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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南:信息渠道的通塞:从宋代“言路”看制度文化(一)
来源: 宋史研究资讯微信公众号  作者:  日期:2019-03-11

信息是历朝历代决策的依据,在国家政治事务中更是如此。对于信息的搜集、处理、掌控、传布,统治者从来不曾掉以轻心。在历代史料中,我们都会注意到相关的制度化举措,以及君臣之间长期持续的若干“热点”议题。其中,有关防范壅蔽、穷尽实情、言路通塞等话题,始终处于聚焦的中心。

所谓“言路”,广义上是指传统社会实现下情上达的制度化渠道,狭义则特指官员上呈消息、意见的途径。就宋代朝廷而言,获取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决策,进而下达、反馈,是一复杂系统;牵涉到整体的层叠式布局、内外机构的设置、相关人员的选用、政务文书的运行、多途消息的汇总核验、文牍邸报的散发、上下之间的互动沟通,等等。种种表象背后,关系到施政者的意图、官僚体系运转的内在机制;制度运作的实态,也让观察者注意到当时的“制度文化”氛围。

宋人将制度视为“纲纪”。应该说,在章奏、面奏等历代类似的制度安排下,宋代对于信息的搜集汇聚方式有其独特之处。例如百司官员的“转对”、“轮对”,对地方官员在任表现的巡视“按察”,强调实地调查的“察访”闻奏,鼓励多方询访体问的“访闻”,专人专项覆实事由的“体量”,比对核验信息的“会问”、“照勘”,等等。此外,君主御用的渠道及伺察手段愈益广泛,诸如扼守信息沟通要路的通进司与閤门司,亲从近臣掌控、在京师侦伺讥察的皇城司,宦官任职、传递内廷信息的御药院,作为“廉访使者”、按刺物情的走马承受,博访外事的军校、密探,登闻鼓检院的设置;亦有帝王出行时偶然兴起与民庶的接触……诸如此类,无不反映出帝王面对政事民情的渴求与焦虑。

对于上述内容,学界已经有所研究。[1]本文关注的重点在于:(1)作为重要信息通进渠道的宋代“言路”建设,(2)“言路”上的活动与滞碍,(3)“言路”通塞与制度文化的关联。

一、信息与言路:防范壅蔽的努力

(一)中古时期的“信息”

中古时期的“信息沟通”,发生于当时各类人际交往活动中,包括君臣之间、朝廷与地方、官方与民间、敌对势力之间、各类关系网络内部及相互之间的往复传达,消息探访、递送与交换。可以说,信息是时人思考的依据和产物,也是一切政务决策的基础。

说到“信息”,需要注意的至少有两层含义:首先是指音信,指命令、消息、数据、符号等传递的内容与包含的知识;其次,信息大多具有时效性、流动性,凡提及“信息”,大多与“通”“塞”、“传递”“隔绝”相关联,显示出其沟通传播的本性及渠道途径的重要。[2]

在中古时期,“信息”一词作为音信、消息的概括语,至少在唐代已经频频出现。类似的说法,宋代则更为常见。臣僚章奏、官府文书、私人信函诗作中,常有“信息浓”、“信息稀”、“信息疏”、“无信息”一类表述。[3]当时人对于信息的渴盼,予人以深刻印象。信息承载的既是音讯,也是周边畅通与隔绝的表征;信息的沟通对于民情抚慰具有重要意义,而渠道的封闭阻断,则是人身禁锢或环境动荡的体现。学界通常讨论的社会网络,正是由有形的人群、观察可见的人际关系和无形的信息流动脉络组合而成。网络中的活动,既有物品人情的往来,也有大量消息、言论、品评的交流;网络中心,往往就是信息漩涡议论场。

对于国家政治而言,信息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历代朝廷对于军政信息、社情民意动向都十分关注。[4]熙宁十年(1077)五月,宋神宗亲笔批示,令前线指挥战事的李宪“候董毡有信息,及措置鬼章见得次第,发来赴阙”。[5]元丰七年(1084)正月辛亥,神宗手诏李宪,再度流露出对于前方“信息不通”的深切担忧。[6]靖康年间,东京“信息不通”,内外困敝,人心惶惑。[7]凡此种种,都证明了军政活动中信息通塞关系攸重。

