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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淼 黄文治|中共在浙江的组织建设研究(1922—1929)——以“兼团党员”“兼党团员”为中心
来源:苏区研究微信公众号  作者:  日期:2024-05-30

摘要:组织建设是中共由“小团体”转为“大政党”的重要任务之一。但就浙江而言,省委在条件尚未成熟时,过于急迫地将工作重心由扩充组织转变为改造组织,要求各地“在斗争中改造党”,实现组织的“布尔什维克化”,反使原有基础再次遭受破坏性冲击,党员数量缺口不断扩大。由于幼年期的中共并不具备平衡党员质量与数量的能力,青年团顺势成为调适内在张力的有力抓手。中共发现,在要求青年团积极提供“兼党团员”等活动分子的同时,使“兼团党员”由“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转为“非必要不兼团”,可在短时间内弥补数量缺口。吸纳青年团员入党的能力,是考察中共组织能力的一个新维度。

关键词:兼团党员;兼党团员;党团关系;组织工作;浙江

DOI:10.16623/j.cnki.36-1341/c.2024.02.003

作者简介:吴淼,女,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北京100875)黄文治,男,安徽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博导。(安徽合肥230039)

基金项目:安徽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历史学田野调查法在研究生党史国史研究中的应用与实践”(2022jyjxggyj108)

 

 

中共成立初期,党与团并非两个泾渭分明的组织,而呈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态势。但迈入“大发展”阶段后,党团融合的状态已不再适用于一个崛起中的群众性政党,分化工作由此开启。【本文所提到的“党、团”“党团”“党、团组织”均指中共与青年团,而非中共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吊诡的是,在力求组织划分清晰的同时,跨组织成员却在党、团内部频繁出现,以“兼团党员”或“兼党团员”的身份同时存在于两个组织中。中共在扩充组织的过程中如何调整跨组织成员的管理政策?如何通过对跨组织成员的不同要求使青年团“党的助手与后备军”的定位深入人心?迄今以来,有关中共早期党员发展政策的论著基本达成共识,即中共经历了从“质量优先”到“数量优先”的发展策略转变,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质量”与“数量”间的矛盾最终得以消弭。【孙会修:《中国共产党早期发展策略转换与群众性政党的成长》,《近代史研究》2022年第6期;韩晓青:《扩大数量与提升质量——1921至1945年间中共发展党员问题探析》,《东岳论丛》2015年第9期。】然而,此类研究往往以从群众中发展党员为重点,对从青年团员中吸纳进步分子这一重要途径仅仅略有提及。【张仰亮:《1921—1927年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政策研究——以上海党组织为中心》,《党的文献》2021年第3期;何益忠:《大革命失败后中共党员的“征收”运动》,《史林》2012年第1期;王建华:《组织发展的弹性空间——民主革命时期中共吸纳党员机制的历史考察》,《人文杂志》2014年第10期。】有学者特别针对团员转党员问题进行了考证,但仅局限于对政策文件中相关表述的研究。【韩广富、赵佳佳:《对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相关问题的考证与分析》,《中共党史研究》2014年第7期。】在此情况下,本文拟以浙江党团组织的早期发展历程为背景,考察地方如何调适党、团员发展政策,以期对党团双轨制视野下的组织竞存与党员发展作出有别以往的分析。

一、浙江党团组织的建立

1922年4月,俞秀松在杭州成立青年团,9月,徐梅坤在杭州成立中共杭州小组,此后浙江各地的党团组织接连建立。不过,尽管20世纪20年代普遍的贫困已经酝酿了农村革命的条件,但最终的爆发仍缺少其他力量的作用。【黄道炫:《一九二○—一九四○年代中国东南地区的土地占有——兼谈地主、农民与土地革命》,《历史研究》2005年第1期,第34页。】因此,即便在较为发达的杭州,青年团成立之际也仅为一个27人的小团体,团中央对浙江青年团亦持放任自流的态度,团杭州地委屡次申请团员证及经费均无果。【《团杭州地委致团中央信——要求尽力解决经费问题和寄团员证》(1923年),中央档案馆、浙江省档案馆编:《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内部发行,1985年版,第26页。】

