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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春秋:“才力过人,务求实际”——晚清能臣汪树堂其人其事
来源:余杭史志微信公众号  作者:  日期:2023-05-18

汪树堂(1850-1917 年),字剑星(建新),浙江余杭县白泥山人(今属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父汪元方曾为清同治朝军机大臣,卒后赠太子少保,谥文端。汪树堂承先世余荫,为一品荫生,历任刑部、户部员外郎,句容知县、通州知州及海州知州等职。汪树堂虽出生于官宦之家,但其精明能干,为官政绩斐然,是晚清地方上不多见的干练大臣。甲午战后,清廷急需改革人才,光绪帝曾下诏令各省督抚举荐人才,当时的两江总督刘坤一举荐了18人,其中就有汪树堂。刘坤一在奏疏中称“通州直隶州知州汪树堂,才力过人,办事务求实际。” “才力过人、务求实际”八个字,是对汪树堂恰如其分的评价。现将汪树堂事迹搜罗整理,试图还原这位地方先贤的真实面貌。 

一、联名上奏,促成冤案告准

清同治年间,浙江余杭发生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这个案子的影响很大,成为当时国内四大奇案之一。余杭举人杨乃武被诬告与小白菜私通,并谋妇杀夫,历经余杭县、杭州府和浙江省审决,按律拟罪:“葛毕氏凌迟处死”、“杨乃武斩立决”。此案的审理中,地方官(尤其是湘系势力)草菅人命,作假造伪,官官相护,余杭绅商学界激愤,也引起了江浙系地方官员的不满。杨家人更不愿坐以待毙,杨乃武的姐姐杨菊贞决心到京城都察院上告,救弟弟一命。但第一次到都察院上告未成,都察院将杨乃武姐姐、妻子等押解回浙,仍交巡抚杨昌濬审理,这次进京告“御状”算是白告了。但杨家人仍不死心,决心第二次进京。

杨乃武在狱中时,曾告诉姐姐,可去杭州找三个人帮忙,这三人都是杨乃武的好友,其中之一就是与杨乃武一同中举的好友汪树屏。

杨菊贞去杭州找了汪树屏等三人。汪树屏满口答应帮忙,一方面给在京城担任刑部员外郎的二弟汪树堂写信,一方面又联络了18名江浙官员联名抱告都察院,为杨乃武翻案。18人中,就有时任内阁中书的汪树屏和任刑部员外郎的汪树堂兄弟。

杨家人第二次进京上告,先求见夏同善。夏同善又介绍杨菊贞等遍叩浙江在京官员三十余人,其中就包括汪树堂。这时,18名江浙官员联名上告的呈词也到了都察院。杨家二次京控告准,都察院收了状子,议决将此案重审,由此开始了此案平反昭雪的历程。在这个过程中,汪树堂具体起到了怎样的作用,未见详载。但作为此案主角的同乡、此案经办部门的人员以及汪树堂本人对此案的态度,我们可以想见汪树堂在杨家人二次京控中所起的作用。虽然此案历经曲折,但二次京控告准确实是该案的一个关键节点,也是一个转折点。后来刑部会审时,汪树堂也参与了。最后的结果我们都知道,冤案得以昭雪。朝廷也借此案打击了势力膨胀的湘系派。

在杨毕冤案平反的过程中,有多名京中及地方官员发挥了重要作用,汪树堂虽然不是最重要的一位,但其所起的的影响也不可小觑。汪树堂也在这个案子的平反过程中崭露头角,为他获取了一些良好的政声。 

二、经营通州,克尽厥职

光绪十八年(1892年),42岁的汪树堂任江苏通州直隶州(今江苏南通)知州。他在上任伊始,参拜通州城隍时给庙堂题写了一副对联 :“重荷君相知己之恩,指江海以盟心,抚字催科,但有私偏应殛我;同负父母斯民之责,合阴阳而布化,捍灾御患,莫教急难更呼天。”可见汪树堂是想干一番事业的。他在通州两年后,就得到了李鸿章的奏请给他晋级,光绪皇帝硃批“该部议奏”。两年后,又得到了刘坤一的举荐。可见汪树堂在通州还是颇为用心办事的。比如他与张謇的合作,最初还是颇有成效的。

