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设县的最早记载,为秦始皇三十七年:“余杭者,秦始皇至会稽经此,立为县。”但余杭所在区域纳入秦国统治,是在秦王政二十五年,“王翦遂定荆江南地;降越君,置会稽郡”。余杭在春秋时期本属越国,公元前494年夫差伐越后两国以浙江为界,纳入吴土;公元前473年越王勾践灭吴后,控制浙江以北。公元前334年越王无彊伐楚,结果楚“大败越,杀王无彊,尽取故吴地至浙江”。此时以浙江(即钱塘江)为界,形成了越楚南北对立的局面。秦军灭楚之后,跨过浙江,又降越君。余杭初入秦地,并未属会稽郡,而是江胡郡。“江胡”之名不见于传世文献,但在秦简中多有出现。 秦时期的余杭县 “绾请许而令中县署东晦(海)郡,泰原署四川郡,东郡、参(叁)川、颖(颍)川署江胡郡,南阳、河内署九江郡,南郡、上党、属邦、道当戍东故徼者,署衡山郡”; “……泰原署四川郡;东郡、叁川、颖川署江胡郡”; “□迁其弗见莫告,赀一甲。前此令□□已入关及阴密□环陷?江胡而未出关及其留在咸【阳】……” 这几条简文内容主要记录的是将中原地区的罪人改戍至边郡地区。关于江胡郡所指,目前普遍认为即秦王政二十五年王翦定荆江南地后在浙江以北所设。如陈松长先生指出江胡郡应为秦加强吴楚地区统治而特设的郡治,反映出其对于江东江南地区的特别关注;周运中先生认为是楚国江东郡前身,治在吴国故地;陈伟先生认为“江湖”为太湖异名,指长江下游南岸地区的吴国故地;何慕先生指出“江湖”为吴国故地别称。郑炳林先生指出:“秦灭六国,以其地为郡县,一部分继六国旧郡,一部分新设,无论继旧或新设,都以所灭之国为限,一般一郡不跨两国。”并认为秦始皇所置会稽郡仅辖浙江东南故越之地。因此,分属楚、越的浙江南北,似乎更应该分属两郡。郑威、李威霖先生认为,“定荆江南地”“降越君”分指两事,“荆江南地”指长江以南(以东)的荆新地,秦在此置有洞庭、苍梧、九江(庐江)等郡,而“越君”则是浙江以南的越人君长;“置会稽郡”应当是“降越君”的结果,会稽郡仅限于浙江以南的原越君之地;江胡郡位于江东地区的荆新地,应置于浙江以北,正好填补了这一认识上的空白。因此此时吴越故地当属于江胡郡和会稽郡隔江并立的情况。 江胡郡并未在传世文献中记载,当与其秦末合并于会稽郡而存在时间较短有关。秦始皇三十七年东巡会稽时,已不见江胡郡存在的迹象。另秦二世元年(前209)九月,项梁、项羽杀会稽守于吴中,“举吴中兵……部署吴中豪杰……梁为会稽守,籍为裨将,徇下县”,也可知当时太湖流域的吴中一带已属会稽郡管辖,此时会稽郡应已合并了江胡郡。 余杭县在秦始皇三十七年的设立,是秦末对于江东地区吴越故地镇抚的缩影,也是秦始皇东巡会稽的结果之一。秦始皇东巡会稽,其主要目的是强化对越地的统治,其中也反映着其对东南地区的局势怀有忧虑。《史记·高祖本纪》记载:“秦始皇帝常曰‘东南有天子气’,于是因东游以厌之。”秦始皇的忧虑并非空穴来风,正是此时吴越故地的局势所致。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秦军在征服楚、越的同时,也开始了对于南越之地的征服。《史记·白起王翦列传》:“虏荆王负刍,竟平荆地为郡县。因南征百越之君。”但不同的是,秦军在南征越地时,遭遇了极大的失败。《淮南子·人间训》中记载:“秦皇……又利越之犀角、象齿、翡翠、珠玑,乃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一军塞镡城之领,一军守九疑之塞,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余干之水,三年不解甲弛弩,使监禄无以转饷。