为维护国共合作的稳定,中共并未依靠国民党组织力量大量发展党员。1925年,浙江省仅有党员116人,1926年发展至406人,北伐军入浙前后,德清、萧山、诸暨、上虞等地才陆续建立起中共的地方组织,至1927年4月上旬,全省、市级党组织发展到30多个,党员4000余人。【中共浙江省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浙江历史》第1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21年版,第160—163页。】其中,大半党员都发展自省会城市。1926年7月,杭州党组织即已发展2600名群众。【《团江浙区委关于江浙区最近三个月的工作报告》(1926年7月),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8,内部发行,1986年版,第256—258页。】然而,团员的发展并未呈现同频的稳定增长,譬如宁波市党部虽处于中共指导之下,但宁波青年团只有团员69人,且这69人中还分化出18人入党。【《宁波支部关于宁波党、团现状与群运工作报告》(1925年12月),《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7,内部发行,1988年版,第2页。】宁波地委反思称:“这一年中除扩大民校组织及扶植民校左派势力外,中学没有多大工作。以后要使民校青年部健全起来,并要加紧青年部工作。”【《宁波地委一九二六年工作情况报告》(1927年1月26日),《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7,第475页。】

早期中共与青年团并未注意到以年龄为标准来区分二者目标群体的重要性。1922年4月,《先驱》第五号刊登《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临时章程》,规定团员的年龄范围在15岁到30岁之间,30岁以上为特别团员。【《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临时章程》(1922年4月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青运史研究室编:《青运史资料与研究》第1辑,内部发行,1982年版,第71页。】1922年7月,中共第一部党章规定:“凡承认本党宣言及章程并愿忠实为本党服务者,均得为本党党员。”【《中国共产党章程》(1922年7月),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重要文献汇编》第2卷,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260页。】可见,不仅青年团有关“特别团员”的制度设计无形取消了团员的年龄上限,中共亦并未考虑到与青年团在发展对象上的冲突。宁波地委强调加紧青年部工作,虽能在群众中扩大青年团组织的影响,吸引大批青年分子入团,但目标群体的高度重叠势必导致党与团出现竞争,进而激化组织纠纷。因此,中共与青年团决定调整吸纳群众入党与入团的标准,使组织规模维持于相对平衡的状态,这既有利于团在青年群众中的发展,又不致影响党的领导地位。

为避免与党组织发生过度竞争,青年团有意通过调整团员年龄上限作出让步,但绝非完全放弃自身发展。1922年5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将团员年龄上限降至28岁。【《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1922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办公厅编:《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15年—1924年)》,内部发行,1957年版,第131页。】1923年8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保留了28岁的年龄要求,但放宽了对“特别团员”权利的限制,使“年逾二十八岁”的“特别团员”在“经过各该级大会四分之三议决认为必要时,得有被选举权”。【《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1923年8月25日),《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15年—1924年)》,第377页。】1925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将年龄范围进一步压缩到14岁至25岁,但要求“党员在二十五岁以下者,应兼为团员,但负重要工作之党员,不必要时,可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1925年1月),《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25年)》,内部发行,1957年版,第63、67页。】。

五卅运动带来组织的“大发展”,中共的党员发展政策也顺势从“质量优先”转为“数量优先”。不过,新发展对象的质量较之从前有明显下降,很多新晋成员加入不久后即被“洗出”。为此,任弼时声称要将超过20岁的团员全部输送入党,优秀团员即使不足20岁也要输送入党。【任弼时:《怎样使团的工作青年化群众化》(1926年1月),《中国共产党重要文献汇编》第7卷,第178页。】但随着团组织内部“先锋主义”的愈演愈烈,许多青年团员表现出不愿入党的倾向。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团员转党员的年龄上限被重新提高至23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扩大会议文件》(1927年11月),《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26年—1927年)》,内部发行,1957年版,第547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进一步强调,“在特殊情况下,年未满十四岁或已超过二十三岁者,亦可入团,在团内有发言权而无表决权,但在各级团部负责者例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1928年7月),《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28年)》,内部发行,1957年版,第160页。】。面对青年团员的抗拒情绪,党有意放宽团的发展空间,要求党员在入党时必须年满18岁,且“凡年龄在二十岁以内而愿入党者,必须经过青年团”【《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1927年6月1日),《中国共产党重要文献汇编》第11卷,第2页。】。