张謇是通州地方势力的代表人物。光绪二十年(1894年)九月,新科状元、已任翰林院修撰的张謇奔父丧回海门老家,不久丁忧守孝在乡。次年正月,受张之洞委托在家乡组织团练以防日本军队的入侵。举办团练也是地方政府的职责,因此,通海团练实际上是知州汪树堂与张謇共同组织的。这在张謇日记中可以看到:“正月.....三十日得汪州牧函牍,南皮奏派总办通海团练。团练之不易措手也,筹之审 矣。”汪州牧,即汪树堂。这是两人的初次合作。二月初八,张謇专程前来通州晤汪树堂,细商筹办团练的具体事务。汪树堂对张謇举办团练还是给予很多支持的,两人之间的会面或信件交往也很多。张謇对汪树堂也给予较高评价。张謇在给他人的信件中叙述举办团练的种种艰辛后说“尚幸汪刺史强干爱好,其幕友会稽黄穆严正廉平,足相谘画。”汪刺史即汪树堂。可见两人的合作还是很愉快的。

还有一件事,也可以看出汪树堂和张謇之间的合作颇有成效,就是规范祭孔乐舞,重刻《律音汇考》。汪树堂任通州知州后,鉴于文庙祭祀废弛,礼乐器物残缺不全,于次年谋兴乐舞,希望借此来重振礼教,端正风俗。他策划于春秋丁祭时试行乐舞,为此得到了张謇多方面的支持。他与张謇多次商量此事,添置补齐礼乐乐器,改正律音,恢复通州孔庙乐舞,并聘请邱士稑等人厘定乐谱,于1897年编辑出版《重刻律音汇考》,汪树堂亲自为该书作序。当时的县志记载:“光绪十九年,知州汪树堂与士绅筹兴孔庙乐舞,翌年上丁,粗践仪式。二十二年,张謇请于学使者龙湛霖,以其乡浏阳县唐、邱、胡三教习至通,增乐器,调律吕,遴择诸生幼童颖秀者肄习之。”这次恢复古乐舞,可说是张謇与汪树堂的一次完美合作,只是想不到未隔数年为了纱厂筹资,两人发生龃龉,发展至水火,让人感叹世事的变化无常。

张謇在办大生纱厂中,遇到了集资上的困难。其实,汪树堂并不反对张謇购买洋人机器,开设近代工厂。光绪二十二年七月,汪树堂曾与张謇、沈燮均前往上海参加规划纱厂的“通沪六董”会议。张謇虽然把工厂建立起来了,但是未完成的装机工作、开机所需的棉花和其他物料等等,仍需银两。张謇等讨借八方,几乎想尽了一切办法,始终无法借到足够数量的钱。因此张謇向两江总督刘坤一求助。刘坤一发电报给辖下各地方官员设法解决,但收效甚微。汪树堂对此事并不积极,他给刘坤一发电报阐述不能输款给大生纱厂的理由,张謇得知,深感不满,认为“皆诐词也”,认为是汪树堂在推脱。刘坤一仍令汪树堂等帮助解决,并写信告知张謇“电饬王丞、汪牧各拨公款三万千。”王丞是海门厅同知王宾,汪牧即汪树堂。具体是让汪树堂将存在典当的地方公款,转存到纱厂,以先应急用。汪树堂称大笔公款要用于慈善而不能动用,而且地方上反对的声音太大,抵制将此款拨付大生纱厂。张謇对此事极为愤怒,认为都是汪树堂及幕僚黄穆暗中搞鬼,因而久久不能释怀。我们现在来看这件事,其实也不能全怪汪树堂。因为当时动用典当行的巨款,是需要得到新的抵押才能同意转出这笔款项的;而典当行怎么能同意大生厂用还未纺出、还未见到的棉纱来作抵押呢?加上典当行已将这笔钱对外放贷,如要典当行转出这笔钱,就需要收钱方帖付典当行一部分所损失的利息,这笔钱谁来付?所以具体执行中难度很大。汪树堂也做了一些努力,他从备供本地学子的应试经费中拿出一万两给大生厂,约定一年后归还。还动员地主绅董出钱给大生厂,要他们至少凑足七万元,但张謇并不领情。因为这样一来,地方上的反对声音更大了,地方上的那些读书人齐声反对,他们认为动用了地方政府津贴秀才、举人的乡试与会试的两项专款,关系到他们的仕途前程,认为张謇不去固科举制度却嗜洋厂,于是联名抗议,反对张謇办厂。而张謇却认为汪树堂是主要的背后策划人。我认为,这件事把责任都推在汪树堂身上是不公平的,当时中国民族工业初兴,社会条件并不完全成熟,作为知府的汪树堂当然也不可能有这个觉悟站在代表少数阶层人利益的张謇这一边,再加上当时拨款给大生纱厂,客观上也有困难。大生纱厂本身就不是官办企业,为办厂筹资也不是知府应有的职责。现在有人按阶级归类,把汪树堂作为腐朽没落的封建旧势力的代表人物,说他千方百计阻扰近代工业的创办,甚至为了拔高张謇,有意丑化、贬低汪树堂(如京剧《张謇》),这是欠公正的。

