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学术月刊》给我这个机会谈谈自己求学的历程。说起博士论文选题,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个是从大学开始,就对西方新史学很感兴趣,通过课程了解到法国年鉴学派心态史的一些皮毛,埋下了兴趣的种子,希望在中国史研究中从事这方面研究,这是远因。另一个是开始读博士后,恰好看到两篇大作,一篇是郝春文先生的《东晋南北朝的佛教结社》,另一篇是刘淑芬先生的《五至六世纪华北乡村的佛教信仰》,让我注意到造像记,激活了埋藏多年的种子。循着刘先生的论文,又翻出束之高阁数年的马长寿先生的名著《碑铭所见前秦至隋初的关中部族》,领略了社会学训练出来的史家研究造像记的风采。硕士阶段开始学习魏晋南北朝史,那时偏重在社会经济史,佛教方面几乎不曾涉猎,对造像记不能说一无所知,至少是极为生疏。这两篇论文给我打开了一个新世界,让我重燃研究心态史的夙愿,于是就沿着这条路走了下去,中间也有过疑虑与反复,开始铺的摊子比较大,后来逐步集中。佛教也是边收集资料、准备论文,边学习。博士论文的题目中原有“心态”两字,正式出版时删去了,是感觉自己的研究似乎还没能达到心态层面。
的确,那时大陆利用造像记研究的学者不多,主要是日本和台湾学者比较关注,应该和两地佛教信仰依然很活跃有关。现在,关注造像记与造像的学者越来越多,研究日益精细化,形势喜人。这类资料的特点是格式往往近似,便于统计,但同时,亦令人担心,文字是否体现了造像供养者的想法?最近有学者撰文讨论了造像记的印度起源。这一点的确不能不考虑,不过,那时信徒是否具有各自独立的想法,亦是更应进一步追问的问题。个性、个人主义在西方是近代的产物,普遍出现在中国,更要晚到20世纪以后。这种格套化的表达体现或许就是某些“集体性的心态”?将来还需要做更深一层的分析,挖掘他们如何表达与记忆时间,表达自己、义邑与他人的关系、佛与自己,与解脱的关系,其中流行的用语的含义等,从表述中看到信徒如何感知世界。
我原先对佛教了解有限,这个劣势在研究造像记上变成了某种优势,使我更容易进入信徒的内心世界,而没有过多的经典教义的包袱。
题名部分,包含更多体现时人组织与观念的内容,包括对家庭的理解、如何表达对地域的感知与组织、对历史的记忆与构建、对佛教与自己关系的看法、对朝廷与官府的感受等等。对少数文字内容丰富的造像记,结合造像、传世文献,开展地方史的研究也颇有潜力,只是需要突破从自上而下的视角,需转换为站在信徒的角度,自下而上,且超越经典教义、佛教、道教二分的学究立场,应该能提供一些超脱朝廷俯视的新观察。至于说多大程度,很难讲,毕竟百姓的心态近乎黑箱,造像记只是来自特定角度与立场的一束光,照亮的范围有限,但因造像记出土的地点甚广,可能窥见很多地区的情况,有些地区存世的造像很多,具有前后时间上的跨度,加以对照,可以纵向了解信仰的延续与变化,这些都是传世文献不具有的优势。
○ 您的第二本著作《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书中的不少章节仍较多利用了造像记的材料,但分析方法有比较大的变化,前一本书中以计量统计为主,后一本书包含了深描式的个案研究,而且风格上显得更具有思辨性,不知这一研究方法的转变是如何产生的。
● 收集造像记完成博士论文过程中,就注意到题名中包含了不少乡村生活的内容,从村名到村内居民的姓氏构成、家庭关系、村内景观的表述等,又因为日本学界对于中国古代的乡村做过长期的研究,积累了丰富的成果,且与中国中世社会形成这样的大问题联系在一起,使得村落研究具有理论上的意义。不过,日本学者的相关研究很少利用造像记,希望借助造像记推进中古乡村,特别是北朝乡村的研究。此外,我又很喜欢文化人类学,人类学研究的重点是无文字的部落社会,强调通过田野调查、参与观察来了解研究对象的生活,建构解释,方法是个案式的民族志为主。受到人类学的启发,我也开始反省统计法的局限性,表面看来精确的数字,实际敉平了不同造像背后的差异,还需要借助个案的深度分析来呈现。
