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襄(1017-1080),字述古,福州候官(今福建闽侯)人。少年时虽失去父亲,但能自立,出游乡校,与陈烈、周希孟、郑穆为友,谓之“四先生”。 北宋庆历二年(1042)举进士,调为浦城主簿,并掌县令事务。当时浦县多大族,若犯案,私下请托是常事,县令无法管理。陈襄想改革风俗,每次听讼,就让数位属吏环立于前,使私下求见者東手无策,不能得逞。一次,有百姓遗失物品,曹吏抓回疑犯,长辈亲戚相继前来求情,陈襄说:“某庙的钟能辨盗,犯者若扪钟则会发出声音,不然就不是。”于是派遣属吏先往,自己率众疑犯到钟前祭祷,偷偷在钟上涂了墨,然后用帷幕蔽好。命疑犯扪钟,不久呼出,独一人手上没有污渍,他就是小偷,因为害怕钟会发出声音,所以不敢触摸,于是服罪。 神宗即位,同修起居注,知谏院,改侍御史知杂事。因反对王安石变法,被调知陈州。煕宁五年(1072)改知杭州。杭为东南大邑,对外交流频繁,陈襄主州事,外应接客使,内抚循士民,州不知其扰。杭城虽为水乡,但水多盐分,不适宜饮用,唐时李泌所修六井至此时已久废不修,百姓饮水十分困难。陈襄动用民力,对六井重加疏浚,使它们又恢复了原来的功能,虽遇干早,井水不枯竭。后知应天府,入朝以枢密直学士知通进、银台司兼侍读,判尚书都省。元丰三年(1080)卒,年六十四,赠给事中。 陈襄莅官所至,必定兴修学校。平时常以讲求民间利弊为急务。亡后友人刘寻察看他的书箧,得手书数十幅,大多都是为百姓之事。有(古灵集》二十五卷传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