在转型为群众性政党的关键时期,中共与青年团都以吸纳人才为首要任务。正如浙江省委所说:“我们现在的党,是一个群众的党,绝对不是三年以前小团体研究主义的组织……倘若我们还是三年以前的小团体的形式,则不特不能作永久的尾巴主义者,简直有被革命的民众所抛弃之危险哩!我们既已明了要成为群众的党,当然发展党的数量,乃为成功群众党的第一步必要的工作呀!”【《各地工作的缺点和教训》(1926年7月15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内部发行,1986年版,第11—12页。】思想活跃的青年群众自然成为党与团竞争的对象,年龄则成为控制人才流向的决定性因素,通过年龄标准的上浮与下调,党与团在交互中为自身争取发展空间。但与此同时,两个组织间的竞争并未因成员数量的大幅增加而消弭。共产国际对此早有预见:“如果共产主义青年组织作为自主的领导组织继续存在,那么其结果势必会形成两个互相竞争的、其成员只是由年龄划分的共产党。”【《共产国际关于共产国际和共产主义青年运动的决议》(1921年7月12日),《青运史资料与研究》第1辑,第60页。】

但在中国,建团之初,青年团自比为教育机关,发展共青团员的条件非常宽松,故早期团员数量及组织规模都要大于党。直到1926年前后,中共才通过党团分化使党员数量多于团员。【黄金凤:《从“第二党”到后备军:共产党与青年团早期关系的演变》,《近代史研究》2011年第3期,第128页。】仅在成员数量上超过青年团,不仅不足以确立党对团的领导地位,反而导致党团竞争态势的加剧。此时中共并不具备调节“质量”与“数量”矛盾的能力,对大革命失败原因的错误认知使浙江省委将所有问题归结于组织问题。因此,浙江省委与团省委随即决定实行改造,使组织达到“布尔什维克化”的高度,以迎接新的革命高潮的到来。

二、组织工作重心的转移

“四一二”事变以后,浙江省委着手组织重建工作。至1927年六七月间,全省32个县、市均建立起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得到初步恢复。9月,中共中央派遣王若飞前往浙江传达八七会议精神,帮助改组浙江省委,27日,省委召开党的活动分子会议,选举产生新的省委成员。10月,新省委计划在冬防时期发动农民暴动,“这个暴动以浙东为主力,浙西为副,浙北为响应者”【《中共浙江省委给中央及江苏省委的信——为磋商农民暴动、经费、江浙两省合并等事》(1927年10月12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201页。】。10月底,省委任命王家谟为浙东工农革命委员会负责人,随后王家谟携带《浙东暴动计划》前往宁波。11月6日,位于杭州的省委机关被破获,省委军事部主任贝介夫、妇女部主任石爱云及交通部主任项志成等被捕,《浙东暴动计划》与部分党员名册等重要文件泄漏,暴动计划流产,“浙省委前后被捕杀者已达七人;在地方工作者五人,派去巡视者三人失踪者一人,在甬仅二人,不能成会”【《中共浙江省委给中央的报告——关于省委组织、经费、军械、暴动等情况》(1927年12月26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268页。】。

1927年12月,中央不得不再度对浙江省委领导成员作出调整,并要求新任浙江省委书记夏曦、省委委员兼宣传部长梅电龙(注:梅龚彬)在上海召开改组后的中共浙江省委第一次全体会议。浙东暴动计划的流产并未打消浙江省委发动暴动的念头。为响应湘、鄂、粤、赣四省农民起义,会议仍然坚持在浙东与浙西发动武装暴动。周恩来、李维汉等中央领导也参与了行动方针的制定,最终计划于1928年春季分别在浙东奉化与浙西金华两地举行武装暴动。【梅昌明整理:《梅龚彬回忆录》,团结出版社1994年版,第60—61页。】

位于浙东的奉化、余姚、慈溪等地尚存有一定的农民组织,但省委在下达暴动指令后,并未向地方提供军事或技术上的帮助,仅完成个人谈话与召集代表大会的准备工作。在此之前,尽管受到“四一二”事变的影响,宁波的党团工作仍在继续进行,县农协内的力量亦未暴露。【张雪痕:《樊仲甫烈士在狱中的斗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浙江文史资料选辑》第19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78页。】团省委亦认为,虽然杭州破获事件与浙东暴动计划流产对宁波党组织的损害颇多,“但是并不是各处都损失得同样的利害,更不曾损失干净。可是大学省委到宁波后,并不曾十分努力去恢复这些力量,而且积极准备发动某几区域可能的游击战争……我们对于大学省委这种工作消沉,对暴动冷淡敷衍的现象,除了在日常会议中建议批评以外,提出书面的抗议”【《团浙江省委致中共浙江省委的信——对中共浙江省委工作消极的批评及对游击战争的意见》(1927年12月26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345页。】。奉化暴动最终因受国民党镇压而失败,指挥此次暴动的省委特派员卓兰芳反思称,本次暴动“不但是军事投机而且是冒险”【《中共浙江省委给中央的报告(二)——奉化农民暴动失败的情况》(1928年1月19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内部发行,1987年版,第17页。】。但随后浙西地区的暴动计划表明,浙江省委并未真正认识到其军事上的盲动错误。