乡村研究历史更悠久,且形成了若干颇有影响的理论解释,不止是日本学界,欧美学界的国家-社会的分析框架,以及韦伯、施坚雅的理论都在中国史研究中产生相当的影响,亦推动我不止是就事论事,努力去和这些既有的理论对话。正好准备此书的过程中又有一年在哈佛燕京学社度过,在那里重点旁听了一些人类学方面的课程,也尽力搜集了关于乡村研究的论著,扩展了视野,强化了理论。此外,这方面也深受黄宗智的研究,及其追求的感染。我在不止一处引述过他的话,“到最基本的事实中去寻找最强有力的分析概念”,更大的关怀则是如他的一篇论文标题所说:《认识中国——走向从实践出发的社会科学》。正好那时学界也在热烈讨论市民社会理论、国家-社会分析架构,也有与这些理论思考对话的想法,在代结论部分提炼出“村里”的概念,希望能代替所指模糊的“社会”一词,并在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概括的再分配为主的社会整合模式基础上,提出官爵名号为核心的不对称交换是维系王朝国家的关键。这些看法,今天回想,依然有其价值,一些在后续研究中有所推进,总的看来,那时理论上的思考还只是个开始。
○ 在出版了两本专著之后,您最近十几年的研究方向转入了简牍,研究时段则从魏晋上移到了秦汉,这一转变是如何发生的?简牍和造像记都被认为能反映基层社会的史料,如果说造像记体现的是民众的自我组织,那么简牍材料总体上还是呈现了王朝对基层的统治,您在研究中也提出了“日常统治”这一概念的,您是如何来理解这一概念的。
● 我研究简牍是从吴简开始,在谢桂华先生扶持下起步,最早的一篇短文发表在1999年7月21日的《中国文物报》。后来又因罗新兄到长沙参加了吴简的整理,整理过程中不断通过邮件发来“吴简通讯”,唤起不少学者的热情,从2000年春天开始大家定期在北大中古中心聚会,阅读并讨论吴简释文,走上吴简研究道路,并形成了北京吴简研讨班,先后出版了三辑《吴简研究》。这个研讨班的活动一直持续到2014年秋。研讨班培养了众多吴简研究者,我也深受其益。
转到关注汉简,最早是在2006年,因为撰写关于传舍使用的数篇论文,利用了不少尹湾汉简、西北汉简和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不过,这时还主要是将简牍作为材料来使用,与真正的简牍研究尚有距离。
开始从文书学角度研究简牍,还是发端于吴简研究。应该是2008年一次吴简研讨班上,听了主持吴简发掘的宋少华先生介绍已刊布竹简中的“揭剥图”,感觉有必要根据这些图来复原当时的竹简册书,经过摸索,完成了吴简研究中册书复原的首篇论文,从此开始关注简牍文书学的研究。从吴简到汉简,这方面做过一些工作,同时亦对“二重证据法”有所反思,曾经在若干个场合介绍过自己的想法。
“日常统治”这个提法本是2008年发表的关于汉代传舍使用的论文标题的一部分。这本是一篇长文的第一部分,原定的题目是“律令与汉帝国的日常统治:以传舍使用为中心的考察”,因篇幅过长,分成数篇论文。围绕这一主题,先后发表了五篇论文。此后十年不断思考过程中,“日常统治”亦由标题发展为若干视角,最近完成了一部小册子《什么是日常统治史》,明年会由三联书店出版,专门介绍为何倡导研究“历史上的日常统治”。粗看会以为“日常统治史”和秦汉史、明清史一样,有个特定的范围或领域,其实不然,它只是若干视角的集合,没有特定的领域,国家产生之后的历史,可以说都可以纳入其中。
具体而言,日常统治研究关注的是国家产生之后,围绕具体时空中的人,透过反复发生的事务,从人与事(制度)/物关系的角度探讨秩序是如何构成、展开与维持,并遭遇抵抗的,这些不同方向的力量如何汇聚成历史,从悠远的古代一步步走到今天。
从关注造像所见的民众信仰与生活到日常统治,前后关联。在包含自下而上的视角上是一致的,资料亦均扩展到学界熟悉的传世文献之外,充分注意这些资料的独立性,视为“独立而非孤立的史学考察对象”(陆扬语),而不贸然将出土资料与文献对应。从民众到日常统治,亦缘于民众造像供养中可以深刻感受到王朝的存在,这种存在是如何构建起来的,推动着我投身简牍研究。恰好秦汉时期,正是统一王朝国家的初创时期,四百年的统治如何塑造了百姓?秩序如何维持?这些贴近百姓生活与官吏统治现场的简牍,是难得的一手资料。
○ 您最近出版《宠:信-任型君臣关系与西汉历史的展开》在学界有热烈的反响,似乎也是您第一次把视野从基层转向庙堂,君臣关系就是过去讲的“君人南面之术”,也可以说是“统治”的一种,君臣之间的关系与皇帝对民众的统治之间同样也有“日常”与“循环”一面,两者的同异在何处。
