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史沿革概要 (1932年12月) 民国纪元前十五年(公元一八九七年),浙江求是书院成立,为本省新式学术研究机关,并为本省改革高等教育制度之策源地也。求是虽名为书院,实具大学之雏形,后以学制变更,求是书院改为浙江大学堂,嗣又改为浙江高等学堂。民国元年,教育部计划整理学制,决定停办高等学堂,改设大学预科,于是浙江高等学堂遂由结束而至取消。递至民国十年浙江省议会建议筹设杭州大学,浙江高等教育机关,遂有复兴之机。惟尔时几经筹备,终未成立。十六年春,国民革命军底定浙江,复有筹设浙江大学研究院及浙江大学之议,研究院后经决定暂缓设置,而大学则于是年八月一日宣告成立矣。故本大学从历史观察,实由求是书院、浙江大学堂、浙江高等学堂蜕化而来,而本身的发展,又可分为三大时期:(一)杭州大学筹备时期(是本大学的发轫时期);(二)浙江大学研究院及浙江大学筹备时期(是本大学的形成时期);(三)大学成立时期。兹将各期情形分述于后。 一、杭州大学筹备时期 民国十年十二月浙江省议会建议筹办杭州大学咨请浙江省长公署执行,其理由为“浙江夙称文物之邦,计公私立中等学校达三十余所,已未毕业学生达万余人,而所恃为升学之地者,惟法医两校,大学之设置,尚付阙如,本议会审度时势,认为本省有设置大学之必要。”当时并即订定筹办杭州大学大纲二十二条,经省议会议决三读通过。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浙江省议会选举蔡元培等十人为筹办杭州大学董事,翌年一月二十九日董事会成立,同年四月,省议会复选黄人望、冯学壹、邵长光、李定等四人为候补董事,此后政局迭经变更,杭州大学徒具筹备之名而无筹备之实,迄至十五年七月,浙江教育厅呈请浙江省长召集董事会,略谓“杭州大学董事会自民国十二年举行成立会,嗣后以董事散处国内外者甚多,致一时未能集会,现因大学一切事宜,亟待规画,职厅默察情势,似难再缓,拟请钧长定期召集,俾资进行。”时省长公署指令谓“大学董事系有规定任期,现在任期已否届满,应查明再夺。”而此时各董事任期,依筹办杭州大学大纲所规定,多数已届期满,因此董会遂无形停顿,而杭州大学之筹备,亦云散烟消矣。然筹备杭州大学虽属昙花一现,浙江需要大学之迫切,实已引起一般人之注意,此不啻本大学之发轫时期也。 二、浙江大学研究院及浙江大学筹备时期 国民革命军底定浙江后,对于浙江教育力事整顿。十六年五月二十五日浙江省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奉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浙江分会之决议,通过设立浙江大学研究院计划案,并经议决开办费十五万元,由财政厅分三个月拨付,经常费每月五万元,聘请张人杰、李石曾、蔡元培、马叙伦、邵元冲、蒋梦麟、胡适、陈世璋、邵裴子等九人为筹备委员。五月三十日省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议决,设浙江大学研究院筹备委员会及筹备处,以教育厅厅长秘书科长等兼任筹备事务,同时并决定将前高等学堂及陆军小学堂旧址为浙江大学研究院院舍。六月一日省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议决,又拨罗苑及文澜阁旧址归浙江大学研究院应用。院址既经确定,筹备工作乃积极进行矣。 嗣因研究院规模宏大,需费浩繁,遂由筹备委员等议决研究院暂缓设立,提先筹办大学。同时中央决定浙江试行大学区制,并定名为第三中山大学,经六月十七日省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议决,聘研究院筹备委员为第三中山大学筹备委员。七月十五日中央任命蒋梦麟为第三中山大学校长,于七月二十五日宣誓就职。八月一日改组前浙江公立工业专门学校为本大学工学院,前浙江公立农业专门学校为本大学劳农学院,聘任李熙谋为工学院院长,谭熙鸿为劳农学院院长,一面并接收浙江省政府教育厅行政职权,大学遂即宣告成立。此可为本大学之形成时期也。 