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上,范蠡有着“神”一样的存在:他早年和文种等辅佐越王勾践,称霸天下,是著名的智慧之士;当政治生涯达到巅峰之时,功成身退,辞官经商,“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号称“陶朱公”,成为天下财富的化身,商人的典范。范蠡何许人也?何以能在纷繁复杂的人生旅途中予取予求,成就如此盛名?相关的研究多注重于范蠡的智慧,而忽视了司马迁的“功劳”。笔者以为,这是《史记》对范蠡形象的“塑造”所致,体现了司马迁的财富观和商业思想,与真实的历史事实有所出入。 ▲范蠡 一、《史记》之前文献中所见的范蠡形象 范蠡,字少伯,春秋时徐人。有关范蠡的传记材料,主要见于《国语》。《国语·吴语》中关于范蠡的史料出现过两次:一次为吴王夫差杀伍子胥之后,起师北征,“越王勾践乃命范蠡、舌庸率师沿海溯淮以绝吴路,败王子友于姑熊夷”;一次为勾践询问五大夫败吴之策,范蠡作为五大夫之一,在舌庸、若成、大夫种之后进对曰:“审备则可以战乎?”王曰:“巧。” 比《吴语》更加详细记载范蠡事迹的,是《国语·越语下》。《国语·越语下》共八篇,全部与范蠡有关: 1.越王勾践即位三年而欲伐吴,范蠡劝以“持盈”“定倾”“节事”。先是,越王不听劝,最终不胜,栖于会稽。既而,听范蠡之劝,“令大夫种守于国,与范蠡入宦于吴” 2.鲁哀公九年,即越王勾践自吴返国四年,召范蠡问“谋吴”,范蠡答曰:“未可也。蠡闻之:‘上帝不考,时反是守。’强索者不详。得时不成,反受其殃。失德灭名,流走死亡。有夺,有予,有不予,王无蚤图。” 3.返国第五年,越王勾践再召范蠡问“谋吴”事,范蠡答曰:“人事至矣,天应未也,王姑待之。” 4.返国第六年,越王勾践三召范蠡问“谋吴”事,范蠡对曰:“逆节萌生,天地未形,而先为之征,其事是以不成,杂受其刑。王姑待之。” 5.返国第七年,越王勾践四召范蠡问“谋吴”事,范蠡对曰:“天应至也,人事未尽也。王姑待之。”“夫人事必将与天地相参,然后乃可以成功。” 6.鲁哀公十六年九月,越王勾践五召范蠡问“谋吴”事,范蠡对曰:“微君王之言,臣固将谒之。臣闻从时者,犹救火、追亡人也。蹶而趋之,唯恐弗及。”“遂兴师伐吴,至于五湖。”当“吴人闻之,出而挑战,一日五反”时,越王弗忍,欲与之战,范蠡以“得时勿怠,时不再来,天予不取,反为之灾。赢缩转化,后将悔之。天节固然,唯谋不迁”为由,劝越王勿与之战。 7.双方相持了三年,吴王派大夫王孙洛抵会稽求和,范蠡以“臣闻之,圣人之功,时为之庸。得时弗成,天有还形。天节不远,五年复返,小凶则近,大凶则远”等语,力谏越王弗许。最终,越王勾践灭吴。 8.越灭吴,返至五湖,范蠡向越王勾践辞行,“遂乘轻舟以浮于五湖,莫知其所终极”。越王“命工以良金写范蠡之状而朝礼之,环会稽三百里者以为范蠡地。曰:‘后世子孙,有敢侵蠡之地者,使无终没于越国,皇天后土、四乡地主正之。’” 无怪乎王子今先生说:《国语·越语下》简直可以看作一部《范蠡传》,或者《范蠡图吴伐吴灭吴本事》。 《国语》之外,言及范蠡事迹较多的先秦典籍尚有《墨子》《韩非子》《战国策》《吕氏春秋》诸书。 《墨子·所染》篇记载:“越勾践染于范蠡、大夫种。此五君者所染当,故霸诸侯,功名传于后世。”《墨子·非儒下》云:“孔子乃恚,怒于景公与晏子,乃树鸱夷子皮于田常之门。”后来一般认为“鸱夷子皮”是范蠡经商时所用的号。成书于战国后期的《韩非子·解老》记载:“夫弃道理而妄举动者,虽上有天子诸侯之势尊,而天下有猗顿、陶朱、卜祝之富,犹失其民人而亡其财资也。”《战国策·秦策三·蔡泽见逐于赵》也记载:“范蠡知之,超然避世,长为陶朱。” 吕不韦及其门客所编的《吕氏春秋》卷二《当染》篇中提到了范蠡“越王勾践染于范蠡、大夫种。此五君者所染当,故霸诸侯,功名传于后世”,与前引《墨子·所染》篇的记载一致。卷四《尊师》篇记载有“越王勾践师范蠡、大夫种”,或是沿袭《墨子》《国语》等书。卷十四《孝行览·长攻》中还记载越国发生了大饥荒,越王召范蠡谋,范蠡建议越王“重币卑辞以请籴于吴,则食可得也。食得,其卒越必有吴”。结果,吴王不听大臣伍子胥的劝谏,借给了越国粮食,丧失了一个灭越的好机会。再后来,“不出三年而吴亦饥,使人请食于越,越王弗与,乃攻之,夫差为禽”。这是文献中记载范蠡被称为“陶朱”的开始,说明范蠡富贾的形象在战国后期就已经开始出现了。 