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大学习很用功,大学五年只有两次考试得4分,其余全部5分(当时实行5分制)还在北京大学报上发表过几篇文章,课堂讨论时,任课教师常常叫我作中心发言。1966年初北京大学哲学系制定毕业分配方案时,确定我留校任教,系党总支副书记赵正义找我谈话,要我立即到北京昌平南口农场参加四清运动(其他同学在北京杯柔参加四清运动),以便熟悉那里的情况,毕业后先留在北大昌平分校工作,两年后回北大本部任教。说系党总支研究过,四清运动后期解决我的入党问题。我遵照系党总支的意见,同趙正义副书记一同到南口农场参加四清运动。三个月后,因为种种原因,我的留校梦成了泡影。原来的毕业方案被彻底推翻,遵照“四个面向”的指示,我们被分配到了农场、基层和老少边穷地区,接受脱胎换骨的改造。
1982年复旦大学研究生毕业时,复旦哲学系要我留校任教。我们这一届马哲史专业九个研究生中有比我更优秀的,但系领导只决定留我一人,这是胡老以及其他系领导和老师对我的信任。我猜想留我的原因除了我的专业水平较好之外,还由于我担任了三年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当时哲学系三个年级四个专业共有研究生40余人,有十几个党员,经系党总支推荐和党员选举,由我担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除了教学工作由系办和各导师组管理外,所有研究生的日常生活管理,政治学习和政治思想工作基本上都是由党支部去做的。系领导可能对我的工作比较满意。就在我满以为可以留校并积极作相关准备事宜时,传来了恶噩:上海市人事厅不批准我留复旦,原因是我有两个孩子,按规定只有一个孩子的户口指标,除非我把另一个孩子的户口留在南昌,才能留复旦。我当然不会同意这种做法。这时传来消息,博士研究生招生启动,我的导师胡曲园已被确定为全国首批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专业博导,他亲自找我谈话,希望我报考他的博士生,他说博士毕业后留下来肯定没问题,他还告诉我,历史地理专业周振鹤(可能还有葛剑雄)同你的情况一样,他们都准备报考谭其骧教授的博士生。我夫人支持我考博,但我没有同意。因为我当时已39岁,我夫人带着两个幼儿,在江西一所重点中学任教,担任一个尖子班的班主任,对高升学率的强烈追求 ,使校领导对学校实行了近乎严酷的管理,夫人负担之重,承受的痛苦可想而知,我不忍心让她和孩子再痛苦三年。
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都要受到当时各种社会条件的限制和制约,个人在强大的社会力量面前是无能为力的,无法躲避的,也许这就是命运。我于1966年痛失留北大任教,又于1982年因户口制度而痛失留复旦任教,这就是我的命,我只能认命。我虽然失去了在北大、复旦任教的机会,失去了比较有利的学术平台,但北大、复旦赋予我的知识以及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早已渗入我的血液和细胞,内化为我的存在方式,使我在任何学术平台上都永远自強不息,斗志昂扬。研究生毕业后我被分配到江西大学(今南昌大学)哲学系任教,曾任江西大学校务委员、哲学系主任兼应用哲学研究所所长、江西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西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秘书长、江西大学社会科学联合会主席等职。
1993年我应骋到浙江工商大学工作,曾任人文社科部主任、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浙江工商大学宗教研究中心主任等职。社会兼职有:中国宗教学会理事,浙江省哲学学副会长,浙江省社会科学规划委员会委员、浙江省高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党校系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等。1995年获国内贸易部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1995国内贸易部部级专家第012号);1997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称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第{96}321007) 。2010年被评为浙江省首批二级教授。
1982年研究生毕业到高校任教以来,我先后主持并完成了省部级以上课题十-项(囯家級四项,其中-項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此外还参加并完成了五项国家级课题,出版了专著十多部, 参与了多部省编教材的写作。发表了论文100余篇,其中发表在国家特级、一级期刊20余篇。专著《浙江佛教史》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获浙江省政府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另有四項获省政府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令我欢欣鼓舞,当时我一边在县委办公室当秘书,一边准备考研,时间非常紧,但我按捺不住内心的激情,挥笔写了《“兴无灭资”是一个极左口号》一文,从这个口号形成的时代背景、理论错误、实践中造成的严重危害等方面系统揭露了其错误。指出:“对‘兴无灭资’这一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影响巨大的口号进行讨论,这对于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对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正确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很大的意义”。