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元鼎(1839-1908),字春江,一字少徐,室名青藤吟馆,仁和(今杭州)人。清同治十三年(1874)考中进士,随即被委用知县,先后任职于山西、江苏等地。 光绪二年任山阳知县时,有豪强交结官府奸吏,贩卖人口,每遇官兵追捕则闻声逃逸。陆元鼎亲自办理此案,成功地捕获了贩卖者头领,解救被劫掠的妇女数十人,百姓为此欢呼雀跃。六年任江宁知县,曾拒绝法国教士霸占中国古刹;在处理教堂被焚一案中,面对外国传教士“以兵戎相见”的威胁不为所动,以赔款若干平息此事。后调任泰州知县,时值城河淤塞,久早无雨,陆元鼎主持疏浚,并兴修堤坝以杜绝水患。同时勤政爱民,清理积案,以平允称。 十ー年,两江总督刘坤一上疏举荐陆元鼎才干,授惠潮嘉道,调任江苏粮道。二十四年任江苏按察使。光绪皇帝召见他时,陆元鼎直言甲午战争之败因,“我军枪弹多与口径不合”,光绪皇帝为此责令督抚査核该事。在处理江阴焚烧教堂案时,陆元鼎毅然称“慎守国宪。官可辞,法不可挠!”阻止了美国驻沪领事馆对中国主权的干预。二十六年任江苏布政使。二十九年任漕运总督调任湖南巡抚。时广西会党起事,陆元鼎招募兵勇助剿。后调任江苏巡抚,严申禁赌,察核吏治,修治塘圩。 三十年,入京觐见光绪皇帝,因英美有攫取浙赣铁路修筑权的野心,引起江、浙两省争修沪杭铁路的风潮,陆元鼎力辩士民百姓忠贞爱国并无二心,以此打动了光绪皇帝。三十三年赴京协助开办资政院事务,次年病故。编有《各国立约始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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