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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安:两个南北朝与中古以来的历史发展线索(一)
来源: 静嘉读书微信公众号  作者:李治安  日期:2019-06-26


李治安教授

作者/ 李治安,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原载/ 《文史哲》杂志2009年第6期,5-19页

按 语

近十年来,当国内较多学者热烈讨论“唐宋变革”之际时,部分美国学者却把目光投向“宋元明过渡”这一问题。史乐民(Paul Jakov Smith)、万志英(Richard von Glahn)在《中国历史上的宋元明过渡》中认为,在唐宋变革和清代全盛之间又有所谓“宋元明过渡”萧启庆、王瑞来则相继论及南宋金元南北歧异和宋元变革。对此,笔者领悟到,“唐宋变革”抑或“宋元明过渡”等,实际上都和两个南北朝及其带来的南北地域差异发生着密切联系,中古以来的历史发展线索往往是复合而非单一的




一、第一个南北朝与隋唐的“南朝化”

1945年陈寅恪先生著《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系统而深刻地探讨隋唐制度的渊源所在,可得到这样的启示:隋唐制度主要来自北朝,主要是沿袭北魏北齐体制而发展变化来,部分又受到南朝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唐长孺先生在《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一书中指出:“唐代经济、政治、军事以及文化诸方面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些变化中的最重要部分,乃是东晋南朝的继承,我们姑且称之为‘南朝化’”。这一论断引起阎步克、胡宝国、陈爽等围绕“北朝化”、“南朝化”何者为主流的争论。

按照“南朝化”为主流说,“南朝化”长期存在于南北朝隋唐三百年间,“南朝化”至少从北魏孝文帝汉化改革已经开始。按照“北朝化”为主流说,“隋唐王朝都是在北朝的基础上建立的”,“北朝社会比南朝社会健康,南朝解决不了的问题,北朝解决了,因此构成历史的出口”。以上两说都有史料依据和合理性,又相互抵牾对立,单用其中一说似乎难以涵盖这一时期的复杂历史情况。为此,笔者提出一个不太成熟的看法:南北朝、隋朝及唐前期的历史是循着“南朝”、“北朝”两条并行的线索来发展演化的。“南朝”线索或状况,主要表现在东晋、宋、齐、梁、陈沿袭汉魏西晋的体制。“北朝”线索或状况,主要表现在北魏、北齐、西魏、北周的体制。

笔者的看法大致有三条理由,皆来自贯穿北朝、隋朝及唐前期的三大主干性制度。


第一,均田制主要实施于北方及其在中唐的瓦解。

均田制是北魏至中唐的土地制度。需要指出的是:(1)南北朝时期,均田制只实行于北朝,南朝依然是延续魏晋的大土地占有。隋唐统一后颁行均田令,江南地区也基本没有实施均田。(2)唐高宗以后均田制逐渐破坏,玄宗朝土地还授已难以进行,德宗朝最终废弛,均田制被租佃制大土地占有所取代。其结果,南朝的大土地占有与北方均田制内的土地私有因素汇合上升,最后过渡到南朝式租佃制大土地占有,率先完成了土地制度的“南朝化”。


第二,租庸调制主要实施于北方及其在中唐的瓦解。

北魏创立均田制之际,相应创立了租调制。隋唐实行租庸调。宋、齐、梁、陈沿用东晋的计丁输租,户调方面,宋、齐实行计户纳布,梁、陈改作计丁为布,按丁纳调。唐德宗时改行舍丁税地的两税法,这是整合南方、北方赋税的结果。两税法虽然不是南朝的制度原态,但它取代北朝的租庸调,又和南朝旧制精神相联系,可称为南朝财税制在中唐后的继续发展或唐税制的南朝化。


第三,府兵制主要实施于北方及其在中唐的瓦解。

府兵制创立于西魏、北周时期,隋唐沿袭,并和均田制捆绑在一起。府兵制主要实施于北方,南朝虽有世兵旧制,但自东晋末“北府兵”等精锐即来自招募。中唐均田制瓦解以后,府兵制随之崩溃。中唐以后神策军、藩镇兵等募兵,或可溯源于南朝,或者说是兵制的南朝化。

