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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巴金:​南宋抗金英雄杨再兴探考
来源:宋史研究资讯微信公众号  作者:杨巴金  日期:2022-02-25

杨巴金,江西省吉水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联主席,江西省杨万里研究会副会长、解缙研究会副会长,省作协会员,省诗词学会会员,吉安市庐陵文化研究会理事、周必大思想研究会理事,省级“非遗”杨万里故事传承人。发表学术论文12篇、庐陵文史考析文章140余篇,题诗拟联80余首(副),已出版《庐陵史事考述》《杨万里家族纪略》《江西地方珍稀文献丛刊·吉水卷》《家刻本〈诚斋诗集〉校注》,主编《文章节义话解缙》。

杨巴金,江西省吉水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联主席,江西省杨万里研究会副会长、解缙研究会副会长,省作协会员,省诗词学会会员,吉安市庐陵文化研究会理事、周必大思想研究会理事,省级“非遗”杨万里故事传承人。发表学术论文12篇、庐陵文史考析文章140余篇,题诗拟联80余首(副),已出版《庐陵史事考述》《杨万里家族纪略》《江西地方珍稀文献丛刊·吉水卷》《家刻本〈诚斋诗集〉校注》,主编《文章节义话解缙》。

杨再兴是家喻户晓的南宋抗金英雄,无论《说岳全传》等演义小说,还是《宋史・列传》等官方正史,他那艺高胆大、千军难挡、气吞山河的英雄气慨总让人叹服不已。但是,南宋前期竟然有两个同名的“杨再兴”,抗金英雄杨再兴的籍贯又是哪里,他真的是杨邦乂之子么?这些问题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为此笔者作简要探考。

一、两个同名的“杨再兴”

细读南宋名人文集和《宋史》,发现建炎至绍兴年间有两个同名的“杨再兴”,一位是湖南农民义军首领,卒于绍兴三十年(1160)前后,文献中多称作“猺贼”“徭人”“武兴蛮”,另一位是在岳飞名下任统制之职,抗金事迹极为感人,于绍兴十年(1140)战死在河南小商桥,誉为南宋民族英雄。

1、农民义军首领杨再兴

先看南宋前期文人熊克编纂的《中兴小纪》中的记载:

自建炎(1127—1130)中,湖南猺人杨再兴父子占夺民田,且招叛,添寨栅,意欲作过。先是委帅臣刘昉审度措置,遣属官谕以逆顺祸福之理,许令改过自新。再兴即散其徒,且还侵地,誓永不敢犯边,失业之人遂获安处……[1]

绍兴二十六年(1156)岁在丙子……时,鄂州都统制田师中已平湖南猺贼杨再兴,且招到其族杨通议等,乞各与补官事下。刑部以谓前无此例,欲令本军收充效用,日量给之。[2]

熊克(约1111—1189),字子复,福建建宁人,绍兴年间中进士,历官诸暨知县、起居郎、直学士、台州知州等。这位杨再兴“作乱”于建炎至绍兴年间,活动地域是湖南武冈军。武冈军始设于北宋崇宁五年(1106),改邵州武冈县而置,隶属于荆湖南路,管辖当今武冈、新宁、城步、绥宁等地域。

再看南宋史学家李心传编纂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6中的记载:

(绍兴二十四年三月)壬申,鄂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田师中奏:武岗军猺人杨再兴已就擒,刘旦之帅潭也。再兴既还,建炎初所侵省地至是八年,犹抄掠不己,师中遣前军统制李道讨平之。上览奏曰:方国家闲暇之时,寇盗窃发擒之足以靖民,可如所请令槛赴行。在时,再兴已老,诸子惟正修聚人最多,颇奸猾,而正拱者最凶悍,于是再兴与正拱兄弟皆得正修继就擒。先是吉州盗胡邦宁攻劫衡、郴、桂阳三州之间,破安仁县,提刑司遣土兵射士捕之,为所败,未敢进。

