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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良丨南宋官藏本《續資治通鑑長編》傳續考(一)
来源:书目文献微信公众号  作者:张良  日期:2021-08-03

南宋官藏本《續資治通鑑長編》傳續考

 

 

張 良

 

 

提要: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一書始於私撰,終成官修。其間多次易稿,迭經呈進,又特受時人矚目,尚未成書即廣爲傳録。故有關《長編》的編纂、奏進始末記載紛紜,卷秩著録多有牴牾,令人莫衷一是。前人成果頗多,仍不免治絲益棼之憾。本文聚焦《續資治通鑑長編》南宋官藏諸本,回溯歷次呈進、存藏、著録、宣取、傳布的實際情況,關照其書同南宋官修國史、實録之間的聯繫,以及成書過程背後的制度性因素。由此,透過紛繁複雜且互有牴牾的文獻記載,釐清南宋官藏本的傳存譜系,明確不同藏本之間的差異,判定《宋史·藝文志》著録本的性質和歸屬。以此爲出發點,勾勒出各傳本系統在宋以後的遞藏情況,徹底釐清《永樂大典》收録本的來歷,及其阙卷情況的成因。

關鍵詞: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瀘州本;遂寧本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自孝宗隆興元年(1163)至淳熙十年(1183),歷經五次進奏得以畢功。其編纂及上呈始末前人縷述甚詳[1]。惟其傳本系統之分析尚不愜人意[2]。要言之,或昧於《宋史·藝文志》的撰作體例及文本來源,混淆中朝藏本與外間傳本所致。加之記載紛繁,難免頭緒萬端,其結論與原書流傳的實情存在隔膜。

李燾《續通鑑長編》在南宋一朝即多有著録,大致分爲兩個傳本系統:其一爲中朝藏本,與作者歷次進呈密切相關,包含歷次修訂成果,文本、卷帙層累疊加的特點至爲明顯,又因不斷修訂,同一系統中亦包含了體量、内容有别的幾種異本;其二爲民間傳本,李燾素以史學名世,《長編》自立意至成書逾四十年之久,尚未成書時已廣受矚目[3],歷次奏進本均爲時人過録節鈔,流傳於外,各家私藏書目頗見《長編》之名,早期多由此而來,而宋元時期各種冠以“通鑑長編”名目的民間刻本亦能從中追繹源流。在梳理南宋傳本源流過程中,應注意這一層背景。

有關《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帙的記載紛繁複雜,每令人莫衷一是,不易理出頭緒。實際上,這與其書分卷體式的遞嬗密切相關。李燾撰作《長編》,本爲追步司馬光《資治通鑑》故事,無論本人奏表還是時人評騭,均直言不諱;中秘謄録、結銜作序,每以司馬光成例爲準繩[4];淳熙四年(1177)孝宗表彰其纂修之功,亦有“無愧司馬光”之語[5]。故《長編》創修伊始,編纂體例及修書規程大致趨步前哲,初次進呈開國十七年史事,便仿效《通鑑》年爲一卷的體例。其後乾道四年(1168)進呈五朝本,亦作如是劃分。惟其卷帙不均,一年之内載筆過多,故淳熙年間進神、哲、徽、欽四朝,即在年爲一卷基礎上,“以字之繁略,又均分之”[6],大致合乎通行的分卷體式。嗣後淳熙二年(1175)進神、哲二朝四百一十七卷,三百四十册,四年(1177)進徽、欽兩朝三百二十册,淳熙十年(1183),又在此前二次進呈基礎上“重别寫進”九百八十卷奏上,即以内容多寡均分而成,不再拘泥於年爲一卷的舊例。

《續資治通鑑長編》不同進呈、謄録本的存藏情況也值得關注。此書曾分别收貯於秘書省下的秘閣、史館等處,國子監、經筵所也曾過録副本或調取其書。李燾《長編》的著録情況多有齟齬,與其不同版次多方傳録、存藏密切相關。而在撰述《長編》的同時,他還負有纂修《四朝國史》及重訂《徽宗實録》之責,《長編》與兩部官書至爲密切,值得進一步考索。

