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思维与经典阐释 您的著作,“取名”很讲究,最早的是《冷暖集》,接着出版的多部著作,取名风格相当统一,每每是“两极对立”,如《深浅集》《俯仰集》《方圆集》等。据说,张恨水先生在1941年给重庆的“中国青年写作协会”做演讲,提到他写小说的诀窍是“双极律”,以此作为小说结构的基本组织技巧;他说到的“双极律”是“冷热、光暗、固虚、干湿、清浊”的“两极对立”。其实,这些思路都体现出辩证思维,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化。
黄天骥:你看到的是“两极对立”,只是表面的。其实,“对立”的背后还有一个很大的空间,就是如何寻求“和谐”,这才是关键,才是考验人类智慧之所在。中国人与西方人在如何达致和谐的问题上,看法颇有不同。中国人和西方人都承认事物是有差异的,正因为有差异,才产生分歧、摩擦、对立,这就需要找出处理差异的方法,达致和谐。西方解决的办法是:追求主体的完整性,即是说,要达致和谐,就需要突出其中一个主体。主体完整了,社会、事物就和谐了。比如建房子,有高有低有差异,怎样和谐?西方的做法是,把其中一个主要建筑物拼命地拔高,越高越好,突出了这个主体,问题就解决了。欧洲一些哥特式的教堂,就是这样做的,就是拼命往高处、尖处发展的。他们认为这才是美的。为了达致和谐,西方还强调对立,要求在对立中达致和谐,在斗争中达致和谐,所以,西方的哲学,从本质上说,是一分为二的。可是,东方的哲学,特别是中国的哲学,思路不同。中国传统文化要求抓住事物之间对立而不对抗的矛盾,我觉得,这是中国人一个很巧妙的做法。我们承认有差异,但更重视事物之间对立而不对抗的一面。那就是说,我们承认事物是一分为二的,但同时承认事物可以合二为一。所以,西方要突出主体,要突出个性,而中国人所理解的和谐是,既注重群体、整体,又注重整体中事物与事物之间非对抗性相处的关系。所以,我们的建筑物,都是注重整体之大小搭配的,比如故宫,讲求大小宫殿的搭配,讲究花园与亭台楼阁的搭配,绝不会只突出一个亭台。又如,苏州园林,亭台楼阁本身的景观和园墙以外的景观互相配合,相互“借景”,相得益彰,这样一来,和谐感就出来了,显得格外的美。这可说是一种“中和”的哲学,“圆融”的境界。
原来,您关注对立的事物,还是有自家的“潜台词”的。不是停留在“对立”二字上,而是更为关注“对立”背后的玄机。“中和”,“圆融”,就是玄机,只是未必很多人都意识到。以后再读《冷暖集》《深浅集》等,可以“更进一境”。我想起您的《元剧的“杂”及其审美特征》一文,您对“杂”字的理解先是从客观演出形态入手,然后进入到美学层面,解释为何人们不会讨厌“杂”,而是喜欢“杂”。汉代的“百戏”何尝不“杂”?可大家喜欢,“圆融一体”。
黄天骥:我的一个基本判断是,元剧的表演体制,包括每折戏、每套曲的间场以及人物的登场方式,既是继承了宋金杂剧,又是十分驳杂的。而表演体制,既受一定历史时期观众审美情趣的限制,又反过来影响演出活动和演出效果。不能把元杂剧演出时折与折(场与场)穿插杂耍伎艺的表演,视为芜杂,视为有损戏剧情节、矛盾的连贯性,而应视之为时代的产物,是特定时期审美观念和剧场条件制约的产物。当北方的观众依旧习惯于宋金杂剧特别是“诸宫调”的表演,依旧喜爱观赏伎艺性节目的时候,元剧“杂”的模式,就必然长期地保留。
其实,中国人的审美观念里不排斥“混搭”,“混搭”得好,就变为“时尚”。“龙”的形象是“混搭”,《山海经》里多少怪异新奇的“形象”不是“混搭”出来的?成功的“混搭”只有一个标准,就是“和谐”。大概在元代,观众看着“杂剧”,没有“违和感”,这就成功了,并且成为大众认可的艺术呈现方式。其中,内含着辩证思维的成分。您比较善于从不同的事物之中发现其间的“交互性”,甚至是以之作为一种方法来从事文学研究。