1928年3月初,卓兰芳前往兰溪,与县委书记严如清,干部邵溥慈、胡汝登、黄受谦、童友书等人商榷发动农民暴动的策略步骤。暴动最先从祠堂脚村雇农中开始,尽管遭到驻兰溪省防军第七团的镇压,兰溪仍然建立起以朱家村为中心的根据地。8月5日,卓兰芳召开县委扩大会议,决定效仿湖南秋收起义,发动兰溪秋收农民暴动。暴动队伍从朱家村出发,向永昌方向挺进,由于敌我力量悬殊,暴动最终被伪省防军镇压。【童文仙:《八七会议后卓兰芳同志在兰溪领导农民暴动》,《浙江文史资料选辑》第18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0—24页。】盲目发起的大规模暴动使浙江组织工作完全停顿,浙南仅剩五六县的组织,浙北工作亦趋于停顿。

与此同时,中共将组织改造列入工作日程。团中央要求:“团员成分无论在城市乡村,应绝对作到工农分子占百分之八十的成分;工人应特别注意是市政、邮电、交通、矿山等有斗争力的产业工人,农民必须贫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通告沪字第十号——为改造团的干部和组织基础问题》(1928年2月5日),《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28年)》,第32页。】浙江省委则将暴动失败的主要原因归结至组织“不够布尔什维克化”,进而将组织改造与暴动工作结合,“在暴动的准备中,改造党的组织,成为主要工作,而且须在暴动的斗争中,继续不断改造党的组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浙江目前工农武装暴动计划大纲》(1927年12月3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262页。】。

暴动背景下的组织改造工作引发省委对“和平发展”还是“积极斗争”的新一轮争论。一些干部认为,应当先恢复组织再发展群众,浙东南巡视员邵天民表示:“宁属、台属的C.Y工作可说是塌台了。黄岩虽然有县委,但是内部因恋爱经济等问题的冲突,已呈破产的样子,温属永嘉、瑞安虽然有了一点组织,但县委还是有若无的,总原因人才的缺乏而已。在我的意思,团在目前不要幻想扩大的组织,如想各县都要建立起,结果扯东倒西扯西倒东,一无成就,应该集中人财力于一二处就可以,事实上没法顾牢这些呵!各县有团组织的地方,如有党的,那就交给党去,由党来指导,俟有人力时再来建立独立的组织。这虽然不免引起他们以取消派见识,但我不怕,目前党又不能供团人才,自顾不暇,事实上非此不行。党恐怕也要走这条也未可知。”【《邵天民巡视浙东南各县的报告》(1929年6月20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5,内部发行,1989年版,第227—228页。】

客观地说,大革命失败后,仍处于恢复期的中共并不适合过于激进的发展模式。在绍兴,党团组织直到1926年才完成分化工作,且仅有党员6人,团员4人。【《绍兴团给团中央的报告——绍兴已分为P、Y两校及开展反日、非基活动情况、寒假工作的打算等》(1926年1月18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第312页。】金华“能有相当活动的分子祗有三四人,假使一分化就要使他们失去互相依靠的现象”【《中共浙江省委对于浙西各县工作决议》(1928年3月27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第164页。】。永康下属的武平、义和的青年团均仅有一个支部,合德、承训青年团尚未分化,义乌“群众没有基础,团自然没有”,缙云“C.Y方面,全县共有四十余人,皆未分化出来。C.Y支部,精神上等于没有组织过”。【《徐春辉巡视浙西各县的报告》(1929年6月7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5,第195—212页。】浙西巡视员卓兰芳认为:“自去年团开始在党中分化出来之后,自己也没有做过群众工作,现在全浙西终算义乌有一个拳击会,有四五十群众,可以受团的影响(在农村中)。”【《卓兰芳巡视浙西的报告》(1929年11月9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5,第376页。】可见在浙江大部分农村地区,薄弱的党团组织基础与“群众党”的改造目标之间存在着难以弥合的张力。