基於以上情況,本文謹重新梳理南宋《續資治通鑑長編》的成書經過、體制變化及存藏過程,並揭示早期流傳的面貌。不妥之處,望方家指正。

 

一、《長編》歷次進呈及存藏概貌

 

《續資治通鑑長編》的編纂始於高宗紹興年間,李燾意在接續司馬光《資治通鑑》創爲國初九朝編年史。周必大稱其“日繙史册,彙次國朝事實。謂司馬光修史,先爲《百官公卿表》十五卷,後頗散逸,乃徧求正史、實録,傍采家集、野史,增廣門類,起建隆,迄靖康,合新舊官制,成一百四十二卷,其重編者僅七之一。《長編》之書蓋始於此”[7]。孝宗隆興元年,李燾在榮州任内奏上太祖一朝《續通鑑長編》十七卷,自建隆迄開寶十有七年,年爲一卷[8]。有旨付史館收存[9]。此爲《長編》奏進之始。次年,李燾除潼川府路轉運判官[10],任内通曉世務,治績顯著,受到時任四川制置使的汪應辰賞識;吏事之外則筆耕不輟,著述頗豐,“凡經傳歷代史書以至本朝典故,皆究極本末,參考異同,歸于至當。隨事論著,成書不一,皆可以傳信。”史才亦受推重[11]。乾道三年(1167)八月,李燾由外任召赴行在[12],爲國史院編修官[13],與汪氏舉薦不無關係。恰逢宋廷編修《四朝國史》,李燾此次赴任,實際擔負了總纂國史之責。

入都當年,太祖至哲宗七朝《長編》已大致完成。乾道三年八月,汪應辰倡言於朝:“切見左朝散郎李燾所著《續資治通監》,自建隆迄元符悉已成書。”並提議取其所撰太宗以後事迹,由“朝廷給劄,付本官抄録,發送秘書省校勘,藏之秘閣”[14]。次年四月,李燾即奏上“建隆元年至治平四年閏三月五朝事迹共一百八年,計一百八卷”,亦年爲一卷;内文裝爲一百七十五册,加《目録》一册,共計一百七十六册[15]。詔藏秘閣。其中太祖一朝在隆興元年初次進呈本基础上稍有增補,此次重别抄録,彙同太宗至英宗四朝一併奏上[16]。五月一日,以纂述有勞特轉兩官[17]。是爲《長編》第二次進呈。

此後李燾續有增秩。乾道五年(1169)四月,遷秘書少監;當年冬兼權起居舍人[18];依舊爲國史院編修官[19]。十二月二十三日,李燾上表稱:

 

⑴“臣先因《續資治通監長編》頗嘗收集參究,實録外略得一二。惟是《徽宗實録》疏舛特甚,難遂準憑下筆。”

⑵“臣頃因轉對,嘗具奏章,乞依祖宗典故,就委史院官重修《徽宗實録》,……未蒙施行。”

⑶“猥因進《續資治通鑑長編》,自建、乾訖治平,凡一百八卷,乃蒙誤恩,特與增秩,每懼不稱陞下奬擢之意。其治平以來自合依詔旨接續修進,乞特許臣專意討論徽宗一朝事迹,纂述《長編》。《長編》既具,即可助成正史。”詔從其請。[20]

 

此事意義重大,標誌《長編》從私人撰述到官修史書的轉變。乾道六年(1170),先前奏上的五朝一百七十六册全部交予秘書省,有旨依司馬光《通鑑》式樣繕寫[21],正式位列國家典謨,其地位已與之前存於史館、秘閣以備史官參考不可同日而語。今考《永樂大典》《宋會要稿》轉録《長編》遺文,多見卷首冠以“帝紀”之名,與温公書體式一致(參見表1)。又因《徽宗實録》疏舛特甚,難以憑據,上言重修亦未遑施行。而李燾進奏之後,當時還没有纂輯的徽、欽兩朝《長編》,在官方修史層面,事實上已取得近乎國史、實録的地位,爲官修史書直接依憑。淳熙四年新修《徽宗實録》告竣[22],據朱熹目驗,新録“大抵是用《長編》添修,然亦有不盡處”[23]。周必大亦稱,《長編》“自熙寧至靖康六十年中,朝廷之所設施,羣臣之所議論,推原審訂,登載甚詳。今之史志,摭取實多”[24]。可見其接續實録、正史,在宋代官方史書修纂中佔據了舉足輕重的地位。