综合以上文献记载,我们不难发现,范蠡在先秦典籍里的形象主要是一位智谋之士:他同文仲(也作文种)等人一起,为越王勾践出谋划策,称霸天下,是越王勾践称霸天下的功臣;其前后言论表现出来的,也多是政治哲学和军事哲学色彩,并没有单独涉及商业方面,更没有关于经商的实践。《墨子》《韩非子》书中开始出现了“鸱夷子皮”“陶朱”的称呼,但并没有明说就是范蠡其人。 二、司马迁对范蠡“富者”形象的塑造 继《国语》之后,更加翔实记载范蠡事迹的是西汉司马迁的名著《史记》。《史记》里有两篇写到了范蠡的生平事迹。其中,《越王勾践世家》是记叙越王勾践称霸事迹的专篇:“勾践困彼,乃用种、蠡。嘉勾践夷蛮,能修其德,灭强吴以尊周室,作越王勾践世家第十一。”范蠡是辅佐越王勾践称霸的功臣,自然是要浓墨重彩书写的。 《越王勾践世家》有关范蠡的记载分两个部分:一是范蠡辅佐越王称霸的事迹。这部分汲取了《国语》中的主要内容,较为完整地勾勒出了范蠡辅佐越王勾践灭吴的事迹。前引《国语·越语下》所记的八条内容,在《史记·越王勾践世家》中皆有体现,但比《国语》的记载更加丰富、形象。例如,记载范蠡去越一事,《越王勾践世家》作如下描述: 勾践已平吴……范蠡遂去,自齐遗大夫种书曰:“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种见书,称病不朝。 接着又记叙道: 范蠡事越王勾践,既苦身勠力,与勾践深谋二十余年,竟灭吴,报会稽之耻,北渡兵于淮以临齐、晋,号令中国,以尊周室,勾践以霸,而范蠡称上将军。还,反国,范蠡以为大名之下,难以久居,且勾践为人可与同患,难与处安,为书辞勾践曰:“臣闻主忧臣劳,主辱臣死。昔者君王辱于会稽,所以不死,为此事也。今既以雪耻,臣请从会稽之诛。”勾践曰:“孤将与子分国而有之。不然,将加诛于子。”范蠡曰:“君行令,臣行意。”乃装其轻宝珠玉,自与其私徒属乘舟浮海以行,终不反。于是勾践表会稽山以为范蠡奉邑。 这与《国语·越语下》的记载略有出入,虽然大意相同,但内容更加丰赡,范蠡的形象也更加丰满。接着,司马迁笔锋一转,写到了范蠡离开越国之后的事: 范蠡浮海出齐,变姓名,自谓鸱夷子皮,耕于海畔,苦身勠力,父子治产。居无几何,致产数十万。齐人闻其贤,以为相。范蠡喟然叹曰:“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乃归相印,尽散其财,以分与知友乡党,而怀其重宝,间行以去,止于陶,以为此天下之中,交易有无之路通,为生可以致富矣。于是自谓“陶朱公”。复约要父子耕畜,废居,候时转物,逐什一之利。居无何,则致赀累巨万,天下称“陶朱公”。 这是《国语·越语下》所未见的关于范蠡后半生的人生轨迹。其中的“鸱夷子皮”,历代注释家一般认为即《墨子·非儒下》中的“鸱夷子皮”;“陶朱”亦即《韩非子·解老》《战国策·秦策三》中的“陶朱”。这段话告诉我们范蠡去越以后的后半生经商致富的经历,以及范蠡对于财富的态度。一个经商致富的范蠡形象跃然纸上。 这还不算完。在《史记·货殖列传》中,司马迁又写到: 范蠡既雪会稽之耻,乃喟然而叹曰:“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既已施于国,吾欲用之家。”乃乘扁舟浮于江湖,变名易姓,适齐为鸱夷子皮,之陶为朱公。以为陶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乃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故善治生者,能择人而任时。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此所谓富好行其德者也。后年衰老而听子孙,子孙修业而息之,遂至巨万。故言富者皆称陶朱公。 这段话不见于《越王勾践世家》。从文法上讲,这段话与上面的那段互相补充,体现了《史记》一贯的互文笔法。就范蠡研究的材料而言,这段话则体现了范蠡经商的指导思想——“计然之策”。在同篇中,司马迁还详细记载了“计然之策”的具体内容: 计然曰:“知斗则修备,时用则知物,二者形则万货之情可得而观已。故岁在金,穰;水,毁;木,饥;火,旱。早则资舟,水则资车,物之理也。六岁穰,六岁旱,十二岁一大饥。夫粜,二十病农,九十病末。末病则财不出,农病则草不辟矣。上不过八十,下不减三十,则农未俱利,平粜齐物,关市不乏,治国之道也。积著之理,务完物,无息币。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论其有余不足,则知贵贱。