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化民(? -1596),字维新,别号文陆, 余杭博陆人。明万历八年(1580年)进士,授惠安知县。多惠政,发现豪门权贵侵害民利官租,必绳之以法;清丈田亩,去浮额若干顷:审核谣役,减虚丁二万人;洛阳桥坏,渡者常溺于水,便不顾艰难,尽力修复。御史安九域到福建巡行,所至无不歉收,及进惠安,却是一片丰收景象,征询原因,百姓称颂钟公平日廉明,乃向朝廷举荐。任期未满,即调乐平,惠安县数万人向抚按请留。 乐平是有名的难治之县,化民上任后,遇事精心考察,历久未决的疑狱,简短几句迅即断案,人都惧服。外县冤民,常不远千里,前来申告,即使案情复杂,也都迎刃而解,众称“钟青天”。乐平人将所办案例汇编成《洗冤录》,赞化民有“三不要”,即不要官、不要命、不要钱。 朝廷奖授山西道御史,出视陕西茶马,认为“边寨土寒,赖养马为业,今虑擅自出境,竟严加禁限。民间养殖,境内贸易皆废,公私缓急俱失资助”。乃请准越境贩卖。早时,宁夏年拨军饷万金,买米二万七千石,后为管事者所吞没,向民滥征。化民请求“以垦田收入粟粮抵补,永停征派”,均一一获准。 巡视山东,天大旱。初到,即审察重囚,释放冤者;免赋征,先赈济,后上报。不久因触犯权贵,被尚保中丞周宏和弹劾,调行人司正,旋迁礼部主客员外郎,累迁仪制郎中,进光禄丞。 万历二十二年,河南大饥,人相食,命化民兼河南道御史,前往赈济。化民单骑遍历州县村坊市井,慰问灾民,考察民政,从国库请拨三十万金,留漕粮十万石,并火速通告各地,废止高价粜米禁令,以聚集商品米;设立粥厂赈济灾民;疗治疾疫;招回流移人口; 掩理遗骨。影响所及,地方官吏,勤于政事;盗匪敛迹;荒政大举。民心大悦。办完赈济,作《救荒图说》,得帝褒扬,提为太常少卿。 万历二十四年,南阳矿工与夹河人起事,以右佥都御史巡抚河南,上疏力争免征矿税。不久,病发而卒,市民失声痛哭,相率颂于朝。杭郡建祠于西湖跨虹桥左侧以祀。 化民幼而好学,经济、天文、地理、韬略之书,无不通谙。著有《读易钞》《体仁图说》《日省录》《励学篇》《经济日钞》《应变录》《亲民类编》《阅视类编》《求生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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