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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消防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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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报人邵飘萍的新闻观
辛亥革命与古今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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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消防简史
来源:《杭州文史丛编(教育医卫社会卷)》  作者:丁鉴廷 吴石经  日期:2025-11-11

沿  革

杭州的消防组织,据说在太平天国时期已有民办的“义龙会”。那时节衙门里为了保护自己身家,各有救火拖龙,民间发生火警,有时也出来救火。但民间感到没有自己的组织,身家性命掌握在官府手里,于是各界人士自发组织“义龙会”。到清同治年间,市区保佑坊、三元坊、三桥址、盐桥等处相继发生大火,地方士绅鉴于形势的需要,把全市义龙会的抬龙23个集(各个单位组织)联合组织起来,以祀龙为名集合在梅东高桥,成立仁和、钱塘两县省会救火公所,把分散的各集组织起来。至光绪年间,抬龙发展到30个集。但这种用人力扛抬的抬龙和水桶,灌救力量极为有限,救火效率不高。辛亥革命以后,当时的警察厅在蒙古桥建立消防队,备有洋龙(即腕力机,又称蝴蝶龙)6架,1927年又增加小水泵龙两架。当时官民救火人员在火场殴斗时起,影响救火工作,于是由商会出面调停并接管救火公所,改组为省会救火联合会,设会所于佑圣观庙,统一管理民办救火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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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救火会(1913-1925)旧照(特纳Eugene Alfred Turner拍摄,明尼苏达大学藏)

1928年官巷口大火,焚毁房屋300多间,殃及商店100多家,商界人士更具戒心。于是由商会发动募款,购置开达拉克汽车一辆,迁会所于弼教坊,雇专职人员负责管理与施救工作,并把省会救火联合会更名为杭州市各界救火联合会。1934年筹建河坊街会所。是时,已拥有洋龙(腕力机)23辆,抬龙31辆,汽车1辆,分别成立了43个消防集,杭州的消防事业,至此才初具规模。

1937年12月24日杭州沦陷,救火汽车随军后撤,所有机构无形停顿,会所亦被敌伪占用。在敌占时期,救火会为王五权所操纵,开香堂,收门徒,借此作为参加伪政权之资本。对消防事业有破坏而无建设。抗战胜利以后,商界以原有消防组织紊乱不堪,乃成立救火总会筹备会,进行整顿。1946年收回河坊街会所,于5月1日正式成立杭州市救火总会,归杭州市商会领导,商会会长金润泉兼救火总会会长,乐金麟任干事长,不设总队长,田燮荣任火场总指挥。

抗战胜利以后的4年间,总会又按地区成立5个分会:城站一带为东区,会长劳炳奎;南星桥一带为南区,会长乐金麟;岳坟一带为西区,会长张木匠;卖鱼桥一带为北区,会长张德保;官巷口一带为中区,会长冯松庆。把原来的43个集改为消防组,隶属于各自地区的分会。此时,原来的“集”中有9个集置备了机动的消防汽车,最先的是芝松集,以吉普车改装为消防汽车,接着是荐三保,先由乐金麟、丁宝炎垫款,新置消防汽车一辆。到1948年,清泰街、官巷口、新市场、水师前、闹市口、盐桥、东街路等7个集也次第买了消防汽车。其余如仓桥集、城隍牌楼集、大井集、众安集、白泽集、仁和集(下仓桥)、武林集、清波集、崇宁集(梅花碑)、涌金集、石牌楼集、菜市集、横河集、普安集(十字路口)、太平集、助圣庙集、宝善集、艮山集、望江集、南星集、海月集、闸口集、岳坟集、三天竺集、甘露集(卖鱼桥)、大关集、拱宸桥集、湖墅集、笕桥集、彭埠集、茅家埠集,有的有拖拉水泵龙,有的有装有轮盘可以推动,仍用腕力出水的腕力龙,有的则仍是抬龙,大集有两架,小集只有一架。这个时期,杭州消防事业可说是全盛时期。

至于消防器械的变化,最早时期是用藤斗水枪,其后是用人力扛抬的木制或铁制抬龙,再进一步发展为洋龙(即腕力龙)。机动水泵龙诞生以后,可以用马达发动,但仍用人力拖拉。消防汽车则是现代摩托化的救火工具了。

