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先生关于教育发表文字、言论和进行的实践活动都很多,他在北京大学的改革和领导历来受到好评。不过如果我们比较仔细地审视他的教育思想,尤其是在整个民国社会的历史语境之中来看,他对高等和基础国民教育都有严重脱离中国实际和发展需求的看法,而这些看法在今天仍然是值得商榷的。这个问题应该是一部围绕蔡元培的厚重民国社会史处理的问题,我在这里只是简略探讨蔡先生一些比较显著的失当看法,并结合杭州教育良好的实际情况来略作评论。杭州和浙江在民国时期无疑也是全国最富庶和文化昌明的地区之一,杭州和浙江的教育得到相对富足财政支持。忽略中央对地方教育的严密统筹,固然是当时的局势使然,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恰好折射出蔡元培缺乏全局和全国关照的精英教育思想。 一、蔡元培和陶行知的不同范式 辛亥革命之后,蔡元培担任民国教育总长,及时发表针对建立现代教育体系的言论,试图就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提出新的办法,并以法令推行之。他对新教育的意见体现在军国民主义、实利主义和以美育替代宗教教育这三大原则,都是当时国家环境使然,是历史学家可以从容评论的。[①]但是蔡元培1912年7月10日在全国临时教育会议上的致辞,却在谈论办教育一般方针的同时,提出了后来严重负面影响中国基础教育发展的一个顶层设计:在基础国民教育的层面,蔡元培没有强调全国统一的资源均衡配置和质量控制,反而强调中学和小学由地方自己出资和管理,“中等以下,取给于地方税,或用地方产业作基本金”。在理论上,他并未排除中央政府补贴贫困地区教育的设想,但是在原则上强调地方政府办基础教育意味着蔡元培没有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质量均衡的基础国民教育当作是一个理想愿景,尽管当时落后的经济和不安定的政治条件还不可能将之迅速变成现实。[②] 这一错误顶层设计的已经被历史证明的缺陷是,各地基础教育不均衡、甚至严重不均衡的弊病逐渐成为固化的常态,让大家习以为常,即便在经济政治条件改善之后也会被人们继续忽略,也没有人去认真修正。至于少数几所精英的大学,蔡元培觉得应该以全国之力,由中央政府出面去办,这主要是指当时北大等几所国立大学。蔡元培1932年5月在武汉大学第一届毕业典礼上就曾经说,大学生要学习牛津和剑桥的风格,培养绅士风度,养成竞赛、竞渡和踢足球的习惯;大学要注重卫生和新村的建设,也要比照牛津和剑桥的办法来进行建设,至于经费,“中央认为应该要用的,总可想法拨给”,而且地方政府也要尽力协助。[③] 不同寻常的是,这番演讲是在“九·一八事变”发生之后。 基础教育由贫富差别很大的各地自办,由此产生的不均衡状况得到忽略,而与此同时,少数几所“重点大学”则得到中央竭尽全力的照顾,按照当时最富裕和发达国家的标准去办。蔡元培教育思想的这一偏差曾经被陶行知先生评论和批评过。蔡元培是陶行知所办晓庄乡村师范学院的董事长,深知改良乡村教育对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他也就中小学教育发表大量演讲,但是从未就教育平等有系统地论述和强调。一个比较有趣的例子是就是他对“贫儿院”和贫民教育的议论。与我们现在的思维不同,与当时的共产党人的主张不同,他并不认为这样的专门机构的存在意味着教育平等的缺失及其急迫需要解决。他反而认为这可以是试验杜威“即工即学主义”的一个机会。这是别的普通学校不愿意实行的办法,怕影响系统的文化教育。蔡元培认为据此可以进一步将每天半天的读书时间省却,整天学做工,在烹饪、裁缝、木器和地毡等四项训练之时讲点科学和人文知识。[④] 这当然是没有恶意的,但是由当时地位最高的教育界领导和权威说出来,由非常熟悉法国国民教育平等原则的一位学者说出来,就很清楚透露出他在教育问题上的精英取向了。蔡元培对教育经费的保障并非没有担忧和敦促,但是他将基础教育明确认定为地方事务的思路,在中国的实际中自然会演化出各地教育发展极不均衡、落后地区教育简陋不堪的局面。这一局面是蔡元培非常清楚的,但是他从来没有提出以举国之力和中央的统一协调之力来兴办基础教育的主张。[⑤] 陶行知在1936年针对新办的、蔡元培津津乐道和引以为豪的武汉大学评论道:还有一种时髦大学,“它们的作风就是圈它几千亩地,花它几百万块钱,盖它几座皇宫式的学院。