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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杭州地区发展史(二)
来源:《杭州初史论稿》  作者:陈志坚  日期:2020-06-16


秦朝的会稽郡时代

秦始皇灭楚,所有辖地自然都纳入了一统江山中了。秦始皇在天下设立郡县,对中国来说,是个开天辟地的大事,对于杭州地区来说,同样是一个划时代的事件。因为我们可以明确知道,钱唐县出现了,而且其上级政区会稽郡也出现了。换句话说,我们终于明确看到杭州地区开始在历史上有了印迹。

 

《资治通鉴》的秦始皇二十四年纪事有:“虏楚王负刍,以其地置楚郡。”胡三省注云:“秦三十六郡无楚郡,此盖平楚之时暂置耳。后分为会稽、九江、鄣三郡。”按照这个说法,则秦国灭楚国之后,以整个楚国设置了楚郡,作为临时管理。之后再分为了会稽郡、九江郡、鄣郡等三个郡。

 

但这个说法有误。《史记•楚世家》曰:“(王负刍)五年,秦将王翦、蒙武遂破楚国,虏楚王负刍,灭楚名为楚郡云。”这里,说“灭楚名”,“名”字何解呢?《史记集解》引孙检曰:

“秦虏楚王负刍,灭去楚名,以楚地为三郡。”给出一个解释。这是因为“楚”字还触犯秦始皇父秦庄襄王的名讳“子楚”。清人梁玉绳对此早有考述,在《史记志疑》卷二十二中说:“此言始皇讳楚故灭去楚之名,而于楚地置郡耳。《集解》孙检曰:‘秦虏楚王负刍,灭去楚名,以楚地为三郡。’所说甚明。……秦避庄襄王名,改‘楚’为‘荆’,岂有置楚郡之理。”赵绍祖亦诘之曰:

“夫曰灭楚名,何得置楚郡?”“所以灭楚名者,以讳楚故,其必不置楚郡明矣。”很清楚,灭楚名,正是为了避讳而不使用“楚”字。因此,“楚郡”这种称呼是不可能出现的。所谓的“灭楚名为楚郡云”,应作“灭楚名,为郡”,“为”字后面的“楚”字,明显是后来的衍文。所以,应该是没有楚郡一说。《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王二十五年,“定荆江南地,降越君,置会稽郡”。明确指出,是秦王二十五年的时候,最后占领了楚国的江南之地,包括钱塘江以南的越人之领地,然后在这一 区域设置了新的郡:会稽郡。

 

从《史记》文字来看,会稽郡所辖范围,应该是包括长江以南原吴国之地,和钱塘江以南的原越国之地。这个会稽郡的范围,也与《汉书•地理志》所见的会稽郡范围吻合。但是,也有人怀疑。如郑炳林《秦汉吴郡会稽郡建置考》,就认为“楚灭越王无彊到秦统一,前后一百一十多年时间。秦灭楚,先得吴地,尔后再降越君,不当合并两地为一郡,且会稽郡由会稽地得名,不当移治于吴。又秦取江东地,以故吴一部分设丹阳郡(即鄣郡),不应以吴主要部分并越置会稽郡。”他认为会稽郡的范围只是钱塘江以南的部分,也即旧越地。和东汉后期的会稽郡吻合。而钱塘江以北地区,则是吴郡。

 

我们认为这种看法并不对。郑文中所列的证据,恰恰可以作为反证。《史记•项羽本纪》曰:“项梁杀人,与籍避仇于吴中。吴中贤士大夫皆出梁下。……秦始皇游会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又曰:“秦二世元年……其九月,会稽守通谓梁曰:……梁召籍入。……于是籍拔剑斩守头。……于是梁为会稽守,籍为裨将,徇下县。”

 

会稽守殷通和项梁很熟悉,在打算起兵的时候,就去找项梁商量,这是因为当时“贤士大夫皆出梁下”。而项梁和项籍又在哪里呢?吴中。所以,这个吴中肯定应该是会稽郡治所所在,也是会稽守所在之地。吴中,自然就是指吴,即今苏州了。这是一个常用的 称了。退一步说,哪怕就算吴中不是苏州(有学者认为吴中应该指后来的吴兴郡乌程一带),那也绝对不可能跑到绍兴去。郑文花了很多功夫来论证会稽郡治所肯定在钱塘江以南,却对这个“吴中”二字,无法正面解释,仅是含糊地说:“吴中所指或为会稽郡一小地名或为江东统称,故史籍无考。”这样的解说实在是不足以服人的。

