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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杭州凤凰寺的回回大师阿老丁
来源:《杭州伊斯兰历史文化》  作者:杨晓春  日期:2024-04-10

阿老丁(‘Alā al-Dīn)见于明嘉靖年间成书的《西湖游览志》,称“真教寺,在文锦坊南。元延祐间,回回大师阿老丁所建。”又见于清康熙九年(1670年)丁澎撰《真教寺碑记》:“元辛巳年有大师阿老丁者,来自西域,息足于杭。”“元辛巳年”,出自明景泰四年(1453年)郑厚撰《杭郡重修礼拜寺记》。但这一碑记没有提到阿老丁。

创建凤凰寺的阿老丁有可能是《癸辛杂识》记载的居住在天井巷的回回大师。阿老丁是一个常见的回回人名,因此元代以阿老丁为名的回回很多。除了建寺之阿老丁,现在所知的元代杭州名为阿老丁的回回还有三位。那么有没有可能和建寺之阿老丁是同一人呢?

第一位是葬在杭州的舍剌甫丁的长孙。《两浙金石志》关于舍剌甫丁墓碣的题跋中,认为舍剌甫丁长孙阿老丁就是建真教寺之阿老丁,舍剌甫丁生于蒙古汗国庚戌年(1250年),卒于至治三年(1323年),他的长孙,时间上不合至元间已经建寺之阿老丁,即使取建寺于延祐年间之说,年龄也偏小了。对此,陈垣先生已早作考证,认为不是一人,田坂兴道也有辨析。

第二位是凤凰寺第4号阿拉伯文、波斯文墓碑的墓主火者·阿老丁·宾·火(Khawāja'Alaal-Dīnb.Khawāja Shams al-Dīn al-Isfahānī),此人卒于伊斯兰历727年6月23日(公元1327年5月16日)。从时间来看,与建寺之阿老丁一致,因此有学者认为与建寺之阿老丁为同一个人。不过碑文中完全没有墓主是一位宗教职业者的身份的痕迹,使人怀疑有可能也仅仅是同名而已。

第三位是凤凰寺明景泰三年(1452年)波斯文、阿拉伯文碑提到的立碑者法忽鲁丁(Fakhru'd-Din)的祖父阿老丁·迭里迷(‘Ala'ud'd-Din of Tirmith)。这一位阿老丁的家乡是迭里迷,和上述墓碑的阿老丁为亦思法杭人不同,不可能是同一个人。这方明代的碑刻显示的这一位阿老丁家族和凤凰寺关系非常密切。从元初至元十八年(1281年)到明景泰三年(1452年),相去一百七十年,假设阿老丁创寺在他的青年,法忽鲁丁立碑在他的老年,一共有三代人,如果都比较长寿,也不是没有可能。如果建寺的阿老丁是延祐时(1314-1320年)人,则可能性更大一点。

总体权衡,我倾向于建寺的阿老丁为第三位阿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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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寺石碑

《西湖游览志》记阿老丁的身份是回回大师,那么回回大师是怎样的一种身份呢?

《元典章》记载的一个案例,出现了回回大师,很可以说明在有的涉及回回的司法活动中回回大师的作用。《元典章》所载公文原文如下:

至元六年三月,中书户部:

据大都路来申:“麻合马状告:‘至元二年正月内,凭媒人法都马等做媒,说合女阿赊与阿里男狗儿为妇。至去年七月内,有婿狗儿身死有,阿里道,交故狗儿弟收要。’勾责得媒人法都马状称:‘至元二年正月,说合麻合马女阿赊与阿里男狗儿为妇有。阿里下与讫麻合马金脚玉板环儿一对、红紸丝一个、绢二疋、盖头一个、羊二口、面一担、酒三十瓶。在后女婿身故,目今阿赊年二十岁,小叔骡骡一十五岁。’得此。就问得回回大师不鲁溪等称:‘回回体例,女孩儿不曾娶过、死了的孩儿,若小叔接续,女孩儿底爷娘肯交收呵,收者。不肯交收呵,下与的财钱回与一半。’这般体例。又照得:‘娶妻财毕未成者,男女丧,不追财。’欲便照依回回体例,不曾断过如此事理,诚恐违错,乞明降”事。省部得此。仰更为审问无差,依理回付一半财钱施行。