● 研究庙堂,《宠》倒不能算是第一次。过去研究魏晋南北朝史时,也讨论过北朝后期的政治史、朝廷的胡族政策;秦汉时代,亦有相当的精力放在研究御史大夫、丞相、上计、甚至包括思想(如“逐鹿与天命”观念)。庙堂之上的人物是历史中关键的少数,不能忽略。我和其他学者如果说有些差别的话,就在于观察这些人的角度并非就他们论他们。多年研究百姓与乡村,关注县以下的空间与边塞,帮助我从更多的角度来思考帝王将相。只有从不同的角度去打量,交相辉映,认识上的盲点与盲区才会减少,才有可能看到历史更丰富的侧面,不致于为单一的视角所局限。自上而下的俯视实际已经存在了二千多年,几乎固化为我们的一种安之若素的惯习,这是尤其要警惕的。要想走出这一局限,需要引入新的观察角度。当然,要从口号与追求落实为自己的研究立场与实践,化为生活态度,并不容易。
广义看,君臣关系亦包含民众。从皇帝角度看,他对所有臣民也是有远近亲疏的区分的,未必每位皇帝都有明确的认知和自觉,但至少有感知,能分清熟人、认识的人、陌生人,并清楚陌生人是大多数。我将这种分别概括为从皇帝角度出发的两种君臣关系:信-任型与礼仪型。区分的标准是看臣下与皇帝之间结成君臣关系的方式,所有的化内之民,都是皇帝的臣下,并通过一定的仪式来体现,故称为“礼仪型君臣关系”,其中又有很少的能博得皇帝的信任,成为其宠臣,与皇帝之间确立“信-任型”君臣关系。维持一定的宠臣,是皇帝以少御多统治术的一部分,这中间依靠的更多的是人与人之间的面对面的直接接触而产生的信任感(也有人称为“熟人政治”);而对百姓的统治,更多的是靠间接的方式,如设立层级化的代理机构(分布在不同地区的分级官府)、可以保证内容完整流传的文书、条文化的规定(律令、律例)来实现,更突出的是非人的形式化一面。两者并非截然分开,而是有交叉与重叠,且是自秦以来持续并存。
对百姓的统治是在年复一年的循环中持续,基调是日常,中间也会出现一些断裂与突变,形成“异常”,构成“事件”,各类“事件”成为官吏处理的超常,有些发展成为重大事件,会记入史书。大量的事件与日常一道被遗忘。皇帝与众多求宠者之间的互动亦是不断循环上演,是反复发生的,带有日常性。换个角度看,这种关系本身,又是礼仪性君臣关系中不寻常的关系,带有异常与超常的一面。我们见到的主要是那些求宠者中的少数成功者,而完整的过程与大量失败者也几乎被遗忘。可以说,作为机制的宠与皇帝的日常统治之间带有同构性。
○ 您的研究与其他学者一个重要的不同是非常关心历史中的“日常”,较少讨论具体的事件,您是如何来理解历史研究中结构与事件的关系。
● 我主要试图从不同的角度、层次来讨论“事件”,对何为“事件”,也有和传统不同的理解。研究的多数属于事务,也可以称为“小事件”。基于此去反观那些主要见于文献中对国家而言的重大事件。中文的“事件”对应于英语的“event”,此词在英文就有“结果”的含义,牛津英语辞典(OED)网络版上该词1539年使用时的意思是“The outcome of an action or occurrence; a result, a consequence.”随后(1554年)衍生出来的“Something that happens or takes place, esp. something significant or noteworthy; an incident, an occurrence.”所谓的意义都是从结果上讲的。这类重大事件很多,大多都是在历史目的论的观察下被“建构”起来的,即从结果的角度追溯过程时选取的若干点,将其命名,而形成事件。也有一些,当时便意识到其意义非凡,如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天下、曹丕代汉建立魏国之类,但我们所说的这些事件的某些意义亦非时人所能料想,而是后人赋予的,因而也离不开追溯的观察。秦统一在中国历史上的意义,无法脱离后世统一王朝不断出现、且强调统一成为一种价值观的历史。我们说曹丕代汉开始了三国时代时,就包含了后人的观察,曹丕代汉时恐怕想不到刘备与孙权后来各自建国,更无从知晓三国鼎立存在数十年,并构成历史中一个短暂的时代。跳出这些多少都脱离不了后人赋予意义的事件,去探讨事务,可以从时人的角度去思考大事件如何产生,意义又是如何被赋予的,增加一些认识过去的角度。
