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八年杭州疏浚西湖时,有三枚元代铜印出水。其中一枚为“昏烂钞”铜印,长方形,面铸“昏烂钞印”四字,背面刻有“江东道宣慰使司”、“至元二十年三月日造”几个字。“昏烂钞”指破烂、模糊的钞票。元代滥发纸钞,又设烧钞库销毁昏烂破钞。西湖出水的“昏烂钞印”先后多达四枚,可证当年杭州也设有这样的“烧钞库”。 中国纸币制度渊源于唐代的“飞钱”,创始于北宋四川民间发行的“交子”。四川交子不久收归政府发行,并逐渐扩大流通于陕西、河东等地区,北宋末改称“钱引”。南宋时,除四川钱引(后改称“会子”)外,又发行了东南会子、湖北会子、两淮交子等,各有规定流通地域。 蒙古初无货币,只以羊马及其他畜产品进行物物交换。征服中原、西域后,获得大量金银,遂主要以银作为价值尺度和交换媒介,征收中原差发、税课亦以银为主。但纸币在中原行用已久,成为主要货币,虽弊病不绝,仍便于贸易流通,不可缺少。太祖末年(1227),博州(今山东聊城)地方长官何实遂以丝为本发行会子(丝会)在本境行用,“民获贸迁之利”(《元史·何实传》)。太宗八年(1236),汉人于元奏行交钞,遂下诏印造发行, 世祖中统元年(1260)七月,为了革除诸路行用钞法之弊,诏统一印造通行交钞,以中统钞为唯一法定通货。并制定中统元年钞法,大略为: 1.不限年月,诸路通行,不堪行用的昏烂钞可持赴官库倒换新钞,每贯收取墨费30 文; 2.料钞发到各钞库,随同发下相应数目的钞本银以为权衡,诸人持银易钞或持钞易银,即便依数支发,除收取工墨费外不得克扣迟滞;各钞库换到白银立簿登记,即储库作为钞本; 3.一切科差、课税皆以钞为准,并行收受;街市买卖金银丝绢粮斛等一切诸物亦皆用钞,按法定银、钞比价行用; 4.各钞库倒下昏钞,当即盖上毁钞印、点数记录封存,每季一次解赴中书省或各行省的烧钞库,由省官、监察官监督烧毁(后许非直隶省或行省的各路钞库倒到昏钞,就便在其所隶各道由宣慰司、按察司官监督烧毁); 5.阻滞钞法者论罪,对印造行用伪钞规定了严厉的断罪条例,初定凡造伪钞,堪行用者为首处死,为从杖断,不堪行用者为首流远;至元十五年加重处罚,不分首从、堪用不堪用,一律处死,知情分买使用者、邻首知情不报者,亦依情节轻重杖断;挑钞(挖补钞值贯文,改小为大,如100 文改为500 文,一贯改二贯之类)者亦依重轻杖断; 6.自中统钞发行,各路原行用旧钞一律停止使用,民间持有者许赴钞库兑换。 至正钞法甫行二、三年即涩滞不通,才七年竟化为无用之废纸。时人孔齐《至正直记》卷一历述钞法崩坏过程:“至正壬辰,天下大乱,钞法颇艰;癸巳又艰涩;至于乙未,将绝于用。……《元史·食货志》也谈到:“行之未久,物价腾踊,价逾十倍。又值海内大乱,军储供给,赏赐犒劳,每日印造,不可胜计。舟车装运,轴轳相接,交料之散满人间者,无处无之。昏软者不复行用。京师料钞十锭,易斗粟不可得。既而所在郡县皆以物货相贸易,公私所积之钞遂俱不行,人视之若弊楮。”实行了近百年的元朝钞法,就这样先于元朝的灭亡而灭亡了。 一九五八年杭州疏浚西湖时发现的,专门用来注销回收的流通纸币的元代“昏烂钞印”, 是研究元代钞币管理制度的一件重要实物见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