我参观了珞珈山武汉大学之后有人问我作何感想。我说如果我有这笔款,我用款的步骤是有些不同。”陶行知的设想是办大众大学,其实就是大众的教育,深入到基层去提高民众素质和动员他们积极爱国和参与建设的大众教育,甚至是兴办作风上可以被形容为“茅草棚大学”、“露天大学”的民众教育。他的一个具体目标是培养500万民众以收复东北。[⑥] 致力于推行改良乡村教育的陶行知和致力于建设“重点大学”的蔡元培,在教育平等问题上完全是两种思维范式。作为深层和潜在的社会心理,这两种范式至今对我们仍然有很大影响。 二、杭州:富庶和现代的地方教育 对于教育中的宗教和道德问题,蔡元培是有一些独特看法的。在西方近代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下,他认为宗教的道德和文化内容不适合现代社会和现代教育,因此提出“以美育代宗教”的主张,认为“美育是自由的,而宗教是强制的;美育是进步的,而宗教是保守的”。[⑦] 他认为“宗教固执拘忌”,妨碍学生学习科学。他甚至说,在现代社会“宗教对于德育,也是不但没有益处,而且反有害处的”。[⑧] 不过如果我们观察当时杭州教会学校的情形,的确可以发现一些基督宗教道德与当时社会风气之间的张力。1934年杭州天主教会办的《我存》杂志就曾经讨论过教会学校的适用教材问题,将《红楼梦》说成是淫乱污垢的故事,也反对在学校讲授涉及性别的生理学知识。这些保守的特色的确容易给蔡元培的宗教批判赋予合法性、合理性。[⑨] 应该说,蔡元培所推动和理想化的经世致用的国民教育在杭州是很成功的。 一个有说服力的基本情况是,杭州市政府推广普及免费义务教育的工作是实实在在、卓有成效的。市政府在1928年推出计划表,决定在1938年消除儿童失学现象,让数万名杭州儿童都能上学,并认真测算每个杭州市民需要承担的费用,在1928年是0.458元,在普及义务教育的1938年是1.959元。[⑩] 在这里,蔡元培抱怨地方政府不称职的情况并不存在,整个工作安排得井然有序。譬如1929年的教育经费是1927年的200%还多,有大幅的增长,可见消除失学儿童的工作在稳健前进。[11] 浙江省政府还在1932年修订补助规则,继续补助经费给县市立、联立和私立中等以上学校以及私立的专科学校。[12] 与推行义务教育相匹配的一个项目,是杭州政府调查和改良私塾的工作。市政府在1928年公布了改良私塾计划。据1930年的调查,杭州一共有私塾79所。在改良计划中,私塾的主要问题得到了详尽的指认:学校没有公开地址标识,得不到教育当局的监督指导;没有教学标准,教师的情况不明,其资格能力未得到确认。政府提出的办法首先是请求公安局配合教育当局进行调查,关停无法改良的那一部分。对其余被认为可以改良的,教育当局要求当年就采取如下的措施:强制教师参加培训,对完成培训的教师进行考试,并视察教室等设施设备是否合乎教学的最低限度要求。对考察合格的私塾发给许可证,其余则“勒令停歇”。整个计划有非常具体的设计和实施办法,譬如规定了私塾必须有黑板粉笔、每日课表、学生分数本,有厕所和茶水供应,必修课程为国语、算数、常识和三民主义,禁止体罚,教师必须使用政府指定课本,学生必须有游玩休息时间以及游玩场地和设施。[13] 其实杭州的整个改造私塾行动就是把私塾按照正规小学的标准尽量进行改良,以弥补公立教育资源的不足。当局甚至规定:“儿童桌椅,应照身体的长短,略分高低。”后来又进一步规定要增加体育、音乐、图画和手工课,经常测试学生成绩。[14] 杭州市政府官员对私塾改造的热心是因为在普及义务教育的进程中,改良私塾成为争取时间的一个办法。根据1927年的统计,杭州有学龄儿童46443人,在业已拥挤的公立和私立小学读书的分别为6957人和7587人,在私塾读书的为5646人,其余为失学者。因此改造而不是立即废止私塾在全面的义务教育到位之前是很好的过渡办法。私塾老师每月收入大致在10余元,低于私立小学教师月收入中位数的19.41元,而市立小学教师月收入的中位数为32.87余元,明显高于私塾教师。[15] 而市立小学教师以师范毕业生为多,而私立小学师资则在很大程度由普通中学毕业生构成。[16] 市政府在1927、1928、1929、1930和1931连续五年制定了杭州市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和第五步教育计划纲要,其实就是一个五年计划,并在1931年发布“杭州市教育辅导方案”。