这篇文章于1979年7月12日 发表在《江西日报》(理论版 ),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反响。1979年8月2日 《人民日报》(理论版)全文转载,人民日报社认为原来的标题过于刺激,思想解放要有一个过程,在征得我同意后,换了一个口气缓和的标题:《谈谈兴无灭资》。人民日报在发表我的文章的同时,还发表一篇赞颂“兴无灭资”这个口号的文章。并加了“编者按语”,希望读者就这个口号进行讨论。文章发表后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掀起围绕“兴无灭资”这个口号的大讨论、大辩论。中国的思想解放和改革开放是波浪式前进的,有起有伏的,在这场大讨论、大辩论中虽然有许多人同意和支持我的观点,但1979年思想解放刚刚开始,也有许多人认为“兴无灭资”是一个革命口号,应当坚持。特别是党政军中一些位高权重的领导表态支持这个口号,甚至严厉责问:不“兴无灭资”,难道要“兴资灭无”吗?一时间我似乎犯了什么严重的政治错误似的,《江西日报》也承受着巨大压力。1980年9月的某一天,我的好友《江西日报》理论部主任熊焰发了一个电报给我,上写:老邓发话,乌云已散,请放心。我心领神会,有一种又一次获得解放的喜悦。后来我才知道,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题为“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改革”的报告中说了如下一段话:“对资本主义、资产阶级思想当然也要采取科学的态度。前些时间有的地方为了进行革命思想教育,重提‘兴无灭资’的口号。有关文件我是看过的,当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问题。现在看来,这个老口号不够全面,也不很准确。有些同志因为没有充分地调查和分析,把我们现行的一些有利于发展生产、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改革,也当作资本主义去批判,这就不对了。什么是资产阶级思想中需要坚决批判和防止蔓延的东西,什么是经济生活中需要坚决克服和抵制的资本主义倾向,如何正确地进行批判,还有必要继续进行研究并作出妥善的规定,以防重犯过去的错误”。(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38页)。
邓小平高屋建瓴的重要讲话解放了我,使我深受鼓舞,决心继续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改革理论。我决定“回到马克思”,通过搞懂什么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各国为什么会犯共同错误?根源在哪里?进而探索中国的改革之路。我在复旦大学读研期间以及毕业后的几年中,大量研读马恩列原著,特别是深入钻研了《资本论》及其准备著作,在我妻子的帮助下摘录了大量以往不为人所知或被忽视的论述,作了许多读书笔记。在此基础上我从1985年始写作《马克思的历史哲学与社会主义改革》,并获批国家教委首次青年科研基金项目。1987年11月国家教委在北京大学召开首次青年科研基金评审和论证会。评审委员会通知初审通过者赴京参加答辨。我如期赴会,向参加评审的著名学者罗国杰(人大)、王锐生(中国社科院)、方立天(人大)、王正萍(中央党校)、陈志尚(北大)详细汇报了本书的内容和基本观点,展示了已经完成的10万字初稿,并回答了专家的提问,受到高度评价并全票通1988年本书完稿,由江西省教委组织专家评审会,专家对本书作了高度评价。1988年10月30日《江西日报》报导了本书通过评审的消息。次日,江西电视台播放了报导作者科研成果和科研活动的专题片。在《马克思的历史哲学与社会主义改革》这部书中,我首次提出了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四维结构说。
马克思认为,社会是由四种社会形态组成的高度集成的复杂有机体,在这四种社会形态中,社会经济形态是可以逾越的,而社会技术形态、社会交换形态、社会主体形态是不可以逾越的。我根据马克思四维坐标历史观,分析了所有社会主义阵营国家都犯同样错误的共同原因;分析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处的历史方位;论述了工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商品经济)和人的现代化是不可逾越的发展阶段。指出社会技术形态,社会交换形态和社会主体形态的发展反映的是以生产工具为表征的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生产社会化的程度,以及人的发展水平,它们是人类的共同财富,既不姓资也不姓社,体现了广义社会财富的积累和人类文明总基础的不断扩大。我国社会主义改革成败的关键是能否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同时,大胆利用和吸收资本主义所创造的一切属于人类共同财富的文明成果,包括政治文明成果。(300-302页)我还专辟一节论述社会化的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为什么是不可超越的历史阶段,提出了“商品经济一般”、“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概念,指出“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社会化的商品经济形态是一个不可超越的阶段……人们往往把发达的商品经济同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其实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只是商品经济的一种特殊形式,如同有资本主义工业社会和社会主义工业社会一样,也可以有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119-120页)。