又以卒凿渠而通粮道,以与越人战,杀西呕君译吁宋。而越人皆入丛薄中,与禽兽处,莫肯为秦虏。相置桀骏以为将,而夜攻秦人,大破之。杀尉屠睢,伏尸流血数十万。乃发谪戍以备之。”最终使秦始皇不得不于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江东之越与南越都属百越,李磊先生认为,“在尉屠睢战败于南越之后,秦始皇担心会引发闽越、东海外越的连锁反应,故而有会稽东巡之举”。秦军的失败使已征服的吴越故地内外骚动,后人甚至认为这为秦末败亡埋下了隐患。《汉书·严助传》所载淮南王刘安上书:“臣闻长老言,秦之时尝使尉屠睢击越,又使监禄凿渠通道。越人逃入深山林丛,不可得攻。留军屯守空地,旷日引久,士卒劳倦,越出击之。秦兵大破,乃发適戍以备之。当此之时,外内骚动,百姓靡敝,行者不还,往者莫反,皆不聊生,亡逃相从,群为盗贼,于是山东之难始兴。” 因此,秦始皇三十七年的东巡,是其意识到吴越故地存在动乱的隐患下,带着极强政治目的性的镇抚,这从其东巡中的做法也可窥见倪端。 秦始皇 首先是徙民。《越绝书·越绝外传记地传第十》:“政更号为秦始皇帝,以其三十七年,东游之会稽……是时,徙大越民置余杭伊攻□故鄣。因徙天下有罪适吏民,置海南故大越处,以备东海外越。乃更名大越曰山阴。”《越绝书·越绝外传记吴地传第三》:“乌程、余杭、黝、歙、无湖、石城县以南,皆故大越徙民也。秦始皇帝刻石徙之。”故鄣在今安吉境内,乌程在今湖州,余杭城在今余杭南湖附近;黝、歙、无湖、石城县在今安徽浙江交界,彼时已属鄣郡。将新征服地区的民众徙往秦国故地,再将谪戍之众徙往边郡,是秦在统一六国时所采用“强干弱枝”的普遍策略。秦始皇将原越国都城民众徙往浙江以北,又刻意降低其行政等级,正是削弱越国故地而方便控制的重要手段。 其次是坏城郭。《越绝书·越绝外传记吴地传第三》:“秦始皇三十七年,坏诸侯郡县城。”所谓“坏诸侯郡县城”,正是贾谊《过秦论》中所言“隳名城,杀豪杰,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镝,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的体现。 三是修陵道。《越绝书·越绝外传记吴地传第三》载:“秦始皇造道陵南,可通陵道,到由拳塞,同起马塘,湛以为陂,治陵水道到钱唐,越地,通浙江。秦始皇发会稽适戍卒,治通陵高以南陵道,县相属。”“由拳”地在今嘉兴南部,《汉书·地理志》:“由拳,故就李乡,吴越战地。应劭曰:古之槜李也”;《后汉书·张武传》注“由拳,县,故城在今苏州嘉兴县南”;《后汉书·郡国志》:“始皇至,令囚徒十万人掘汙其地,表以恶名,故改之曰由拳县”。“陵高”应为陵亭,《越绝书校释》中李步嘉所作注解说:“陵高疑是陵亭之讹。历史上有二陵亭,一在安徽庐江,一在江苏兴化南。《越绝书》往往误‘亭’为‘高’,形相混也……疑此句义为:修通陵亭以南的陵道,使各县相连接。”可见始皇此次东巡,打通了吴越二地的交通路网,以使其更易控制越国故地。 四是刻石。秦始皇三十七年的东巡主要有云梦、会稽、琅邪三个重要目的地,其中会稽刻石也是此行所立唯一刻石。刻石中有两方面内容较为醒目,一是回顾统一六国的武功,二是强调整饬风俗;郑威、李威霖先生认为,无论是篇幅还是占全篇的比重,这两方面内容都比其他始皇刻石更为丰富;刻文背后的用意,应是威慑潜在的敌对者,树立皇帝在越地的统治和教化权威。 