 

表1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首冠以“帝紀”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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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長編》性質的變化,必然會對其纂修體例産生影響。如果説乾道三年之前,作爲一種私人著作,《續通鑑長編》尚能追步《資治通鑑》年爲一卷的體例;那麽自肩負起徽、欽兩朝國史材料來源的職責後,勢必諸事必録,巨細靡遺,本已極爲龐大的篇幅因之再度擴展,年爲一卷的體例也愈發不合時宜。因此淳熙元年(1174),在瀘州任上的李燾提及神宗至欽宗《長編》纂修計劃時稱:“顧此六十年事,於實録、正史外,頗多所增益,首尾略究端緒,合爲長編。凡六十年,年爲一卷,以字之繁略,又均分之,總爲二百八十卷。”[25]分卷體例與先前投進諸本已有很大區别。

先是,李燾因屢次上言觸怒虞允文,於乾道六年六月出任湖北轉運副使一職[26];八年(1172),又帥潼川,兼知瀘州[27]。到淳熙元年二月,虞允文去世[28],李燾的仕宦生涯方出現轉機。秘書丞陳居仁倡議多用明習典故之人[29],周必大亦不失時機加以保舉[30],於是李燾得以赴行在就職。然此時瀘州失火,仁甫“行及國門,乞祠待辨,除江西轉運副使。”[31]淳熙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時李燾在江西任上,又奏進神、哲兩朝《長編》計四百十七卷,三百四十册[32];二十七日,即因此次投進而轉授秘閣修撰[33],再次赴都出任史職。次年(1176)正月,擢爲秘書監,權同修國史並實録院同修撰[34]。淳熙四年七月五日,又進徽、欽兩朝《長編》三百二十册[35]。隨著乾道四年,淳熙二年及四年三次進呈,北宋九朝一百六十八年《長編》大致完備(簡便起見,後文稱之爲“瀘州本”)。於是詔諭旌表,稱其編纂之功“無愧司馬光”[36]。淳熙四年八月,李燾官拜禮部侍郎,仍兼工部,拜表稱“自建隆迄于靖康,成書殆且千卷”[37]。可見此本既保留了年爲一卷的體式,又依據字之繁略而均分之,殆成千卷規模。而其書奏上後亦藏於史館,時纂修《四朝國史》多有採録[38]。值得注意的是,成於淳熙五年(1178)的《中興館閣書目》著録有建隆至靖康《長編》一百六十八卷,包羅百六十八年史事[39];指的就是乾道四年至淳熙四年所奏之本。

此後,李燾又進一步整齊《長編》全文。自淳熙四年出居常德以來[40],吕祖謙多次致書,極爲關心修潤之事:“武陵民淳事簡,公退,想多閑暇,《長編》莫曾下手再整頓否?”又言:“《長編》既已斷手,莫若及此暇時,參訂修潤,整頓凡例,刊削枝葉,兩存者,折衷歸於一是,遂爲完書。若秪廣記備言,以待後人,恐年祀浸遠,未必能明今日去取之意,使千載有遺恨,良可惜也。異時復還禁近,筆削之工,便不能專,此似不可失耳。”[41]稍後李燾復信應提到了改訂之事,於是東萊回復道:“聞復刊緝《長編》,條例當益嚴密,第恨阻遠,不得陪侍筆削爾。”[42]淳熙六年,李燾起知遂寧府[43];九年(1182),全書修訂完畢,計正文九百八十卷,六百四册;又《修换事目》十卷,《舉要》六十八卷,《總目》五卷;以上四種共計一千六十三卷,六百八十七册[44](因此本纂成李燾遂寧府任上,但以“遂寧本”稱之)。次年(1183)三月上於朝[45],自此《長編》全書方告畢功。李燾爲此書萃聚了一生精力,恰如其在進書表中所言:“臣網羅收拾垂四十年,綴葺穿聯踰一千卷,牴牾何敢自保?精力幾盡此書。”[46]淳熙十一年(1184)李燾去世,周必大作詩憑弔,有“經學淵源史筆高,文章餘力捋風騷”,“鳴佩甘泉不乏人,誰能博古更通今”之句[47],可謂其一生學術的寫照。