综上所述,不难说明南北朝、隋朝及唐前期的历史的确存在“南朝”、“北朝”两条并行的发展线索或迥然有异的两种制度状况。隋朝及唐前期基本实行的是“北朝”制度,但同时存在“在野”地位的南朝因素(主要在江南)。迫于实际需要,隋唐二王朝又在统一国度内实施了“北朝”线索与“南朝”线索的整合,这既是两种历史线索或制度的整合,又是北方、南方地域因素的整合。到中唐以后整合完毕。租佃制大土地占有、两税法和募兵制,正是上述整合后南朝(或江南)因素转而占上风的结果。于是,国家整体上向“南朝化”过渡。后面讨论的唐宋变革,实际上也是以上述整合及“南朝化”起步的。还应该承认,北朝制度并不是完全落后,南朝宋齐梁陈不少东西已经相当腐朽。我们所说的“南朝化”,并不是照搬宋齐梁陈的制度,而是在汉晋制度框架内又掺入北朝某些鲜活因素基础上的升华发展。


二、唐宋变革说与第二个南北朝的发展线索

1921年日本学者内藤湖南的《概括的唐宋时代观》比较系统地提出了唐宋变革说。其贡献主要有二:从内在理路思考中国历史的一项富有创见的发明;把古代历史大体划分为上古、中古、近古三个阶段。 

唐宋变革在辽金西夏及元前期统治下的北朝(或北方)情况如何?辽、金、西夏、蒙元等少数民族政权,究竟给唐宋变革带来何种新的影响?为什么元明许多制度及实施状况与中唐两宋不太一样?为什么明后期许多情况反与南宋非常相似?这的确是引入“第二个南北朝”的命题后产生的一系列困惑。我们应该进一步认真注意辽金西夏及元前期统治下的北方情况,认真注意10~13世纪近三百年的南北异制和元统一后北制的深刻影响,认真注意这一时期是否存在除唐宋变革以外对中国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他种体制因素。

现就笔者所论元朝与唐宋变革有明显异常的若干条,予以重点阐发。


1. 职业户籍制与全民服役


秦汉以后,编户齐民和“士、农、工、商”的秩序相继确立。经唐宋变革,“士、农、工、商”的四民秩序出现松动。宋代以主户、客户统一编制户籍,租佃关系亦被纳入国家户籍制度,税收和差役只征及主户。元代实行职业户计制度,百姓按照职业被分为各种不同户计。全民服役,无疑意味着百姓对官府的人身依附关系的再度恶化。


2.贵族分封制与驱口制


以血缘纽带和家产分配为基础的宗室分封,时至唐宋已名存实亡。元代包括草原封国、中原食邑和投下私属等内容的分封制,又死灰复燃。金朝不少贵族军将把俘获人口抑为奴婢,以供驱使,称为驱口。蒙古灭金及灭南宋时掠民为驱的现象,依然存在。元统一前后,分封制与驱口制得到部分改造,但仍程度不同地遗留至明代。此二者与唐宋变革的“农民脱离贵族或国家的束缚”、“官私贱民依附关系的蜕变”,更是背道而驰。


3.官营手工业的重新繁荣


自战国打破“工商食官”,秦汉私营手工业一度迅速发展。经魏晋到唐前期,官营手工业曾出现回潮,中唐以后特别是两宋,私营手工业又得以迅速自由发展。元代官营手工业规模大,役使工匠多,机构重迭繁杂,管理效益低下。从整体趋势看,它也是对唐宋变革的商品货币经济盛行的倒退。


4.农业经济和财税的南北差异


在唐宋北方与南方经济重心易位的趋势下,因女真、蒙古入主中原和战乱频仍,北方经济发展水平显著落后于南方,江南经济仍沿着唐宋变革的模式发展繁荣。南北的经济结构特质乃至税收都差别较大。南方沿袭南宋的大土地占有和租佃制,北方自耕农和中小地主的比重较大,还残留一些驱奴私属劳作。南方税粮沿袭南宋的二税制,北方仍停留在丁税、地税混存状态。科差中北方丝料、包银,南方户钞及包银,名色内容虽不尽相同,但按户征收的原则又是和租庸调制一脉相承。表明北方的农业经济结构和财税,同样较多背离了唐宋变革的轨道。