此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81、卷154、卷155和卷168都有义军首领杨再兴的相关记载。李心传(1166—1243),字微之,号秀岩,四川人,官至工部侍郎,南宋大臣、史学家。上文中“(杨)再兴已老,诸子惟(杨)正修聚人最多”之句,与抗金名将杨再兴的事迹格格不入,且那时他早已牺牲。

还可看元代编修的《宋史》卷31的记载:

(绍兴)二十四年……三月壬申,杨再兴复寇边,前军统制李道讨平之,禽再兴及其子正修、正拱,槛送行在……(七月)乙夘,脔徭人杨正修、正拱于市。[3]


“槛送”是指以囚车押送。“脔”的本义是说切成小片肉,这里代指磔刑。综合以上几则史料,可知农民义军首领杨再兴是南宋初期湖南武冈人,因不堪忍受朝廷的横征暴敛,于建炎至绍兴年间与儿子杨正修、杨正珙等率九十团侗瑶造反,活动范围是在武冈、全州、永州、邵州一带,于绍兴四年(1134)由湖南安抚使席益派遣统制吴锡所破,于绍兴十五年(1145)正式降宋。之后反复无常,深为朝廷边患,最后于绍兴二十四(1154)年三月,由朝廷安排前军统制李道讨平,擒获杨再兴及其二子。该年七月,杨正修、杨正拱兄弟被处以酷刑。

那么,义军首领杨再兴是否也被处以死刑呢?答案是否定的。据宋代王之望说:

某询访熟溪峒事者说,杨再兴已老,诸子惟正修聚人最多,颇奸滑,正拱最凶悍,今再兴与正拱兄弟皆得,惟正修并男杨小二、杨小三未擒,所宜必获。然计其人众,五分无一,自不须全军在,彼若就行分拨,权屯衡、郴二州,以御盗贼。其所带潭州戍兵,亦令发还兼溪峒中,无所用马,不若迁置平地,武冈山路漕运艰难,亦可少宽民力,委实利便,乞赐详酌施行。[4]

再据《宋史》卷494载:

(绍兴)二十四年(1154),擒杨正修及其弟正拱,送理寺狱鞫治,斩之。初,正修侍其父再兴入觐,献还省民疆土,遂命以官。建炎后,与弟正拱率九十团峒徭人出武冈军,纵火杀掠民财为乱。绍兴间,潭州帅司尝招徕之,后复作乱,屡抗官军,至是伏诛。[5]

这两则史料均可印证,朝廷于绍兴二十四年就已彻底解决杨再兴父子“作乱”的问题,但义军首领杨再兴并未执行死刑。依据清代湖南杨氏族谱记载,他是自然老死的,去世时间约在绍兴三十年(1160)前后。

2、岳飞名下勇将杨再兴

抗金英雄杨再兴是何地人氏?《宋史》本传中并无记载,以致其故籍贯问题多有争议。即使在南宋时,不少文人内心也有怀疑。如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53载:

官军既入关,贼兵散乱,第五将韩顺夫解鞍脱甲,以所掳妇人佐酒。贼党杨再兴率众直犯顺夫之营,官军退却,顺夫为再兴斫臂而死,飞怒,尽诛亲随兵,责其副将王某擒再兴以赎罪。会张宪与后军统制王经皆至,再兴屡战,又杀飞之弟翻。官军追击不已,成屡败,贼众死者万数,成率余兵屯桂岭县……丙午,是日神武副军都统制岳飞败曹成于桂岭县。成拔寨遁去,贼将杨再兴为追骑所及,跳入深涧中,军士欲就杀之,再兴曰:勿杀,当与我见岳飞。遂受缚,飞见之,解其缚曰:汝壮士,吾不杀汝,当以忠义报国家。再兴谢之,飞留以为将。

这段文字记载,与《宋史》本传中大同小异。作者李心传也没有交待杨再兴的籍贯是哪里,且对这个杨再兴表示怀疑,于是在文末处以小字标注:“杨再兴,初见建炎二年(1127)六月,不知即是此人(指义军首领)否?”