说到结构,常常让大家感到很抽象,难以琢磨。近来社会学家开始突破将结构与个人对立的传统二分法,提出一些值得我们注意的说法,如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在《社会的构成》一书中提出的“日常生活的结构化”,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PierrwBouedieu)提出的“惯习”,美国人类学家萨林斯(Marshall Sahlins)在《历史之岛》中说“结构深嵌在惯习中”,都指出日常活动与结构生成之间的紧密惯习,可以说我们需要到人们的日常互动、日常活动中去发现人们之间稳定的关系,这些关系构成了结构。我曾经研究过先秦到唐代人名的使用,提炼出尊卑、统属与责任三种关系,就近似于结构。若就“小事件”(事务)而言,它们就是结构本身,是结构的动态再生产。带有后设意义的重大事件,可能会带来结构的破坏、变形,甚至重组,也有很多不过产生新瓶装旧酒的效果。因为结构深植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短暂的事件不足以令人们久已习惯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交往方式等等产生结构性变动,中国的王朝更迭往往如此。只有持续相当时间、润物细无声式的渐变才能产生积少成多,带来实质性的变革。现在面临的信息革命,就通过手机与互联网逐渐改变了绝大多数人的工作、生活与交往,乃至思维方式,这就是一场无声的变革,足以改变结构。电脑、互联网、手机、智能手机的出现这类标志性的事件当然很重要,在编年史中会留有各自的位置,但更重要的是后续的产业化与普及化,走进千家万户,在寻常百姓的反复使用中才真正带来了革命。对我而言,观察后者更必不可少,新的结构与变革蕴含其中,这需要超越事件史的新眼光。
○ 您是古代史研究者中少有对理论与学术史有浓厚兴趣的学者,之前写过《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今年又发表了《“制度”如何成为了“制度史”》一文,而社会史作为专门史的一种,也是新史学的产物,在理论方法上前后期变化也很有明显,在您心中理想“社会史”是什么样,在中古史的史料条件下,如何来落实理想的“社会史”。
● 过去研究的北朝民众佛教信仰和乡村社会,一般被归入“社会史”,我自己倒并不认为自己是在研究“社会史”。这个说法,有很多不明之处。首先,就中国历史而言,“社会”是个近代取道日本,而译自西方的译词,在中国历史上找不到对应物。严复当初将英国社会学家斯宾塞The Study of Sociology一书书名翻译为《群学肄言》,今天称为“社会学”,那时叫“群学”。如果沿用严复的译法,社会史就该称为“群史”,那和关注人的历史没有多少差别。社会在西方语境中确有所指,但在中国则难以分辨出明确内涵,即作为一个研究对象的“社会”,用来作为一种“专门史”,不免令人迷惑。之所以学界会花费不少气力去讨论社会史的含义,与其西方出身,带有很深的西方历史烙印有莫大的关系。其次,“社会史”与“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民族史”等等,还有各断代史等等所组成的通史、断代史与专门史的史学分类格局,是20世纪初随着西方近代社会学科的引进、新史学的出现进而学科化而诞生的。这种划分方式,是科学主义的一种产物,亦未加明辨即接受了很多源自西方的分类,这一进程已经发展到“日用而不知”的地步,还在不断孵化新的分类与新的“学科”。这个进程也不是个纯粹的学术问题,与批判传统王朝、建设近代新型国家也存在密切的关系,无法不假思索就接受。我们需要跳脱现有的分类格局与问题范围,重返历史语境,去重新思考和规划史学研究什么。为此,需要系统梳理学术史,近代学术史当然是其中相当关键的一个环节,但亦非仅限于此,因为史学在中国传统悠久,一些处理问题的架构与方式,产生甚早,需要继续追踪上溯,到古代,甚至到史学的源头,去考镜源流,辨章学术。辨清从何而来,立足世界潮流,才能知向何而去,同时广泛借鉴各种西方社会科学的新思考,扩展学术想象力。
在《什么是日常统治史》一书中,我倡导开展历史上日常统治的研究,结论部分落脚在“重返人/事关系的历史世界”,提出从人与人、人与事(制度)、与物关系展开历史研究,就是在梳理了人、事、事件、制度与制度史等的含义后,重新探索史学的研究对象。其中的人包含了上至帝王,下及百姓的所有人,事亦不止是大事,更包括了各种反复发生的事务,乃至制度,试图以此拓宽史学研究的视界,重新将人置于研究的核心和出发点。
感谢原文作者及发布媒体为此文付出的辛劳,如有版权或其他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杭州文史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