其实,汪树堂在通州十余年,还是很有建树的。比如,通海垦牧公司的建立,南通州电报局和南通州邮政分局的设立,还有张謇筹建通州民立师范学校和通州公立高等小学堂、创办翰墨林印书局以及名下各类企业等,都是得到汪树堂的首肯的。汪树堂对创办文化教育事业,不但大力支持,还身体力行。他为1902年创办的南京第一所高等学校——江南高等学堂编写了教材《江南高等学堂课艺》(不分卷),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出版,其最早的刻本现仍保留在常州市图书馆。用现在的话说,汪树堂就是一名学者型的官员。汪树堂离任时,通州名人范当世曾有一副对联相赠:“为政十年心,经纬百方除太甚 ;临歧 一樽酒,绸缪万语望重来。”比较公正地评价了汪树堂。可以说,当时南通州在近代化的浪潮中走在全国前列,汪树堂是有功劳的。 

三、重视文教,创办淮安中学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汪树堂调任 淮安知府,光绪三十一 年(1905年)去职。汪树堂在淮安知府任上只有两年时间。这期间,比较突出的事例是汪树堂创办了淮安府中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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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府署

汪树堂重视文教事业,他在来淮之前就已经熟悉淮上名人,他曾经评价淮安人秦焕“先生官京曹,以文章动朝右,及其出守桂林,荐历监司, 其爱民也若子弟,其定策也若蓍蔡,其任事也若决江河。盖有真性情而后有真学识,有真学识而后有真经济,用能诚无不格,废无不举”,可谓精到准确。可见汪树堂对当地的文化人还是很尊崇的。1903年,在举国上下“兴学校、办学堂、废科举”的浪潮中,淮安知府汪树堂领时代风气之先,在淮城东长街真武桥东南的丽正书院旧址上建立淮安府中学堂,这是淮安第一所官办中学堂(为淮安中学前身)。

此外,在淮期间,汪树堂还受漕督恩寿委派,于1904年挑浚了涧河。



四、接管淮关,革故鼎新 


光绪三十一年(1904)八月,汪树堂在淮安知府任上兼任淮安榷关监督(1904—1906年),淮安榷关是明清两朝全国最大的钞关,上缴的关税占全国关税的一半之多。为此,淮安钞关所在的板闸有关税“居天下强半”、“天下盐利淮为大”之美誉。淮安因此也是明清两朝的盐榷税务中心。但清末的淮关已失去往日风采,腐败深重,一是冗员严重,当时淮安榷关吏书、员役、夫役多达1100员,势必增加税收外的盘剥,这大大加重了商人和船民的负担,导致许多船家,宁肯多走路,也要绕过淮关。二是漕运官军允许走私,使国家税银大量流失,淮关官员贪赃枉法,营私舞弊现象十分严重。所以到了清末,淮关已是一派萧杀景象。

淮安榷关原是两江总督代管,后来就下放给了淮安府管,汪树堂接管淮关后,革故鼎新,首先实行裁汰冗员政策,一下子遣散淮关六十余名当差人员。这些当差者一时间“无术谋生,情甚可悯”。汪树堂即调拨库银三千两,购置织布机器,聘请教师,在大关西边一个空屋里办起了淮关实业学堂,招募被遣散的当差者及附近居民子弟前来学习织布技术。这个实业学堂以二十人为一班,学期三个月,一班学成,则招募下一班补充。三月期满,汪树堂亲自到学堂查看学员们所织的布匹,加以勉励。然后给各毕业学员颁发文凭,让他们去“自谋生业”了。其次,另订章程,革除钞户,另选僚友。淮关衰败现象一度有所好转。但汪树堂任职时间较短,加上淮关积弊深重,直至清亡,淮关始终不景气。民国十九年(1930年)裁撤常关,淮关遂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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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榷关