1928年3月,浙江省委召开扩大会议,不再强调发展数量,而是将组织改造工作放在“第一等重要的地位”,要求各地在斗争中训练提拔农村干部人才并严密党的组织。【《中共浙江省委扩大会议关于改造党的组织问题决议案》(1928年3月16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第80页。】八七会议与十一月扩大会议导致浙江各地的暴动一哄而起又迅速失败,政治形势直转急下,浙江省委与团省委将改造组织视为首要任务,但对于采取何种方式恢复组织、改造组织,省委的内部意见迟迟未能统一。省委试图在“斗争中改造党”,但事实是,在“清党”后人才匮乏的大背景下,“积极斗争”带来的并非组织的“布尔什维克化”转向,反而是干部数量的减少与党团竞争的扩大。

三、党员干部缺口的弥补

从数据来看,在省委的指导下,浙江的组织恢复工作颇有成效。1927年9月,浙江共有30多个县重新建立起党的组织,但党员数量较之4月初仍减少过半,仅有1700余人,其中工农党员占75%,知识分子占10%,但依旧有60%的支部书记为知识分子出身,省委更是认为“指导机关完全在知识分子手中”【《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浙江目前工作大纲决议》(1927年11月16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247页。】。1928年,浙江省党员人数已增至6218人,其中工人占9%,农民占79%,士兵占0.3%,知识分子占10%,青年团也已有团员1963人,支部177个,有组织区域共计28县,其中工人占11%,农民占74%,士兵占0.2%,知识分子占1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政治党务报告》(1928年5月1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内部发行,1987年版,第29、32页。】但工农党员在指导机关中的参与度并未改善,“常委中还很少工农分子负责”《中共浙江省委通告(浙字第四号)——关于组织问题》(1928年5月2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第33页。。团中央认为这是“没有真的决心和计划在斗争中去提拔新的工农分子”【《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扩大会议文件》(1927年11月),《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26年—1927年)》,第549页。】。实际上,虽然大部分重要地区的组织已经有所恢复,“可是多数是零星的小团体的组织。更因为没有好的负责人去领导,党的组织工作的发展确受了很大的困难”【《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八月份报告及九月份计划》(1927年9月),《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167页。】。

在中央的指示下,浙江省委与团省委将“在斗争中提拔工农分子”的要求传达到各地。然而,在浙南等尚未建立起革命基础的地区,群众甚至是团员、党员对“为什么要入党”“为什么要革命”并没有明确的认知,“甚至说共产党和青红帮一样,所不同的共产党没有手号”。【《中共浙南第一次代表大会(组织问题决议案)》(1930年6月),《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7,内部发行,1989年版,第213页。】在这样的条件下,地方实际难以在斗争中实现干部的工农化,更难以将党改造为一个“布尔什维克化”的组织。“清党”后浙江省委一系列“左”的错误更加剧了这一问题。1928年6月至7月间,宁波仅剩党团员二三十人。【《章松寿巡视宁波的报告——宁波之政治经济情形、各阶级之估计、过去和现在党的工作之大概》(1928年7月),《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第326页。】此外,持续不断的白色恐怖使干部的生存风险直线上升,“这半年来杭州市被捕同志在三十人以上,十余人是党的负责者,党的干部”【《郑馨关于浙江党、团工作情况的报告》(1929年10月21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5,第319页。】。

不仅是普通群众与基层党团员的政治素养有待提高,省委干部的组织纪律同样存在问题。自省委扩大会议后,省委书记夏曦与同在省委工作的张松生常有冲突,“甚至为了极小的事情,而互相龃龉(如有一次要不要叫技术工作人员到机关内来写信问题,闹得松生同志立即要辞职)”【《中共浙江省委给中央的报告——有关省委本身存在的问题及请中央解决的意见》(1928年5月8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第43页。】。此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浙江省委始终未能从内部纠纷中脱身,省委书记一再更换。1928年5月,夏曦前往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并参加中共六大,省委书记由卓兰芳担任,因其同时在浙西兼任特委书记,故由省委工人部部长龙大道任代理书记,10月,卓兰芳辞职,李硕勋接替代理书记。【黄梅英:《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浙江党组织概况(一)》,《浙江档案》1992年第1期,第36页。】频繁的人事调动背后是省委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最后的结果是卓兰芳脱党离浙,李硕勋离开杭州,省委工作几近崩溃。

