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是国家文明的“金色名片” 。2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文物工作,对加强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等提出明确要求,指出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对传承文化根脉,凝聚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民间掀起了一股“文物热”“收藏热” ,不但媒体上屡屡曝光某件文物又拍出了惊人天价,电视上各类收藏、鉴宝节目也是遍地开花。热闹的背后也隐藏着危机,因为这些活动更多的是从市场、利润,甚至是从一夜暴富的梦想去看待文物,却鲜有人从保护、从文化、从历史传承的角度去看待文物。此次国务院常务会上提出加强文物保护和合理、适度的利用,确定保护优先,利用也要合理、适度的原则,对当前民间的“文物热”“收藏热”无疑具有一定的纠偏意义。 文物的珍贵之处,除了它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还在于它包含着中华民族丰富的文化密码,不管是一件青铜器,还是一幢历史建筑,都是一位“历史见证者” ,都承载着传承传统历史文化、凝聚民族精神意志的重任。一旦文物流失、建筑损坏,就意味着一位“历史见证者”的离去,这是永远都无法弥补的损失。尽管近年来不管是政府还是社会,都意识到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但在很大程度上仍旧是从“为利用而保护”的角度来保护文物的,甚至为了利用得更充分、更彻底,不惜拆真建假、拆旧建新。 这就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那些暂时没有利用价值的文物,可能就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而只能任由其自生自灭。比如近年来媒体报道,当下一些古长城遗址因为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只能在荒郊野外遭受风雨的侵蚀、人为的破坏,甚至那些存在千年的长城砖还被村民搬回家盖了猪圈。二是无法在保护和利用之间达成一个合理的平衡,往往是重利用、轻保护,导致文物受损,甚至是被毁坏。 文物当然可以利用,但必须以保护为前提,必须在利用的同时重视保护。这意味着保护永远都享有优先权,即便是利用也要合理、适度,不能因为利用而对保护带来妨碍,对文物带来损害。而先保护再利用,也可以调动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因为利用可以带来很多现实的利益,比如发展旅游经济,比如门票收入,比如文博创意产业等等,然后可以把一部分收入反哺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来。 除了寻求文物保护和利用之间的平衡,还得强化管理和执法,加大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培养文博、文物保护修复人才,进而充实文物保护的力量,壮大文物保护的队伍,唤醒文物保护的意识,让这些无比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都能够得到更妥善的保护,以滋养现代人并流传给后人。(中国艺术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