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第一商业银行 ——中山中路193-3号
中山中路193-3号(老门牌273号),是浙江第一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旧址。浙江第一商业银行原来的大名是“浙江实业银行”,1948年10月1日,该行在《东南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刊登广告:“本行遵照银行法关于银行种类之规定,改名为浙江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江第一商业银行。总行:上海福州路123号;杭州分行:中山中路273号。”公开向社会宣告,我是浙江银行界的老大。
文艺复兴时期建筑风格的浙江第一商业银行
浙江第一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旧址,位于中山中路与甘泽坊巷交汇处(在甘泽坊巷有边门,老门牌甘泽坊巷10号),是一座体量庞大的三层洋楼,建筑面积为1212.89平方米。
争论中诞生新银行
浙江第一商业银行的前身是“浙江地方实业银行”。约从1919年开始,浙江地方实业银行内,官股资本代表与商股资本代表,在处置历年呆账、增加银行资本等问题上,引发激烈争论,争吵延续了数年,最终官股与商股走上了分家之路。1923年3月23日,官股代表与商股代表在杭州签订协议:杭州分行、海门分行、兰溪分行归官股所有,成立官办的“浙江地方银行”;上海分行、汉口分行归商股所有,成立商办的“浙江实业银行”。随后,一家银行就变身为两家完全独立的新银行。
1923年4月23日,浙江实业银行在上海正式成立。虽然,浙江实业银行当时仅有上海、汉口两个分行,但是,新组成的浙江实业银行管理层,马上任命上海分行副经理陈朵如兼任杭州分行经理,负责新建杭州分行。杭州中山中路旁的浙江第一商业银行旧址,是浙江地方实业银行于1922年2月从周慰慈、唐锦斋两人手中买入的,也就是说在分家前,浙江地方实业银行就已经置办了这处房产(不过当时只是中式老建筑,还没有翻建成三层洋楼)。陈朵如代表浙江实业银行,来到杭州,负责与浙江地方银行协调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划分等具体事项。最终,他将这处房产争取到了浙江实业银行杭州分行的名下。1926年,羽毛渐丰的浙江实业银行拆除了这里的老建筑,建起了三层西式新厦,用作浙江实业银行杭州分行的经营大楼。
浙江实业银行杭州分行成立后,曾参与组织企信银团对杭州电厂进行投资和贷款,并在东街路、湖墅等地设立仓库,发展丝绸、粮食仓储和押汇业务。
两个浙江人的智慧
浙江实业银行成立后,业务发展很快,银行实力稳步增强,最终炫耀性地打出了“浙江第一商业银行”的旗号,这一切都与两个浙江人的智慧相关。李铭是浙江绍兴人,先后担任浙江实业银行总经理、总经理兼董事长、董事长,一直是浙江实业银行的掌舵人;陈朵如是浙江萧山人,先后担任浙江实业银行上海分行副经理兼杭州分行经理、上海分行经理、总行总经理,是李铭的副手。
在浙江实业银行内,李铭与陈朵如是一对配合密切的长期搭档:李铭熟谙世道,交友广泛,注重于外面的活动;陈朵如深思熟虑,考虑周到,是称职的内当家。
走上商业银行道路的浙江实业银行,将自己的主要经营方向指向外商,李铭凭借交友广泛的优势,邀请外商头目或买办前来担任浙江实业银行的董事,由此兜揽到不少外商的存款;同时,浙江实业银行也大量买进外商的债券和股票,李铭也就由此兼任了许多外商洋行的兼任经理、董事,拥有了一定的发言权,从而更有利于浙江实业银行对外开展业务。抗战后期,处于沦陷区的浙江实业银行曾被迫中止对英美的汇兑业务,却争取到瑞士国的存款,尤其是在1944年以后的一年半时间内,成为独家经营瑞士法郎的中国商业银行,每月吞吐瑞士法郎近百万元。
