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7月2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成立。8月18日,省人民政府在杭州举行公开成立大会。省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举行了就职典礼。谭震林为省人民政府主席,谭启龙、周建人、沙文汉、包达三为副主席。浙江省人民政府是在浙江省全境大部分解放并已建立基层政权的基础上建立的。全省行政区域设置了除杭州外的宁波、温州2个省辖市;嘉兴、宁波、衢州、建德、温州、台州、丽水、金华、临安、绍兴10个专区,及嘉兴、湖州、衢州、金华、兰溪、绍兴6 个专区辖市(县级)。在省人民政府成立前后,全省的城镇、农村开始改造旧政权、废除保甲制度,建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县、区、乡各级人民政权。6月,各县(市)开始对行政区划内的基层政权进行改造。10月17日,省人民政府领布《关于目前建立乡村政权暂行组织的指示》。到1949年底,全省共建立了78个县(其中包括杭县,即今杭州市余杭区,当时为省直辖县)、491个县辖区、2401个乡。1951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改称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委员会。1955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委员会改称为浙江省人民委员会。 △《浙江省人民政府布告》(第一号)(浙江省档案馆馆藏) △浙江省人民政府证章(浙江省档案馆馆藏)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印模)(浙江省档案馆馆藏)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浙江省档案馆馆藏) △1951年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合影(左起:周建人、谭启龙、谭震林、沙文汉、包达三)(浙江省档案馆馆藏) △群众欢庆临安县(今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成立(浙江省档案馆馆藏) 感谢原文作者及发布媒体为此文付出的辛劳,如有版权或其他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杭州文史网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