组  织

从“义龙会”开始的漫长一段时期,消防队的组织是不健全的。一遇火警,鸣锣为号,以打锣掮旗(各集的集旗)的人作前导,挑水的、抬龙的跟着他走。参加救火的人员,一般是闻锣声临时凑合的运输工人和黄包车工人,他们穿上“义民救灾”的号衣,头戴藤帽,身佩绳斧,抬着竹梯,梯上系铃,行人闻声让路。如在晚上则用火把、油灯照明。救火以后,由火主和附近住家、商店出资给救火工人作为工资。

从抬龙发展到洋龙时期,各商店的老板和职工也参加到各集作为队员,协助救火工作。他们分任接水、灌救、救护等各种职务,各集的负责人亲自到火场指挥。至1936年间,各分会雇用经过考试合格的专职消防人员,各集队员作为辅助力量。

在前清时期,到中午12时,吴山放午时炮。民国七八年间,警察厅在放炮旧址建火警瞭望台,火警发生时由鸣锣改为警钟。发现火警,先是警钟乱鸣,各集作好出龙准备,鸣一下表示失火地区为上城区,二下为中城区,三下为下城区,四下为江干区,五下为西湖区,六下为艮山门,较远地区用电话联系。现在吴山上的钟楼已是解放后第三次修建了。由于各集间相互争功,以先到火场为荣,如荐三保集略施小惠,让瞭望台人员在鸣钟报警前先用电话告知,使荐三保集能首先到场,故荐三保集在当时各集中居于首脑地位。荐三保的工作确有出众之处,它平日在队员中做好自来水龙头的调查工作,不论高龙头、低龙头的间隔距离,队员心中有数,接到电话,就先用自行车装载消防皮带去接水,洋龙一到火场,可以立刻出水,所以当时人们用“荐三一到,火灾可保”的誉词来表扬荐三保队员。火灾扑灭以后,由当地的集监视余火,防死灰复燃,名曰“坐龙”。由于当时火警多,也锻炼了各集消防队员的见识和胆量,其救火之勇猛为杭人所称道,因此,各集募款,不论商店或居民都乐于捐助。

消防队对于“龙”是每年要祭的,在火神和龙王生日各祭一次,名曰“分龙日”。农历五月二十日必须备香烛三牲到佑圣观庙火神殿去“祭龙”。四月十八日到元帅庙内龙王殿去祭龙。祭过了龙,给消防队员聚餐一次,餐后各集出龙游行到湖滨、断桥、中山公园或体育场作试水表演,交流消防技术,检阅消防队伍,年底各集自行募款,整修消防器材。

随着消防事业的日益发展,在人民群众中取得了一定信任。个别消防集被少数别有企图的坏人操纵起来,把消防机构作为闹事、打架、出风头、图私利的工具,甚至以救火会作帮会,结党营私,重又引起人民的不满,各集间正邪不一,互不团结。如荐三保、芝松等多数集在救火时,主张“有火救火,无火撤退”,而有人却不肯撤退,向火区勒索,围攻乐金麟等正派人物提出的主张,救火会的声誉被少数坏人破坏得一落千丈。

在抗战时期,救火会除注意市区火警外,在市商会领导下,组织消防队员成立空袭消防防护团,佩戴臂章,随时巡逻,防敌机投弹后可能发生的火灾和抢劫案件,救护受伤的居民。如荐三保集财力比较雄厚,还曾举办施医、施药、施茶、施米以及办义务小学等善举。杭州沦陷以后,各集救火组织,插上消防队旗,队员穿上消防号衣,保护人民到各区救火会避难。至此,救火会的任务,不仅是为救火,还负责治安、保卫、公益工作,形成市商会下一支保境安民的队伍,体现了工商界的爱国主义精神。解放前夕,国民党军队四处溃逃,杭州成为真空时期,消防队员又执行日夜巡查任务,以防溃兵抢劫。人民解放军进城时,一面由商会出资遣散国民党散兵游勇,一面由消防队员到钱塘门外欢迎人民解放军进城。商会和救火会为人民的安全,为解放军的顺利进城,做了一些应做的工作。

经费的来源

义龙会时代,消防经费由当地士绅发起,各大中商店自顾认捐,置备水抢、抬龙等消防用具,在年底对叫火烛的打更人,向各住户募收一次“平安米”。这种自发组织的救火机构,因无统一领导,组织不健全,人员鱼龙混杂,不良分子乘救火之机,向火主勒索。有的向火场四周墙上贴上本集到场救火的“龙会红帖子”,事后向灾户要挟捐款。有的水龙到得迟,火已扑灭也要出水,否则认为不祥,逼得未受灾的居民不得不捐款,所以当时民间流传着一句话:“铜锣一响,白米三担。”人民既怕火灾,更怕那些地痞流氓的趁火打劫。各界救火联合会成立以后,每出动救火一次,就分头劝募一次经费,对消防队员发一次“出场费”,不准各集队员勒索捐款。如添置消防器材,则正式向各店募捐。