 

我们还可以看看《楚汉春秋》:“二世元年,楚人项梁与兄子籍起兵于吴,杀假守殷通,遂有其地。”说得很清楚,就是在吴。

 

实际上,郑文所认定的秦朝已有吴郡一说,也没有得到其他学者的支持。前引辛德勇论文《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中一开始就引了历史上关于秦朝设郡的诸多家看法,从陈绩芳到谭其骧,再加上辛德勇本人,一共有十一家之多,却没有一家的秦郡中有“吴郡”的。愈可见其说不可信。

 

郑文之所以错看这个问题,很可能是因为会稽郡的一个特殊状况,即郡以越名——会稽,而治所在吴。这种现象确实较为罕见,因此也被郑文认为不可能。他认定,会稽郡的治所,理所当然,就应该在山阴,郡和治所不能分离。他甚至还引用了《水经注》文来证明会稽郡的治所在山阴。可《水经注》是南北朝的材料,当时会稽郡治所早就在山阴了。根本不能用来证明秦朝的状况。

 

虽然会稽郡这种特殊现象,郡名和治所的不合一,看似奇怪,其实却正体现了秦始皇的一个战略思想:吴越合一,以吴制越。

 

首先,这种做法,体现了吴越合二为一。使用会稽郡的名称,可以让本地区的越人产生认同感。

 

其次,治所放在吴,恐怕更是为了实现以吴制越的思路。这里的所谓吴、越,不是国家概念,也不是族群概念,而是一个地区概念。也就是:控制好钱塘江以北地区,以此来遏制钱塘江以南地区。具体表现,除了行政设置之外,还可以从移民的布局看出来。

 

《越绝书》中,有两处提到秦始皇曾经将钱塘江以南的越人, 大量迁徙到钱塘江以北区域。这是越地移民的主要史料。

 

《越绝书•吴地传》:乌程、余杭、黝、歙、无湖、石城县以南,皆故大越徙民也。秦始皇帝刻石徙之。

 

《越绝书•[越]地传》:(秦始皇)三十七年东游会稽。……是时徙大越民置余杭、伊攻□、故鄣。因徙天下有罪谪吏民,置海南故大 越处,以备东海外越。乃更名大越曰山阴。

 

对于这两段文字的解释,陈桥驿在《古代于越研究》一文中最早提出了这次移民乃是使得秦末的越地“换了人间”的说法:

秦统一中国以后,对东南地区的部族采用了同化和强迫迁移的政策,他们一方面把浙东的于越居民迁移到今浙西和皖南的乌程、余杭、黟、歙、无湖、石城一带;另一 面又把“天下有罪谪吏民”迁到浙东各地,这样就促进了于越居民与其它各族居民的杂处,于越居民从此就从他们原来的聚居中心逐渐分散。

 

王志邦在《浙江通史•秦汉六朝卷》第一章专节阐述秦始皇对 越地移民,进一步发挥了这一观点,认为这次移民改变了越地民族结构:

秦始皇此次将大越民北迁和当年“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不一样,他是把大越民迁到故吴地西部,今浙江西北和安徽东南丘陵山区,其中主要集中在太湖西南缘——苕溪流域和新安江流域。大越被迁往的这些地方,今大多可考。乌程,县治在今湖州市区;余杭,县治在今杭州市余杭区西南余杭镇;黝、歙、无湖,在皖南;石城,在今安徽当涂东北;於潜在今临安市区。这些地方大抵皆为故吴地,原本是越人聚居地,但到楚威王败越至秦一统,基本上已“换了人间”。……秦始皇将越人迁出大越的同时,又“徙天下有罪吏民,置海南故大越处,以备东海外越”。这些被强制迁到大越的人当然是华夏人,而不是越人。这是中原人民首次大规模地徙居越地,从秦始皇“以备东海外越”的动机来看,这些华夏人当安置在 山阴县以东地区,主要分布在上虞—余姚—句章—鄞一线。……秦始皇的这一移民措施致使越国故地中心区的居民成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上述山阴、上虞、余姚、句章、鄞等6个县成为钱塘江以南地区最早“换了人间” 的区域。

 

潘承玉对此提出了相当强烈的反对,他认为并没有什么“换了人间”的性质,“可以说,这基本上只是从今浙江境内一点(越国故都所在)到今浙江境内一块(浙西北)的一次域内扩散型移民”。

 

以上论著,都是从民族史的角度,从地方史的角度来看问题。其实还可以从秦始皇的战略布局,从中央的角度来看这一移民问题。

 

