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回说到,南宋临安城曾发生过不少火灾(点击这里查看),其中一场火还烧出了一位名相。此人是谁呢? 周必大,南宋名相,以诤言直谏著称,在治国安邦和文学领域都有一定建树,与陆游、杨万里等也有很深的交情。南宋朝廷在前中期能站稳脚跟,周必大有积极的贡献。 然而,谁也想不到,就是这样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却因为邻居在茅坑里点灯而一度吃了大官司。这是怎么回事呢? " 七官宅飞燎腾焰 临安府刑讯逼供 临安城漾沙坑“七官宅”在今吴山西麓四宜路一带,曾是南宋京城一般官员的“集体宿舍”。南宋名相周必大初出道时,就寓居在此。即使后来贵为宰相,周必大也对那个让他一夜之间成为“白身”的倒霉夜晚,记忆犹新。 记得那天是绍兴二十六年(1156)六月廿九日夜,两浙转运司的王姓官员(周必大事后也是受到某种暗示,隐去了此人真名)在一场公款吃喝中被同僚灌醉,回到吴山七官宅时,早已不省人事。事后从临安府内部了解到的真相是,那天夜半时分,王某在醉梦中起来小便,在丫环搀扶下,踉踉跄跄摸进了黑窟窿洞的茅厕。那丫环将茅厕板壁上插在竹筒里的一根纸卷火把点上照明。等到王某解完手,那丫环好不容易才将瞌铳懵懂的主人连拖带拉地弄回他房间,却忘了将火把给灭了——这一疏忽,临安城上演了一场“火烧连营”,周必大更是倒了大霉。 南宋临安因为人口高度密集,以木结构为主的建筑鳞次栉比,密度极大,一有火灾往往延烧一大片。姜青青摄于浙江省博物馆“越地长歌——浙江历史文化陈列” 就在王某胡吃海喝的同时,他的贴隔壁邻居周必大也在举行一场夜宴。同是“饭局”,周必大所请的这顿饭却是他自费的。不是周必大觉悟高,不想揩公家的油,而是他实在是位卑官微,这年31岁的他才混了个临安城惠民合剂局的门官(主管门卫门禁,相当于副科级),而且他请客的由头完全是其个人原因。 先是周必大的奶妈在三四月间得了重病,且药石罔效。他很焦急,实在没办法了,便想到去占相“问命”。清河坊的一名占卦老叟给出十六字卜辞:“药不蠲疴,财伤官磨。困于六月,盍祈安和。”意思是说,您奶妈的病靠求医问药没辙,非但没用,并且还会连累你破财失官,而最倒霉的时间段大致在六月份,这期间您得经常虔诚祈祷平安健康。 这一卦把自己也算进去了,让他心惊肉跳。这么担惊受怕到了五月初,奶妈还是走了。 周必大办完奶妈的后事,回头一想,这事还没完,最糟糕的六月份还没到呢!又熬了近两个月,好了,总算熬到今天,六月廿九日,是今年六月份最后的一天,整个白天也过了,命中注定的霉运也该过掉了吧!一高兴,他自掏腰包呼朋唤友整了一酒桌,好好放松嗨了一顿。吃完饭,埋了单,他一身轻松回七官宅歇下了。他万万没想到,该来的还是来了! 王某家失火,隔壁贴连的周家首先被引燃。周必大醉梦惊醒,家中已是火光冲天,仓皇间,他只抱起还在襁褓中的幼子,和老婆一起逃出火海,什么细软、家什的一件都来不及抢。此时,王某家的火又顺着风势延烧,七官宅连同漾沙坑附近民宅大约五十多户人家,竟被付之一炬。 北宋《武经总要》中的灭火工具,有用牛马等畜皮、尿泡以及衣裤扎成的水袋、水囊,也有用长竹竿制成的喷水筒 客观地说,相比于临安城大火动不动就成片成片坊巷,甚至半个城被烧毁,这次漾沙坑火灾真算是小的。然而,要有事情的时候,并不在乎这事的大小。一场大火烧了五十多户人家,好歹要追究责任吧。负责审理本案的临安府官员一追查,犯傻了!你道是怎么回事,原来王某这人不能动他,他是当朝监察御史冯舜韶的妻弟。知府大人韩仲通得知本案是这么个烫手山芋也傻眼了。你想想,是监察御史啊,冷冰冰的一张“黑脸”想想都可怕,哪天这张“黑脸”唇齿一动,弹劾声响,那更可怕,都是撸乌纱帽这种要命的事情! 可韩大人也不是庸碌之辈,这种难事他也有办法摆平它。他来了一招“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之计,先把与本案相关的五十多户人家不管三七二十一,统统当作犯罪嫌疑人抓起来,长枷侍候。然后假装根本不晓得谁是真正的嫌犯,“发誓”决不让嫌犯漏网,开始一个个地严厉盘查,凶狠逼供,一遍查不出,接着再来,反反复复,无休无止。 元代《武林弭灾记》记载的杭城一次火灾,也是迄今为止我国现存最早记载火灾灾情及灭火过程的碑石,杭州孔庙藏 周必大自然也成为严查的对象,他眼看着自己的左邻右舍在恫吓、威胁、逼供、诱供甚至是鞭笞毒打之下,或怨愤,或恐惧,或伤病,或绝望,暗无天日之中生无可恋。他自己也很愤怒,可又渐渐发现,再这样下去,要出人命了!而且可以肯定,死去的必定是冤魂。但怎么办呢?自己也是这场火灾的无辜受害者,倾家荡产,自身难保,又能怎么办? 这天,周必大有意无意问一名狱吏:“像这次失火延烧,案犯按照大宋刑律,该会怎样判罪?”狱吏说:“很简单,判处徒刑若干年。”正说着,一名清河坊上摆小摊的邻居被喝令再去受审。周必大叹口气,心想,到了这种地方,你我官民不分贵贱,都是一家人啊!他忽然想到一个疑问,便问狱吏:“我周必大好歹也是朝廷命官,如果是案犯,难道也跟那些摆地摊的一样判处徒刑?” 狱吏朝他看了看,说道:“那是不一样的。如果你真有个一官半职,也就是籍没官职,所有实职虚衔一撸到底。”周必大闻声一个激灵,旋即心念一闪,目光陡然一亮,问道:“不判徒刑?”“不判徒刑!”周必大再三求证,最后确认这个狱吏所言是实,一咬牙,挤出了一句话:“事已至此,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他主动举手、起立、自首:“我周必大就是本案嫌犯,与其他人无关。” 明明是遭池鱼之殃,周必大却为救邻里当了这个“出头椽子”,他的命运将会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感谢原文作者及发布媒体为此文付出的辛劳,如有版权或其他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杭州文史网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