回回体例,即是回回教法。至元六年大都路地方政府遇到有关回回内部的案件时,要向回回大师咨询,回回大师则是援引回回体例给予回答,最后回回大师的意见在实际的司法活动中确实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成为司法判决的依据。由这一案件可见回回大师是兼管回回人的法律事务的。

这一案件,也不免使人联想到元代还有“哈的大师”的称号。《元史》中记载:“诸哈的大师,止令掌教念经,回回人应有刑名、户婚、钱粮、词讼并从有司问之。”《通制条格》所载一段至大四年十月四日的公文节文,引到圣旨说:“哈的大师每,只教他每掌教念经者。回回人应有的刑名、户婚、钱粮、词讼大小公事,哈的每休问者,教有司官依体例问者。外头设立来的衙门并委付来的人每,革罢了者。”《元典章》所载皇庆元年三月的一段公文,引及至大四年的公文,也包括其中的圣旨内容。《元史》中的记载应该由此圣旨而来。“哈的”,阿拉伯文宗教法官的意思,而“大师”通常用作佛教僧侣的称号,常见的“西番大师”指藏僧。“哈的大师”应是“哈的”“大师”两个词汇拼合而成的。由此大致可知,“回回大师”也就是“哈的大师”。《元典章》前引至元六年案件,正在元朝皇帝圣旨“哈的大师每,只教他每掌教念经者。回回人应有的刑名、户婚、钱粮、词讼大小公事,哈的每休问者,教有司官依体例问者”颁布之前。另外,《元史》载仁宗至大四年(1311年)四月丁卯,“罢回回合的司属。”邱树森老师认为回回合的司是中央官署。合的即哈的。至大四年先后罢回回合的司属即罢去回回合的司属员、限制哈的大师的权限,两事之间应该有所联系。《元史》又载文宗致和元年八月己未,“罢回回掌教哈的所。”这是连机构也罢去了,很可能回回掌教哈的所与回回合的司是一个机构,或者是有着密切关系的不同层级机构。

那么,延祐年间真教寺的回回大师,其职能就只是“掌教念经”了。

“回回大师”在元代也有径称之为“大师”的,如明崇祯《吴县志》记礼拜寺,引《庆元路治中亦列失奉议舍田牒》,其中谓“平江路在城西南隅西馆桥礼拜寺,乃祝延圣寿教门,元系亦民闪思丁大师住持”。“亦民”似乎有可能就是今天回族常称的伊玛目,伊玛目本意是领拜人,意译为教长、掌教。“亦民”这一教职,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元吴鉴撰《清净寺记》中的益绵,吴鉴称之“犹言住持也”,刘迎胜老师考虑到绵字的收声不是m,指出不能简单地勘同为亦玛目(Imām),而当为阿拉伯文Amīn的音译,意为保管人、守护人、秘书。《庆元路治中亦列失奉议舍田牒》中的“亦民”是住持一寺的教职人员(原文中的住持当作动词理解),从职能上来说,与作为一寺掌教的伊玛目是类似的。总之,可见清真寺的教职人员被称作“大师”。