五、兼任学堂总办,追缴侵款


1907年,汪树堂任海州知州,兼任海州中学堂第二任总办。当月六月离任,汪树堂在海州知府任上只有短短几个月。期间,有两件事值得一记。

一是追缴学堂侵款。汪树堂以海州知州身份兼任学堂总办,首先说明了汪树堂对办学的重视。其次他也为学堂的发展做了实实在在的事。在任期间,曾发生会计沈济宽侵吞校款事件,汪树堂负责追缴侵款。汪树堂追查到底,追回侵款,使海州中学堂度过了难关。二是海州府下属的沐阳县发生了轰动一时的“胡仿兰事件”。胡仿兰自幼接受新式教育,思想活跃,主张放足。由于她的某些新式思想与其公婆的封建保守观念相冲突,因此过了门的胡仿兰经常受到婆家的劝诫与责难。1908年3月,“胡芳兰愤然遗下绝命书一纸,吞下鸦片膏,以死抗争,时年二十八岁。”由于《申报》等媒体的披露,该事件成为 当年影响全国的大事件。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与新闻媒体的不断报道下,两江总督端方要求海州知府汪树堂查明实情,提讯究办。最后此案以罚处徐家家产三分之一,按胡仿兰的遗愿,用所罚之款兴办女校的方式结案,用民众能接受的方式平息了一场社会风波,同时也有利于地方教育。如果汪树堂是一个因循守旧的顽固派,绝不会以这样的方式结案。

光绪三十三年(1907)六月,汪树堂离任时,海州民众为他立去思碑,这就是现存于连云港市灌南县博物馆的“汪剑星去思碑”。此碑形制为方额抹角,碑文楷书。碑宽68厘米,高182厘米,字径14×12厘米,款径6×7厘米。撰刻年代为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碑额镌“去思碑” 三字。碑文上款:光绪三十三年六月谷旦。正文:剑星汪大公祖德政。下款:新安镇绅、商、士、庶公 颂。封建时代,民众为官员立去思碑的不少,但任职几个月即立去思碑的,恐怕很少见。可见汪树堂确实是一位能办实事的官员。灌南“汪剑星去思碑”现已成为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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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铁路大桥

六、任职路局,督建铁路大桥

1908年,汪树堂任津浦铁路南段购地局总办。总办是政府设立的掌管铁路修筑事务的重要官职。这里单说汪树堂在蚌埠淮河铁路大桥修建中所起的作用。蚌埠淮河铁路大桥于1909年12月动工兴建,1911年落成,是当时淮河上第一座也是仅有的一座铁路大桥,“千里淮河第一桥”的美名由此得来。正是因为有了这座桥,津浦铁路得以贯穿中国南北,蚌埠也一跃成为上世纪二十年代之后江淮地区红极一时的政治、文化、商贸和军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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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铁路大桥

1908年,桥址确定以后,在建造何种形式的桥梁问题上,曾引起了一番风波。当时官方、民间及外国工程师对淮河铁路大桥是建固定式还是活动式,争执不下,因为从设计来看各有利弊,但具体效果,桥未建起来之前很难说。当时两江总督端方也主张修活动桥。正当清政府继续派人勘察时,作为铁路南段总办汪树堂也驰往临淮与道府县与地方绅董会商,陈述了如果改变原设计的固定桥为活动桥,已做的种种规划和准备工作,将全属徒劳,不但耗费巨资,即或完工以后,还要在合同之外雇用大批洋员,果如此举,必将后患无穷。而现今,图成料备,一经定议,即可开工,又何必不分轻重妄作有损无益的更动呢?如果当真改动,牵一发而动全身,必将影响全路开通。由于汪树堂做了大量劝说工作,与会官绅,大多赞同汪树堂的看法。凤阳绅士王凤怡等还为此呈文,请建固定桥。但英国工程师、部分地方代表仍奏请清政府建活动桥,清政府派人重新勘察。期间,勘察官员与汪树堂及总工程师等多次商谈,并通过实地试验,最终定下来建固定桥的方案。1911年5月,全桥竣工。经过数十年车船行驰的检验证明,在淮河上建造固定型桁梁桥的方案是正确的。淮河大桥兴建至今已经90余年了,这期间,除两次人为的破坏外,大桥经历了多次洪水的冲刷,始终安然无恙,保证了南北铁路运输的畅通。

