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大门(前身杭州幼儿师范学校) 1951年8月1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九十七次政务会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当年10月1日,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签发了这份决定:“《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业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九十七次政务会议通过,特令公布施行。”这份决定中有关幼儿师范学校的学制有如下规定: 幼儿师范学校,修业年限和招生条件相当于师范学校。师范学校和初级师范学校均得附设幼儿师范科。初级师范学校、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的毕业生,应在小学或幼儿园服务;在服务满规定年限后,得经过考试,分别升入师范学校、高级中学、师范学院或其他高等学校。 显然,在这份政务院颁布的文件中,幼儿师范教育已经纳入新中国的教育体系之中。杭州幼儿师范学校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它是新中国成立后浙江全省第一所幼儿师范学校,筹建1953年的上半年,并于当年7月30日发布招生启事。不过当时该校还没有自己的新校舍,只是与杭州师范学校联合招生办学的。新校舍落成之后,杭州幼儿师范学校才独自发布招生广告。 杭州幼儿师范学校新校舍建设工程原计划在 1953 年5月启动,“但是因为校址多次变更,结果不得不拖到8月份施工”,不过施工过程还是比较顺利,赶在了次年的暑假前竣工。 新建的杭州幼儿师范学校校舍坐落在杭州市文教区铁佛寺建筑工地之南,主要建筑包括一幢三层楼的教学大楼,两旁耸立着两幢三层楼的宿舍大楼,建筑面积共5000余平方米。教学大楼中,除有可供600个学生上课用的教室外,尚有图书室、科学实验室等,宿舍大楼内包括师生宿舍、浴室、盥洗室、厨房、膳厅(兼大礼堂)及大小琴室等。所有教学、生活设备,全部按照新的标准设计,其中理化教室、实验室、琴室等都是特别设计建造的。 杭州幼儿师范学校建成后,曾吸引不少成绩优异的学生前来报考。1954年7月,时任《浙江日报》记者的项孔言,在采访了杭州第一中学举行的毕业典礼后,曾写下如下文字: 在杭州第一中学毕业典礼结束后,我碰到了初三年级第六班的四位优秀学生:唐敏芳、姚芷芳、顾金土、陈良三。我问起他们毕业后的打算,他们回答我,一个准备考普师,一个准备考幼儿师范,一个准备考化工学校,还有一个也打算考技术学校。
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杭州幼儿师范学校)建筑 1956年,杭州幼儿师范学校又扩建了校舍,招生规模由原来的12个班扩大为24个班,并新建了附属幼儿园一所。 (张学勤 顾志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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