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春秋战国时期,以太湖南北两岸为舞台,吴、越、楚三国联袂上演了一出波澜壮阔的历史大戏。吴楚争霸,吴越争霸,楚越争霸,你方唱罢我登场。吴、越、楚三国的疆域在持续变化中,三国的都城和区域性政治中心,也在不断迁徙中。 公元前506年,吴败楚于柏举,“吴入郢”。幸而秦国发兵救援,楚国得以恢复。 公元前494年,吴败越于夫椒。越王勾践被俘,留居吴国三年,返国后,卧薪尝胆,立志报仇雪耻。 公元前468年,经过十年生聚,十年教训,越灭吴。 公元前333年,楚威王“大败越,杀王无彊,尽取故吴地至浙江”。经此重创,越国和越人退败至钱塘江以南,继而逐渐退出中心舞台。 浙江西北部的湖州安吉县,南倚天目山,北望太湖,为吴、越、楚三国的兵家必争之地。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境内推行郡县,“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秦鄣郡,治故鄣(即今安吉古城遗址),会稽郡治吴(即今苏州),二郡覆盖了今天的浙江全境。 安吉古城位于递铺镇古城社区古城自然村的笔架山与九龙山之间,是以“古城遗址”为中心的总面积达20平方公里的遗址群,浙江最早的郡治设置于此,堪称“浙江首郡”。 秦郡治所,优先选择原先的中心城市,通常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列国都邑,会稽郡治所吴,先后为吴国和越国都城。故鄣治所(古城遗址)当然也是区域政治中心,考古学者推测故鄣曾经作为越王允常之前的越国阶段性都城。楚败越后,故鄣成为楚人统治吴越故境的一大据点。 战国时期,各国设置郡县的制度已经很普遍,楚国也不例外,楚“故鄣郡”可能早在秦统一前即已存在。据考古勘探的结果,古城遗址的夯土城墙系一次性筑成于楚国征服后不久。《史记·春申君列传》载:“春申君因城故吴墟,以自为都邑”,以古城遗址为中心的太湖东南区域是战国四公子之一楚春申君的封地。 古城遗址周边的笔架山、龙山上分布着众多春秋战国时期的越国墓葬——春秋早期是沿山脊呈串状分布的石室土墩墓;春秋晚期以后,受到楚国和中原文化的影响,越人埋葬习俗有变,出现斜坡墓道的竖穴土坑墓。 越人传统的平地掩埋的土墩墓,以截面呈“人”字形的石室为椁室,其上覆盖封土,随葬品以印纹硬陶和原始瓷器为主,称为石室土墩墓。石室土墩墓并不采用青膏泥、厢式棺椁等防腐技术手段,以江南酸性土壤的自然条件,有机质文物几乎无法保存。迄今为止,越人土墩墓从未出土西周至春秋时期的丝织品文物。 春秋晚期以后,据绍兴印山大墓、无锡鸿山越国大墓、长兴鼻子山战国墓、安吉龙山战国墓所见,越国贵族墓葬的特征是长条形墓室,墓道朝东,无人牲人殉,多以玉器随葬,但无青铜车马器,有的大墓在墓道附近埋有器物坑。王陵多位于山巅,内设“人”字形木椁和独木棺,保留越人的传统,例如绍兴印山大墓,墓主人推测为越王勾践的父亲允常,但在竖穴土坑墓室内,以青膏泥密封棺椁,又明显受到了楚文化埋葬制度的影响,这使纺织品等有机质文物的保存具备了技术和理论上的可能性。不幸的是,春秋战国的贵族大墓普遍经过盗掘,在考古工作中发现丝织品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02 菱格鹿纹罗,虽为残片,却是浙江商周考古中极其罕见的出土实物。 安吉古城遗址附近的五福村,有一条东西向的岗地,面对着笔架山。自西而东,垅岗上分布有五座土墩,2006年8月,其中一座土墩(编号为五福一号墓)被盗。稍后,盗墓案被公安人员所破,缴获文物多且精美,引起文物部门的重视。据缴获的陶鼎、钫、铜三足盉、蟠螭纹铜镜,以及耳杯、奁、案等漆器判断,具有典型的楚文化特征。更有一枚青铜剑,历经2000余年,依然寒光凛凛,剑柄上的丝线缠缑完好如新,可见墓葬遭盗掘前保存状况之好。 2006年11月28日至次年1月20日,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会同安吉县博物馆对五福一号墓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 五福楚墓墓坑平面 该墓平面呈“甲”字形,方向273度,系斜坡墓道的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坑底部及木椁四周填充有致密的青膏泥。厢式葬具,由木椁、木棺及垫木组成。棺椁居于墓室正中,一棺一椁,用料考究,以整木拼装而成,套榫扣接,结构严密。 