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八年(1892)浙江舆图局刻印的《浙江省城图》上,位于北城墙下有两处相邻的建筑标记,一为“水星阁”,一为“火药局”。火药局位于水星阁的西边,据民国地籍资料记载,这座火药局的占地面积多达150.791亩。 火药局,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军火库”。一个省会城市中居然建有一座如此规模的大军火库,当时的决策者难道不明白其中的风险? 早就有人提醒危险 晚清《申报》说:这座火药库“于同治七年(1868)建造”。(参见1899年6月17日《申报》)其实,当时建的是水星阁,并非火药局。1860年和1861年,太平军曾两次攻陷杭城,水星阁毁于战火(清军与太平军交战),清军收复杭州以后,时任浙江布政使的杨昌浚认为:该阁是杭州的一处知名景点,所以在1868年亲自主持了这项重建工程。 杭州民间一直认为水星阁能防火灾,“有压胜之义”。同时,杨昌浚又注意到,水星阁一带“地甚荒僻,人迹罕至”,便断言:“此处为存积火药之所最为妥帖。”(参见1882年4月17日《申报》)因此,重建后的水星阁也就成了一处火药仓库。杭城几处火药碾制工场制成的火药,曾“装桶送至水星阁空楼中收藏”。 光绪八年(1882)二月十六日,时任浙江巡抚的陈隽丞“以杭城火灾迭出,特命驾往水星阁致祭”,并实地踏勘了附近地形,决定在水星阁的西边建造一个大的火药局。 消息传开后,杭城的士绅自然有许多担忧,很快,就有人在上海的《申报》上发表长篇针对性文章——《论设建火药局》。主要观点是“火药局之设,最好于城外隙地,而不宜于城中”,并列举了近些年发生的几件惨案作为警示,希望“主其事者一详度之”。(参见1882年4月19日《申报》) 可能是这篇长文起了作用,也可能杭城士绅还有其他提醒途径,总之,这位陈隽丞巡抚此后并没有在水星阁旁建造大火药局。但是,水星阁承担火药仓库的任务似乎越来越重。请看《申报》中的以下短讯: ——1884年3月,位于杭城小云栖的火药碾制工场不慎失火,所幸“碾成之药皆藏水星阁”,所以没有造成更大损失。 ——1885年3月,设在潮鸣寺内的火药碾制工场发生爆炸,“幸制成之药皆装桶送至水星阁空楼中收藏”,没有造成更大的伤亡。 ——1886年11月,浙省军装局设在报国寺内的制造枪炮弹药的工场失火,所幸“军火弹药等物一经制成,即发至水星阁中安置”,没有酿成重大惨案。 重建后的水星阁,虽然成了火药仓库,此后却一直没有意外发生,这就使浙省官场更深信当年杨昌浚的断语:“此处为存积火药之所最为妥帖。” 爆炸酿成重大灾难 1892年,时任浙江巡抚的菘骏实地踏勘水星阁后,作出决定:在水星阁西边建一个大火药局(也就是前任巡抚陈隽丞没有实施的方案),并马上付诸行动,当年征地98.884亩,动工建造火药局。至今,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内仍保存着这位浙江巡抚当年向中央政府请求免去所征98.884亩土地地丁银的报告。 1893年3月,一座规模颇大的火药局在水星阁的西边建成。菘骏又调动防营勇丁在火药局的围墙四周开沟挖壕,引水防范。 菘骏离任后,继任的浙江巡抚叫廖寿丰。廖对水星阁西边出现的这座大火药局似乎不放心,所以继续在火药局周边征地,准备利用所征土地将火药局四周开挖成河,并用所挖泥土围筑火药局厚墙。此项工程因此也被称之为“挖壕筑城”。 1895年11月,工程竣工。经此一番大改造,被河流包围、被厚墙包裹的火药局似乎成了一座与外间隔绝的坚固城堡。此后,大量军火便开始运入这座城堡中储藏。 不料,1898年12月16日(农历十一月初四)傍晚六点二刻,这座城堡内发出两次雷霆巨响。当时,大多数市民还在吃晚饭,一看“屋瓦飞舞,门窗撼摇”,纷纷跑到门外观望,只见北方“红光烛天,无异赤城霞起”,都以为是地震了。既而,六街三市鼎沸声喧,各衙门官员纷纷往北奔去,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水星阁旁的火药局爆炸了。 第二天,《申报》驻杭记者前往探访,“行之观桥以北,但见两岸人家房屋俱已倾颓,沿途瓦砾成堆,如岗如阜。法国天主堂向有长垣围绕,刻已坍去一边。仁和仓桥畔朱天庙、天水桥畔东岳庙,俱已东倒西歪。水星阁前一带民房更片瓦无存。惟高阁依然耸峙而已”。记者实地调查后得出的初步结论为:此灾“震倒民房二百余所,损坏者不计其数;居民伤毙者多至七十余人”。