地方干部紧缺的问题愈发焦灼,来自中央的调令却未曾酌情减少。除夏曦受中央派遣赴苏联莫斯科外,有领导暴动经验的省委常委梅电龙也被调往上海。1928年,团中央又决定将团省委书记邵荃麟调离浙江。浙江省委认为,邵荃麟是当时唯一熟悉情况的常委,“这不啻予浙江党的工作以重大的打击……今C.Y中央不顾浙江党、团工作的情形与需要,谬然以‘顾到全国工作’的大帽子,调亦民离浙,使浙江党、团的工作均受重大打击。省委站在党的以及团的工作立场上,坚决反对C.Y中央调亦民离浙之主张,请中央向C.Y提出严重交涉,并督促亦民同志即速来杭继续工作”【《中共浙江省委给中央的报告——关于农村暴动问题的请示及对省委领导人员安排的意见》(1928年5月26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第57页。】。

省委尚且可向上申诉,地县一级往往只能被迫接受来自中央的调令。永康县委曾派干部前往上海接受干部训练,却被团中央留在上海,并要求永康党组织再派一干部替补,“但二次即无人来”,“无人来”实因人才太少,永康团组织的工作甚至仅由一残疾小孩主持,“这小孩是永康政治水平最高的一位,但是行动不能,所以只有空洞的理论,而无实际的工作”。【《聘儒给中央的报告——永康党、团的现状》(1933年1月19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8,内部发行,1990年版,第209页。】团中央虽只调动一人,但对地方的打击几乎是毁灭性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对地方干部的调动中,中央充当竞争者的同时也担任着调停者的角色。杭州、绍兴、宁波等地的地委书记都曾致信中央,希望能调派干部援助青年工作。省委亦曾向中央求助,“省委常委缺人,外县缺书记,人才实为目前浙省工作之头一难关……现在无论如何请中央在上海调四个同志,二个加入省委为常委,一个为宁波书记,一个为台州书记”,并直言,“此间党务非常落后,上海担任支部书记之人才至此可以担任县委书记,担任区委委员者,便可来此到省委任常委”。【《中共浙江省委给中央的报告——请中央解决人才、经费问题》(1928年1月24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第19页。】从早期浙江省委常委成员的革命背景来看,大多干部均有在上海工作的经历,如梅电龙就曾担任徐家汇团支部的第一任书记、中共徐家汇支部书记、团上海地委委员等重要职务【梅昌明整理:《梅龚彬回忆录》,团结出版社1994年版,第46—48页。】,邵荃麟也曾担任江湾区团部委书记、江浙区委委员,此外还兼任上海杨树浦区和法租界团区委书记【邵小琴:《追念我的父亲邵荃麟同志》,《浙江文史资料选辑》第26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5页。】。但对于中央派出来的外地干部,地方亦表现出较浓厚的地方主义观念,永康县委的几位同志就曾因中央派遣的书记是义乌人而表示不满。【《卓兰芳巡视浙西的报告》(1929年11月9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5,第352页。】

1929年1月,省委在扩大会议上批评了地方对干部训练与教育工作的忽视,“下级党部总是希望上级党派人来,委派制度的办法没有丝毫的改变”【《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问题决议草案》(1929年1月),《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5,第19页。】。卓兰芳同样指出,浙江的问题并不在干部的缺乏,而是训练的不足,“目前所有的干部,特别是工农干部,他们是仅仅在实际工作中受到社会的群众的训练(这是天然训练法),而没有受到党的训练(人工的训练),因而他们的一切经验,无论属于政治认识,工作方法……等都是片断的,不大明确的,这样便使他们的工作能力停滞而不能前进”【《卓兰芳对于浙江工作的意见——关于中心县委、巡视员、训练干部、职工运动、宁波工作、训练班人选等问题》(1929年6月22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5,第234页。】。在扩大会议上,省委提出必须即刻举办短期训练班,“至少二十人,在一个月后,分发到各县工作”【《中共浙江省委扩大会议关于改造党的组织问题决议案》(1928年3月16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第84页。】。并且,省委特别强调要使训练方法与实际工作相联系,“如政策上的讨论,工作计划的讨论,事后的工作批评,有统系的个人谈话,政治报告及党报上问题的讨论”【《中共浙江省委扩大会议关于浙江党部目前政治任务决议案》(1928年3月16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第77页。】。温岭县委则进一步将训练工作细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训练,普及有关党内工作的一般常识,另一种则是为党内负责同志与活动分子特别设立的干部培训班,各区每周召开一次,“由县委派人去训练关于党的政策、主义及行动,与工运农运的概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台属六县工作决议案》(1928年3月24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第116页。】。