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财币欲其行如流水。” 关于计然,《史记集解》引徐广曰:“计然者,范蠡之师也,名研。”“计然之策”因之成为后来学者研究范蠡商业思想或经济思想的重要依据。也就是说,通过司马迁笔下的《越王勾践世家》和《货殖列传》,范蠡富商的形象丰满了:既有丰富的从商经历,又有系统的商业思想;范蠡的智慧不仅体现在政治上,也体现在经商上。后世关于范蠡的“富者”形象,莫不根源于此。范蠡也因之成为中国历史上弃官从商、功成身退的典范,成为中国历史上商人的典型。 然而,《史记》中关于范蠡的材料来自何处?目前还没有合理的解释,就连《史记》中提到的“鸱夷子皮”“陶朱”,也还没有材料能说明司马迁是否因袭了《墨子》《韩非子》《战国策》中的记载。在诸多先秦典籍中,《左传》被认为是史料价值最为可靠的一种,其中记载了吴越间几十年的争斗,这是有关吴越史事的最早记录,但是《左传》中却并无范蠡其人。《国语·越语下》可以看作一部《范蠡传》,但《国语·越语上》却对范蠡只字未提。这不能不让人对《国语·越语下》和《史记》的记载产生疑问。清人梁玉绳就质疑《越王勾践世家》中“于是勾践表会稽山以为范蠡奉邑”一节“蠡已去越,何奉邑之有?”至于范蠡中子杀人一节,更是“必好事者为之,实非也”。清末大儒孙诒让也认为《货殖列传中》范蠡亡吴后,“变易姓名,适齐为鸱夷子皮”的记载从时间上推算,与史不合,与“庄周所言孔子见盗跖无异,真齐东野人之语也”。 20世纪70年代,随着马王堆帛书的出土和研究,《国语·越语下》的断代被定为战国中前期,并且把范蠡划归为黄老道家一派。基于此,有学者认为司马迁笔下的范蠡实际上是道家学派“借以宣传其理论主张的一个传声筒”,“《越语下》大约出自战国后期的黄老学派之手,是为了宣传黄老思想而塑造成的活标本,因此作品对范蠡充满赞颂之情,就如同《战国策》出于纵横家之手,所以其文章对张仪、苏秦、苏代等都一例加以鼓吹、颂扬一样。”换言之,范蠡的形象是被塑造出来的。近年来,又有学者在此基础上,把《国语·越语下》与《史记》做了对比研究,认为《史记》中的范蠡,“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后人的塑造,而非史实”,是一个“被塑造出来的理想人物”。我们以为这个结论是合理的。也就是说,范蠡的“富者”形象极有可能是被司马迁塑造出来的。 三、范蠡的“富者”形象体现了司马迁的财富观和商业思想 司马迁为何要塑造一个“富者”范蠡的形象呢?以往学者往往着眼于其功成身退的典范作用,而忽略了其经商致富形象与司马迁本人经世致用思想的联系。事实上,司马迁撰《货殖列传》塑造一个“富者”范蠡形象,意在为商人树立一个典型,体现了其财富观和“富道”,是其“通古今之变”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古代的商人起源于何时,目前学术界尚没有一致的认定,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春秋早期就有人以商贸为业了。春秋战国之交,社会变革剧烈,“工商食官”的局面被打破,一个崭新的商人群体——自由商人阶层开始形成。《史记·货殖列传》中的范蠡、子贡就是其中的代表。但无论是春秋时期,还是战国时期,商人的群体地位始终不高。秦商鞅变法时,为了抑制商人与国争利,还曾大力抑商,宣扬“农之用力最苦,不如商贾技巧之人。苟能令商贾技巧之人无繁,则欲国之无富,不可得也”。 汉兴,“天下初定,复驰商贾之律”,“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以至出现了“千金之家比一都之君,巨万者乃与王者同乐”的大商人。据说,汉武帝时,“富商大贾或滞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给”。此时商人群体的地位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但物极则必反,商人利益的过度膨胀必然导致其与政府争利,影响国家财政收入,进而加剧与政府间的矛盾。所以,当汉武帝抗击匈奴,维护国家统一,经费短缺时,就面临着如何破解商人与政府争利,增加政府收入,缓解财政困难的困局。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现实课题。司马迁著《史记》,旨在“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自然是不会忽略这一问题的。