[17] 自1927年杭州建市之后,基础国民教育的建设取得惊人的成绩。到1932年,教育经费由123000余元增加到371000余元,市立学校由42所增加到78所,教职员由212人增加到457人,学生由5444人增加到13087人。期间市教育经费占全市税收三分之一,显然超过税收增加的速度。不过此时在私立小学读书的学生仍有两万多,公立教育在规模上还不能满足需求,但是发展速度确实惊人。[18] 由上述几个文件,我们能够看出杭州市政府和民众,在蔡元培先生主张地方自办基础教育的框架中,兢兢业业,明显取得了成功。市政府在总结教育工作时认为有以下几个亮点:乡村和城镇的市立小学实行同一预算标准;市立小学教师实行“年功加俸”以鼓励他们安心教学;督导私立小学办学并给予经费不足者的财政补助。[19] 对私立小学这样的支持,与对私塾的改良一样,都是暂时的过渡办法。收费低廉的市立小学和中学始终是普及义务教育的核心和方向。[20] 这在前述5年的计划纲要和辅导方案里面可以看得很清楚,政府教育机关和公立学校在教育设计和发展中的领导和主导作用是毋庸置疑的。这几个文件告诉我们当时的教育机关在做什么,对我们今天认识国民教育到底应该关注什么其实是有一定启示的。 (1)教育不是喊口号,是关注细节。杭州建市最初几年的基础教育工作应该是在相对经济条件良好的情况下进行的,市政府教育科的工作相当系统全面,其经费也在持续增加,市立学校的数量大大增加。教育科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细致入微操作落实各项目标,很少见浮夸的作风。譬如在进行私塾改良时,教师不仅得到培训,而且如果表现出色还可得到生活费资助进入师范培训班。主持私塾改造的赵晨先生在他详细的报告里透露出非常踏实和细致的工作作风,令人惊叹。首先是定位。他指出过去改良私塾失败原因或是目标太低(改成简易识字班)或是目标太高(改成单班小学)。再次是到每家私塾去亲自调查情况,并事先制定计划和绘制信息表格,耐心说服塾师参加改革,消除顾虑和抵触情绪。如果调查的干部遇到谩骂和不理解,也要温和沟通,并留下材料和新教科书让塾师阅读,还约定下次上门时间。整个工作细致的程度处处凸显,譬如仅就如何劝说不情愿的家长购买新教科书,就提出4条办法;为安排塾师受培训,又让他们能便利和不影响生活和教书,教育科根据他们住处的远近制定三套课时安排;对完成改革并通过考核的私塾,规定教学各项细则,指定塾师必须拥有的多种字典和教科书。 (2)学校教育与工农教育需要紧密结合。当时教育当局的一项常规和着力进行的工作是工农教育,大的教育设想是把市立学校与工农教育机构统合起来。这在今天看来都富有新意,因为与我们长期以来的做法很不一样。这种思路和实践的一大好处就是工农教育始终与普通正规学校的教育工作并存,得到社会和教育机关的重视,而不是停留在口头上或者流于形式,也不是止于运动式的短促突击。“教育辅导方针”的四大原则之一就是以市立学校之力推动工农教育(当时习惯的术语是“民众教育”)。市教育科提出要切实落实改进“社会教育”的各个事项:完成民众教育馆的设备购置以提供教学需要的实验器具;协助工农教育机构与政府各部门密切联络,及时解决发生的问题;努力救济因困难退学的工农学生,并在推广识字运动中更多招生;对各处茶园的说书人积极动员和培训,给他们办学习班,请他们参加识字运动的宣传。而市立小学也设立“问字处”,举办平民学校,使不能上学的贫民有机会识字,并增加通俗图书馆以便民众阅读。如果市立小学老师力量不足,则教育机关职员也要加入推进工农教育的各项工作。当然我们也看到教育科出面成立影片戏剧和图书的审查委员会,以防范“诲淫诲盗”节目和书刊。《市政周刊》涉及推广工农教育的文件非常丰富,包括各种工人学校和补习学校的章程以及办法,远远超于我们这里讨论的5年发展计划。 (3)对乡村学校的支持不能脱离其角色界定。学校在农村不仅是学校,也是文化和科技中心。“教育辅导方针”的另一个原则是“尤其注意乡区教育以期全市教育有普遍发展”。当时积极改善图书和实验设备缺乏的办法是建立各学校共用的巡回图书馆和中央实验室,此外教育科也负责与卫生科合作在学校做好医疗和防疫工作,聘请医生担任学校的卫生指导员。在改善乡村教育问题上,前述这些发展计划特别强调“欲求乡村教育办有成效,必须同时为农民谋实利,助其改进农事,增加生产,方能合作成功”,希望在实践中逐步摸索经验和推广之。