“将一切不正确的、非布尔什维克的错误思想的干部淘汰出去”【并飞:《团在非苏区中的组织现况》(1932年7月13日),《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32年6月—12月)》,内部发行,1988年版,第230页。】虽然对组织的纯洁性有所助益,但不可避免地造成干部数量的降低。无论是中央对地方的援助抑或是省委开展训练工作的尝试,均未能使浙江的干部缺口有较大改善。“布尔什维克化”口号背后的现实是,不仅党团组织间存在干部竞争,中央与地方亦有难以调和的人才矛盾。如何为“清党”后岌岌可危的组织补充优秀的干部,以便更深入地进行革命活动,成为中共与青年团、中央与地方亟待解决的难题。

四、跨组织成员制度的设计

在各种尝试均无疾而终后,浙江省委发现,调动青年团员填补干部空缺省时省力。中共本就有跨组织成员的传统:首先,早期党团融合的现象十分普遍,党团员间没有明确的身份区别;其次,党团分化开展以后,人员归属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兼做两个组织的工作的情况并非个例。

跨组织成员分为“兼团党员”与“兼党团员”。“兼团党员”是为加强团内共产主义信仰而按照列宁主义政党制度设计的在团内工作的党员,“兼团党员”的制度设计源自共产国际与青年共产国际。1921年7月,为保证各国共青团内有一个有共产主义觉悟的核心,青年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规定,“所有年龄在二十至二十三岁之间的共产党员(根据各国党的代表大会或中央委员会的决定)仍然应当兼当共青团员并积极参加团内工作”【《青年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1921年7月9日—23日),共青团中央青运史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现代史研究室编:《青年共产国际与中国青年运动》,中国青年出版社1985年版,第59页。】。而“兼党团员”则是指团内一部分思想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的团员,尽管他们因年龄不够而被分化为团员,党组织仍希望他们积极参与党的工作。

显然,此时中共并不拥有为团提供大量“兼团党员”的实力。正相反,青年团需要为党提供相当数量的“兼党团员”,以满足党组织的工作需要。尽管青年团本身即可通过“推优”机制为党输送人才,但毕竟受到年龄的限制,“兼党团员”则能使青年团更有效地发挥“党的助手与后备军”的作用。1926年5月,全国共有团员10072名,“到11月,已有年龄稍大的3000名团员脱离团的组织加入中国共产党,另有3000名团员兼党员”【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等编:《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1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52—53页。】。

“四一二”事变以后,为迅速发展组织,浙江省委致信团省委,要求青年团以后要将活动分子输送给党,“团的同志须明了党是无产阶级整个的指挥者,团应该以其力量拥护党的发展於健全”,并决定在分化过程中对因不足23岁而被分化为团员的青年分子作特殊处理,“党员年不满二十三岁而分化号团者,仍应兼党员,且不必是个个都分出,而是依据於工作的需要。现在各地的分化,机械的以年头为标准,即二十三岁以下归团,二十三岁以上归党,这是不妥的,亟须改正”。【《中共浙江省委关于青年团工作之决议——给C.Y省委扩大会议书讯》(1928年4月14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第203—204页。】1929年1月,省委扩大会议召开,明确规定“兼党团员”的年龄范围为20岁至23岁。【《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问题决议草案》(1929年1月),《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5,第27页。】这条规定通过委婉的方式,将党团分化的年龄标准从23岁降低至20岁。

中共与青年团关于跨组织成员调动问题的矛盾由来已久,团员“兼党”的程序却始终不甚规范。早在1923年7月,团中央书记施存统就强调:“凡兼做中国共产党党员而实际不能为本团服务之挂名团员,须一律许其出团;凡兼做中国共产党党员而不愿或不肯做本团工作及受本团指挥的团员,须按照章程一律与以除名之处分;凡为本团各种职员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共产党绝不能自由加以调动,如必不得已欲调动时,须得本团中央委员会之同意。”【光亮:《本团与中国共产党之关系——政策、工作、组织》(1923年7月15日),《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15年—1924年)》,第328页。】1925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也明确指出:“团内负重要工作之党员兼团员之去留,必须经党团中央部或各级执行委员会之共同决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1925年1月),《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25年)》,第63页。】不过,这一规定始终未曾贯彻落实,“C.P.方面,常因工作而调动团内的负责同志,以致使团的组织受极大的损失,其他党与团员年龄、工作,仍然没有分化清楚,而常妨碍团的发展”【《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第二次扩大会议文件》(1925年9月),《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25年)》,第319页。】。浙江省委与团省委对调动流程进一步细化,“在不妨碍〔团〕的工作范围之下,尽量供给党的工作人,但如果党要调C.Y工作人入党工作,须得C.Y上级机关的同意(如调支书须得C.Y区委或县委的同意,调区委书记或委员,须得县委的同意,以此类推),党如要C.Y同志(普通同志)担负党的工作,必须经过C.Y的组织,不得迳自征调,以免组织混乱”【《中共浙江省委、团浙江省委通告第十五号——党团关系》(1928年10月15日),《浙江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第236页。】。

