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边,北山街84号大院30号楼,这处树荫掩映中连着几间平房的青砖二层小楼,曾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宪法的起草地。 西湖山水曾温润了宪法里的字句章条,也赋予了那部宪法草案一个浪漫的别名——“西湖稿”。 现在,“西湖稿”起草地已经成为“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 今天(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今年是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我们走进这座小楼,追寻“西湖稿”诞生的始末。 “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 一 “治国,须有一部大法。我们这次去杭州,就是为了能集中精力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 1953年12月24日,毛泽东主席带着宪法起草小组成员从北京出发,乘坐专列一路奔驰前往杭州。火车上,毛主席对随行人员这样说道。 如今,这段话刻在“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序厅背景墙上。 “立国安邦”四字,足见这部根本大法的地位。可如何起草一部这样的宪法,却是一道难题。毛主席带着起草小组同时从内外两个方向去寻找突破。 对内,要明确当时新中国的基本国情以及未来道路。 正如毛主席所言,“这个宪法是适合我们目前的实际情况的,它坚持了原则性,但是又有灵活性”。 在起草宪法草案第一稿的同时,毛主席正在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完整表述,他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顶层设计和思考,许多都寓于这部宪法。这为这部宪法的起草确立了思想指导,确保其适应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 对外,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要具有时代眼光和国际视野。 以1949年《共同纲领》为基础,毛主席开列了一份关于中外各类宪法的参考书单,供起草小组和党内其他同志学习。书单中,有1918年苏俄宪法、1936年苏联宪法,有罗马尼亚、波兰、德国、捷克等国宪法,有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等等。 “西湖稿”起草期间,毛主席的办公室、会议桌、方桌上放满了世界各类宪法书籍
起草小组一头钻进了宪法堆里,阅读、钻研各国宪法,并充分结合新中国的实际与特点,对于草案的初稿和条款反复斟酌、几易其稿。 宪法的起草和讨论工作,是在北京和杭州两地同步进行的。起草小组写出一稿,就发给北京,北京那边讨论后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起草小组后,在杭州再进行修改。 那时候没有电子邮件,双方的通讯需要靠电报和信件。“西湖稿”就在这样来来回回的讨论、修改、再讨论、再修改中诞生。 1953年12月28日至1954年3月14日,毛主席率领宪法起草小组成员,在西子湖畔度过了77个日夜,起草了宪法草案初稿,史称“西湖稿”,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正式诞生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 只有深入人心,宪法才能获得人民真心拥护。 1954年6月15日一早,最新出版的《人民日报》上刊登了宪法草案全文,再次让全国人民沸腾。这意味着,宪法草案正式提交全国人民公开讨论。 事实上,几个月之前,经毛主席审定和修改的《宪法草案初稿说明》专门就宪法草案在文字上的特点作了说明: “宪法是必须在全国人民中间普遍宣传和普遍遵守的,因此,条文固然要尽量简单,文字尤其要尽量通俗。从这个观点出发,宪法草案的文字完全用白话写成,凡是可以避免的难懂的字眼,一律加以避免。” 文字用白话,要求通俗易懂,正是为了让大家都能参与讨论。“五四宪法”最大的特征就是全民参与。 浙江麻纺织厂工人报喜队在宣传宪法草案公布随之而来的这场大讨论,足以用轰轰烈烈来形容。据统计,当时约有1.5亿人参与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的讨论,约占当时全国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在北京、浙江等地,甚至出现了抢购宪法草案的情况。 为了让更多人参与讨论,宪法草案的宣传是因人施讲的,如针对城市干部群众、农村干部群众,就有两个不同版本的提纲。 宪法草案报告大纲 现存于“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 有资料显示,当时我国不少地方遭遇特大洪灾,很多是在防洪堤坝上组织民众进行讨论的。洪水冲坏了公路、铁路,讨论意见便用油纸包裹好,空运到北京来。 已故著名法学家许崇德曾回忆,为了及时整理全国人民的意见,工作人员经常加夜班,“每拆开一包,都非常激动”。 在近3个月的大讨论中,全国人民对宪法草案提出的修改、补充意见和问题超过118万多条,几乎涉及宪法草案每一个条款。这些意见可不是仅停留在讨论层面,而是经过认真讨论之后,有些被采纳写进了宪法。 让人民参与到宪法制定的讨论中来,这在世界上是极为罕见的,正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一贯坚持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 三 1954年9月,经历了全民讨论的宪法,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全票通过。 2019年5月,“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曾收到一封北京来信。写信人名叫韩山,1954年时,他15岁。信中装着他当年写的一篇满分作文:《报喜信儿》。 韩山回忆,“五四宪法”通过的消息传开后,学校组织学生到街上游行庆祝,一出校门,口号声就在队伍中炸响开来。 作文写道:“欢乐传遍了每一个街巷——不,是传遍了整个北京,传遍了全中国!” 韩山寄给陈列馆的作文另一个有意思的细节是,当年出生的孩子中,很多人起名叫“宪法”。据公安部门统计,截至今年11月,仅在杭州,名叫“宪法”的就有92人。 两个细节,足见全国人民对于宪法颁布这一盛事的振奋与欢欣。通过制定一部新宪法确认已经取得的经验与成果,巩固革命的胜利成果,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 “五四宪法”的实施,具有治国安邦的基石意义,它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指明了一条清晰、明确的通往社会主义的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开端。我国现行宪法确立的许多重要制度和原则,都来源于对“五四宪法”的继承、坚持、完善和发展。 “五四宪法”注音本 现存于“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自“五四宪法”起,新中国此后又分别通过了三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历史不断前行,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与时俱进的善法、善治,是我们每个人美好生活的底气。 回到西湖边,北山街,一年又一年,一批批市民游客来到当年这座起草“西湖稿”的小楼。这个意义特殊而重大的故事,在今天仍然一次又一次被重复着。每一次讲述与倾听,都在回望着“法治中国”的初心。 【档案资料】 “五四宪法”: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史称“五四宪法”。 “五四宪法”除序言外,分为四章,共106条8954个字。宪法规定了中国过渡时期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宣布了国家过渡时期的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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