宋代的疆域,是中国历史上主要王朝中最为拘狭的;而其统治所达到的纵深程度,却是前朝所难于比拟的。宋人在颂扬本朝集权成就时,称道“本朝之法,上下相维,轻重相制,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8]而连结这“身”—“臂”—“指”的脉络神经,显然包括流淌在其中的信息。朝廷对于实际权力的把握,对于地方官员的督覈,对于民间动态的掌控,都是围绕着对信息的控制而展开的。[9]

渠道通塞,包括上下双向甚至多向流通的顺畅或阻滞;本文关注的“言路”,主要指信息的向上汇聚渠道,尤其是官员的进言途径。

(二)戒惕壅蔽的“言路”

中国古代文献中,无论政书会要、编年史籍还是人物传记,对于臣僚“言事”的记载史不绝书。宋人向有“好谏纳言者,自是宋家家法”[10]之说。好谏纳言,历来被认为是君主政治开明的反映,而其背后的深层关切,则在于防范壅蔽。所谓“防范壅蔽”,不仅是防范基层信息收集不及时不畅通,更是戒备高层臣僚的选择性报告或揽权阻塞。唐初魏徵向唐太宗解释“兼听”意义时,明确地说:“人君兼听纳下,则贵臣不得壅蔽,而下情必得上通也。”[11]话语中所指的戒惕对象,应该说十分清楚。[12]

宋王朝生于忧患,长于忧患,始终承受着来自北方的沉重压力。从培根植本、防患未然的意义出发,宋人对于开广言路尤为重视。孝宗朝名臣罗点曾说:

祖宗立国以来,言兵不如前代之强,言财不如前代之富;惟有开广言路,涵养士气,人物议论足以折奸枉于未萌,建基本于不拔,则非前代所及。[13]

南宋后期,张端义曾比较历代治政特点,称“周隋尚族望,唐尚制度文华,本朝尚法令议论”。[14]相对而言,宽容议论、鼓励进言,确实是宋代治国特点之一。欧阳修在其《镇阳读书》诗作中,自称“平生事笔砚,自可娱文章;开口揽时事,论议争煌煌”。[15]“言路之通塞,系乎人材之消长”,[16]这样的意见成为朝野共识。尽管后世有“(宋之)儒者论议多于事功”之讥,[17]而在当时,这既是士大夫报效社稷、建树风采的途径,也是君主宣导下情、补益聪明的方式。

吕中在《类编皇朝大事记讲义》中说:

祖宗纪纲之所寄,大略有四:大臣总之,给舍正之,台谏察内,监司察外。[18]

这种纪纲,很大程度上是靠言责来维持的。从执政臣僚、给舍、台谏到各路监司,对于朝政得失、官员臧否、内外物情,无疑都负有言责,这具有监察意义,也是朝廷信息来源所在。[19]民意的把握、政策的制订、制度的调整,正应以此为据。

尽管历代都强调官员言责,但“言路”一说的集中出现,是在宋代。宋代的进言渠道应该说是多层多途的,也有各类临时性加急性的特别处置。南宋后期魏了翁曾回顾说:

所谓宰辅宣召、侍从论思、经筵留身、翰苑夜对、二史直前、群臣召归、百官转对轮对、监司帅守见辞、三馆封章、小臣特引、臣民扣匦、太学生伏阙、外臣附驿、京局发马递铺,盖无一日而不可对,无一人而不可言。[20]

这段话常被学者用来证明宋代君臣沟通的途径,所列举的方式,在历史上确实都能寻得例证。诸如御前会议、近臣宣召、官员入对、书疏章奏、经筵咨询、私下访谈,都提供了君主了解外情的机会,也都曾行之有效;但这并不意味着“无一日而不可对,无一人而不可言”。魏了翁这一说法,即便在宋人引以为傲的“祖宗朝”,也是“非常”的现象;他出于对下情不通的忧虑,才以集萃的方式将“祖宗旧典”合并托出。