在有关“兼团党员”与“兼党团员”归属权与调动权的争论中,团的态度出现微妙的变化,从“须得本团中央委员会之同意”到“必须经党团中央部或各级执行委员会之共同决定”再到“须得C.Y上级机关的同意”,这种变化背后是“党的助手与后备军”的性质定位对青年团潜移默化的改变。同时,中共对待“兼团党员”与“兼党团员”的态度区别亦可从隐晦的政策话语中探知一二。1926年7月,团中央第三次扩大会议称,“所有二十岁以上之同志,应渐加入党,在工作上不必要及不妨碍该地组织之存在及发展者,不必兼团,团以后应极力向二十岁以下之青年发展”【《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第三次扩大会议文件》(1926年7月),《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26年—1927年)》,第196页。】。1928年,党团中央联合发布的通告再次强调,20岁以下的党员完全归团,20岁至23岁的党员非必要时不必兼团,但青年团应当经常性地介绍团内积极分子兼党,尽量将23岁以上的团员介绍为党员,以扩大党在团内的影响。【《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通告第十七号——一九二八年十月廿日党团两中央联席会议对于C.Y.工作决议》(1928年11月16日),《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28年)》,第329页。】

对青年党员兼团与青年团员兼党截然不同的态度,正是党在特殊时期灵活把控政策的鲜明体现,对跨组织成员的调动,一方面使党的干部缺口有所弥补,另一方面,也使党对团的领导地位初步确立。

结语

中共决定实行大规模发展群众的策略后,党员数量大幅上升,但发展对象的质量普遍下降,还催生了党、团组织间的人才“拉夫”现象。由于早期中共并不具备调节成员“质量”与“数量”间张力的能力,从“质量优先”到“数量优先”的政策转变,必然导致新晋成员质量的参差不齐,但外部政治环境的剧烈变化导致中共暂时无法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尤其在大革命失败后,党内高层对革命形势产生了错误认知,在激进心态的主导下,浙江省委不仅坚持在浙东、浙西执行暴动计划,还进一步提出“在斗争中改造党”的要求。不够发达的组织基础与过于理想化的目标之间的矛盾使各地面临严峻的干部数量问题。

浙江省委坚持“提拔训练工农干部”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然而无论是中央抑或地方,均未能建立起一套完备的干部训练体系。浙江省委开展的各种训练活动也难以在短时间内起效,反而从青年团中调动优秀分子更能填补党的干部缺口。因此,尽管调动团员对团的组织发展与党团关系存在不利影响,党对团“积极输送人才”的要求仍未有任何改变,团亦再三要求不能“只坚持一个死板的分化政策,向党争夺群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通告五字第五号——目前政治状况党的策略与团的工作》(1928年10月2日),《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28年)》,第241页。】。

对青年团员的吸收不同于对革命群众的发展,它涉及到组织间的竞争,因而呈现出更为复杂的权力分配图景。为缓解党、团之间有关成员调动的矛盾,中央与地方均对“兼团党员”“兼党团员”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对跨组织成员的调动流程及条件作出限制。“兼团党员”群体由“积极参加团内工作”到“非必要不兼团”的转变,是特殊时期中共对列宁主义政党制度的调适与因应。在此过程中,中共通过灵活把控“兼团党员”“兼党团员”政策,从青年团吸收了大量优秀的青年分子,这对“清党”后党组织的快速恢复与重建意义匪浅。然而,中共通过“兼党团员”吸收的大量跨组织成员对青年团组织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党与团在发展对象上的交错与竞争无法回避,尽管青年团也面临着危机后的重建,但青年团“助手与后备军”的性质定位天然决定其任何政策与制度设计都要以党为先。尽管青年团对此有所保留,这一举措仍然对早期党的发展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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