五是调整区划。有观点认为江胡、会稽两郡的合并也或在此时;而当时建造“太守府大殿”,或正与两郡合并、行政机构调整有关。而余杭县的设县,也正是依其处于吴越故地枢纽的重要位置。余杭沿苕溪向西,可达歙县、黝县;西北沿杭宣古道可达鄣郡郡治故鄣县,沿东苕溪往北至乌程县,再北可达会稽郡治吴县;而余杭南境也正是通往浙东的重要渡口,秦始皇渡浙江便在此处。作为由中原通往越地的重要枢纽,余杭依此成为控制越地的重要节点。 余杭在这一时期的辖区,基本包括了今余杭、富阳(即富春县,东晋时避讳改)、建德、临安和桐庐一带。临安为余杭析置,有明确记载:“建安十六年……表言分余杭为临水县。集解:吴曰:晋改为临安。”建德、桐庐均为富春析置,亦有史载。但余杭与富春的关系,历来颇有争论。谭其骧先生认为,“汉分余杭南境置富春县,津渡所在,遂改属富春”。其主要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称始皇“过丹阳,至钱唐。临浙江,水波恶,乃西百二十里从狭中渡”。集解:徐广曰:盖在余杭也。顾夷曰:余杭者,秦始皇至会稽经此,立为县。《水经·浙江水注》、山谦之《吴兴记》中基本都持此说。关于《秦始皇本纪》中这一句话,历代也有质疑。《后汉书·郡国志》刘昭补注:“始皇所过乃在钱唐、富春,岂近余杭之界乎?”而关于富春县始置时间,另有观点认为秦末已设,其主要依据是出土楚系青铜器中有“富春大夫”甑(殷周金文集成11285)相关铭文,猜测楚应设置过富春县。 笔者赞同谭其骧先生的观点。在历代历史地理史籍中,谈及余杭多为秦设,而谈及富春,均言汉县,如《水经注·浙江水》“秦始皇南游会稽,途出是地,因立为县”;《元和郡县图志·江南道一》“余杭县:《吴兴记》云秦始皇三十七年,将上会稽,途出此地,因立为县,舍舟航于此,仍以为名……富阳县,本汉富春县,属会稽郡”。《读史方舆纪要》“余杭县”条“本秦县,属会稽;汉因之”;“富阳县”条则言“本汉富春县,属会稽郡”,此其一。《史记》集解中所言浙江渡口在余杭境,此其二。《越绝书·越绝外传记吴地传第三》中所言:“乌程、余杭、黝、歙、无湖、石城县以南,皆故大越徙民也。”实际上,彼时富春西境亦为置越民之地,且富春县位于这几县之中,若富春秦时即有,其县境为这些县中较大的地域,不言富春,于理不通,此其三。关于富春县最早的史料记载,是在《汉书·地理志》之中,而且所依据的政区和户籍数据,基本依照汉成帝元始二年为断,对此,清人钱大昕、今人周振鹤等先生已有论证,此其四。“富春大夫”甑并未有明确出土地点,且为楚器,只能证明楚时或曾设富春县,此其五。因此,余杭在秦始皇三十七年的立县,基本囊括了今杭州西境大部,如此一个大县的设置,是在特殊背景下有着明显政治目的的调整。 秦始皇东巡会稽时所采取的种种措施,在秦末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李磊先生认为:“在秦朝统治崩溃以后,闽越君无诸、摇领兵趋向鄱阳,而没有北上会稽,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秦始皇隔断会稽郡越人与东海外越政策的成功。”但“东南有天子气”的谶语和秦始皇东巡时的繁重徭役,无形中也为秦王朝的崩溃埋下了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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