市政府在教育事业上思路很活跃,譬如建立乡村实验小学以摸索农村办学经验。另外一个有趣事例就是邀请学者给小学老师举办暑期讲习班,针对他们工作中需要的知识扩展知识和视野,譬如“注音符号,应用科学,医药常识,党义,合作等科,俾切实用”。 (4)对私立学校既要加强督导,又要切实协助。对市政府来说,私立学校都在教育当局的督导和管理之下。因此“取缔不立案之私立学校”是教育部门的责任之一,后者对此类学校要“详细考察,从严取缔”。不过对办得好的私立学校,市政府则予以鼓励和补助金:“按照本政府补助私立小学暂行规程补助之”。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当时设立的儿童图书馆其实是专门为了帮助私立小学解决图书不足问题,为那里的儿童提供更加丰富和适宜的读物。当然在长远规划里,政府的思路很清楚:私塾和私立小学终将被公立学校取代,不过“在市小学未能尽量扩充达到普及教育地位时,私立小学有存在之必要”。 三、余论 杭州研究的一个有趣课题应该是研究民国时期这个城市的发展在全国的相对位置,譬如我们在这里谈到的国民教育问题。换言之,这应该是一种比较研究。以国民义务教育为例,当时全国各个城市都有这方面的设想和实施。与西部和北方城市和地区相比较,杭州的经济、文化和行政管理水平有什么突出的特点和优点,为什么会有这些特点和优点,在国民教育这一个案上这些特点和优点又有什么表现,是值得历史学者关注和深入探索的。 我在这里并没有试图展开这样一种比较研究。不过值得一提的是1930年《济南市政月刊》发表的一篇文章。普及义务教育是当年4月份第二次全国教育会议提出的方案。在这篇文章中,作者一上来就强调的,是动乱政局对教育改革的负面影响,即1930年蒋冯阎大战后,原本省政府答应付给济南市用于义务教育实验的20万元经费一直没有落实。战事结束后,济南实施义务教育除了进行宣传和其他各项准备工作,一个很急迫的任务就是筹措经费。作者指出,省政府的拨款如果因为困难最终无法兑现,那么只能由地方人民自己来负责义务教育费用。财政困难造成的困难还包括无法建设足够办学需要的560间教室,所以只好用如下办法:利用庙宇寺观,奖励私人捐赠房屋或捐资建校舍,采用公家统一的设计建造经济耐用的校舍。山东省对义务教育的重视和热情并不亚于浙江省和杭州市,而且有一些很有特色的办法,譬如通过各地的省立乡村师范学校和济南以及各县的教育当局进行密切合作,来筹划和设立各地的义务教育实验区。[21] 比较杭州和济南在民国时期的义务教育会是一个很好的研究思路,应该也会揭示出,在没有中央政府经费支持、没有全国严格统一质量标准的条件下,国民教育建设和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必然遭遇的重大困难。 无论是蔡元培和陶行知,以及民国时期其他重要的教育家,都意识到国民教育的普及对中国社会现代化具有关键意义。但是蔡元培在民国初年提出、之后一直坚持的错误顶层设计,是把基础国民教育的任务交给地方社会和政府。这个顶层设计在幅员广大、各地经济文化和政治发展极不均衡的中国,是否适合,历史已经给出了回答。蔡元培的思路在很大程度上是适合先进地区的,但是对中国其他的一些地区,是否适合?如何能够在广大乡村和相对落后的地区建设质量优秀和高度均衡的小学和中学教育,是辛亥革命之后中国社会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如果要推广到经济和文化在整体上更为落后的地方,恐怕就需要有中央政府的强力介入,需要有举国体制,而不仅仅单凭地方社会和政府之力。 教育的均衡发展对一个国家的社会凝聚力至关重要。
[①] 蔡元培,“对于新教育之意见”, 载《蔡元培教育名篇》(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1-9页。 [②] 蔡元培,“全国临时教育会议开会词”,载《蔡元培教育名篇》,第10-13页;“教育独立议”, 载《蔡元培教育名篇》,第159-161页。 [③] 蔡元培,“大学生之被助与自助——在武汉大学第一届毕业典礼演说要点”,载《蔡元培教育名篇》,第252-254页。 [④] 蔡元培,“贫儿院与贫民教育的关系——在北京青年会演说词”,载《蔡元培教育名篇》,第86-91页。 [⑤] 孙科、蔡元培,“提议教育经费独立案”,《陕西教育周刊》,1928年第1期(原无页码);蔡元培,“剿赤后之消毒工作”,《中央周报》,总第165期(1931年),第1-2页。