成化《杭州府志》则载:“礼拜寺,在西文锦坊之南。元回回大师叫佛之所。”说明“回回大师”的宗教职能是“叫佛”。“叫佛”是汉语语境中指称伊斯兰教宗教职业者对着安拉祈祷的状态。如宋元之际郑思肖《心史》记一事云:“回回事佛,创叫佛楼,甚高峻。时有一人,发重誓,登楼上,大声叫佛不绝。”明代类书《刘氏鸿书》摘引《原始秘书》“回鹘”条云:“其国之人所奉者,止知有一天,其它神佛皆不奉。虽曰神曰佛,谓皆是天生他也,拜天求天求道,方得为神为佛。天不教他做,他如何得做?是知生我养我皆是天,万物皆是天生,故所奉者天也。若别再奉神佛,是有二心,如人不忠不孝一般。其教门只知奉天,故每岁自正旦日起晨昏叫福。以面背其壁,曰目不视邪色;以指掩其耳,曰耳不听淫声;方举首叫天,谓之求福;两手捧之,曰接福;以手如得物状揣入怀内,曰天赐福矣;然后拜谢,是为叫福。世俗以叫佛传之,谬矣。故有叫福楼是也。”可见通常还是称作“叫佛”的。元代剧作家吴昌龄的杂剧《唐三藏西天取经》,天一阁本《录鬼簿》题作“西天取经”,注其正名为“老回回东楼叫佛,唐三藏西天取经”。此剧全本已不存,现存一套《狮蛮国直指前程》(《升平宝筏》第十八出),主题就是老回回迎接唐僧,戏文中频频出现“叫佛”字样。第一节考察的元代杭州清真寺之一“回回拜佛堂”之“拜佛”,也同样可以看作是早期汉文化语境中对于伊斯兰教的认识。

此外,元代医学家王珪《泰定养生主论》载:“余闻《回回大师经》云:其国有伏法重因,对主者曰:‘吾死无词,但令吾母一见,死而无憾。’即令见之。囚曰:‘我生时食母乳,我今死也,亦欲食母乳,全我始终。’既食其乳,即啮死其母。官责其故。囚曰:‘我今死于不法,是母教我也。我未会言语时,母即教我骂人。及其能行也,教我瞒人。我取得物归家,则爱我喜我。我积渐至于今日,所以恨之也。’”提到的《回回大师经》,应该是回回文的经典吧。明代初年翻译《天文书》的马沙亦黑,他的身份也是“回回大师”。

总之,元代真教寺的回回大师阿老丁,是一位宗教职业人员。阿老丁最初有可能在宗教事务之外,还主管回回人的法律事务,是回回社区的核心人物。后来则仅仅负责掌教念经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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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凤凰寺

关于创建凤凰寺的阿老丁其人与历史记载中的人物的勘同研究,以往学者还有认为是元末明初知名回回诗人丁鹤年的曾祖父阿老丁的。对此,刘迎胜老师已予否定。他的意见是对的,丁鹤年家族本不居住在杭州,直到元末丁鹤年才徒居于杭州,无法勘同。此外,澳大利亚学者李渡南(Donald Daniel Leslie)认为《元史》记载的阿老瓦丁,于1271年之后来到杭州,死于1312年,很可能就是建设凤凰寺的阿老丁;伊本·拔图塔1354年记载的的早几代人的时候建设了杭州清真寺的奥斯曼(‘Uthmān)也有可能和建设凤凰寺的阿老丁是一个人。李渡南的这些看法,大抵只是泛泛的猜测而已。《元史·阿老瓦丁传》全文如下:“阿老瓦丁,回回氏,西域木发里人也。至元八年,世祖遣使征炮匠于宗王阿不哥,王以阿老瓦丁、亦思马因应诏,二人举家驰驿至京师,给以官舍,首造大炮竖于五门前,帝命试之,各赐衣段。十一年,国兵渡江,平章阿里海牙遣使求炮手匠,命阿老瓦丁往,破潭州、静江等郡,悉赖其力。十五年,授宣武将军、管军总管。十七年,陛见,赐钞五千贯。十八年,命屯田于南京。二十二年,枢密院奉旨,改元帅府为回回炮手军匠上万户府,以阿老瓦丁为副万户。大德四年告老。子富谋只,袭副万户。皇庆元年卒,子马哈马沙袭。”至元八年当1271年,皇庆元年当1312年,然而其中并无阿老瓦丁与杭州之间的联系的记载。确实,至元后期和大德年间有一位任江浙行省平章政事的阿老瓦丁,但是与上引有传之阿老瓦丁应该并非一人。李渡南上述讨论的注释除了引《元史》,还引用了慕阿德(Arthur Christopher Moule)《行在》一书。查慕阿德原书是在“襄阳”一条当中翻译了《元史·阿老瓦丁传》的部分内容,不过译文并没有提到阿老瓦丁与杭州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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