我的许多观点在《马克思的历史哲学与社会主义改革》出版之前就已经写成论文发表,如《马克思与三类社会的划分》(《马克思主义研究》1986年第2期)、《论社会历史发展的可超越性和不可超越性》(《福建论坛》1986年第6期)、《马克思论资本的伟大文明作用》(《江汉论坛》1986年第6期)、《社会历史发展的统一性与多样性》(《江西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用四维坐标历史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方位》(《马克思主义研究》1989年第2期)等,社会反响较大,许多报刊转载或摘编。哲学研究编辑部一位姓郑的编辑也约我作一次专访。
江西省社联在我的评奖申请书被卡在校内的情况下,经集体研究给我的书评了三等奖。不久,《中国社会科学》1991年第5期发表了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博导著名教授刘大椿的书评,认为陈荣富撰著的《马克思的历史哲学与社会主义改革》“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作为一个整体,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改革的实际,进行综合研究的一次尝试,是作者长期研究马克思历史哲学 的一项新成果”,作者 “深入钻研了马克思的历史哲学,对一些重大理论问题提出了富有启发性的、新颖的、有益的见解。”
1991年《中国哲学年鉴》编辑部特邀我撰文在“新书选介”专栏中介绍本书[见《中国哲学年鉴》(1991)第169页] 。
1991年9月27日,同我素不相识的《北京日报》编辑郭洪新给我写了一封信,约我为该报“著者独白”专栏写一篇介绍《马克思的历史哲学与社会主义改革》的文章,要求“重点突出社会主义改革方面的问题”。我询问为什么突然要我写 “著者独白”,他回答:不便告知。我应约写了“从历史哲学的高度看社会主义改革”一文,刊登在《北京日报》1991年12月7日第三版。
我感谢所有在我身处逆境时支持和帮助我的朋友。但是真正把我解放出来的是1992年邓小平的南巡讲话。邓小平指出, “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指出:“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
邓小平的南巡讲话和党的决议彻底堵上了他们的嘴,使我有了更强的理论自信。开始踏上了社会主义改革理论研究的新征途。
面对我国向工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复杂纷繁的社会现象,诸如生态环境破坏、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拐卖妇女儿童成灾、对农民工基本权利的践踏等,我把正确认识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作为新的研究课题,1992年底我以“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研究”为题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获得批准。当时华夏出版社正按照邓朴方的要求,组织出版关于弘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书,他们得知我的研究课题后,向我约稿。1995年华夏出版社出版了我的研究成果《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新论》,据说该书封底上印有一句话:人道主义是社会主义的基础思想之一,这句话出自邓朴方的一次讲话。在这本书中我运用马克思的四维坐标历史观阐述了工业化、市场化、现代化对人的解放、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伟大历史意义,也论述了工业化、市场化、现代化过程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揭示了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呼吁全社会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把人的幸福和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我在《导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中指出:“如果说过去我们曾经因为不重视发展生产力,否认商品经济而付出了沉重的历史代价,那么今天 ,如果我们不注意在实现工业化、商品化的过程中高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听任商品拜物教和拜金主义发展,听凭丑恶的反人道行为泛滥,我们将付出同样沉重的历史代价,这决非危言耸听”(第219页) 。当时.还有许多城市把流向城市的农民工称为“盲流”,实行“堵、卡、赶、遣送” 和“大清查”。我站在历史哲学的高度,滿怀激情地赞颂“民工潮”的伟大历史意义,指出:“人口流动是一件大好亊,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是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促进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型的巨人推动力” (第219页) 。在书的结尾,我又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现向工业化、市场化的转型并不必然要以道德和整个社会价值观念体系的堕落为代价,并不必然也不允许以牺牲工人和其他劳动者的利益、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能否做到这一点,关键就在于我们是否始终高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旗帜,是否从一开始就把一切为了人的幸福和全面发展作为社会的目的本身,并通过得当的政策,积极有效的管理,持之以恒的道德价值导向,使之成为全社会统一的价值共识”(第257页) 。
