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以故吴越地置会稽郡,郡治吴(今苏州)。置钱唐、余杭两县,是为境内建县之始(钱唐几经变更,至民国为杭县,今余杭区系由原余杭县和杭县部分地域合并而成)。 西汉时,余杭、钱唐两县仍属会稽郡,钱唐为会稽郡西部都尉治。平帝元始四年(4年),改钱唐县为泉亭县。新莽始建国元年(9年),改余杭县为进睦县。东汉建武元年(25年),复名余杭、钱唐。三国时,余杭、钱唐均入吴国版图,属吴郡,隶扬州,钱唐县为吴郡都尉治。 隋开皇九年(589年),废钱唐郡,改置杭州,州治初设余杭,次年移钱唐。大业三年(607年),又改杭州为余杭郡,钱唐、余杭仍为所属。唐武德四年(621年),余杭郡又改为杭州,并改钱唐为钱塘。五代后梁龙德二年(922年),划钱塘、盐官两县地各半及富春县之两乡地置钱江县,与钱塘县同城设治。 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改钱江县为仁和县。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升杭州为临安府。绍兴八年(1138年),正式定都临安。钱塘、仁和升赤,余杭升畿。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临安府为杭州路,钱塘、仁和、余杭属之。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朱元璋攻下杭州,改杭州路为杭州府。明清延之。
民国元年(1912年)2月,废杭州府,以原钱塘、仁和县地并置杭县,后与余杭县同属钱塘道。1927年,废道制,实行省、县两级制,划杭县的城区、西湖、会堡、湖墅、皋塘、江干6个区建立杭州市。
1949年5月,余杭县、杭州市、杭县先后解放。余杭县属第九专员公署后称临安专区,为专区驻地;1950年3月,专署迁临安。1953年改属嘉兴专区,1957年属建德专区,1959年属嘉兴专区。 1949年,杭县先属杭州市,12月改为省直属县;1951年12月属杭州市;1952年12月仍为省直属县,1957年9月再属杭州市。1958年4月,杭县撤销,原杭县长命乡、瓶窑镇划归余杭县,其余35个乡镇及余杭县的闲林乡划为杭州市。1958年10月,余杭县撤销,并入临安县。 1959年3月,成立半山、拱墅两个(人民公社)联社。半山(人民公社)联社辖九堡、亭趾、临平、塘栖、四维等公社,拱墅(人民公社)联社辖良渚、东塘、三墩、留下、上泗等公社。1960年1月,拱墅联社与半山联社社合并为钱塘联社(县级)。 1961年3月,原余杭县所辖地从临安县析出,划归钱塘联社。钱塘联社所辖上泗、留下公社划归西湖区。4月,恢复县建制,钱塘联社改建为余杭县。1994年4月,撤销余杭县,设立余杭市。2001年3月,撤销余杭市,设立杭州市余杭区。2021年4月,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撤销余杭区,设立新的余杭区和临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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