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舜卿(1902—?),又名濮隽,浙江杭县人,是二三十年代为数不多的有思想、有追求、有贡献的女剧作家,也是民国时期著名戏剧家、导演侯曜的夫人。 濮舜卿 濮舜卿于1924年加入了长城画片公司,并在这年出品的由侯曜导演的第一部影片《弃妇》中扮演了一个追求妇女解放的重要角色采兰;1925年,她又将自己创作的话剧《爱神的玩偶》改编成同名电影剧本,在1926年由侯曜导演、“长城”拍成影片上映。这部反封建的影片,奠定了她作为最早一个女性电影编剧的地位,也和其他“长城”早期作品一起,形成了中国电影史上的一个重要流派:重视社会问题,提倡妇女解放的“长城派”。1926年濮舜卿离开“长城”,转入民新影片公司,参加了《西厢记》、《木兰从军》等重要影片的创作和拍摄外景的工作。 《弃妇》剧照濮舜卿创作的剧作另有《人间的乐园》、《黎明》、《她的新生命》等。其剧作有明显的女权运动思想,且往往用于象征主义手法表现。 三幕剧《人间的乐园》是一部表达女权思想的神话象征剧。剧作取材于《圣经》故事。作品中,智慧女神是作者创作的一个富有象征意义的美好形象,她与象征着精神统冶的上帝是根本对立的,正是在智慧女神的启发和诱导下,夏娃和亚当吃了智慧之果,告别了愚昧,因此被上帝赶出了天国,他们通过披荆斩棘的艰苦斗争,战胜了奉上帝之命来破坏建设的风、雨、雷、电、蛇,终于在荒芜的大地上,造成了一座美丽的人间乐园。这部神话剧深受梅特林克《青鸟》的影响,作者把五四时代一批青年起来反对封建专制的斗争以象征的手法表现了出来。濮舜卿在这部戏剧中,直接采用了象征主义的手法。 《人间的乐园》她的另一部剧作《黎明》也运用了象征手法。这是一部哑剧,妇女解放的一切阻力,如经济的限制、礼教的禁锢、舆论的压迫等等,均被化为舞台视觉形象“魔”,而女权运动的一切口号,如自觉、自强、自主、自觉、自尊、自重、自爱等的舞台视觉形象为“仙”,剧中“女子”这一人物又作为妇女整体化的象征。《黎明》的问世,在当时的戏剧创作中实为一大创新,和梅特林克的“静剧”有异曲同趣之美,不过她的作品在思想上要比梅特林克的《闯入者》等积极得多。濮舜卿的剧作在艺术上的特色集中体现为以象征主义风格,将她对社会、对人生的理性思考形象化地立现于舞台上。 《爱神的玩偶》是一出追求婚姻自由的作品。内容为:少女明国英因不满父亲明群及继母余氏逼迫她嫁给余氏的内侄余仁,而离家出走,在杭州当小学教员。学校放假,国英有家不能回,校长罗人达约她到自己家去住。不久,国英与罗人达之弟人俊相爱,但由于国英与余仁有婚约在先,二人无法论及婚嫁,十分痛苦。一日,秦笠翁老人来到罗家,自称是人俊的岳丈。原来二十年前,他与人俊的父亲为儿女指腹为婚,现在,特地送他的女儿玉贞前来完婚。人俊极力反对,但无奈老母以死相求,只得应承。国英出走后,余仁结识一荡妇。一天,余仁陪荡妇买首饰,被明群看到,明群怒斥余仁,余仁遂提出解除婚约,明群一气之下卧床不起。国英得知父亲病危的消息,急忙告别人俊回家,仅仅见到父亲最后一面。余仁听说明群有二万元遗产后,隐匿了解除婚约之事,唯恐国英再次逃婚,买通关节,把国英关进了疯人院,以待满服后逼婚。人俊久未得到国英的消息,到上海来找她,幸得明群家仆王升的帮助,人俊从疯人院中救出国英。这对不甘心作爱神玩偶的青年,双双走上新的生活道路。 《爱神的玩偶》剧照濮舜卿的作品表达了对女性自我价值的认识,通过非现实主义手法表现,触及到了民国20年代极为尖锐的妇女问题,具有较强的现实主义意义,足以显示濮舜卿这位女剧作家独特的视角和戏剧艺术把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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