这里,我们不去评价汪树堂在淮河铁路大桥的督造中起到了怎样大的作用,但汪树堂作为总办之一,敢于负责,敢于坚持自己的正确意见,并做了大量实际的工作,在铁路大桥桥式的确定中起了重要作用。

1912年,清帝退位,民国建立。有人说汪树堂携款潜逃,后被民国政府追缴余款。1912年,中华民国政府交通部确实发出了《交通部令前清津浦铁路南段购地局总办汪树堂呈缴开支浮冒款项文》的咨文,但说汪树堂携款潜逃,可能也言过其实。所谓“携款潜逃”,说的好听一点,就是在新旧政府交替之际保护了建桥资金,并交还民国政府。后来也未见民国政府对其追责、惩罚,如果真的是“携款潜逃”,肯定是会被惩处的。



七、苦研书法,终成书家


汪树堂出生在一个官宦之家,自由受到了良好的儒家教育,他的诗文修养也很深厚。曾国荃去世后汪树堂曾作挽联,联云:“盛业冠凌烟,能救民,能养民,岳降有灵,手笔直堪回大造;弃才蒙澡雪,真知我,真生我,山颓安仰,心丧奚足答深恩。”对仗工整。他喜欢与文人交往,与范当世、汪鸣相等私交甚笃。尤其是书法领域,汪树堂取得了不凡的成就。当时的朝廷若要褒奖有贡献的人,都会让汪树堂题写匾额予以表彰。如沭阳县的葛心泉悉心为社会造福,常舍家资济贫,并带头出资修建学宫、寺庙,清廷派汪树堂题书“见义 勇为”、“一门孝友”两块贴金匾额赠他,以示褒奖。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汪树堂的儿子汪庆恩和两个玄孙汪堃、汪浏整理出版了《汪建新先生手临孙过庭书谱》,是为汪树堂临摹孙过庭的作品集。孙过庭,名虔礼,是唐代著名书法家和书法理论家,有墨迹《书谱》传世。在该书序言中,汪树堂的外甥叶恭绰提到了汪树堂幼时练习书法的经历:“此汪建新舅氏手临孙虔礼书谱,深得其沉穆遒逸之致。舅氏少日,外祖文端公督课严习字时,文端公每从后猝掣其笔,如脱手即予夏楚(夏楚,指用棍棒等进行体罚,多用于对未成年者)。故书法特工,从政后仍不废,染翰临池,此为光绪三十年后作。其时方牧南通,案牍旁午,政声丕著,公余优游文史仍精进,若此不可及也!”可见汪元方从小就对儿子进行了严格的书法训练,颇有晋代两王故事之重现。汪堃、汪浏兄弟在序文中也说,“此册作于南通官次,公时年且五十余矣,从政之暇,寄情翰墨,终身如一日。今公之政绩南通父老猷能颂之,公之手泽后世子孙奉而宝之。”

孙过庭《书谱》,历代封为至宝,但各本多有残缺,汪树堂之临本,全文一字不脱,堃、浏兄弟推测“不知当时所据何本?意或汇参各本合而为一欤。”由汪堃汇集各家释文,分注于侧,碰到释文有歧义或未加注释者,参照各本互证归一。所以这本《汪建新先生手临孙过庭书谱》是最完整的一个版本,且有注释,非常适宜初学者临之。但该书民国三十六年初版后再未印刷,流传至今者稀少。

汪树堂书法,专攻孙过庭,尤精行草,潇洒自若,自成一体,称他为书法家是名副其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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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树堂书法作品

1917年,68岁的汪树堂去世。死后葬在老家陶盘园山中(今属中泰街道中桥村)。文革期间,坟墓被人挖开,墓内尸体被毁,随葬品不知所终。现仅存墓穴,墓坑犹在。汪氏三兄弟墓基本在一条线上,每座墓均有三个墓坑,为夫妻合葬墓。墓穴建筑非常牢固,历经百年仍未倒塌。汪树堂墓前原有刻有“通州知府”四个大字的石碑一块,据汪氏后人回忆,该碑约有2米多高,1.2米宽,墓地被毁后,该碑被人当做洗衣石,后来断成两截,现在被埋在当地一户人家的院子地面下。汪树堂还在老余杭盘竹弄建有 一座大宅,人称汪公馆。沦陷时期被日本人炸掉。 

本文刊发于《余杭史志》2022年第3期 作者 陈 杰

感谢原文作者及发布媒体为此文付出的辛劳,如有版权或其他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杭州文史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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