1995年5月25日《光明日报》发表了北京市委党校教授傅华的书评,指出:作者“冠本书为‘新论’并非标新立异,细读全书,我感到作者对社会主义人道主义这个似乎早有定论的课题确实提出了许多崭新的、深刻的、富启发性的见解” 。在介绍了《新论》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之后,书评写道:“社会科学工作者必须勇于探索和回答现实提出的重大问题,才能写出无愧于伟大时代的好作品,陈荣富教授以极其严肃认真的态度写作‘新论’,……有血有肉,颇有说服力” 。
1995年6月2日《中国教育报》发表了之南先生撰写的书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新论〉评介》,认为该书“是社会主义市场経济体制下人道主义研究的新成果” ,并且从五个方面介绍了其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认为“《新论》开始了人道主义研究的新时期” 。1998年《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新论》获浙江省政府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
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给我巨大鼓舞,我认为这是党中央面对改革开放出现的新问题,是在吸取广大理论研究者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
我从来没有停止对社会主义改革理论的研究,常常把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上升到理论髙度,发表了不少论文,其中多篇被人大复印資料全文转载,如《坚持价值目标与实现手段的统一——对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述的几点认识》(人大复印资料《社会主义研究》1995年第2期);《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的综合思考》(人大复印资料《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1995年第4期);《正确认识资本的文明作用及其文化局限性》(人大复印资料《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1996年第2期);《论马克思的社会历史发展继承性思想》(人大复印资料《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研究》2000年第9期);《马克思的以人为本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人大复印资料《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研究》2006年第3期)等。
2008年我已65岁,本该休息了,学校也通知我2009年3月退休,但我2008年又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 路的理论创新及国际意义——基于马克思社会形态学说的分析》为题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获得批准。并于2012年出版了专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创新研究——基于马克思社会形态学说的分析》。
我在“自序” 中写道:“促使我在退休之后用近四年时间去研究这个课题的原因,仍然是我放不下社会主义改革理论研究 ,中国的改革进入 了攻坚阶段,成绩辉煌,问题也不少,仍然面临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没有理论上的坚定性就不会有政治上的坚定性,要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既不走回头路又不走邪路,就必须从马克思的历史哲学即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及其演变规律学说的高度总览历史,把握社会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在这本书中,我以马克思四维坐标历史观为社会解释范式和思维工具,研究和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理论创新。从理论上分析了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以及还可能出现的新难题,提出了对策。
面对改革开放的发展和国家的繁荣昌盛,境内外的敌对势力一刻也没有停止过颠覆社会主义中国的政治图谋,企图妖魔化马克思,妖魔化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学说。我认为,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研究专家,我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还历史本来面目,揭露敌对势力对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学说和中国共产党的攻击与污陷,在揭露、批判、反驳过程中还原马克思的光辉形象,从正面阐明马克思主义形成过程,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学说的科学性、真理性。于是,我着手写作《马克思的光辉形象和共产主义学说的真理—评〈马克思的成魔之路〉》,这个课题后来被批准为浙江省社会科学规划资助项目,项目完成后,以《意识形态领域的一场严肃斗争—评〈马克思的成魔之路〉》的书名,由浙江人民出版社于2013年出版。论文《评〈马克思的成魔之路〉》发表于《马克思主义研究》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