三、大学成立时期 国立第三中山大学既成立,因试行大学区制,除致力学术研究外,综理浙江大学区内教育行政事宜,校长蒋梦麟仍兼浙江省政府委员。嗣因大学区组织条列第一条之规定“全国依现有之省分及特别区,定为若干大学区,以所在省或特别区之名名之。”遂由大学委员会议决,大学院训令,于十七年四月一日改名为浙江大学,当时为划清系统起见,称为中华民国大学院浙江大学(简称浙江大学)。厥后又奉大学院训令,以案经大学委员会复议决定“大学区大学得加‘国立’二字”,遂于十七年七月一日改称为“国立浙江大学”。此本大学名称之沿革也。 十七年秋文理学院成立,聘邵裴子为院长。十月,实行五院制之国民政府成立,改大学院为教育部,蒋校长就任教育部长,仍兼本大学校长。十一月,以校务频繁,蒋校长一人不及兼顾,聘邵裴子为本大学副校长,仍兼文理学院院长。翌年一月,改原为扩充教育之劳农学院为大学本科之农学院,至是本大学三学院完全成立,而蔚为中国最高学府之一矣。 当浙江试行大学区制时,本大学之组织,除三学院外,设秘书处及普通教育管理处,秘书处为辅助校长办理区内一切行政事务之机关,普通教育管理处为管理区内公立中小学校及监督私立中小教育事业之机关,尔时因区内扩充教育事业及高等教育事业均不甚发达,故仅设社会教育主任一人,管理专门学校职业学校图书馆运动场演讲所及其他社会教育之一切事项,暂隶属于普通教育管理处,至于高等教育事宜,则由校长自行管理。十八年六月,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停止试行大学区制,于是本大学将浙江省教育行政职权于是年八月一日移交与浙江省教育厅接管,而本大学以后遂专司大学教育本身事业。 浙江教育行政既经责有专属,本大学遂将普通教育管理处及其所属各部一律裁撤,秘书处亦缩小范围,专致力于学术文化之发展。十九年七月,蒋校长以部务繁忙,对于校务,无暇兼顾,辞职,国府任命邵副校长继任,于八月一日就职。至二十年十一月,邵校长因校中经费困难,本人心力交瘁,辞校长职,国民政府于二十一年三月十八日照准,同时任命程天放为本大学校长,程校长于四月二十一日就职。 程校长就职后,鉴于校中行政散漫纷歧,各院虽各有其历史的关系,而各自为政,不特有碍大学全部的发展,且亦有损大学整个的精神,为统一事权节省经费提高办事效率起见,决定本大学行政方面予以改组,遂于二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行政谈话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议决通过本大学组织规程,并呈报教育部备案,于八月一日起依照组织规程实行改组,其最重要者即为: 一、文理学院、工学院、农学院各院长,由校长聘任商承校长,处理全院教务及学术事项; 二、秘书处设文书、注册、会计、事务、图书、出版六课,秉承校长、秘书长处理各该课事务,所有各学院关于上列各项事务,均由秘书处各主管课处理; 三、设军事训练部,秉承校长办理全校军事训练事项; 四、设体育部,秉承校长办理全校体育事项; 五、设学生生活指导员,秉承校长指导学生在校生活; 六、设校医,办理全校卫生治疗事宜; 行政方面既有改革,学系方面亦有增设,自二十一年度起工学院增设机械工程学系,文理学院恢复政治学系,故现在本大学三学院之学制组织,在文理学院设有外国文学系英文组、政治、教育、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七学系;工学院设有电机工程、化学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测量等五学系;农学院设有农艺、森林、园艺、蚕桑、农业社会等五学系。各学系成立时期及设备情况,详载各本院沿革概要中,兹不具述。 国立浙江大学秘书处出版课:《国立浙江大学一览》(二十一年度) 民国21年12月 感谢原文作者及发布媒体为此文付出的辛劳,如有版权或其他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杭州文史网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