 

二、《宋史·藝文志》著録《長編》的來源

 

這樣在淳熙十年之後,南宋官府收藏了兩部首尾完具的《續資治通鑑長編》,其一爲乾道四年至淳熙四年三次遞呈之本(瀘州本),此本奏上後即藏於史館,可爲因事設立的國史院直接利用,其間神、哲、徽、欽《四朝國史》取資於此書極多;其二爲淳熙十年“重别寫定”之本(遂寧本),奏上後藏於秘閣[48]。兩本内容事目、卷册劃分存在差異,傳録情況亦有不同。

光宗紹熙二年(1191)十月,國子監丞彭龜年奏稱:“《續資治通鑑長編》一部,計一百五十四册,用黄帕三幅封進。外臣照對,此書元有兩本:一本燾知瀘州日投進,其書頗有未備去處;燾知遂寧府日,遂别删修一本投進,比之瀘州之本最爲詳密。燾又有一本,書名《長編舉要》,撮其凡目,尤可參考。缘本監所録止是瀘州本,其遂寧府所進本及《舉要》現藏秘書監,欲望聖慈一并宣取,庶幾可備乙夜之覽。謹録奏聞,伏候敕旨。”[49]彭龜年爲乾道五年進士,後遷國子監丞[50]。時有旨宣取國子監所藏《續通鑑長編》進呈乙覽,故有此奏[51]。紹熙四年(1193)三月,彭龜年除秘書郎;十二月任起居舍人[52]。五年(1194)正月上《内治聖鑑》,奏表云:“昨蒙陛下官之成均,成均舊有《國朝會要》及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録本,因得竊讀,于是祖宗修之身、刑之家者,可以略見一二。”[53]由此可見,孝宗朝之後,國子監曾收藏了一部瀘州本《長編》的過録本,其原本藏於史館,共計八百三十六册,而抄入國子監之後則合併爲一百五十四册;紹熙二年,國子監本又爲經筵所宣取,以供講讀。至於淳熙十年在遂寧府進呈的“重别寫進”本則一直收貯於秘閣。

《宋史·藝文志》收録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一百六十八卷,《四朝史稿》五十卷[54];並不見《長編舉要》及《修换事目》之名。錢大昕指出:《宋志》著録百六十八卷“蓋以一年爲一卷”,頗中肯綮,惟其來歷未能著墨[55]。前人對《宋志》著録本的性質多有誤解[56]。值得注意的是,《中興館閣書目》亦見有《長編》一百六十八卷,解題云:“建隆訖靖康。”[57]與《宋志》所記卷數一致。《宋史·藝文志》主要依據宋代四種國史志雜湊拼合而成[58],而四種國史志在今本《宋志》中所占比重存在差異。從時間來看,李燾《長編》一條的著録來源顯然是《中興四朝國史藝文志》,而《中興志》則沿襲自《中興館閣書目》及《續書目》[59]。因此《宋志》所收《長編》一百六十八卷最初來源就是《中興館閣書目》。

《中興館閣書目》成書於孝宗淳熙五年[60],此時《長編》瀘州本已經奏上,而遂寧本尚未寫定。故《宋志》一百六十八卷本顯然是五年之前收入中秘的瀘州本。惟其如此,今本《宋志》未收《舉要》《事目》就可以理解了。

 

