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主张不降其志,志不可夺。他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他赞扬伯夷、叔齐,“不降其志,不辱其身”。(《论语·微子》)保持人的独立人格。
孟子继承发挥,形成“士可杀而不可辱”,“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精神。这种精神形成中华民族的一种人格力量,激励人们立志高远,至死不渝,保持独立人格不受侵犯。
于谦深受这种精神的熏陶、教育,光明磊落,“要留清白在人间”。他赋诗说:“但令名节不堕地,自身区区复何求。”(《忠肃集·静夜思》)他平生服膺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赞扬苏武大节不亏,与之同心。在《题苏武忠节图》说:“按图拼诵文山句,千古英雄共一心。”他盛赞文天祥“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大丈夫精神,并作为自己的榜样。他在文天祥画像上写了一篇赞词,悬挂在座位旁。赞词说:“呜呼文山,遭宋之季,殉国忘身,舍生取义。气吞寰宇,诚感天地。……宁正而死,弗苟而全。……孤忠大节,万古修传。我瞻遗像,清风凛然。宁正而毙,不苟而全。”培养自己“宁正而毙,不苟而全”的独立人格和大丈夫精神。
正因为于谦深受中国儒家传统教育,修身律已,不欺暗室,明义利之辨,培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独立人格和大丈夫精神,奠定深厚的道德基础,终于成为一代清正廉洁的好務。
于谦心中有民众,民忧亦忧,民喜亦喜,疾恨贪官污吏,为民众谋到益。于谦出仕以后,长期担任地方官,接触基层民众,深知他们的疾苦。在封建社会里,民众最为痛苦的是冤不得伸,灾不得赈,贪官污吏欺压剥削。他下定“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忠肃集·咏煤炭》)的决心,为民伸冤,赈济灾民,打击贪官污吏。
于谦中进士的第二年(1422),吏部任命他为监察御史。御史是言官,要敢于直言,反映民瘼,揭露贪官,往往被奸臣视为眼中钉。就两宋来看,从范仲淹到文天祥,可举出上百个直言敢谏的人,但他们一当御史,就做好被流放的准备。于谦也是一样,直言任职,做好被罢官的准备。“好在故园三亩宅,功成身退是男儿。”(《忠肃集·还京述怀》)“大地苍生披甘泽,成功依旧入山林。”(《忠肃堡·孤云》)义无反顾地履行除贪暴、安黎民的职责。这次他奉命考察湖广地方官军功过及安抚四川、贵州等地区的瑶民、僮民。他到职后,即微服私访,深人到瑶民、僮民之中,了解到明朝军官,往往无辜滥杀少数民族人民,虚报擒杀盗贼,邀功请赏。于谦大为震惊,一方面向朝廷直言禀报;一方面当众揭露川、贵一带高级军官罪行。这些军官为了掩盖滥杀冒功的罪行,便极力向于谦行贿拉拢,遭到于谦严词拒绝。于谦不徇私情,促使这班贪冒之徒受到国法的严厉惩处,促使明廷下令禁止军官滥杀冒功的犯罪行为,保护瑶民、僮民的和平生活。
宣德二年(1427)于谦奉命巡抚江西,主要任务是严惩贪官污吏,抚恤黎民百姓,平反冤假错案。他出使时写了一首明志诗:
“春风堤上柳条新,远使东南慰小民。千里宦途难了志,百年尘世未闲身。豺狼当道须锄殄,饿殍盈歧在抚巡。自揣匪才何以济,只将忠赤布皇仁。”(《忠肃集·二月三日出使》)
他到任后雷厉风行,严惩贪官污吏、地方豪强,打击了他们的嚣张气焰,使他们不敢为非作歹。特别是敢于碰硬,查办了江西宁王府以“和买”为名压低物价、强行夺取、作恶多端的僚属,保护了商民利益,稳定了市场。他还平反了被冤枉判处死刑的数百人,深受人民的爱戴,称之为“于青天”。当他回京复命时,江西百姓,扶老携幼,号哭相送。将他的长生禄位供奉在江西郡学名宦祠中。