在经营中,李铭还善于听取陈朵如的意见。投资不动产也是浙江实业银行的一项重要经营内容。1936年,上海地产价格大跌,浙江实业银行准备趁机买入一些房地产。当时,李铭已经看好南京路上的德义大楼,便征求陈朵如的意见,陈认为此楼需要修理,又派不上什么用场,虽然价格不高,但难以获利。李铭听完陈的分析认为有理,便中止了买卖。不久,李铭听从陈朵如的建议,从西班牙天主教会手中低价买进了大光明电影院一带地产,还包括大光明、国泰、卡尔登三家电影院的经营权,后来,果然获利丰厚。
抗战胜利后,浙江实业银行早先购买的外国股票升幅巨大,开展的外汇业务也相当活跃,已跻身国内商业银行前茅,与当时处于困境的浙江省银行(原浙江地方银行)形成鲜明对比。1948年10月1日,浙江实业银行改挂“浙江商业第一银行”的招牌,表明自己是浙江商业银行中排名第一的银行。显然,该行更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要让当年的分家对手(官股),好好看看分家后浙江实业银行(商股)的出色业绩。
好主意害了老百姓
陈朵如早年曾留学日本,学的专业就是银行金融。学成归国后,曾受聘浙江甲种商业学校任教,教的也是银行学、银行簿记、银行实践。当陈朵如进入银行担任管理职务后,自然要实践他所学所教的那一套理论知识。浙江地方实业银行拆为两家银行之前,陈朵如担任该行总管理处总书记,他运用金融运算方式,推算出每月存入1元钱,15年后到期可以得到本金和利息共计504.66元,于是首创“零存整取”的储蓄方式。由于每月节约1元钱,不少家庭都能做到,所以这一积少成多的储蓄方式一经推出,马上得到普通百姓家庭的广泛响应,一些从来都不进银行的市民也开始走进银行。尽管浙江地方实业银行后来分拆为两家银行,但都一直推行这种“零存整取”的储蓄方式。然而,这样一种被视为有利于广大百姓的储蓄方式,最后却害苦了老百姓。
1953年9月6日,《浙江日报》有一则报道说:杭州市五联棉布公司老年店员周子祥,从生下第一个儿子时开始,每月向浙江地方银行存一块银元。那时他也做店员,收入很少,本来是谈不上拿钱存入银行的,但他有他的打算:“孩子大起来,要穿衣,要吃饭,还要送到学校里去念书,要用许多钱才能培养成人。现在钱虽然不多,也一定要积蓄一些,不使临时为难。”他打定了这个主意,每月节衣缩食向银行存款,整整存了15年,其间除有几个月实在无钱可省以外,一共存了150块银元。家住在十五奎巷42号的老裁缝戎汝桢和妻子两个人靠做针线过活,一个钱也不肯乱化,孩子嚷着买个大饼吃也不答应。为了准备子女教育费和老年生活费,他们也是每月向银行存款。他们有个专门放钱的地方,每天放几个铜钱进去,过几天兑一个银角,慢慢地再换一个银元,存到浙江实业银行。一连存了11年,才存了132块银元。但是,劳动人民辛辛苦苦的存款,并没有给自己带来很多好处。抗日战争爆发后,这些存款都被冻结了,一直冻结了许多年。等到可以去领取时,因为物价飞涨,已经不值几个钱了。周子祥抗战前存进150块银元,抗战胜利后去领时,连付一个剃头的钱都不够。戎汝桢存进的132块银元,也在抗战后严重缩水。
陈朵如推出的“零存整取”,的确是一个吸引了广大百姓存钱的好主意,然而,由于当时政府滥发货币、搜刮民财,这样一个好主意却使更多的普通百姓遭受了坑害。 解放后,浙江第一商业银行杭州分行于1949年6月29日经杭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财经部金融处登记核准后继续营业。1951年11月,浙江第一商业银行参加11家银行的联合管理处。以后,随着公私合营银行的成立,“浙江第一商业银行”的名称也就在中国大陆消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