1928年官巷口大火以后,商会会长王竹斋等有鉴于统一组织清理队伍的必要,又改组了原来组织,成立杭州市各界救火联合会,统一由市商会领导,先是向各商店征求会员,入会费分甲乙丙丁四级,从1元到10元,发给会员证书,以此款作为总会经费。至于设备等开支,则由工商界按月负担,由会统一分配到各集,这样消弭了过去集与集之间的矛盾、队员与队员之间的殴斗,以及一到火场进行要挟和相互争功争水引起的纠纷。

金润泉任商会会长期间,又把救火联合会改组为救火总会,消防经费由各集向集的所在地商店募捐,各自置备皮带、铜帽、号衣、鞋袜和消防龙等用具,发生火警向火主征收一次“出龙费”,后因置备了消防汽车,就停收出龙费。各集中如芝松集地处清河坊、太平坊一带,荐三保地处荐桥街、三元坊、保佑坊一带,都是商业荟萃之区,募款有其优势,所以能首先筹集资金,较早地办了摩托消防车,地处偏僻的集就难以胜任了。在金润泉的主持下,总会又向灵隐、天竺、净慈、六通等各大寺院募款,置备了消防救护车一辆。

救火总会由弼教坊迁回新宫桥的中央宫,修建经费当时无着落,那年适值金润泉70生辰,大张寿筵,荐三保等集发起各集联合祝寿,派消防龙40部到金家祝贺,还送了寿匾,这使金润泉难以为情,不得不解囊捐助1000元,就这样总会有了经费,中央宫经过修理,正式成立救火总会,推金润泉为救火总会会长,乐金麟任干事长。

1950年9月开始,募收消防经费的对象是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工商联各同业公会及房产主。国营、私营工商企业,按每月营业税额征收5%,房产主按每月房捐额征收15%。公安局接管以后,归国家开支。

消防事业的新生

1949年5月杭州市解放后,在人民政府对消防事业的重视下,鉴于原救火会组织散漫,管理指挥不统一,一遇火警不能迅速灌救,为了发挥高度效益,于是由公安局吸收各区分会的意见,将原来杭州市救火总会改组为“杭州市人民消防委员会总会”,并将以地区命名的救火会更名为“杭州市消防委员会某区第几分会”,计上城区设5个分会;中城区、下城区各设3个分会;西湖区、江干区、艮山区、拱墅区、笕桥区各设1个分会,共计16个分会。1950年2月14日举行筹备委员会议,选出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主任秘书1人,总务正副主任各1人,经济委员会主任1人;成立“杭州市人民消防委员会总会筹备会”,接收前救火总会一切财产、档案、器材、人事等,在河坊街前救火总会原址办公,并拟定了杭州市人民消防委员会组织章程。各分会也分别召开会议,选出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总务、宣传、人事、器材等股正副股长各1人;成立各区分会委员会,接收原有各区救火会组织。

1950年6月间,各分会先后改组完毕。7月4日召集全市16个分会委员及中队分队队员1091人,在大世界京剧场举行“杭州市人民消防委员会”成立大会,全体执、监委员52人宣誓就职。散会后列队展开夏季防火宣传游行,下午由各中队、分队作消防技术集体演习与比赛。市公安局王芳局长暨处长、科长等出席检阅、评判,使参加的队员受到了极大的鼓舞。

人民消防委员会共设执行委员37人、监察委员15人,它是由全市各分会全体委员225人中选举产生的。执行委员会下设消防总会及消防总队。总会负责行政事务,设宣传、经济、福利、总务、秘书5组,组长由执行委员兼任。消防总队负责业务,设人事、器材、火警、救护、总务5组。各消防分会直属消防总会,消防中队直属消防总队。1950年7月3日举行消防委员会第一次执行委员会议,选寿天锡为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篔廷为消防总会主任兼消防总队队长,金文雄为财务委员会主任委员。至此杭州市的消防事业在人民政府公安局的领导下,一扫过去不统一、无纪律的积习,对人事管理、技术训练、经费收支、设备更新、器材配备、火警指挥等行政和业务,全部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统一进行,成为一个民主、集中、团结、高效,向现代化发展的人民消防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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