氏创论实确论。”又在“顺帝四年分浙江以西为吴郡,以东为会稽郡。钱唐、馀杭、富阳、海盐隶吴郡,於潜隶丹阳郡”条下发了一条按语:“《郡国志》无钱唐,依何氏《读书记》补,详前。” 明确同意何焯的意见,钱唐县在东汉时期没有被并省过,《郡国志》里应该要补上钱唐县。

《郡国志》吴郡下有“十三城”,应该就是顺帝永建四年时从会稽郡析出的浙江北部十三个县,但是少了钱唐县,却多了个“安县”。这里出现的“安县”真是有点莫名其妙。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老师1947年写了一篇文章《浙江省历代行政区域——兼 论 浙 江 各 地 区 的 开 发 过程》,在对文内《浙江省历代所设县治表》中的“钱唐县”作注时说:“《续汉志》吴郡有安县而无钱唐,安县今地无考,当系钱唐之误。”(按:《后汉书•郡国志》常被简称为《续汉志》) 其实,钱大昕早 已 经 过 考 证,认 为“安”字为“娄”字之讹:“《前汉书》、晋、宋《志》(指《晋 书•地 理 志》和《宋书•州郡志》)皆无此县(指安县)。本《志》(指《续汉志》)又不言何年所置。前无所承,后无所并,疑即‘婁’之讹。因‘婁’讹为‘安’,校书者不能是正,疑有脱漏,又增‘婁’于‘无锡’之后,并改十二城为十三。.....《汉志》婁县下云:‘有南武城,阖闾所起,以备越。’《续志》安县下注引《越绝》云:‘有西岑冢,越王孙开所立,以备春申君,使其子守之。子死,遂葬城中。’两《志》俱有备越遗迹,益足证‘安’为‘婁’之讹矣。”王先谦的《后汉书集解》全文收录了钱大昕的此段考证,仅把“因‘婁’讹为‘安’”一句改动为“因‘婁’脱其半而为‘安’”。王先谦的此段《集解》又被中华书局作为《校勘记》〔104〕附录于点校本《后汉书》志第二十二《郡国四》正文后。所以,应该把《郡国志》吴郡下的“安县”去掉,而补上钱唐县。

复旦大学资深教授周振鹤编著的《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也持“钱唐县失载”说。该书在《东汉郡国沿革考证》篇中列载各郡、县的沿革时,于会稽郡(28—220年)下载“钱唐县(28—129年)”,于吴郡(129—220 年)下载“钱唐县(129—220年)”,明确钱唐县的建制在东汉一代是连续不断、没有空缺的。并说 :“《续 汉 志》无此县,《汉志》属会稽郡,《后汉书》卷81《戴就传》载,就曾因会稽太守成公浮案被收于钱唐县狱,据此载可断定在顺帝永建四年前会稽郡即领有钱唐县。而钱唐在浙江北岸,会稽析置吴郡时,应改隶吴郡,故《续汉志》显然失载该县,当补。” “当补”——口气是如此的斩钉截铁。

像钱唐县这样被“失载”的情况,在《续汉志》里恐怕不是偶尔。这里再举几个例子:1.徐州广陵郡所属海陵县。海陵县本属徐州临淮郡,于建武十三年(37年)改属广陵郡,直至汉末。《续汉志•郡国三》徐州下邳国〔临淮郡于永平十五年(72年)更名为下邳国〕下已无海陵县,当是;而广陵郡下仍无此县,乃属漏载。2.扬州会稽郡所属东冶县和候官县。西汉末,会稽郡领二十六县,地域广大,为百三郡国之冠。东汉顺帝永建四年(129年),会稽郡北部析置吴郡后,仍领十三县(其中,西汉时的回浦县和冶县在东汉初期已更名为章安县和东冶县)。顺帝永和三年(138年)以章安 县东瓯乡置永宁县,永和五年(140 年)前置候官县。而《续汉志•郡国四》会稽郡下缺载东冶县,又把候官县误写成东部侯国。3.益州犍为郡所属堂琅县。东汉初年,犍为郡为公孙述所据。光武帝建武十二年(36年),公孙述败亡,犍为郡属汉,领堂琅等十二县。安帝永初元年,堂琅、汉阳、朱提三县一起别属犍为属国。《续汉志•郡国五》于益州犍为郡和犍为属国下都没有记载堂琅县,当属遗漏所致。4.幽州辽东郡所属辽队县。东汉辽东郡下本有辽队县和候城县,辽队县终东汉一代一直存在,而候城县于安帝永初元年(107年)别属玄菟郡。《续汉志•郡国五》已于幽州玄菟郡下记载了候城县,当是;又在辽东郡下重记了候城县,却漏记了辽队县,其所载候城为衍文,应改为辽队。5.幽州辽东属国所属扶黎县。辽东属国原为东汉辽东郡之西部都尉,约于安帝永宁二年(121年)分置为辽东属国都尉,领六城(内有扶黎县)。《续汉志•郡国五》已在幽州辽东郡下记载了无虑县,当是;又在辽东属国下重出了无虑县,却漏载了扶黎县。王先谦的《后汉书集解》在辽东属国“无虑”下先引顾炎武说:“辽东有无虑县,此不应重出,案此扶黎也,后人传写误耳。”又引钱大昕说:“无虑既属辽东,不应重出,窃意此‘无虑’,当是‘扶黎’之讹,因声相近而误耳。”

最后,对2019年出版的《浙江通志•政区志》里关于东汉钱唐县“废复”之事的记载讨论一下。该记载原文如下:“东汉初,恢复钱唐县、余杭县、富春县、余暨县旧名。永建四年(129年),分会稽郡浙江(钱塘江)以西为吴郡,以东为会稽郡,余杭县、富春县属吴郡,余暨县属会稽郡,於潜县(东汉时,於朁改为於潜)仍属丹阳郡。光和二年(179年),封朱儁为钱唐侯,钱唐县复置〔一说汉安帝时(107—125年)钱唐县已复置;一说三国吴时复置〕,属吴郡。”笔者以为这段记载中有几处可以商榷。首先,它没有明确写钱唐县被并省了,何时被并省了。从字面上看,东汉初有钱唐县的,而到了永建四年分会稽郡置吴郡时,钱唐县“不见”了,什么原因没有说。其次,前面没有说“并省”,后面哪来的“复置”?第三,如果是到了永建四年钱唐县才“不见”了(暂且认为是被“并省”了),那么钱唐县再被“复置”的时间就应该在永建四年(129年)之后了,怎么还会有“汉安帝时(107—125年)钱唐县已复置”一 说呢?第四,“三国吴时 复置”一说可以被排除了(本文前面已经论述),不应该再赘述;否则,“晋复置”也可以列为“一说”。第五钱塘江,古名浙江,亦名渐江;三国时始见“钱唐江”之名,当时仅指流经钱唐县境的河段;到了民国时期,“钱塘江”方作为全江的统称。故东汉永建时的浙江还不能称为“钱唐江”,更不能称为“钱塘江”。

本文刊发于《余杭史志》2022年第2期 作者 徐舜年

余杭史志

感谢原文作者及发布媒体为此文付出的辛劳,如有版权或其他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杭州文史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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