尽管《中兴小纪》《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和元代编修的《宋史》等权威文献均未标识抗金名将杨再兴的籍贯是哪里,但从其他文献仍可找到蛛丝马迹。说法主要有三种:

一是祖居地相州之说。如南宋史学家徐梦莘说:“飞见再兴,解其缚曰:‘我与汝是乡人,汝好汉也。吾不杀汝,当以忠义报国。’再兴谢之。”[6]因为岳飞是河南相州人,而文中有“我与汝是乡人”之句,表明杨再兴祖辈也是相州人。但是,宋元时期就有人去相州寻找相关证据,从未发现杨再兴祖辈的生活遗迹、家人亲友以及族谱相关记载等资料。

一是湖南人之说。因为杨再兴是在湖南加入曹成义军队伍,而明清时当地州志和县志常将两个同名的“杨再兴”混为一谈。如道光版《宝庆府志・杨再兴传》载:“杨再兴,武岗之盆溪人,家世豪族。绍兴元年曹成扰湖南,分兵四掠,再兴为所搋……使再兴守莫邪关……再兴杀飞弟翻,走广西,宪骑追及,再兴跃入涧,宪欲杀之,再兴曰:‘愿执我见岳公’……再兴战死,后获其尸焚之,得箭镞二升。”[7]该府志即是持“湖南人”之说。至于湖南任地人氏,则又有武冈人、新宁人、邵阳人等多种说法,如今是“新宁县”之说占上风,杭州市岳飞亭旁杨再兴雕像的铭文即是据此而撰。

一是江西吉水人之说。笔者特意搜索当今媒体网络,如“360百科”中《杨再兴》 第4栏“家族成员”载,“父亲:杨邦乂”;又如“百度百科”中《杨再兴墓》 第2栏“人物介绍”载:“杨再兴为江西吉水人,祖居河南相州。”再如《民间传奇故事(A卷)》2019年第12期第55页《杨再兴真的是杨家将后人吗》载:“相传江西吉水人杨再兴,年幼时家境贫寒,和父亲一起以打鱼为生,18岁时加入曹成义军,很快升为曹成部将。”均将抗金英雄杨再兴说成杨邦乂之子。这些网络媒体都标注了出处,即是来源于元代名儒虞集所撰的《跋宋高宗亲札赐岳飞》一文。

