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开皇九年(589年),废钱唐郡置杭州,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出现“杭州”之名。 隋朝时期的杭州城 隋初实行州县两级地方行政制度。隋文帝统一中国后,即调整江南地区州县设置。据《太平寰宇记》卷九三《江南东道五》记载:“隋平陈,废郡,改为钱唐县,又省陈留为绥安县,割吴郡之盐官、吴兴之馀杭,合四县置杭州在余杭县,盖因其县以立名……十一年,复移州于柳浦西,依山筑城,即今郡是也。”隋开皇年间(581—600年)废钱唐郡改设“杭州”,这是“杭州”之名首次出现。杭州的治所移至柳浦之西的凤凰山麓,并开始营建杭州城垣。初设的杭州,辖钱唐、余杭、富阳、盐官四县,隋杭州城区域今为杭州市区中心地带。隋大业三年(607年)和唐天宝元年(742年)曾两度改杭州为余杭郡。 隋杭州城域示意图 隋置杭州,不仅使“杭州”成为专名,沿用至今,而且因为这是由统一的中央政权所设的政区,确立和巩固了杭州作为州、郡级政区的地位。感谢原文作者及发布媒体为此文付出的辛劳,如有版权或其他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杭州文史网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