进言渠道中,首当其冲的言事者,应该是宰辅、侍从等,也就是吕中所说“大臣”。正因为如此,真宗朝的“圣相”李沆,才因其寡言而被批评为“无口匏”。[21]一般来说,宰辅进言、与皇帝对话,会有当时的记录;像王安石的熙宁奏对《日录》、曾布的《遗录》、李纲的《建炎时政记》、史浩所记《圣语》、周必大的《思陵录》《奉诏录》等,都是宰辅近臣对于政务对话情境、往复进言及皇帝旨意的笔录。“论思献纳,侍从之职”,[22]侍从臣僚亦“于事无不可言”。[23]我们在宋代史册中看到,每逢重要的人、事调整,政策变更之际,往往有这些大臣的若干章疏及连篇累牍的君臣对谈。

不过,在宋代,“言路”一说有其特指。所谓“言路”,是指官员向皇帝进言的专有途径,也是指担负言职的机构及官员。时人通常会说,“言路,台谏给舍也”,[24]这可以说是狭义或曰严格意义上的言路官职。所谓“台谏”,是宋代监察部门御史台、谏诤部门谏院的合称。有关二者的职任区分与关联,学界已有许多研究,[25]今不赘。就其突出的“言事”功能来说,二者责任有所区分,谏官职在论奏谏正,而台官则是弹举纠正。[26]所谓“给舍”,则是指从属于宰相机构中书省、门下省,担当草拟诏旨与审覆封驳职责的中书舍人与给事中。北宋元丰年间官制改革之后,二者分处两省,职事既有分工合作,亦有先后程序中相互防察处。中书舍人“掌行命令为制词……事有失当及除授非其人则论奏,封还词头”;[27]给事中“掌读内外出纳之事。若政令有失当,则论奏而驳正之”。[28]给舍的缴驳通常伴随进言,“先其未行而救正其失”,[29]给舍之言常被视为“公论之气”的代表。[30]

元丰后即常见给舍、台谏并提:

朝廷者,命令之所自出也。设为给舍、台谏之官,以封驳、论列为职,所以弥缝其阙,纠正其非,归于至当也。[31]

也就是说,给舍掌管封驳,台谏职在论列。就时人心目中的理想状态而言,给舍、台谏在言路上发挥着前赴后继的接力递补作用:

政事归于庙堂,而言路通于天下。庙堂之有所失,给舍得言;给舍之有所不及,台谏得言;台谏之有所不能言,天下能言之矣。[32]

给舍与台谏,是性质不同的两类官员;前者位于行政体制之中,后者则属于监察规谏体系。[33]二者得以并提,与宋代“言路”的运行机制相关,既反映出二者在政治运作过程中的职能互补,也凸显出这些部门共有的进言作用,强调在其位者针对朝政发表意见的权利。朝廷重大事务的运行链条,离不开出令—审覆—执行—监督的关键环节。中枢决策形成过程中,给舍若有不同意见,或封还词头,或封驳诏令,是其进言机会;颁出的政策内容失当或朝政措置疏舛,台谏可以规谏廷辩。这些做法,既是为减少决策过程失误,也对居于“庙堂”之高的君王宰执构成某种牵制。

我们经常看到官员“极言时政”、“极论阙失”之类说法,一般是指不惮风险竭力陈说。宋人常说,“任言责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34]事实上,位于言路之上的官员,有刚劲者,亦有猥懦者。[35]谏说之难,自古以然。[36]司马光曾经比较裴矩在隋炀帝、唐太宗时期的表现,评议说:

古人有言,君明臣直。裴矩佞于隋而忠于唐,非其性之有变也。君恶闻其过,则忠化为佞;君乐闻直言,则佞化为忠。是知君者表也,臣者景也,表动则景随矣。[37]

总体上讲,宋代朝野风气相对开放,士人意识到对于国家社会的责任,亦追求清誉,当时“虽庸庸琐琐之流,亦为挺挺敢言之气”,以致“失在谏垣,救在缙绅”。[38]即便不在言路的官员,像翰林学士、六曹长贰,也是“职在论思”,“虽非言责,亦未尝不因事献言也”;[39]其他官员也会利用朝廷求言、轮对等机会进言。士人间的清议评骘,亦是朝廷得知外情的途径。

