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1687-1738),字又玠,先世居浙后迁往安徽砀山。李卫通过捐纳入仕。其为人疾恶如仇,不畏权贵。任户部郎中时,掌管官民的捐纳事宜。某亲王要求户部每收一千两时再加十两,李卫就在户部衙门中立一个柜子,上书“某王赢余”的字样。亲王听后,大为害怕,只好停了加捐的事。雍正皇帝继位前就很欣赏李卫这种刚正不阿的性格。在其继位之后,就命李卫先后担任云南盐驿道、云南布政使等职。从雍正三年担任浙江巡抚(后又升任总督)开始,李卫在浙江共主政八年。这段期间内,李卫整刷政治,为浙江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李卫到了浙江以后,首先是着手处理“亏空案”。就任浙江巡抚后,进行调查,发现浙江自康熙五十四年至雍正二年共拖欠赋税达一百二十四万两之多。 对于老百姓所欠的赋税,在他的请求下清政府同意浙江分十年完征。但对于私自挪用的官员,他严厉要求各级官员限期补完。 浙江多盗,连官府衙门也未能例外,富阳县衙就曾连续发生过两次被窃事件。李卫往往在得知盗贼的藏身之处后,再遣将吏捕治,必求一网打尽。经过他的努力,社会治安有了明显的好转。 李卫在为推动雍正皇帝重开浙江科举的过程中,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查嗣庭案”发生后,雍正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清政府下令禁止浙江士人参加科举考试。该诏书的颁布,在浙江当地引起了极大的恐慌。嘉兴的平湖甚至到处流传“清军即将屠城”的谣言,导致当地居民纷纷携带家口出走的混乱局面。一般的士大夫阶层。也为之不安,因为不允许他们参加科举考试就意味着他们再也没有做官的机会了。不少士绅去面见李卫,希望他能上书雍正,要朝廷收回成命,允许浙江士人参加科举考试,不要阻塞他们的入仕之途。李卫身为一省长官,理所当然地担当起这个重任。但李卫深谙雍正皇帝的为人,担心贸然上奏,会被其视为是沽名钓誉之举。同时,他也了解雍正对各种所谓“瑞兆”的迷信。所以,他一方面上书朝廷“逆恶查嗣庭早置重典,明正国法”足以安定浙江人心;另一方面,向雍正汇报各种所谓的“瑞兆”,以此来说明浙江士习日益端正,希望雍正能准浙江士人应考。雍正五年九月,李卫将一茎两穗和三穗的“瑞谷”呈送朝廷声称此非人力所致。果然,迷信"瑞兆”的雍正非常高兴,还让众大臣观看所谓的“瑞谷”。他相信浙江的士习已经有了改正,上天才会降此“瑞谷”的。后来,李卫与观风整俗使王国栋再次上疏,说:“浙江的士子已经感恩悔过,士风已经转为淳朴了。”于是,雍正皇帝下令,允许浙江士子自雍正八年起重新参加科学考试。此外,李卫在整治西湖方面也有政绩、得到百姓拥戴。 雍正十年,李卫任直隶总督。乾隆三年卒,谥号敏达。李卫主修的《西湖志》,至今流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