5.儒士的边缘倾向与君臣关系主奴化


元朝较早保护儒学,推动理学上升为官学。但在蒙古统治者的心目中,儒学始终不是第一位的文化,开始被某种程度地边缘化。随着唐宋科举发展,士大夫群体逐渐形成,君臣主从色彩逐渐淡化。理学问世后,士大夫有了追求的终极目标:道与理。宋代一些皇帝又标榜:“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还有了不杀文臣士大夫的不成文规则。时至元朝,忽必烈等将草原主奴从属俗带入君臣关系,对臣下说打就打,想杀就杀。元顺帝又步其后尘,被他杀掉的一品大臣据说有500余人。这与赵宋三百年文臣士大夫犯罪一般不杀相比,无疑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也明显与唐宋变革中“士大夫政治文化主体意识形成”相悖逆。


6.由军事征服派生的行省制和直接治理边疆政策


元世祖统一全国前后,设立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河南、辽阳、岭北、征东十一行省,其原型为金行尚书省和蒙古三大行断事官,实乃金元军事征服所派生。唐宋等汉地王朝治理边疆,都实行羁縻政策。元廷因俗设“土官”,强制实行括户籍、立驿站、缴税贡献和征调土军等。在蒙古统治者看来,少数民族地区并非蛮夷,它和汉地同样都是被征服对象。他们根本不去理会羁縻政策,而是出于军事征服理念,独辟军、政、财等较直接管辖的路子。

上述变动,有些是辽金元北方民族的前后承袭,有些主要是蒙古贵族带入的。对照内藤唐宋变革论要点,业已发生了较大异化,构成了北朝体制或发展线索的基本内容。

对此,美国学者伊懋可(Mark Elvin)曾指出,蒙古入侵带来的科技和经济发展的停滞,带来了元代和其后的明代前期“倒退消沉的黑暗时期”,造成了中国历史的断裂,而从明后期开始的新一轮经济发展则直接继承了唐宋科技革命的成果,并进一步使整个国家的经济整合起来。史乐民、万志英等的“宋元明过渡”说则认为宋元明时期尽管北方受到战乱侵袭,但江南及其周边地区却没有遭受大规模破坏,其经济、社会依然继续演变和发展着。宋元明不是“中国历史的断裂”,而是介于唐宋变革、清代全盛之间的“过渡”。萧启庆先生基本赞成“过渡”说,进而精辟论述金朝统治下的北方地区经济、社会、文化与南宋统治的南方的巨大差异及元朝的统合,同时指出“过渡”说忽视北方的缺陷。

笔者认为,上述变动并非简单的反复曲折而是第二个南北朝辽、夏、金、元北朝方面少数民族因素与南北地域因素长期混合作用的产物。第二个南北朝并非沿着唐宋变革的单一线索前进发展,相反是呈现唐宋变革所反映的南朝(南宋)线索与辽、夏、金、元北朝线索的复合并行发展。上述复合并行,准确地说实施于960年到1276年的317年间。元朝统一南北后的1276年到1368年的93年间,就是南方和北方二线索的复合并行了。事实上,由于元统一及后述朱元璋父子的个性政策,北朝线索或北方体制在13~16世纪300年间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有时甚至是主导性的。16世纪中叶,才最终完成了它与江南体制的复合、交融与整合,最终建构起经济上江南因素为主、政治上北方因素为主的混合体。“过渡说”还把中唐以后的历史细分作中唐北宋、南宋元明前期、晚明清朝三段。实际上,这三者都属于中唐至清代的近古或近世阶段,都是唐宋(或中唐)变革基本模式的继续与发展,只是因为南方、北方的政权对峙及地域差别而造成了13—16世纪比较复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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