为防范来自“在位者”之壅蔽,宋代帝王容忍甚至鼓励朝廷上“异论相搅”。[40]绍圣四年(1097)五月,枢密院奏事时,亲政数年却仍涉世不深的哲宗,询问知枢密院事曾布:“大臣所见,岂可不言?言之何害?”老于官场世故的曾布,顺势谈起“先帝”神宗皇帝的御臣之术:

臣自初秉政即尝奏陈,以谓先帝听用王安石,近世罕比。然当时大臣异论者不一,终不斥逐者,盖恐上下之人与安石为一,则人主于民事有所不得闻矣。此何可忽也!……愿陛下以先帝御安石之术为意。[41]

按照这一逻辑,允许上下之人持有“异论”,是为避免“人主于民事有所不得闻”。

尽管如此,广开言路在宋代并非自然而然、顺理成章。政争中控制言路,封锁消息;灾伤时“递相蒙蔽,不以上闻”;[42]日常事务中大事化小,敷衍应对……利益驱动使得官员们瞒报虚报的动力从来不曾缺乏;君王态度的好恶,更成为群僚窥伺的焦点。围绕言路通塞问题,朝廷之上始终呈现着拉锯战般的状态。元符三年(1100),面对登极伊始的徽宗,目睹多年朝政翻覆的晁说之带有几分激愤地说:

言路之通塞,岂一夫独鸣之力哉!臣愿陛下询诸廷之臣,其由谏诤而进者几人,其以面折庭诤称者几人,其博古今、达治体、善议论者几人,其骨鲠谅直、不反覆变改者又几人?[43]

南宋初建,被召为宰相的李纲,回顾北宋末年的情形,也指出:“靖康间虽号开言路,然议论鲠峭者皆远贬,其实塞之也。”[44]



注释

[1] 参见朱瑞熙:《决策的依据和信息传递渠道》,《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宋代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102—121页;平田茂树:《宋代政治结构试论——以“对”和“议”为线索》,《宋代政治结构研究》,林松涛、朱刚等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61—189页;邓小南主编:《政绩考察与信息渠道》,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2] 参见邓小南:《宋代信息渠道举隅:以宋廷对地方政绩的考察为例》,《历史研究》2008年第3期。

[3] 参见《苏轼文集》卷53《与王元直二首(黄州)》,孔凡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587页;赵彦卫撰:《云麓漫钞》卷14引李清照:《上韩公枢密诗》“只乞乡关新信息”,傅根清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246页;王庭珪:《卢溪先生文集》卷16《辰州僻远乙亥十二月方闻秦太师病忽蒙恩自便始知其死作诗悲之》,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宋集珍本丛刊》,北京:线装书局,2004年影印本,第34册,第593页下栏b—594页上栏a;《杨万里集笺校》卷36《寄陆务观》,辛更儒笺校,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1866页;等等。

[4] 在《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宋代卷》中,朱瑞熙先生专门辟出“决策的依据和信息传递渠道”一节,对此予以讨论。(第102—121页)

[5]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282,熙宁十年五月辛未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6918页。

[6] 李焘:《长编》卷342,元丰七年正月辛亥条,第8222—8223页。

[7] 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81,靖康二年(1127)二月十八日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影印本,第609页下栏b。

[8] 范祖禹:《太史范公文集》卷22《转对条上四事状》,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宋集珍本丛刊》,第24册,第276页下栏b。

[9] 参见邓小南:《关于宋代政绩考察中的“实迹”:要求与现实》,《李埏教授九十华诞纪念文集》,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18—132页。

[10] 晁说之:《嵩山文集》卷1《元符三年应诏封事》,《四部丛刊》续编本,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5年,第41叶b。

[11] 吴兢:《贞观政要》卷1《君道》,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组点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2页。

