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维新运动中,在京会馆成了各个省级政治网络与组织中心。1898 年之后,同乡会馆的空间日渐被政治活跃分子利用,会馆网络在促立宪、保路等政治事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民国成立之后,会馆政治功能的转换越发明显,许多政党与政治学会在宣南地区的会馆成立,国民党于 1912 年 8 月在北京湖广会馆召开成立大会;同乡会馆在五四运动相关的事件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这一章的论述,作者意欲表达会馆与政治运动的密切关系,是京师士人会馆政治参与的高潮,更是其权力非体制性的集中表达。
何谓权力?每个人都能说上一二,其实却很不容易讲清楚。哲学家、社会学家、组织管理学家乃至后现代主义者等各有界定。笔者比较认同当代美国著名社会学家 T•帕森斯的观点:权力是社会系统(如集体组织)在一定的制度框架内产生和分配,在必须遵守的主要规范约束下,为了集体目标完成希望的事情的能力(《现代社会的结构与过程》,第 149 页)。若以此来衡量以上会馆权力表现的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的权力最符合帕森斯的权力观,但却是相当无力的权力。另两个方面的权力,表现在会馆与外部社会、国家的关系上,如果这种关系有助于会馆自身作为一个自发的社团组织的发展,则亦符合帕森斯的权力观。只是这种所谓会馆的权力与会馆自身的发展却无甚关系或关系极少,所以至少以帕森斯的权力观来看,这其实算不上会馆的权力。
笔者研究八旗会馆,指出其组织的非“理性”特征,主要表现在缺乏团体目标追求。团体目标是一个组织的理性(价值理性、工具理性,或兼而有之)的主要体现。如果说工商行业会馆(即白著所谓的“公所”)以维护本商帮、本行业经济利益为团体目标,科举试馆以服务士子登科为团体目标,移民会馆以凝聚移民、延续既有文化传统为团体目标,那么,八旗会馆的团体目标何在?八旗会馆之创设,当然有其目的或宗旨,但所谓“联乡谊,协寅恭”,其实就是成员逢时聚会(如年节团拜)在一起乐呵乐呵而已,上升不到团体目标的层次。罗威廉以三个前提条件来界定“组织”:深思熟虑的追求目标,联系密切的内部结构,相对长期稳定的群体结构与目标(《汉口:一个中国城市的商业和社会(1796—1889)》,第 314 页)。八旗会馆显然缺乏这种“深思熟虑的追求目标”;其群体结构因官员的流动而不能保持长期的稳定,更因为同乡大宪的莅任与离任使会馆的资源获取与运营维持呈现不规则的波动状态。故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八旗会馆够不上作为正式组织的标准。或说,八旗会馆也通过组织各种活动,为同乡之间的交往、联谊搭建平台,增进成员间的情感,继而增进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同乡认同,这是否也可算作一种价值理性之追求或团体目标的体现呢?不可以。因为这只是八旗会馆组织功能发挥的效应,并非会馆自觉主动追求的目标。所以,严格说来,团体目标对于八旗会馆来说是缺乏的。北京的士人会馆在组织特征完全等同于八旗会馆,故引述拙文,以帮助对北京士人会馆的权力的理解。
笔者在对士绅会馆的研究中,愈来愈清楚地认识到,一方面会馆章程对于成员缺乏约束力,另一方面会馆内部管理因同乡大宪的影响而充满了关系运作,具有民主管理精神的会馆章程条文,总是敌不过“反抗”组织规章的行为与冲动,结果,既无从形成良性的组织管理机制,会馆的运管也不可避免地呈现阶段性盛衰波动现象。这是说,会馆虽然生命顽强,绵延长久,但它在传统中国其实相当无力,对内尚且软弱,对外的所谓权力更不必说。所以,白著所说的权力,如果真是那么回事,那么它也只是一个特定时代的特征。然而吊诡的是,会馆空间的政治化(权力化)同时导致政府不断加强会馆的管控与规范。民国北京市政府发布一系列训令,规制会馆,改变了传统的政府与社会的关系。20 世纪50 年代初期,人民政府解散所有会馆,没收会馆财产,是清末以降“政府开始不断加强对会馆的控制模式发展而来”。然则,会馆的这种结局,是否可以说是权力导致了会馆的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