在后一篇文章里蔡元培写到:“办学校,是要使地方上少年及年长者均有免费而受教育的机会。学校的经费,也以义务劳力供给之。这些都是全国各地都应首先举办的事,而至今还没有一地方办到的,实在是政府失职的证明。”这当然是在很尴尬的语境中谈论国民教育的普及问题。与中共人士不同,与陶行知、梁漱溟和晏阳初不同,蔡元培可能代表的是民国时期主流的态度,即轻视贫困落后地区的乡村和乡村教育。 [⑥] 陶行知,“中国大众教育问题”,载《陶行知教育名篇》(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242-282,所引用内容见第249-251页。 [⑦] 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美育”,载《蔡元培教育名篇》,第229-230,239-244页。浏览蔡元培将美育甚至延伸到社会改良和市政环境建设,让我不安地感觉到他甚至有柏拉图那种哲学家统治世界的独断气势。这种气势在“美育”一文里尤其明显。 [⑧] 蔡元培,“1900年以来教育之进步”,“华法教育会之意趣”,“以美育代宗教说”,载《蔡元培教育名篇》,第26-41,57-63页。蔡元培擅长挟洋自重,常常片面借用外国例子来论证自己观点,但是他对欧美情况了解的程度其实是有限的,譬如对曲折困难的法国政教关系以及相关的社会情况。他在“以美育代宗教说”一文中还说:“夫宗教之为物,在彼欧西各国,已成为过去问题。”在这里,他完全低估近代欧洲社会宗教问题的复杂性。 [⑨] “从公教学校之设立说到公教学生适用教科书编辑之必要”,《我存》,第2卷第1期(1934年),第90页。 [⑩] “杭州市普及义务教育计划表”,《市政月刊》,第3卷第10期(1930年),第2页。 [11] “杭州市历年度教育经费分配图(民国16年至18年),《市政月刊》,第3卷第7期(1930年),第1页。 [12] “修正浙江省补助县市立联立私立中等以上学校经费暂行规程第一条条文”, 《市政月刊》,第5卷第10期(1932年),第20页。 [13] “改良私塾计划”,《市政月刊》,第1卷第4期(1928年),第6-7页;“杭州市各区私塾塾数比较图”,《市政月刊》,第3卷第7期(1930年),第1页。 [14] “杭州市改良私塾第一步指导大纲”,《市政月刊》,第1卷第10期(1928年),第52-56页;“杭州市改良私塾第四步指导大纲”,《市政月刊》,第4卷第10期(1931年),第11页;“杭州市城区塾师讲习会简章”,《市政月刊》,第1卷第5/6期(1928年),第39-40页;“杭州市私塾教育研究会简章”,《市政月刊》,第2卷第12期(1929年),第20-21页。 [15] 赵晨,“杭州市改良私塾的经过”,《市政月刊》,第2卷第10期(1929年),第11-30页;“杭州市私立小学教师月薪统计表”,“杭州市市立小学教师月薪统计表”,《市政月刊》,第3卷第4期(1930年),第10页。 [16] “杭州市私立小学教师资格百分比较表”,《市政月刊》,第2卷第7期(1929年),第41页;“杭州市市立小学教师资格百分比较图”,《市政月刊》,第3卷第6期(1930年),第1页。 [17] 前四个文件以及“辅导方案”见《市政月刊》,第4卷第6期(1931年),第18-31页;“第五步教育计划纲要”见《市政月刊》,第4卷第10期(1931年),第5-9页。 [18] 纯人,“杭州市的小学教育今后应改进的几点”,《市政月刊》,第5卷第4期(1932年),第1-3页。 [19] “杭州市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纲要”,《市政月刊》,第4卷第7期(1931年),第12-24页。 [20] “杭州市市立小学征收学生费用暂行规程”,《市政月刊》,第4卷第9期(1931年),第12-13页:“贫寒学生得依市立中小学生免费规程之规定免收学费及杂费。” [21] 张鸿渐,“济南市实施义务教育之商榷”,《济南市政月刊》第3卷第2期(1930年),第1-6页;“山东省政府教育厅训令”,《山东教育行政周刊》第123期(1931年),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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