厢式棺椁,紧贴土坑而建:木椁共分有五厢——棺厢居中,边厢置于四周,依次左边厢、右边厢,头厢和足厢;棺厢内的木棺,为深达10米的盗洞穿透,墓主人的尸骸从棺中拖出,全身裹有厚达4厘米左右的黄色丝绸服饰,尸体和衣物严重腐朽,但仍可辨认部分织物种类,有方孔纱、经锦锦带等。 三个边箱内的随葬品已盗掘一空,或许由于盗墓者的疏漏,只有东端的头厢保存完好,出土了木雕漆虎子、木俑、陶钫等文物。 中国丝绸博物馆工作人员清理墓葬现场 抢救性考古发掘以及此前追缴的随葬品共计80多件(套):漆木器有案、几、奁、篦、盘、盒、耳杯、瑟、博局、虎子、坐便架、木俑等;陶器组合鼎、盒、豆、钫、杯等,以及“史信”铭文的陶质郢爯冥币,均为典型的楚文化遗物,常见于湖北、湖南、安徽的同期楚墓。 甫为楚人征服的越人,多采用楚文化风格的厢式棺椁,但随葬品仍以越人传统的原始瓷、印纹硬陶器为主。但是,五福一号墓的葬制属于楚式,随葬品更是以漆器和木俑为主的典型楚器。发掘者据此判断,五福一号墓的主人就是楚人,对照湖北、湖南等地的战国晚期楚墓,墓主人可能是官至大夫或稍高的贵族,即“楚败越”后楚国派遣到越国故境的统治阶层中的一员。墓葬年代晚于湖北荆州天星观二号墓,早于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即楚考烈王十五年(公元前248年)春申君封吴后的战国末年。 遭盗掘破坏的椁室,正中为棺厢 可惜,该墓在八九月间遭盗,直到十一月中下旬公安局破案后才被发现,错过了抢救性发掘的最佳时机。雨水从盗洞大量进入墓室,造成原本密封墓室的环境改变,墓主人尸骸及其包裹周身的丝绸衣物因此严重腐败,无法揭取。这是不可挽回的损失,盗墓者对国家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令人发指. 03 菱格鹿纹罗残片,不是墓主人身上的衣物,而是包裹在前文提及的蟠螭纹铜镜上的镜衣。 菱格鹿纹罗,尺寸14x13厘米 罗,是一种质地轻薄、丝缕纤细、绞经与地经线相互绞转形成网纹孔眼的绞经提花织物。该件残片系暗花罗织物,在四经绞地上以二经绞组织显花:以连续的菱形、锯齿形图案为主干纹样框架,在框架之间,填充有二角、四足的鹿形动物。在鹿形动物的侧上前方,还有五个枝杈的树形图案。值得注意的是,织物的提花图案为纵向对称,存在一处工艺失误:在菱形的下方,线条拐了一个角,变成不规整的菱形,树形图案的躯干和鹿角亦随之变形。这是提花织机在提升综片时出现的织法错误,说明战国时期我国的丝织品提花工艺正处于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但足以证明当时已经发明多综式的提花织机,可以织出经向重复的图案。据推测,完成错综复杂的织造行为,上机时需要提花束综装置和绞经综装置相配合,并由二人协同操作,一人专司绞综和下口综踏木,并投杼工作,另一人专司挽花,才能织出这种罗孔清晰、花地分明的菱格纹罗。 浙江的文物工作者通常默认五福楚墓出土的菱格鹿纹罗残片为浙江本地生产,并进而得出“考古发现填补了浙江丝绸史空白,说明浙江丝绸在战国晚期至西汉初年已很发达”的结论。其实,这一说法大可商榷,如前所述,墓主人是楚国征服者,黑地朱彩漆木器等大宗随葬品可以明确判断为从楚地携带而来的生活和娱乐用品,墓葬中的丝织品当然无法排除楚地出产的可能性。 五福菱格鹿纹罗纹样复原图 事实上,菱格鹿纹罗正是具有典型楚国风格的织物,同类文物在湖北、湖南楚墓中多有发现。试举一例,江陵马山楚墓出土的绢、纱、罗、锦、绣、绦等丝织品,品类之盛,制作之精,纹样之多,为同期墓葬所罕见。战国时期是中国艺术发展史上的转折期,逐渐改变了商周以来以几何纹、兽面纹、蟠螭纹等图案为主的装饰性艺术,在纺织品、帛画、铜器、漆器、陶器等手工艺品上发展出表现日常生产、生活、征战等具有叙事性和写实风格的纹饰,例如水陆攻战、妇人采桑和各种动物纹和藤蔓纹等。尤其是帛画、刺绣和漆器,借助其自由挥洒的装饰技法,创作出线条流动、活泼的人物、动物和花草形象,是上古艺术史革命性的发展,令人耳目一新。 图案的错织部分 但丝织品的提花图案,其主体装饰仍然以几何纹为主,多以连续的菱形、方格形、复合菱形、锯齿纹形等几何纹网格作为框架,在由纵向重复排列的框架分割出的空间内,填充以鸟兽、人物、车马等形象。左右对称、上下重复的填充纹样,呈规则对称的组合排列,并与几何框架相适应,各种装饰因素疏密有致,给人以规整、朴拙的形式感。楚国丝织品常见的提花装饰风格,与五福一号墓出土的菱格鹿纹罗高度类同。 或许朋友会问,战国时期以楚辞文学意象为代表的充满自由浪漫、神秘主义气息的视觉造型艺术,在漆器、陶器、帛画、刺绣上屡见不鲜,例如1973年长沙子弹库一号墓出土的《人物御龙图》,描绘主人驾龙升天,线条柔和流畅,以神化的人物、动物和现实的人物和动物,辅助以藤蔓的组合,构成绮丽而繁复的画面,何以同期的提花织物图案竟然如此稚拙?