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赵曾玖因胃癌病故,女儿接我来京小住。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10]副所长李新了解到我的情况,借调我去该所,编译《史迪威资料》(中华书局于1978年出版)。1978年春调我来近代史所任研究员,1985年起享受终身不退休专家待遇。
1980年8月,第15届国际历史科学会议在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举行。中国历史学家代表团出席会议,夏鼐为团长,我为团员之一。9月,社科院派我及历史所黄烈出席在瑞士苏黎世举行的第27届欧洲汉学会议。我于开幕式上宣读论文,题为《清代法律的延续性和变化》[英文原稿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1卷第3期;中文稿《清律的继承与变化》,载《历史研究》1980年第4期;该文还收入《中国法学文集》(1984年)]。我还为《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1984年)写了“礼”与“服制”两个辞条。
1983年香港大学举行“冯平山图书馆五十周年纪念学术讲座”。我应邀作一公开演讲,题为“法律在中国社会中的作用——历史的考察”。次日当地各报均有报道。在港期间,除为中文及历史两系学生讲学三周外,并为港大师生用英语作一演讲,题为“清代司法”。
1985年春,应美中学术交流委员会高级学者交流计划的邀请,我访问美国并讲学,作了3次学术报告。在华盛顿大学讲题为:“儒家思想与中国传统法律之发展”;在芝加哥大学的讲题为:“法律在中国社会中的作用——历史的考察”;在哈佛大学的讲题为:“中国的服制”。后又访问哥伦比亚大学及普林斯顿大学,与两校教授多人交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