杨昌浚 由于官方迟迟不公布灾害的起因和损失,所以城内谣言四起,其中最耸人听闻的谣言是:洋人在宝石山上架炮,向城内开了一炮,致使火药局起火爆炸。 面对这样的谣言,地方官坐不住了,担忧市民与洋教士发生冲突,先是杭州府太守林启发布简短告示,说:此次灾害是“药库失慎”,并非洋人开炮。此后,浙江省洋务局也发布如下告示: 照得(十一月)初四晚,水星阁旁药库失慎,震坍居民房舍。其肇事之由皆因堆积日久,房屋未开气窗,天时燥烈,管理人等漫不经心,以致失慎。而外间传闻谓:“由西人在城外燃放吊炮轰入。”彼此讹传,几疑市中有虎。不知西人来杭通商行教,彼此和好,并无嫌隙,岂有燃放吊炮陷害居民之事。其中必有匪徒捏造谣言,煽惑良民,藉得乘机窃发。现已饬县会同保甲局密拿究办。尔居民宜各安生业,切勿误听谣言,致干罪戾。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事后,浙江巡抚廖寿丰向朝廷呈送了有关此次事故的详细报告,说:有四万斤火药在事故中轰燃。但是,该报告将发生事故的原因推给了气候(天时亢燥),还压缩了事故的损害程度,说:“官屋、民房震坍损坏者共百余间,压毙四人,压伤四十余名。” 据史料记载,浙江官方事后曾为此次灾难发放抚恤金,当时,将受灾户分作七等,共计579户,一等发抚恤金50块大洋,二等发30块大洋,三等发20块大洋,四等发10块大洋,五等发5块大洋,六等发3块大洋,七等发2块大洋。 可见,在此次灾难中,至少有五百余户家庭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当时《申报》的评论文章则揭露说:“杭州水星阁火药库被灾,毁屋至千余,伤人至数百口。肢骸满地,瓦砾盈场,惨目伤心莫此为甚。”(参见1899年1月30日《申报》) 迟迟不愿迁移出城 惨案之后,杭城舆论是强烈要求将火药局迁往城外。此时,巡抚廖寿丰已因病出缺,继任者为刘树棠。刘便邀请士绅在艮山门外、清波门外寻觅地基,最后择定“艮山门外离城五里处的一方旷地”,开工建造新火药局。 1901年1月,艮山门外的新火药局(位于岳帅桥旁)建成,新址有库房三进,四面缭以高墙,墙外建有营房,有兵丁驻防保卫。但是,城内水星阁旁的火药库并没有弃置,而是在当年爆燃的废址上又建库房数间,用作新火药局的分厂。 艮山门外的新火药局建成后,却没有成为名副其实的“火药局”,1909年7月21日的《申报》报道说:“……艮山门外购地开河,建筑局所。查该局告成后,存储火药为数寥寥,而各种炮弹居其多数,以致宁属暨各防营需用火药仍在水星阁寄存。”也就是说,城内水星阁旁的火药局旧址虽被称为分厂,但仍是存储火药的主要库房。此后,在舆论的督促下,情况略有改进,分厂内的火药部分转运去新火药局,新火药局内的炮弹则被移入分厂存放。 清朝灭亡,进入民国,杭州城内的这座火药局却无任何改变,仍是一座大军火库,仍是杭城市民心头的一大隐患。 1937年7月,抗战全面爆发。当日寇的轰炸机飞临浙江境内时,国民党军方也有了危机感,匆匆将这座火药局内的军火搬出城外。
晚清《点石斋画报》所绘常州府火药局爆炸一案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军方的联勤总部浙江供应局接管了水星阁西边的火药局旧址,但是,在这150余亩的土地上几乎已没有像样的建筑,于是,该局决定将此土地和水塘全部出租给农户耕种养殖。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三日,该局在杭州市第三区公所内召开一次放租协议会,八位有意承租的农民到会。会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水塘,每年租价以当时谷价拾壹石折币缴付; 二、土地,每亩每年租价以当时谷价三斗一升折币缴付(共计地51.6亩,共计谷拾五石九斗九升六合); 三、土城地,每亩每年租价以当时谷价二斗折币缴付(共土城地29.094亩,共计五石八斗二升); 四、缴付方式,每年分三月十五及九月十五两期缴付租金; 五、租期,暂定五年。 然而,该协议实施两年后,杭州解放。水星阁西边的火药局旧址由人民政府接管。在此后的城市建设中,火药局旧址上先后建起了杭州印刷厂、华侨新村、杭州游泳馆等。 作者系浙江日报社原主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