黄天骥:“交互性”这个说法有意思。我有一个体会,我在研究剧本时,会使用分析诗词的思路;反之亦然,在研究诗词时,会使用分析剧本的思路,这样“交互”使用,容易得出新见。具体来说,明代的王骥德注意到戏曲界有“当行本色”一说,可他发现,“当行本色之论,非始于元,亦非始于曲,盖本宋严沧浪(羽)之说诗”(王骥德《曲律·杂论第三十九上》)。他把戏曲的理论问题直接和诗歌创作的理论挂钩,显示出对戏曲特点的深切了解:原来二者是有关联的。
是的,王骥德《曲律·论插科第三十五》也说:“黄山谷谓:‘作诗似作杂剧,临了须打诨,方是出场。’盖在宋时已然矣。”这类说法,实在很有启发。
黄天骥:王骥德是真正的行家。他揭示出戏曲与诗歌虽分属不同文体而却是可以相互借鉴的事实。另外,戏曲向来重视诗的意境,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里以“意境”作为评价戏曲作品的标尺。王骥德也好,王国维也好,他们在戏曲评论中引入诗歌理论的概念,不能理解为戏曲理论处于始创阶段的语汇贫乏,而应注意他们看到了戏曲与诗歌创作存在着互相依存、互相沟通的关系,也就是“交互性”。根据我国戏曲创作思维的特点,我们有必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理论体系,用以分析、说明戏曲作家如何在传统审美观念制约下感悟、体验以及表现生活、抒发感情和申明理念的过程。众所周知,戏曲的作者,往往在作品中直接表露自己的情感,以强烈的主观色彩酿造剧本的规定情景,从而推动人物的矛盾冲突。是否可以说,剧作者的直接抒情,这就是戏中之“意”;而戏中之“境”,则在情节开展和人物的冲突中呈现。如果意与境能够融会贯通,戏就大有看头;如果意与境具有丰富的内涵,具有普遍的意义和深刻的外延性,那么,就有可能通过舞台形象,引导观众感悟到象外之象,“看”到舞台形象延伸的天地。当然,正如并非所有的诗歌都能产生意境一样,那些只热衷于交代情节、设置悬念、陈述故事的戏曲,尽管也能吸引观众,但无法到达美妙的境界。有意境的戏曲,只能出自思想深刻、艺术修养高超的作者之手。因此,审视一个戏有没有意境,应是衡量它能否进入创作最高层次的标尺。
换句话说,剧作家跟诗人一样,都应该有“诗心”。我由此想到,俄国美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有一句名言:“美是生活。”此话不错,可是过于笼统,如果加以细化,能否作如下表述:美是人性光芒的闪耀,它是在日常生活的矛盾之中被激发出来的;在此前提下,则可以看到“生活中有美”。这就是“诗”。
黄天骥:你似乎强调了“在日常生活的矛盾之中被激发出来”,可我觉得,还是要强调意境;离开意境谈戏剧,有许多问题委实说不清楚。像关汉卿的《窦娥冤》,过去,我们往往只是从窦娥与社会黑暗势力的矛盾,揭示作品的反抗主题,而没有充分阐释“三桩誓愿”那种狂飙式的情绪所蕴含的独特意境。其实,如果关汉卿在创作这部剧本的时候,只从人物的矛盾出发,只求表述迫害与反迫害的斗争,他大可以抽掉与故事情节没有直接关联的“三桩誓愿”,这一来,戏剧矛盾虽然鲜明,但这部作品充其量是一般的紧凑、热闹的公案戏,不可能成为感天动地、振聋发聩之作。《窦娥冤》其实是强烈地渗透着作者的主观情感和饶有诗意的剧作,只有从意境的尺度衡量、认知,才能咀嚼出它的味外之味。大体可以这么说,有意境的作品,往往是多义的。融合了抒情性和叙事性的具有意境的戏曲作品,它的戏剧冲突固然会沿着情节的主线发展,但由于描绘的对象大而复杂,它更多地反映着事物的多因性、动态性和随机性,因此,其内涵与外延,兼备“确定”与“不确定”的属性,甚至是具备某种“模糊性”。戏曲研究者的责任,就是要根据戏曲创作特色加以阐释,洞悉玄奥,帮助读者和观众观其窍,察其妙,以达于无穷。