那是因为刺绣和帛画,手持针线或画笔,可以随心创作,笔走龙蛇,故能表现富有动感和柔美的曲线造型,但尚处于发展阶段的提花织机,受限于工艺,只能表现直线或折线的几何形图案,犹如一帧桢线条硬朗且不连贯的马赛克拼贴画,不时还要冒出类似菱格鹿纹罗的错织的状况。 “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纹锦 汉代随着提花织机的改进,可以织出工艺更加复杂的汉字吉语,云气、瑞兽纹样也能展现柔和连绵的曲线。如果将新疆尼雅出土的“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经锦与菱格鹿纹罗稍加比较,可以直观地发现,在三四百年之间,我国丝绸提花工艺技术所取得的长足进步。 04 最后,主要以先秦儒家经典《礼记》来谈谈商周时期丝绸在国家礼制和政治活动中的特殊重要性。 《礼记·礼运》曰:“治其麻、丝,以为布、帛,以养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皆从其朔。”织麻得布,用以养生,织丝得帛,用以送死。儒家经典把布与帛的性质和功能区分开来,布用于生活日用,丝帛作为入殓的尸服。五福楚墓的主人,身上就包裹有多重丝织衣物,据说丝绸是可以协助灵魂升仙的载体。《礼记·丧大记》又说,敛尸之制,先以衾覆,“小敛,君锦衾,大夫缟衾,士缁衾,皆一”,这里的锦、缟、缁是三种不同的丝织物,规范着不同的等级尊卑。 除丧葬外,丝绸更多用于祭祀天地、祖宗、鬼神时的祭服。《礼记·月令》:“蚕事既登,分茧,称丝效功,以共郊庙之器,毋有敢惰。”后妃与诸侯夫人躬桑亲蚕所获的丝绸,并不用于日常衣物,而是优先用以制作国家最重大的嘉礼——郊庙祭祀的礼服,供天子在祭祀天地和先王先公时穿用。《礼记·祭统》云:“天子亲耕于南郊,以供粢盛。王后蚕于北郊,以供纯服;诸侯耕于东郊,亦以供粢盛。夫人蚕于北郊,以供冕服。天子诸侯,非莫耕也,王后夫人,非莫蚕也。身致其诚信,诚信之谓尽,尽之谓敬,敬尽然后事神明,此祭之道也。”强调的也是这个道理,天子、诸侯事神明时穿着的纯服、冕服,必须以王后、夫人亲蚕、亲缫所得之丝制作,以示敬心诚意。 除了用来制作嘉礼的祭服和丧礼的敛服,丝绸材质本身就是与青铜器、玉器等礼器同等重要的物质载体。无论是帛书帛画,还是匹段,丝绸都被古人视为通神明的载体,殷商贵族大墓的青铜礼器,常见有以丝织品包裹后入葬的痕迹,大概由丝绸包裹着的礼物更具“诚意”,更能及时传达给神明。《左传·哀公七年》载“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将国家之间的盟约载诸帛书,以示诚信,自然也有借重丝帛的神圣性的意味。据说,帛书埋于地下或经过焚烧,可以上达于天。 鉴于丝绸的稀缺性和特殊性,丝绸既是“事鬼神”的信物,也是国家交往中相互馈赠的礼物和信物。吴越争霸时,越王勾践多次向吴国进献丝织品以求和。两国结盟或缔结和平协议,玉器和丝织品(帛)正是诸侯会盟的重要信物,这是成语“化干戈为玉帛”的典故出处。 在商周时期人们的观念中,丝绸在国家礼制和政治生活中具有超越世俗的神圣意味。春秋战国时期,随着丝绸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尽管丝织物始终不失其奢侈品的本色,毕竟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在社会各阶层的流行程度越来越下沉,与“郁郁乎文哉”的古典时期的宗教性和神圣性相比,当历史来到春秋战国的“礼崩乐坏”时代,丝绸愈发显示出其世俗化的发展趋势。 本文的主角——菱格鹿纹罗残片,只是普通的一块绸布,它的使命是包裹蟠螭纹铜镜,随葬于主人身旁。毕竟视死如生,长眠地下的人们也需要一面始终明亮的铜镜用以照容。 参考文献: 程亦胜:《五福这位“楚国人”到底是谁?》,见《安吉考古亲历记》,文物出版社2024年。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吉县博物馆:《浙江安吉五福楚墓》,《文物》2007年第7期。 赵丰:《锦程:中国丝绸与丝绸之路》,黄山书社,2021年。 感谢原文作者及发布媒体为此文付出的辛劳,如有版权或其他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杭州文史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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