[12] 北宋中期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之《魏徵传》(卷97,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869页)中,此处表述作“君能兼听,则奸人不得壅蔽,而下情通矣”。从“贵臣”到“奸人”,显然是有意的更动:从道德判断上看,是缩小了圈子,划定了范围;从人员层次上看,不再限于“贵臣”,则扩大了警惕的对象面。

[13] 袁燮:《絜斋集》卷12《签书枢密院事罗公(点)行状》,《丛书集成》初编排印聚珍版丛书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89页。

[14] 张端义:《贵耳集》卷中“古今治天下各有所尚”,《丛书集成》初编影印津逮秘书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41页下。

[15]《欧阳修全集》卷2《古诗·镇阳读书》,李逸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35页。

[16] 楼钥:《攻媿集》卷31《荐沈端叔王度札子》,《丛书集成》初编排印聚珍版丛书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418页。

[17]《宋史》卷173《食货志·总序》,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4157页。

[18] 吕中:《类编皇朝大事记讲义》卷22《徽宗皇帝》“小人创御笔之令”,张其凡、白晓霞整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72页。

[19] 有关宋代多层多途的信息处理机制,参见邓小南:《多面的な政治业绩调查と宋代の情报处理システム》,平田茂树等编:《宋代社会の空間とコミュニケーション》,东京:汲古书院,2006年,第97—130页。

[20] 魏了翁:《重校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18《应诏封事》,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宋集珍本丛刊》,第76册,第758页下栏b。

[21]《宋史》卷282《李沆传》,第9540页。

[22]《宋史》卷348《赵遹传》,第11045页。

[23]《苏轼文集》卷36《司马温公行状》,第487页。有关宋代侍从官员的范围,可参见王宇:《试论宋代“侍从”内涵与外延的变化》,《浙江学刊》2011年第2期;张祎:《宋代侍从官的范围及相关概念》,《国学研究》第34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

[24] 赵升编:《朝野类要》卷2《称谓》,王瑞来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48页。

[25] 参见贾玉英:《宋代监察制度》,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刁忠民:《宋代台谏制度研究》,成都:巴蜀书社,1999年;虞云国:《宋代台谏制度研究》,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对于言路上信息的来源、相关机构设置、言路官的选任及考核等问题,亦可参见这几部著述。

[26] 参见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3之55,崇宁二年(1103)八月条,刘琳等点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3074页。

[27]《宋史》卷161《职官志(一)》,第3785页。

[28] 谢维新编:《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20《给舍门》“给事中”引《神宗正史·职官志》,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939册,第698页上栏a。

[29] 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1之80引《宋续会要》,第2981页。

[30] 高斯得:《耻堂存稿》卷2《经筵进讲故事》“七月二十八日进”,《丛书集成》初编排印聚珍版丛书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8页。

[31] 袁燮:《絜斋集》卷6《策问·封驳》,第71页。

[32] 林駉、黄履翁编:《新笺决科古今源流至论》别集卷2“君权(揽权不必亲细务)”,台北:新兴书局,1970年,第994页。

[33] 元丰改制后,谏官曾经分属中书、门下两省,“自中兴建炎间,诏谏院不隶两省”(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1之78引《宋续会要》,第2980页),恢复为独立的言事机构。

[34] 林駉:《古今源流至论》续集卷6“谏垣”,台北:新兴书局,1970年,第814—815页。

[35] 参见《资治通鉴》卷237,元和二年(807)十一月,李绛语,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7768页。

[36] 洪迈:《容斋随笔》卷13《谏说之难》,孔凡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65页。

[37]《资治通鉴》卷192,武德九年(626)末,第6142页。

[38] 林駉:《古今源流至论》续集卷6“谏垣”,第815页。

[39] 魏了翁:《重校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18《应诏封事·贴黄》,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宋集珍本丛刊》,第76册,第754页下栏a。

[40] 李焘:《长编》卷213,熙宁三年七月壬辰条,第5169页。

[41] 李焘:《长编》卷488,绍圣四年五月,曾布语,第11581—11582页。

[42] 张田编:《包拯集》卷7《请差灾伤路分安抚》,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84页。

[43] 晁说之:《嵩山文集》卷1《元符三年应诏封事》,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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