您这一番言说,还是充满着辩证思维,或者说,是中国式的辩证思维。说到“洞悉玄奥”,我由此联想到您的《周易辨原》,这也是一部力图“洞悉玄奥”的著作。
黄天骥:其实,学习人文科学的学者,门槛不宜过窄。文史哲本是同源,老一辈的人文学者,多属文史哲兼通。我学习《周易》,一则是重温元典,一则是想弄通一些自己过去未曾留意的问题。由于《周易》成书年代久远,文字古奥,语言简略,这给读者带来了许多索解的困难。而我国历代注《易》的学者,或以玄学眼光看《易》,或只着眼于片言只语的训诂,断章取义者有之,望文生义者亦有之。即或旁征博引,而与《易》的原意相去甚远。而注释的繁琐玄虚,又给那些故意把《周易》神秘化、谶纬化的人打开了方便之门。于是,原是古代人民生活、社会记录,并抽绎出具有哲理意义的《周易》,在学术史上被人为地营造出重重迷雾。
您读《周易》,采取什么角度呢?
黄天骥:当然,我不会“平地而起”,在研读《周易》时,前贤和时贤的许多精义给了我不少启发。我吸收了前人和今人的一些成果,又从联系的观点、唯物的立场来看待《周易》其书。我觉得,过去的学者每每将《周易》每一卦的爻辞分割处理,没有注意到每一卦的爻辞与爻辞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如果说角度,这是我的角度了。在我看来,每一卦的六首爻辞写的都是同一件事,环绕着的是同一题旨。我试着先来理顺卦辞、爻辞的原意,再分析“彖辞”“象辞”对它的阐述,希望对《周易》最重要的部分有一个符合逻辑的新认识。 您很重视每一卦里所呈现出的上古社会的“碎片化情景”,这大概就是“象”了,即具象、物象。清代的王夫之在《周易外传》里说“天下无象外之道”,还说“《诗》之比兴,《书》之政事,《春秋》之名分,《礼》之仪,《乐》之律,莫非象也。而《易》统会其理”。章学诚在《文史通义》里也说:“六经皆史也。古人不著书,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您解《易》的角度与王、章二人的说法有相通之处。
黄天骥:比如说,《屯》卦,前人有很多说法,多是依据许慎对“屯”字的解法,强调“屯然而难”;哪怕是在今天,一些比较通行的《周易》的译注本,还是会说,它的卦义是“困难,盈满,集聚,万物初生,必然屯难等”(中华书局“中华经典藏书”之《周易》,2013年,17页)这类说法当然可以参考。而我呢,通观全卦的爻辞,捕捉到里面的“碎片”是关涉着同一件事情,即在聚居之地出现“村里的婚事”。其中,关键的地方是【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如何解释呢?我受到李镜池先生的启发,他说:“为什么一伙人乘着马在徘徊呢?这不是抢劫,而是为婚姻而来的。”(《周易通义》,中华书局,2007年,第8页)李先生认为这反映了奴隶制时代抢婚风气的存在。确实,我也觉得,如果没有这种风气,巫者也就不必要提醒人们切勿产生误会了。巫者在给人们提了个醒之后,回到他的本行“活计”,他的占卜说法是:“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这是巫者的看法:关于婚嫁问题,以后可以成功;现在则不宜操之过急。巫者还觉得这伙人尚未有足够的求婚条件,便不主张轻易答应。将【六二】这个“关节”打通,上接【初九】,下联【六三】【六四】【九五】【上六】诸爻辞来看,我们可以明白,《屯》卦描写了村落里发生的事件,记录了两支不同的求婚队伍,以及他们不同的遭遇。那一队匆匆忙忙的求婚者,讨了个没趣;而有备而来的那一队无往而不利。从爻辞的描写中,这村落垒石为墙,蓄水成沟,亦可看出,此地百姓,已经过渡到比较安定的农耕社会之中,而记述者也很欣赏村民的安居乐业。至于巫者,从其卦辞总结“勿用有攸往”“利建侯”等断语推想,他们也是乐于改变原来的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方式的。