表2  《續資治通鑑長編》歷次存藏概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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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亦有《續通鑑長編》一百六十八卷,其“册數至餘三百,蓋逐卷又自分子卷或至十餘。”又有《續通鑑長編舉要》六十八卷[61]。前述二種當爲陳振孫傳録本,“册數至餘三百”亦絶非中秘體式之舊。此本來歷已不可考,然陳目的著録方式無疑受到了《中興館閣書目》影響。《遂初堂書目》史部國史類著録《續通鑑長編》並《舉要》《考異》三種[62],亦屬遂寧本系統。此外,趙希弁《讀書附志》還收録“蜀本”一部,其中太祖至英宗一百七十五卷,神宗朝二百二十八卷,哲宗朝二百二十卷,徽宗朝三百二十三卷,獨缺欽宗朝,共計九百四十六卷[63]。值得注意的是,此蜀本神、哲兩朝共有四百四十八卷,較瀘州本四百一十七卷多出三十一卷。今遂寧本分卷不詳,這部“蜀本”的分卷模式極有可能反映了淳熙九年“重别寫定”的一些面貌。

《續通鑑長編》成書不久即流佈於外,廣爲傳刻。淳熙十一年,周必大在李燾身後作輓詩追懷,其中有“千卷《長編》已刻閩,争傳副墨價兼金”之句[64]。可見此時《長編》副本已流傳至閩地。稍後趙希弁《讀書附志》亦提及刻本,並與家藏本對勘,稱其“所藏蜀本視書坊所刊者爲詳”[65]。寧宗慶元四年(1198),朱熹致書李壁(李燾之子)云:“《長編》改定本只寫改處,不知有多少册,得爲致之爲幸。或云建炎、紹興事亦已成書,不知然否,尤所欲得,但恐字多難寫耳。”[66]可知當時朱熹尚未親見“重别寫定”本原書,既稱“只寫改處”,當爲《换撰事目》無疑。其時朱熹僻處東南,尤喜讀李燾《續通鑑長編》,徽、欽兩朝尤爲矚意。嘗語人曰:“兩日無事,閑讀《長編》,崇觀以來率是如此。”[67]又云:“偶看《長編》,至燕雲事,便覺胸次擾擾。”[68]其日夜摩挲之本,自當源於瀘州本系統。《朱子語類》:“近看《長編》有一段:‘徽宗一日問執政:東州逆黨何不爲處分了?’都無事之首尾。若是大反逆事,合有首尾。今看來,只是此事。”[69]略見初次進呈時草率之迹。嘉泰二年(1202)二月,趙彦衞奏:“近來忽見有本朝《通鑑長編》《東都事略》《九朝通略》《丁未録》與夫語録家傳品目類多,鏤板盛行於世。”[70]宋元以來,各種民間節本大行於世,附會李燾之名的僞作亦層出不窮。乃至“長編”之名亦追步“通鑑”,逐漸經典化,爲不少後出的編年體史書因襲。

 

三、南宋中朝傳本的下落

 

(一)明内府藏本流散始末

今本《續通鑑長編》爲清代四庫館臣從《永樂大典》“宋”字韻下輯出,不見徽、欽兩朝及英宗治平四年(1067)四月至神宗熙寧三年(1070)三月、哲宗元祐八年(1093)七月至紹聖四年(1097)三月事迹。《四庫總目》云:“徽、欽二紀原本不載,又佚去熙寧、紹聖間七年之事。”[71]裴汝誠先生據此推測,既稱“原本不載”,則“説明徽、欽二紀是《永樂大典》原來所無”;而“佚去熙寧、紹聖間七年之事”,屬“清初《永樂大典》已遭散失的結果”[72]。惟僅據《四庫總目》屬辭加以推測,至於四庫館臣是依據什麽得出前述看法,則語焉不詳。