宣德五年(1430)山西、河南发生灾荒,“增设各部右侍郎为直省巡抚。”宣德帝“知谦可大任,乃手书谦名授吏部,超迁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明史·本传》)于谦到任后,便在抚院门前立了两块木牌,一块上写“求通民情”;另一块上写“愿闻利弊”。并身体力行,说到做到,“轻骑遍历所部,延访父老,察时事所宜兴革。”(同上)一个封疆大吏,能轻车简从,下到基层,调查视察民情,抓务实为民这个根本大事,是非常难能可贵的。他巡视辖境,“小有水旱,辄上闻。”(同上)当时发生灾情,上报朝廷,地方官要受处分。地方官员为了保住头上乌纱帽,往往粉饰太平,隐瞒灾情不报。这可苦了百姓,明明遭灾歉收,还要负担赋税。于谦《荒村》诗所说:“那知牧民者,不肯报灾伤”,就反映了这种现实情况。于谦则不同,处处为民众着想。正统时,河南、山西国家积谷数百万,而百姓在青黄不接时无法下种,于谦便请以每年三月,令府、州报缺粮下户,按分额支给官粮,俟秋收后归还。老病及贫穷不能还者,免其所贷,保证了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当灾荒严重时,他开仓济民,施舍官粥,成活无数灾民。他还动员富户减价将余粮卖给饥民,奏请朝廷给匾、建坊予以表扬。于谦不遗余力,采取各种措施拯救灾民。诚如他在《自叹》诗中所说:
“白发太无情,年来次第生。官清存晚节,才薄负虚名。秋雨黄河水,春风碗子城。巡行知几度,候吏厌迎逢。”
于谦时时心存百姓,民喜亦喜,民忧亦忧,他当政为官是“爱养苍生如赤子”,“化为甘雨润苍生。”所以敢于压制、打击权贵、豪强,严惩贪官污吏,赈济灾民,平反冤狱。于谦清廉为政,在人民心中树立起不朽的丰碑。
于谦公忠爱国,公而忘私。“寸丹心图报国。”(《忠肃集·立春日感怀》早存公忠爱国之志。“粉身醉骨全不怕”,(《忠肃集·石灰吟》)愿作“救时宰相”,不惧任何困难,以天下为已任。他把公忠爱国看成是廉政的最高目的。
当“土木堡之变”发生后,英宗被俘,群龙无首,人心惶惶之际,他毅然提出“社稷为重,君为轻”的口号,主张立新君景泰帝绝也先之望。呕心沥血备战守,迎击敢于来犯之敌。亲自披甲上阵,激励将士保国杀敌,使明室转危为安。如果没有公忠爱国的大无畏精神,是不可能决策定弃旧君、立新君之计,挽狂澜于既倒的。
当北京保卫战取得胜利以后,他勤于国事,忧国忘身。整饬边防,备御边患。创立团营制,提高军队战斗力。选拔人才,任人唯贤。抚恤百姓,发展生产。“耿耿孤忠天地老,萧萧衰鬓雪霜侵。”(《忠肃集·题苏武忠节图》)把一生无私地献给国家。如果没有无私无畏以天下为己任的爱国情怀,是不可能如此勤于国事的。
当英宗策动“夺门之变”,太上皇与今上兄弟展开皇位之争时,他为了顾全大局,保持国家安定,社稷巩固,屹不为动,听任英宗复辟,景泰帝自全。毅然以身任祸,一死报国。被复辟者指控以“意欲”谋反罪逮捕时,同案王文反复争辨,而于谦笑曰:
慷慨赴死。如果没有赤心为国、公而忘私的崇高精神,是万万做不到的。
于谦事事、时时、处处以国家利益为重,故《明史》本传评价说:
“声绩表著,卓然负经世之才。及时遘艰虞,缮兵固圉。景帝既推心置腹,谦亦忧国忘家,身系安危,志存宗社,厥功伟矣。……忠心义烈,与日月争光。”
于谦以国家利益为重的爱国精神,促使他为政清廉,永远铭记在人们心中。
廉政,在一般人看来,这是异常艰难的。“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元好问《薛明府去思口号》)但在于谦看来,却是为官当政者的起码要求。为官必须清正廉洁,为国为民,抵拒腐蚀。手中的权力,是为保卫国家、保卫百姓利益的,不能谋求私利,要在内心筑起拒腐长城。这样,即使功劳大了,地位高了,也能在五光十色的物欲面前,克己奉公,一尘不染,保持清廉、清正、清如水的品质。“修短枯荣天赋予,一官随分乐清贫。”(《忠肃集·初度日》)所以,于谦为政清廉,是他深受传统教育、务实为民、公忠爱国的结果,是他伟大的人格铸效的,而不是偶然的。探索于谦的廉政思想,在反腐倡廉,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还是有借鉴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