3、为何会将两个不同的“杨再兴”混淆

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历代文人们的讹传。湖南与广西的接壤处多是山岭之地,文人官员们去过的不多。当地老百姓绝大多数不识字,也很难看到官方正史的记载。又因年代久远,民间传说失真等因素影响,致使南宋时就有文人官员将此二人混为一谈。如南宋温州人薛季宣(1134—1173)为父亲所写行状中说:“君讳徽言,字德老,世为永嘉人……吴锡,号吴夜,义威名甚著。猺人杨再兴反攻围武冈军,出没八年,为锡所破,穷追数百里,焚其庐,落甚众,君录奏其事,皆功见……其破杨再兴事,见第八卷。”[8]薛季宣仅是依据父辈平时的一些传闻,便将这些情节写入其父的行状中,后人就会将这些记载作为史料来对待。又如明永乐年间,湖南新宁县人李敏出任两广总督时,出于当地人崇贤和教化的需要,曾倡议捐资、牵头重建新宁县杨再兴祠庙等。二是明清时州县志的误接。除道光版《宝庆府志》卷116《杨再兴传》存在误载外,光绪版《新宁县志》中也有类似记载:“杨再兴,盆溪里人。家世豪族也。”接着介绍杨再兴的抗金事迹,比《宋史》要详细一些,尤其是他被岳飞招降情节记载得更为详细,大意是说,宋绍兴元年(1131),大盗曹成率部从北方攻入湖南,打到新宁,杨再兴奋起反抗。因寡不敌众,被曹军俘虏。曹见其身躯奇伟,武艺超群,即安排为头领。后来曹成率部攻入广西,占据道、贺二州,命令杨再兴把守莫邪关,之后又发生杨再兴杀死岳家军韩顺夫、岳翻,被张宪擒获之事。杨再兴被岳飞招降后,从此铁心追随岳飞南征北战,并成为抗金名将。至于杨再兴出生于新宁县哪个村?新宁县内也有多种说法。《新宁县志》中还载,杨再兴是“县之盆溪里人,今有统制祠祀”,此记载既无生卒,又无墓葬,只是依据义军首领杨再兴母亲墓冢,即县志中“统制之母……巍然大冢,碑碣可据”之句得出结论。三是新宁县杨氏的假托。明清以来,新宁县杨氏无论编修族谱,还是修葺祖坟,常将两个同名的“杨再兴”混为一谈。如新宁杨氏1988年为杨再兴之父杨发祥之墓立碑文说,杨发祥有三子,长子杨再兴,二子杨再齐,三子杨再考,且杨再兴又有三子。1993年清明节,为杨再兴墓立新碑文说:“抗金英雄杨再兴,生于北宋元丰四年(1081)正月初一午时,卒于南宋绍兴十年(1140)七月,享年五十九岁,官至中军统制。再兴始随曹成……公元一九九三年四月五日清明立。”

笔者则认为,《宋史》本传中有“杨再兴,原是贼盗曹成的部将。绍兴二年(1132),岳飞击败曹成,进入莫邪关”之句,且此表述与南宋文人集中的记载相符,而曹成是从河南入湖南,再退守广西贺州。岳飞因“剿匪”才追到贺州,在莫邪关抓获曹成和杨再兴。莫邪关,别名为世睦关、镆鎁关,当今称作谢沐关,关内有谢水和沐水,两条小河汇流于此地而得名,该关口自古就有较重要的战略地位,具体位置是在今广西富川县城以北30余公里的朝东镇小水村附近。于是可以得出结论,抗金英雄杨再兴与义军首领杨再兴一样,也是湖南人,其家乡当是在湖南省西南一带,具体地点则不详。至于其籍贯是新宁县之说,仍缺少强有力的证据。

二、虞集所撰跋文分析

为何抗金英雄杨再兴会与吉水人杨邦乂有关联呢?先来看看元代虞集所撰的《跋宋高宗亲札赐岳飞》,文曰:

大元故翰林承旨魏国公谥文敏赵公孟頫怀古之诗曰:‘南渡君臣轻社稷,中原父老望旌旗。’集承乏国史,尝读其诗而悲之,以为当时遗臣志士。区区海隅,犹不忘其君父,何敢有轻之之心也哉。今见思陵赐岳飞亲札,则其奏功郾城时,所被受者。观亲札,所谓‘杨沂中、刘錡立功之事’,则绍兴十年(1140)七月也。是时,秦桧方定和议,而(岳)飞锐然以恢复自任所向有功。飞之裨将杨再兴,则邦乂之子也。单骑入阵,几殪乌珠,身被数十创,犹杀数十人而还,一时声势可知矣。是以郾城之役,恢复之业系焉。飞之师乘势薄朱仙与乌珠战,破汴在顷刻。而桧亟罢兵,诏飞赴行在。而沂中、刘光世錡皆以其兵南归,自是不复出师。明年(1142)十二月桧遂杀飞父子,而乌珠无复忧色。洪皓区区蜡书,虽至而中原无复余望矣。乃知文敏之诗其为斯时而发也欤![9]


