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我了解到,市政协文史委宋传水、王利民等也早在组织专家专注凤凰寺碑文的诠释工作,只因古波斯文和古阿拉伯文翻译成中文涵义难度较大,正准备组织此方面的权威专家诠译工作。
有一块古波斯文碑,高5英尺,宽2.5英尺,碑上刻的实际上部分是古波斯文,部分是阿拉伯文。这块古碑立于明景泰三年八月九日(即1452年9月15日),由法克赫鲁·丁——斯哈布得·丁之子——阿拉乌德·丁孙立。此碑已于1911年由英国剑桥大学伊·基·布朗尼教授和阿拉伯文教授托马斯·亚当斯从石碑上复制的拓片翻译成英文,之后交于居住在中国的穆勒主教。碑文大致记载了明代重建真教寺的情况和对大明王朝支持重建重修真教寺的颂词。此碑文在由英文翻译为中文时,又反复校正了古波斯文、阿拉伯文的涵义。
20块阿拉伯文古墓碑,有两块字迹模糊难以翻译外,其他均被译出。这一批碑大致立于700年前,高82—97厘米、宽44—65厘米、厚15—19厘米不等。大部分都是记载人死亡时说的古兰经,有圣训即伊斯兰教的真主使者(穆罕默德)的言行录,也有回历21年出生于麦迪那的诗人哈三·哈三的诗词。这批古墓碑的主人不详,大致有级别很高的贵族、著名人士及诗人等。这些阿拉伯穆斯林是什么样的知名人士,当年怎么来杭州居住,又怎么交往的?值得深入考证研究。
这批碑文初步由上海外国语大学翻译。译出后,俞国庆、曾东元、蒋福弟及郑浙民、宋传水等同志于2011年10月赴宁夏自治区银川市,与宁夏自治区洪梅香等宁夏从事伊斯兰教文化研究的专家学者们进行了交流。
这次洪梅香等回族同志被杭州同志的虚心和认真精神感动了。她们没想到早餐席上的一番话,能引起杭州市政协的同志如此迅速回音。她们与杭州赴银川的同志进行了交流切磋。
同年11月,洪梅香同志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文史委主任的身份带队又来杭州切磋交流伊斯兰教文化。我又在早上宴请她们,她们对杭州市政协重视宗教文化、民族文化的考证研究大加赞赏。我说: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译出这部分碑文后,还要加强对其文化内涵的研究,望今后我们加强交流切磋,共同促进宗教和民族文化建设,促进民族和宗教关系和谐。”
正因为宗教的问题无小事,以后,市政协文史委和杭州文史研究会共同组织了国内外此方面的顶级专家人员对这批文诠译工作反复考证研究。至2015年5月,《杭州凤凰寺藏阿拉伯文、波斯文碑铭释读译注》一书由中华书局出版发行,在伊斯兰教界及文史界引起了很好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