他在《太史公自序》中说:“布衣匹夫之人,不害于政,不妨百姓,取与以时而息财富,智者有采焉。作《货殖列传》第六十九。”这是他作《货殖列传》的目的。在《货殖列传》中,司马迁又重申:“请略道当世千里之中,贤人所以富者,令后世得以观择焉。”“采”也好,“观择”也好,都是为当政者提供借鉴的。也就是说,他撰《货殖列传》的目的,意在总结历代货殖之人(商人)的经验,为治国者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 但是,历代的商人何其多也,总不能把所有的商人都收入《货殖列传》吧?这就有一个如何取舍的问题。取舍的标准就是前引《太史公自序》中的“布衣匹夫之人,不害于政,不妨百姓,取与以时而息财富”。按照这个标准,入选《货殖列传》的商人首先得是“布衣匹夫之人”而非贵族之辈;其次,在经商过程由不能“害于政”“妨百姓”;再次,还要懂得“取与以时而息财富”的经商谋略。 司马迁确定的这个标准,并非凭空想象,心血来潮,而是基于其财富观和“商道”的。在司马迁看来,人们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追求财富。“富者,人之情性,所不学而俱欲也。”“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礼生于有而废于无。”“人富而仁义附焉。”财富可以使君子“好行其德”,可以使小人“以适其力”。但追求财富的途径是有上下之分的,农、工、商、贾都是求富益货,但层次上不同:“本富为上,末富次之,奸富最下。”司马迁《货殖列传》中所收录的商人,致富途径各有不同,但无一是“奸富”。其中的汉初商人,更是所谓的“当世千里之中”富起来的“贤人”,是“其章章尤异者也”。与之相对的,那些“有爵邑奉禄弄法犯奸而富”“为权利以成富”者,是司马迁所反对的,因而也不会出现在《货殖列传》中。正如李埏先生所说:司马迁作《货殖列传》是“为了表彰‘不害于政,不妨百姓’,又能‘取以与时,而息财富’的良贾,以风动激励商贾的智者,俾有所采择效法”。诚哉斯言! 仔细考察《史记》中所有的商人,我们会发现,范蠡的形象是最符合司马迁标准的:
第一,从社会身份上看,范蠡经商致富时是标准的“布衣匹夫之人”。范蠡在去越之前,曾是越王勾践的重要谋臣,但适齐之后,“变姓名,耕于海畔,苦身勠力”,已降身布衣匹夫,最终通过“父子治产,居无几何,致产数十万”。这不是典型的“布衣匹夫之人”致富吗?居陶期间,“居无何,则致赀累巨万”的范蠡,身份仍然是布衣。 第二,《越王勾践世家》两次记载了范蠡经商致富的事迹,一是去越迁齐,一是自齐迁于陶。前者“父子治产”而富,后者“父子耕畜,废居,候时转物,逐什一之利”而富,从经商行为上看,二者既没有“害于政”,也没有“妨百姓”,完全符合司马迁所说的“不害于政,不妨百姓”的原则。 第三,范蠡的经商谋略具备了“取与以时而息财富”的特点。所谓“时”,一是时势之“时”,即适宜经商的形势。范蠡居陶致富,“以为陶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此即取之“以时”。在齐致富,齐人闻其贤,拜之为相,范蠡认为“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遂散尽家财,此乃“与以时”。二是时序之“时”。范蠡“乃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集解》引《汉书音义》曰:“逐时而居货。”《索隐》引韦昭云:“随时逐利也。”总之,范蠡无论在“取”还是“与”的过程中,都很好地把握了“时”。这也是他能“致产数十万”“致赀累巨万”的重要原因。 综观《货殖列传》中的其他商人,还有哪一位商人的形象比范蠡更符合司马迁的这三条标准?显然,在司马迁的笔下,范蠡扮演了一个商人典型的角色,具有示范的意义。这也正是司马迁称范蠡为“此所谓富好行其德者也”的缘故。1928年冯开在为宁波商人董杏生所作五十寿序中说:“太史公传《货殖》,必归美于贤人之富。而所谓贤人者,必推本于好行其德。”可谓是对司马迁之意最为精到的诠释,亦可见司马迁撰《货殖列传》的历史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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