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五年(1899),杭州知府林启利用圆通寺寺屋创办养正书塾,是浙江第一所由国人自办的普通官立中学。“养正”二字,取《易经》中“蒙以养正,圣功也”之意。该书塾创办时,时值戊戌维新运动失败,清政府下令各省停办新式学堂,因此林启只能使用“书塾”的旧名来应付朝廷。而实际上,养正书塾采用新式中学堂的教学形式,设置经学、小学(说文)、算学、英文等新课程,且订有详细章程,对办学宗旨、学制、班级设置、课程安排、课内外教学的方式方法、招生和考试办法以及教职员工编制分工、待遇、师生纪律要求、经费开支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因其比清政府制定颁布的《奏定中学堂章程》早4年,所以该章程成为了当时杭城各学堂制定规章的参照蓝本。 学制初定为五年,名额60人。学生经考试入学,学习期满,由书塾总理请知府和钱塘、仁和两知县会同教习命题考试。成绩优等者,给予文凭,升入本省高等或专门学堂,或保送出国留学。 浙江省立一中校园一角 养正书塾经历了杭州府中学堂、浙江省立第一中学校等嬗变后,分为了浙江省立杭州高级中学(现浙江省杭州高级中学)和浙江省立杭州初级中学(现杭州第四中学),与同期创办的求是书院(浙江大学前身)、蚕学馆(今浙江理工大学)一起为杭州乃至浙江的近代教育奠定了基础。 感谢原文作者及发布媒体为此文付出的辛劳,如有版权或其他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杭州文史网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