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0日,杭州宋史论坛在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举行,本次沙龙由中国人民大学包伟民老师,浙江省博物馆魏祝挺老师主讲。
包伟民: 近古乡村基层催税单位演变的历史逻辑 包伟民老师首先回顾了研究这一问题的缘起。由于近年的研究一直在关心宋代的乡村制度,涉及到乡村的税收和基层管理体系方面,主要关注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宋代的乡村管理制度与明代制度衔接的问题,从赋税制度而言,尤其是在江南地区,明代的乡村赋税制度肯定是延续了南宋的制度。第二问题是宋代城乡基层社会的管理方式问题。 包伟民老师指出,从传世文献考察我们可以看到宋代的税赋核算都是以乡为单位核的,这一制度的起源是唐代的两税法。这可以说是我国帝制时期最为重要的税制改革,其影响所及,也引发了乡村基层管组制度历时五六百年的结构性调整。由于两税是以总额向下平摊到各级政区,因此以乡为单位形成税率。北宋建国后沿袭这一税收核算体系,乡成为一个赋税核算单位。由于税率差异,不同的税率的乡不易合并,而相同税率的乡可以合并,因此在北宋的北方地区出现了一县一乡。到了南宋以后,乡的数字大体不变。唐代废乡官,乡下有两套系统,即赋税征收系统和治安系统,北宋初期乡管制下分别是户长和耆长。乡管制后来转变为乡都制,这一转变是由于保甲法的实行,通过保甲法北宋朝廷通过新的系统对乡村户口进行了登记。保甲法后来与差役制度逐渐合并。合并的制度因素是保甲法形成的组织架构,更适应乡村赋税征收的需要。乡都制对于当时乡村社会最为深刻的影响之一,无疑在于由此形成了一个全新的以都为核心管理组织的架构,基层催税单位即据此重组。这当然是以保甲组织为基础建构起来的。及至明代,明太祖全面整顿户籍,以基层社会中原有的里社组织和洪武三年(1370)颁发的户帖为基础、由他自己亲手订立、于洪武十四年(1381)正式颁布的里甲制度。这显然是既接续了前代以来主要由大保长负责催税单位的历史,更使人看到了结甲之法的影子。易言之,就是每年差派一个“丁粮多者”之中等以上户、以十个下户相助,承担一百十户的催税工作。只不过无论是里还是甲,其规模都比宋代又有所缩小。 总之,洪武十四年的里甲新制就是结合了前代甲头与大保长催税制度两大要素的产物,终于对自唐末以来基层催税制度的长期演变,做出了一个历史总结。 基层社会的管理问题,也要从赋税征去观察。北宋乡管制下,相州,安阳等四个县共置55个管,若据元丰年间相州的户口数估计,全州主户26753,客户21093,平均每管主户达486户,合计主客户更近870户,又福州十二县共置户长142人,全州的户口数,取《元丰九域志》卷九所记主户114636,客户96916,则平均每管主户达807户,合计主客户更近1500户。两州每个基层催税单位如此庞大的人户规模,使人难以想象从二等户差派的户长有能力承担起挨户催征两税的任务。从存世文献所见北宋前期乡役催税的风平浪静,“不劳而办”,在大多数情况下无非是以官府对基层催税人的某种权力让渡为前提的,这才使得乡村催税有利可图,专人充代之俗因此形成。这些人成为制度缝隙中生存的阶层。这一阶层通过税收从普通民户和官府都获取了利益,还通过各种方式将纳税的土地隐匿起来,因此官府要努力将权力向下延伸,堵住这一漏洞。所以宋廷再三强调“第一等户充里正,第二等户充户长,不得冒名应役”,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强化对乡村基层的控制,收回利益。强化对基层的掌控力,权力向下渗透,这就是近古乡村基层催税单位演变的基调与历史逻辑。
魏祝挺:浙江东阳中兴寺塔出土文物及相关问题 魏祝挺老师首先介绍了东阳中兴寺塔的历史沿革。东阳中兴寺始创于南朝梁天监六年(507),为浙中地区最古老的寺院。五代吴越国后期,忠懿王钱俶大兴寺塔,国师德韶为瘗埋赤城山所得真身舍利,于中兴寺兴建新砖塔。该塔始建于建隆元年(960),完工于建隆三年(962)。中兴寺旧名法华寺,从中兴寺塔出土文物的题记来看,至少在吴越建隆二年(961),即已有中兴寺之名。唐末五代时,天台宗教籍流散严重,宗派衰落。10世纪中叶,吴越国天台宗高僧羲寂、天台国师德韶等人为重振天台宗,促成了吴越王钱弘俶遣使海外求取天台教籍。作为天台宗名寺的法华寺,此时更名中兴寺,或许正与吴越国中兴天台宗有着密切的关系。 中兴寺塔于1963 年4 月23 日23 时许倒塌。