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偶然还是必然,民国时期中国的两位著名法学家在杭州萱寿里并排筑屋、比邻而居。余绍宋居东,宋孟年靠西,两家同砌一堵院墙,共用一块界碑。墙界石碑上刻:“成乐堂列贤堂 公墙界”。成乐堂是余家的堂号,列贤堂则是宋家的堂号。 宋孟年,字延华,浙江嵊县人,曾在山西、天津等地法院任职,后任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推事;调任浙江后,先后担任浙江省高等法院推事、首席检查官等职。他的办公地点就在法院路(今归入庆春路)。如今,庆春路那幢作为杭州市城建陈列馆的“红楼”,就是当年法院幸存的半座建筑。宋孟年在浙江省高等法院任职时,就住在菩提寺路萱寿里一弄18 号;余绍宋住萱寿里一弄17号。宋孟年于1938年调往福州,任福建省高等法院推事、代院长。全国解放前夕去了香港。
宋孟年旧居现在的门牌为“菩提寺路6号”,旧居占地面积0.8 亩,主体建筑建于上世纪30 年代初,是一幢两层三开间带转角楼的青砖洋房,坡屋顶,长内廊,大天井;该楼共有大小房间12 个,建筑面积近300 平方米,另有辅房5 间,建筑面积120 平方米。1950 年,房屋为杭州市卫生局租用,一直作为干部宿舍使用至今。日前,该楼已被列入杭州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