两队人马,一队成功,一队失败,形成反差,也有些“戏剧性”了。您的“情景意识”,用于解《易》,看法也就有别于已有的“成说”。我觉得,如果说《周易辨原》一书是在“洞悉玄奥”,倒不如说是在“发上古社会日常生活之覆”,更为合适。说白了,那些爻辞,折射着上古初民的人生悲欢的某些“碎片”,驱散迷雾,整合“碎片”,虽说很难将“拼图”拼全,但拼得多少算多少,起码有一个大致的模样,不再“云里雾里”来读《易》,也算是一种“读法”。
黄天骥:我还是那句话,未敢必是;但是,可以“换道行车”,不一定叫“换道超车”哦,反正自己去寻求新路,也是学术研究“题中应有之义”。
其实,我们在谈论“辩证思维与经典阐释”的话题,您阐释经典,不仅是《周易》,还有《西厢记》,写成《情解西厢》一书;阐释《牡丹亭》,写成《意趣神色:〈牡丹亭〉创作论》一书。就以后一部书来说,我注意到,您在阐释《牡丹亭》的文本独特性时还是运用了辩证思维,比如说,您依据文本的客观状态,分析了该作品的戏剧因素与非戏剧因素的统一问题。《牡丹亭》,竟然还有非戏剧因素。
黄天骥:确实,我是在《牡丹亭》里看出有些场次是“游离”于剧本情节主线的,如《劝农》一出,场景显得“闹热”,游离于剧本酣畅淋漓地写追求爱情的题旨。这仅仅是剧中的一个例子,还有不少,像《道觋》一出,是在情节进行过程中随时插入的科诨,故意搞笑的;像《虏谍》《叱贼》《淮警》等出,插入描写战争的场面,让作为“文戏”的《牡丹亭》兼杂武戏。我粗略统计,《牡丹亭》的五十五出戏中,这一类的戏竟然占了十九出,约占全剧的三分一之多。那就不可小觑了。
如何解释这类现象呢?
黄天骥:你说“戏剧因素与非戏剧因素的统一问题”,恐怕这样说吧,紧贴着剧情与游离于剧情,两相结合,可能更准确。值得注意的是,利用民间说唱技艺,诸色杂耍,以及民俗仪典,穿插与戏曲表演之中,这做法,并不是《牡丹亭》所独有,而是明代传奇惯常使用的手段。这是延续了宋元以来“杂”的传统。这样做,从今天的舞台演出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整个故事的情况看,或许有利有弊,其弊可能还比较明显,甚至会被视为芜枝败叶;但就元明时代的作者而言,则是出于活跃舞台气氛的需要,是适合观众的审美趣味,以及继承人们从古以来的审美传统。 所以,您引出了“文学性与舞台性”的对立统一的问题。
黄天骥:戏曲本来生于民间,后来,文人也参与其中。应该说,文人学士参加戏曲创作,对作品意境的深化,文字语言的净化,加强作品的文学性,都有积极的意义。但是,戏曲是要演给多数人看的,懂得舞台性的作者,必须考虑这一文艺样式具有世俗性的特质。说白了,他们要研究如何吸引观众的问题。明代许多传奇作者,便以穿插民俗图景、民间风情、战争场面等谐趣科诨的办法,让活生生、闹哄哄的气氛化为舞台吸引观众的“利器”。当然,明代传奇加插一些游离于剧情的因素,并不是每一剧每一出的处理都是成功的。也可以辩证地看,就算是汤显祖,他在《牡丹亭》里插入《劝农》,是有必要的,也属生动、活跃、闹热而又精致的,但不等于说他在全剧的每个地方都做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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