跋文中的“思陵”是指宋高宗赵构,于建炎元年(1127)建立南宋政权,卒后攒绍兴之永思陵,后人尊称为思陵。关于此跋文所言及内容的历史背景是,赵构即位后,大胆起用了一批主张抗金的将领,为巩固南宋政权起到重要作用。其中他对抗金将领岳飞,可谓既爱又敬且恨,仅亲笔写给岳飞的信札,就足够印一本厚书。此跋文中所言及的信札,是绍兴十年(1140)郾城之战过程中所写,该战是岳家军以少胜多的经典战役,有着特殊的纪念意义。跋文第一句所言及的《岳鄂王墓》诗,是赵孟頫在杭州瞻仰岳飞墓时所作。岳飞冤死后,于嘉泰四年(1204)追封为鄂王,而赵孟頫是浙江吴兴人,系宋太祖赵匡胤11世孙,官至翰林院学士承旨,元代著名书画家,谥号文敏。诗中赵孟頫表达了对岳飞屈死的沉痛哀悼,对所产生的恶果表示极大愤恨,对南宋君臣苟且偷安的政策予以严厉鞭挞。

细读此跋文,我们至少可明白这样一些信息:第一,信札是宋高宗在郾城之战期间写给岳飞的。那时岳飞在郾城之战中已取得节节胜利,而宋高宗连发12道金牌,命令岳飞停止进攻,收军回行。值得注意的是,那时杨再兴已经阵亡于河南小商桥。第二,跋文先是叙说赵孟頫文题写的《岳鄂王墓》诗,然后联想到岳飞和裨将杨再兴的抗金事迹,再表达自己的悲愤之情。这些记载与其它史料中的记载并无差异。第三,跋文中最重要的内容是,作者虞集很肯定地说:“飞之裨将杨再兴,则邦乂之子也。”必须注意的是,该句是作者虞集假借宋高宗之口而说的,至于宋高宗赵构是否真的说过,是正式场合说还是私下场合说,是杨邦乂亲子还是杨邦乂义子,是他的族人还是从者,以及虞集撰文的依据是什么,均未表叙。遗憾的是,南宋时皇帝们均未编纂《实录》,致使此说法是真是假,已无从查考。

虞集(1272—1348),字伯生,号道园,人称邵庵先生,抚州崇仁县人,累官至奎章阁侍书学士,元代著名学者,“元诗四家”之一。其五世祖即是南宋名相、于杨万里有知遇之恩的虞允文,虞氏曾于绍兴三十一年(1161)采石之战中大败金军。依据虞集的仕履经历和年谱可知,该跋文是作者于元统元年(1333)十月因为眼疾而告老回到崇仁县后才写的。大家都知道,崇仁县距吉水杨家庄约150公里,虞集距杨邦乂去世约200年,此外他与杨邦乂6世孙杨拱辰也有交游。如元至元二年(1336)九月,杨拱辰特意赴南京省墓,安福县进士刘性、吉水名士刘诜等均有赠诗送行。行至抚州时,又特意拐道崇仁县去拜访虞集,虞氏先后题作《送杨居所之金陵省忠襄公墓》《送杨拱辰序》等诗文。据湴塘村光绪《忠节杨氏总谱》湴塘村杨氏族谱载:“拱辰,行荣五,字居所,至元二年往金陵省忠襄公墓,(堂)外甥、进士刘粹中性作序,以送之。虞文靖、刘桂隐皆有诗送其行。”

笔者则认为,第一,因为《宋史・杨再兴传》既没写明传主的家世,也没交待其籍贯,表明宋元时期对杨再兴身世问题就有争议。正因为此问题不好定夺,致使元代史家于至正三年(1343)至五年编纂《宋史》本传时,最后放弃不写。第二,此篇跋文,虞集并非应友人之邀而撰作,他似乎是为后来编纂《宋史・杨再兴传》的籍贯问题提出个人看法。又因为自己已告老返乡,朝廷曾几次征召入京为官而拒绝,碍于诸多因素考虑,不便再以官员身份来表达此看法,于是以跋文形式作表达。试想,那时他已是全国饱学宿儒之一,跋文很快就会传知于世人。第三,宋高宗极有可能出于感恩义士、尊崇先烈、激励世人之目的,在平时闲聊时确实说过他俩是父子关系。第四,在虞集看来,宋高宗所说的“杨再兴是杨邦乂之子”的真伪鉴定,假若是从学术角度而言,此类“戏说”肯定是不能当真的;但从民间角度而言,皇帝都是金口玉言,一开口就不能收回。既然宋高宗在非正式场合曾说过,老百姓出于对“天子”威严的尊重,内心都会认同此说法,更何况杨邦乂和杨再兴都是为保家卫国而献出生命。