考《永樂大典》殘卷,尚存治平至熙寧若干年《續通鑑長編》原文。如⑴《大典》卷八七〇六“僧”字韻引《續通鑑長編》:“熙寧元年十一月,中書言:‘太皇太后生辰,凖條給祠部牒二百,以半度僧。今凖内降給紫衣及師名共六十四道,餘並給度牒。’詔具條制進入。”[73]又⑵卷一九六三七“目”字韻:“《續資治通鑑長編》神宗帝紀:熙寧二年,乙未,兵部員外郎、集賢殿脩撰兼侍讀周孟陽爲工部郎中同提舉萬壽觀。孟陽老而目昏,每進讀,面覆案上,音吐梗澀,左右往往竊笑,故遷官而罷之。王安石言:‘先帝舊臣,宜與優遷。’曾公亮、趙抃以爲當遷待制。”[74]⑶卷七五〇六“倉”字韻:“《通鑑長編》:范景仁曰:‘常平倉,始於漢之盛時。賤則貴而斂之,恐傷農也;貴則賤而散之,恐傷民也。最爲近古,雖唐虞之政無以易也。’”[75]《長編紀事本末》繫之於熙寧三年正月條下[76]。⑷卷一三四九六“制”字韻:“《續通鑑長編》:宋哲宗紹聖二年,侍御史翟思言:‘昨日嘗疏錢勰批答鄭雍詔書有“群邪共攻”之語,又聞却作群邪交攻,意有未盡,須至再陳。恭惟陛下以武王之孝,繼志述事;以大舜之知,任賢去邪。朝廷清明,天下欣慶。今勰乃以臣等忝任風憲,指爲群邪,則未知勰之處心積慮,仰視陛下爲何如主也。伏望聖慈詳酌盡理施行。’”文辭較《長編紀事本末》轉述有大段刊略。此外,還有⑸卷八〇九〇“城”字韻:“《續通鑑長編》:哲宗紹聖四年,知太原府孫覽議復取葭蘆,遂敗夏兵。虜師度不能支,遁去。覽曰:‘可矣。’乃遣王愍、折克行將兵出麟府,張世永、王舜臣出嵐石,遂城故葭蘆。未就,虜數萬猝至,覽按兵不動,而使張世永將輕騎由麟州道出其後擊之。虜前不能進,而後爲世永所擊,大敗。卒城葭蘆而還。”[77]按《哲宗紀》,此事繫於三月[78],恰爲輯本失載。

以上諸條散見《永樂大典》各韻,今檢覈《長編》節本並《宋史全文》諸書均不見對應記載,可知與《大典》“宋”字韻下所載《長編》同源。故遲至《永樂大典》成書時,治平、熙寧間若干卷尚未遺失。那麽,元祐、紹聖所闕事迹當初是否爲明人所見呢?按《宋會要輯稿·職官》“都大提舉茶馬司”條附入小字:“《續通鑑長編》:宋哲宗紹聖二年八月辛卯,朝散郎、直秘閣、都大提舉成都府利州陝西等路茶馬陸師閔權陝西路轉運使,仍兼領茶馬事。”[79]陳智超先生指出:“《宋會要》作爲政書,一般是不會引他書作注的。”[80]另從竣稿年份看,《輯稿》此段只可能出自虞允文、陳俊卿乾道六年所上《續會要》,或張從祖嘉定三年(1210)進呈之《國朝會要》。《續會要》成書時間在《哲宗長編》之前;《國朝會要》告竣於《長編》之後,兼爲個人撰作,似有條件採納《長編》原文作注。然此書經進呈御覽,著爲典册,其體例似不應偏離舊式。按《永樂大典》編修凡例:“若諸史中文有重複者止存一家,或事文互有詳略則兩存之,或事同而文有詳略者則存其詳者。先儒詳論亦各依次附載。”[81]其“詳略兩存”之法,常見以大小字區别主次,二者各有不同來源,繫以事目、時序互相耦合爲一個單元,不同材料因此呈现穿插排布的面貌[82]。因此從種種迹象來看,《輯稿》中這一段《長編》佚文同樣爲明人所加。

綜上可知,《續通鑑長編》元祐、紹聖諸卷在永樂年間尚存。由此向前追溯,《大元大一統志》“葭州”條下同樣收録了紹聖四年二月事一則,起首標《通鑑長編》之名[83]。可見《長編》元祐、紹聖一段在元明兩朝的流傳軌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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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永樂大典》卷8089—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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