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金钊(1772-1856),字敦甫,一字勖兹,萧山人。先世自青田迁至萧山西门外居住,称“西门汤氏”。其家世以经商为业,独汤金钊沉浸于学问之道。金钊于嘉庆四年(1799)中进士,选为庶吉士,授编修。嘉庆十三年,入直上书房。后任礼部侍郎。 汤金钊为人端谨自持。道光皇帝时未继位之前,就很尊敬他,在他以内阁学士的身份前往江南任乡试正主考,就曾赋诗赠行。道光皇帝继位之后,更加以重用,不久任吏部侍郎,并充经筵讲官,负责为皇帝上课。当时各州县都有些不成文的规定 ,官员可以收取各种名目的好处,即所谓的“陋规”。对此,尚书英和要求各省进行清查,对受取的种类及数额进行明文规定。此举遭到不少大臣的反对,汤金钊也认为不可行。他陈述了三点理由。首先,这些“陋规”都是出于当地惯例,地方官不敢公开征收,如进行明文限制,无异是将其中的一些“陋规”合法化。其次,“陋规”合法化并不能减轻百姓的负担,反而会导致地方官员更加明目张胆的在规定之外求取个人好处。最后,汤金钊认为各地“陋规”名目碎杂,无法进行统一制订限制章程,要切实减轻百姓负担关键在于地方官员的人选得当。道光皇帝本来还在犹豫,汤金钊的奏折使他最终决定不将地方官“陋规”合法化,亲自在汤金钊的奏折上批示:“朝廷中有汤金钊这样的诤臣,使我明辨是非,维护了国家典章制度的严肃性。”对他进行奖励。 道光二年(1822),汤金钊调任户部侍郎。两年后,历署礼、工两部及仓场侍郎,仍直上书房,负责教导道光皇帝的长子奕纬读书。不久,实授户部侍郎。道光七年,连擢为左都御史、礼部尚书。这一段时期是汤金钊受道光皇帝最器重的时期。汤金钊连续受命前往山西、直隶、四川、湖北、福建、调查刑狱案件,四年之中,一共出京奉差五次。所至之处,汤金钊执法明慎,均能让道光皇帝感到满意。回京后,任上书房总师傅,并调任吏部尚书。道光十一年,皇长子患疾不起,嫉妒汤金钊的官员借机诬陷他。于是,汤金钊被罢总师傅,降为兵部侍郎。两年后,又从左都御史升为工部尚书,转吏部。道光十八年,以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土,仍调吏部。 自“虎门销烟"以后,清廷面临着来自国外的侵略。坚决主张与外国侵略者作斗争的林则徐被遣戍伊犁,而继任的琦善主张和议不作战备,导致大败。汤金钊素来反对和议,与穆彰阿等主和派向意见不和。 一日,道光皇帝在召见汤金钊时问他:“谁可以去广东应付各种事件?”汤金钊就推荐林则徐去。结果,道光皇帝十分不满。从此,汤金钊逐渐失去了道光皇帝对他的重用。吏部司员陈起诗躲避仓差,上书吏部要求另加委用。正以协办大学士掌管吏部的汤金钊加以拒绝归还其星牍,希望他不要再上书。汤金钊此举为陈起诗所怀恨,他趁机中伤汤金钊。不久,汤金钊就被降四级调用。第二年,汤金钊以年迈为由辞官。咸丰四年,值汤金钊中进土六十周年,清政府特地加他太子太保衔。咸丰六年率,谧文端。其子汤修,官至通政司副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