三、杨再兴是杨邦乂之子么


杨再兴真是杨邦乂的儿子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据湴塘村杨氏族谱载:“邦义……硕人傅氏,葬南岭社官山。曾氏,附葬鹧鸪洞旷家塘祖茔。生五子,俱曾氏出:振文、郁文、昭文、蔚文、月卿。”[10]另据杨万里为杨邦乂所撰行状载:“(邦乂)享年四十有四。先娶傅氏,生女一人。后娶曾氏,生男五人:振文、郁文、昭文、蔚文、月卿,月卿早夭。时,振文才十岁。女后归新淦进士陈敦书。”[11]这两则史料对杨邦乂的子嗣情况都介绍得很清楚。其原配是傅氏,葬地在今枫江镇周家村附近,生一女,嫁与新干县进士陈思范为妻。续配是曾氏,生有五子,即振文(字文发)、郁文(字文昌)、昭文(字文明)、蔚文(字文黼)和月卿;月卿因为幼年时已夭折,所以族谱中无其谱名和字,其他四子的生卒年、仕宦、妻与子、葬地等都有明确记载。杨邦乂只有两个亲侄子,长兄杨谊直只有一个儿子,名叫杨思文(字文渊),次兄杨伦也只有一个儿子,名叫杨孺文(字文成),表明杨邦乂与两个同名的“杨再兴”均无任何牵连。

还需注意的是,杨万里《诚斋集》卷126录有《邹应可墓志铭》,文载:“应可,邹氏,讳定应,可其字也,豫章新吴人……属官时,溪蛮杨再兴寇武冈、全、永、卲数州,朝廷命统制李通讨之,潭帅檄应可馕师数月,再兴就擒。”杨万里的老师王庭珪《卢溪文集》卷30《答赵季成书》中说:“至武冈渐险远,荒阔而难治,昔年黄安俊叛,近时杨再兴叛,皆倚武冈之险,国家若不治郡于此,则两路皆失控扼。”这两则文献中的“杨再兴”均是指义军首领。试想,杨邦乂是杨万里的族叔祖,其诞辰100周年时杨万里还为他撰写行状。假如义军首领杨再兴是杨邦乂之子,杨万里应称其为叔父,岂能称作“溪蛮”和“寇”?王庭珪与赵季成是同年进士,那时赵氏为武冈军一把手,王氏与杨邦乂的儿子、孙子都有交游,撰有《与杨文明书》《与杨文黼书》《次韵杨文黼》《赠忠襄公二孙》等诗文,假如其中有一位“杨再兴”是杨邦乂之子,王庭珪岂会不知,由此再印证,这两个同名的“杨再兴”都不是杨邦乂之子。

但是,自元代名儒虞集跋文中提出“飞之裨将杨再兴,则邦乂之子也”的观点后,江西省内很多名人文集、地方志等均认同了此说法。如明嘉靖年间吉水人王昂撰作《吉郡杨氏忠节总祠录序》中说:

杨氏忠节总祠成,六邑贤子孙各以其祖之美来祭……历二十九世曰虞部侍郎辂,出刺于吉,始家吉水之湴塘。其子孙散处六邑,在在为望族,族各有闻人,由大中(杨丕)至于文贞(杨士奇),英雄豪杰之士六七,作若忠襄、再兴之死难,正叟、文节之嫉邪,大中、贞靖、文惠之廉谨,皆宪宪焉。具体太尉,而有光于(杨)辂。[12]


