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星在“杭州市聘请法律顾问仪式”上 杭州市政府为了加强法制建设,落实依法治市和依法行政的各项举措,早在1989年底,就把聘请法律顾问工作视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决策,提上了议事日程。 1990年初,卢文舸市长指派时任市法制办主任的平世月同志来找我,传达了市领导聘请法律顾问的意向,他代表市长聘请我担任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问我是否同意。 对此,我确实感到有些意外和惊喜,没想到新市长到任不久,就如此重视这项工作,由此可见,杭州未来的法制建设一定大有希望。在我的律师生涯中,我曾为许多普通国家公务员和行政领导等担任过辩护人。从办理这些案件的过程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作为一名行政官员或执法者,没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是不行的。即使对一位品德高尚、为政廉洁的官员来说,如果缺乏法律意识,同样可能在不知不觉间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带来损失。更重要的是,没有法律意识的行政官员就不可能成为人民的公仆,因为不懂得合法地使用行政权力,就必然会滥用或该用而不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这方面的教训太多了。 所以,我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个重任,我把这个重任看成是自己的一项光荣使命。随后,卢文舸市长又专程来到当时条件还比较简陋的律师事务所,与我面议,并就聘请法律顾问的具体事项,达成了共识。 1990年2月6日,杭州市政府聘请法律顾问 仪式现场。 这年的2月6日,杭州市政府礼堂隆重举行了“杭州市政府聘请法律顾问仪式”,全市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都参加了大会。卢文舸市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并向我颁发了聘书。我也在大会上发了言,提了3点希望:
一是希望社会各界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二是希望我们共同努力,要在提高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方面更上一层楼;三是让我们用实际行动在依法治市、依法行政方面做出成绩,为杭州人民雪中送炭,为美丽的西子湖锦上添花。 与会者以热烈的掌声,对大会表示了充分肯定。至此,我非常荣幸地成为杭州市政府首任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杭州市政府法律顾问,是改革开放时期的新生事物,各方面都有一个探索和适应的过程,回顾那时的工作,感到既新鲜又有意义。 首先是通过法律论证,为市政府领导在决策过程中当好参谋,在协助做好依法行政的同时,参与修改、制订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的讨论;其次是会同有关部门举办培训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的法律意识,必要时还得参与一些行政纠纷的协调和处理,在依法治市方面做些实实在在的工作。 由于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我的工作开展得比较顺利。例如涉及对西湖风景区某些单位因实际困难扩建等问题,有时难以合理合法地加以处理。经市长约见,我在参与此类问题的研究时,认为有必要坚持国务院有关城市规划的行政规章及省政府有关地方法规办理。同时也可在合法的前提下,酌情考虑某些单位的实际困难,从而形成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此意见被采纳后,经有关方面反复进行协商,终于使问题得到了适当的解决。又如在参与修改或制订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的过程中,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总会事先认真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确保立法工作的高效和有序进行。 仅在1990年至1991年的一年多时间里,我和协办律师参与讨论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就有30多个。此外,市法制局及有关部门还举办了多期培训班,请我参与讲课,在提高干部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涉外经济法的知识水平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得到社会认可后,有些群众与政府机关产生了矛盾,也会主动找上门来寻求律师的帮助。 为了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我还与市长建立了热线联系制度,这种联系不仅便于及时交换意见,还增加了信息的沟通。由于市长对法律顾问工作的高度重视,促使一些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也常常主动上门与法律顾问商量工作。事实证明,这些协作和支持,是我顺利开展工作的关键所在。 在6年政府法律顾问的生涯中,我根据聘请合同的约定职责范围,为市政府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尽了一个法律顾问应尽的责任。值得一提的是,我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完全是义务性质的,经济上不享受任何待遇;但作为一名律师,我却在政治上享受到大多律师难以获得的崇高待遇:1991年,杭州市与日本岐阜市举行友好城市纪念活动时,市政府任命我为杭州市友好代表团团长出访日本。在这次外事活动的全过程中,让我始终感受到一个地方政府使者的特殊荣誉,感受到市政府领导对法律顾问的信任和关爱。此情此景,令我至今仍心怀感激,难以言表。 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仪式 多年过去,如今看到社会的每一个新发展、每一个新气象时,我都会无比激动。如今,杭州还诞生了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开启了互联网司法新篇章。在新形势下,我深信杭州市的法制建设以及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必将做得更好。 感谢原文作者及发布媒体为此文付出的辛劳,如有版权或其他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杭州文史网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