第一、这次移民显然是秦始皇有意识的行为,并不是心血来潮的一次偶然行动。

第二、他这次越地移民的目的可能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就是为了更好地控制会稽一地。其手段之一,就是尽量减少原越地的越人色彩。移民自然是最重要的手段,除了移民这一直接手段外,将“大越”改名为“山阴”,恐怕也是重要的一着。

第三、移民是最关键的一着,虽然我们现在无法将此次移民的规模加以量化,但从秦始皇的目的和历来的手段来看,可以相信,他应该是将钱塘江以南的越人都尽量往北迁移了。这种“虚其地”的政策,正与后来汉武帝将东越等地人迁往内地的政策是一致的。从这一思路出发,潘承玉的这一看法值得商榷。我认为这一次越人移民的规模肯定是相当大的,起码主要聚居点的越人都应该迁往钱塘江以北。

第四、秦始皇的移民政策,与会稽郡的特殊地理位置有关。此时的会稽郡依然是带有边郡性质。会稽郡之外,有“外越”。这里的外越,首先是当时海岛上散布的越人。另外,还应该包括东越、闽越。按《史记•东越列传》的说法:“闽越王无诸及越东海王摇者,其先皆越王句践之后也,姓驺氏。秦已并天下,皆废为君长,以其地为闽中郡。”闽越等地与大越的越人,看来本就是“一家”。这些“外越”与“大越”之越人,可能还存在着相当密切的联系。就南方的闽越等地来说,虽然已经被征服,并建立了“闽中郡”。但闽越等地的越人没有经历过武力征服,也没有被强制执行移民措施。可以说,这些越人依然居于旧地。他们之间的往来,可以通过近海的航路进行联系沟通,应该是相当便捷的。 因此,如何隔断这个交流,实行更好的对越人的控制,应该是秦始皇这次移民的首要目的。前引《越绝书》中就提到,秦始皇“徙天下有罪谪吏民”,放在“故大越处”,目的就是“以备东海外越”。这里的“东海外越”,如上所述,当是包括闽越、东越等地的越人,还有散布于海岛的越人。秦始皇此举,将来自“内地”的华夏人充实于原“大越”之地,即钱塘江以南地区,正是为了切实隔断越人之间还存在的关系。

 

总之,这个越地移民,也可以反映出秦始皇对会稽郡的基本政策,那就是“以吴制越”。会稽郡是秦一统天下的过程中建立的。秦军一边进军占领地盘,一边随后就着手设置郡县,进行管理。辛德勇指出,在秦王二十六年初定天下的时候,秦拥有一共四十二郡。基本上都是因地制宜,随占随设。东南方向,除了九江郡,就是会稽郡。会稽郡占有今安徽、江苏、浙江一带。

 

这四十二郡都是随占随设,没有统一规划。所以秦始皇在统一天下之后,需要重新调整布局天下郡县。秦始皇二十六年的时候,将四十二郡调整为三十六郡,很多郡进行了合并。不过由于九 郡、会稽郡两郡占地都很广大,所以就将九江郡、会稽郡都进行了分割。其中会稽郡中分出一个面积较小的郡——故鄣郡。值得注意的是,故鄣郡的治所在故鄣县,今安吉县西北。

 

关于故鄣郡的设立,辛德勇有一个分析,可以参考:会稽辖界的调整,似乎还有另外一层因素,即析分此郡,应与当时的边防形势有关。如前所述,闽中地区的越人,此时尚与秦朝对立。很可能正是为应对闽越这一威胁,始皇二十六年时,便分割会稽郡西部,设立故鄣郡。从故鄣郡的后身亦即西汉丹扬郡的境域来逆推,可知秦故鄣郡正控扼着闽越北出中原的长江渡口,分置此郡,应当有助于强化对这里的控制,更好地保障秦朝疆土的安全。这与西北地区五原、云中两郡,虽然面积偏小却保持独立而没有合并,是同样的道理。

 

这里他指出,关键点在于控制了一条从东南地区通往长江的交通线路。可以想见,当时设置郡的时候,不可能不同时也设置县级政区。所以,当时会稽郡下的大部分属县,包括钱唐县,当已设置。当然,这些县的设置,很可能都是沿袭楚国的设置而来,至少是在楚国旧有的聚落点上设置的。

 

秦县的具体情况没有文献记载。《汉书•地理志》所记载的汉县,大多来自秦县。虽然从整体上可以说差不多,但具体到某个县,还是需要一番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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