王昂(1470—1541),字成德,吉水县枫江镇花园村人,正德八年(1513)参加江西乡试中第一名,为解元,官河南按察司佥事等。王氏撰文中将抗金英雄杨再兴与南宋时湴塘名人杨邦乂、杨存、杨万里、杨丕、杨复、杨长孺相提并论。

此后,万历版《吉安府志》卷22载:“杨忠襄公邦乂,字晞稷,吉水人……又有杨再兴,痛主之死,誓必报仇,投充岳武穆帐下旗校,虏至,力战陷阵,死之,获其尸焚焉,得箭镞二升。朝廷于三人者亦皆以武阶官其一子,邦人肖其像从公祀云。”[13]传文中“痛主之死”之语,似乎是将杨邦乂与杨再兴定位于主仆关系。雍正版《江西通志》则载:“杨邦乂,字晞稷,吉州吉水人……又有杨再兴痛主之死,誓必报仇,投岳飞帐下,旗校敌至力战陷阵死,获其尸焚焉,得箭镞二升。朝廷闻之,皆官其一子,邦人肖其像从祀云。”[14]这里仍是将两人定位于主仆关系,且其传后还以2个小字标注:“《宋史》。”意思是说,杨邦乂与杨再兴的事迹及关系均出自于《宋史》,但是《宋史・杨邦乂传》末处并没有他与杨再兴有关联的文字,《宋史・杨再兴传》末处也未言及他与杨邦乂有关联。再如,光绪《吉水县志》卷38载:“杨邦乂,字晞稷……又,从者杨再兴,誓必报仇,投岳武穆帐下,后陷阵,死之。焚其尸,得箭镞二升。诏官其子,郡人并以从祀。”[15]县志中则是将杨再兴说成杨邦乂“从者”,且从祀于吉安郡城的杨氏忠节祠。“从者”有2种解释,一是指随从人员,一是指仆从,这里应是解释为随从关系才合理。此说法虽与万历府志、雍正省志中的“主仆”关系相近,但与虞集跋文中父子关系的表述仍有较大差异。

为何杨邦乂与杨再兴又会存在“父子”“从者”的差异呢?笔者认为,第一,南宋前期确实存在两个同名的“杨再兴”,且从南宋中后期就有文人官员将此二人混为一谈。作为抗金英难杨再兴,假如其出身被贴上“猺贼”“山寇”的标签,可谓是既不敬又不雅。又鉴于抗金英雄杨再兴的家世和籍贯无法弄清,于是《宋史》本传中干脆不作交待。第二,宋高宗作为一代中兴国君,出于对杨邦乂和杨再兴舍生取义事迹的感动,平时私下闲聊时极有可能说过他俩是父子关系。第三,尽管抗金英雄杨再兴的家世和籍贯问题无法查实,但杨邦乂家世和子嗣是清晰明了。鉴于他俩确实不是父子关系,却因他俩都姓“杨”,保家卫国的抗金事迹都很感人,无论朝廷官员还是民间百姓,内心都愿意将他俩视为父子关系,即社会心理认同方面有一致性。第四,南宋时江西、湖南二地常合称为“江湖”,如杨万里第一部诗集就是因为那时常往返于湖南、江西而命名为《江湖集》。可以想象,那时朝廷内外均会认同他俩是同一个地方的人。尤其是隋唐以来,江南杨氏均尊”四知先生”杨震为先祖。北宋之后,绝大多数湖南杨氏尊唐末吉州刺史杨辂为始祖。从族源角度来看,他俩有共同的祖先;从血缘角度来说,两人虽非亲父子,但把他俩说成“主仆”或“从者”关系符合情理。

感谢原文作者及发布媒体为此文付出的辛劳,如有版权或其他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杭州文史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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