当年5月3日,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从废墟中发掘出土金银器、铜器、陶瓷器、漆木器、石器、玻璃器、经卷、钱币等200余件(组)。其中石碑均为残件,现存11块较大残件,原分属7件石碑。两件石碑为舍利记,分别为建隆二年(961)刻“婺州东场县中兴寺新砖塔舍利记残碑”和建隆三年(962)刻“楼彦憌书记双林大士舍利记残碑”。分别讲述了中兴寺塔的建塔缘起、时间、施建人,瘞埋的真身舍利和双林大士舍利的来历、供养人等重要信息。“杜公牙等造塔记残碑”、建隆二年(961)刻“文捷等记募缘僧俗弟子名姓残碑”等分别记载了发心造塔、奉安舍利的本地僧俗供养人姓名。另有三件《无垢净光大陀罗尼经》残碑,有两块明确刻于建隆三年(962),是研究五代吴越国后期经咒版本的重要资料。石函3件。其中“线刻佛像石函”,外观类似北朝隋唐以来流行的盝顶舍利函样式,应为舍利外函。“建隆二年葛仁晈造贴金彩绘石雕经函”,函身浮雕彩绘僧人取经故事,以连环画的形式表现了僧人的取经过程。函内原存葛仁晈供养的七卷纸本墨书《妙法莲华经》。小塔共计10座。9座为建隆二年左右舍入的吴越国造铜阿育王塔,部分完好,部分为残片残件。其中3座为乙卯年(955)钱弘俶造八万四千铜阿育王塔,5座为吴越国民间供养鎏金铜阿育王塔。
魏祝挺老师依据出土文物对中兴寺塔营建时间、舍利瘞埋及其意义进行了分析。据多件器物题记,建隆二年(961)九月二十五日,是第三层天宫瘗埋真身舍利并“设大斋庆赞”的日子。可以推测中兴寺塔第三层大致完工于建隆二年(961)九月二十五日之前。据木雕观音菩萨像背面的题记,其于“建隆三年(962)三月十一日舍入塔中”,并出土于中兴寺塔第五层。可以推测中兴寺塔第五层大致完工于建隆三年(962)三月十一日之前。据建隆三年(962)八月十五日所刻的“双林大士舍利记”残碑记载,可以推测中兴寺塔第八层大致完工于建隆三年(962)七月至八月间。各层完成有较长间隔。
舍利瘞埋则有更复杂的背景。开运年间(944-946),钱弘俶驻守台州时,结识了当地天台山名僧德韶。后钱弘俶于乾祐元年(948)乱中袭位,遂将德韶迎入杭州,奉为国师,人称“天台国师”。在德韶的推动下,忠懿王钱弘俶大兴佛法,兴寺建塔,造像刊经。这一时期的吴越国佛教寺塔,应该带有德韶的浓厚印记。依据中兴寺塔出土《婺州东场县中兴寺新砖塔舍利记》和《两浙金石志》所载《天台般若新寺砖塔记》,可知德韶充分利用了发现天台山唐塔中瘞埋的南朝真身舍利这一祥瑞事件。他将这一大批真身舍利,安置于吴越国境内各处,大事营造佛塔。而中兴寺新塔的营建,恰恰是这次德韶主持的舍利瘞埋大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赤城山舍利在地域分布上的特征是,大量安置在天台及其附近地区,但1粒都没有安放于吴越国的国都西府杭州。天台作为赤城山舍利的发现地,以及天台国师德韶的道场所在地,自有其侧重的道理。但是,连苏州、秀州、东场、平阳、龙泉、黄岩等地都有安放,却无1粒进入杭州,则似另有隐情。当时的西府杭州作为吴越国真正意义的国都,早已拥有明州阿育王寺的西晋传世真身舍利和越州上虞舜井发现的唐代传世真身舍利,分别安置于城南真身舍利塔(916年)和城北真身舍利塔(929年),已历数十年。德韶将赤城山舍利大量安置于杭州之外的地区,也有抗衡杭州著名的两大传世真身舍利及相关寺院僧团之意。 唐五代时期,舍利一般瘞埋于佛塔的地宫和天宫内,已知的瘞埋赤城山舍利的11处15所塔,其中赤城山砖塔、武丘寺砖塔、国清寺砖塔、中兴寺砖塔、般若寺双塔、宝胜寺双塔、瑞隆感应塔、金沙寺华严塔8处10所均现存或保存到近现代,可知原为砖木混合塔。这一批瘞埋赤城山舍利的佛塔,应该都是砖木混合塔,这也是吴越国时期最流行的佛塔材质类型。将真身舍利封缄于砖木混合塔的第三层天宫之内,应该是吴越国砖木混合塔瘞埋舍利的一种流行风格。 与会学者随后围绕宋代基层组织、职役与差役,钱弘俶与天台宗、舍利瘞埋背后的政治因素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参加本次沙龙除两位主讲人外,浙江大学陈志坚、杜正贞、傅俊,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嘉励,浙江古籍出版社况正兵,华东师范大学刘成国,杭州师范大学马强才、陈明华、申绪璐,中国计量大学何兆泉,杭州市社会科学院魏峰等参与讨论。记录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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