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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孝荣:论明朝宗教的特点(下)
来源:南开明史学公众号  作者:何孝荣  日期:2018-06-20

第三,宗教融合思想和现象普遍。

以儒、佛、道为主的三教融合思潮和现象,自魏晋南北朝以来就延续不断,日渐盛行。明太祖的宗教思想,大体包括君权神授、三教合一、“阴翊王度”三个方面。其中,三教合一思想就是提倡儒、佛、道融合一致,以儒学即程朱理学为官方哲学和统治思想,而以佛、道二教为治国之辅助。明太祖的宗教思想,为后代皇帝所尊奉,成为明朝宗教政策的思想基础。在这种情况下,程朱理学成为明朝的统治思想。因此,无论是佛教,还是道教,都努力向其靠拢,提倡三教同源、三教一理、三教一家,拉其为自己的合理、合法性提供依据,同时援儒、道、佛入佛、道,试图丰富和发展各自的宗教思想。如佛教界的云栖祩宏、紫柏真可、憨山德清、蕅益智旭等明末四大高僧,无一不高倡三教合一,呼吁三教并用,三教合一思想成为他们佛学思想的重要内容。再如道教,从正一道学最有成就的两位代表赵宜真、张宇初,到全真道著名道士张三丰,其道学思想也都提倡融合儒、佛二教,三教合一思想在道教界也成为潮流。人们的观念中,往往儒、佛、道混杂并存。佛寺、道观之中,也并祀三教之神。

明朝伊斯兰教汉文译著兴起之前,中国穆斯林学习的是从阿拉伯等国家舶来的阿拉伯文和波斯文宗教经典,其伊斯兰教哲学体系同中国的社会基础、文化习俗并不完全合拍。至明朝后期,王岱舆、张中、武遵契等人把传统的伊斯兰教认主学同中国传统的儒、释、道相结合,大力从事汉文译著,促成了中国内地回族等族伊斯兰宗教学说体系的建立。

天主教传教士初来,开始以僧人打扮示人。后来他们明白儒士在中国地位较高,又改换为儒士装扮。尽管他们对佛教等宗教极力抨击,但对儒学以及中国一些习俗等也不得不加以吸收、包容、融合。他们制定出本土化适应传教策略,以合儒、补儒相标榜,因此赢得相当一批达官士绅和民众的响应和信奉。

至于白莲教、罗教(无为教)、黄天教、闻香教、西大乘教、弘阳教、三一教等民间秘密宗教,基本上都是杂糅和吸收儒、佛、道三教的思想和教义的产物,从其教名上即可显示一二。白莲教、罗教(无为教)、黄天教、闻香教、西大乘教、弘阳教汲取佛教或道教思想教义成分较多,而三一教则从儒家的立场出发,提倡三教合一,以归儒宗礼为宗旨。

明朝宗教融合思想和现象不仅表现在诸宗教吸收和融合其他宗教思想和教义,还表现在一些宗教内部各宗派的互相吸收和融合,这以势力最大的佛教和道教为突出。如佛教,明朝讲僧多以融合诸宗学说为特色,专弘某一派或某一经的人极少,禅僧也多兼习讲门,攀附义学。明末四大高僧皆禅教兼通,不专属于某一个宗派,他们都提倡诸宗融合。诸宗融合会通成为明代佛学的一个鲜明特色,至清代形成超脱于宗派之上、自成一体的融合型佛教,成为今天中国汉地佛教的基本形态。再如道教,正一道天师张宇初、净明道名道赵宜真都重视全真道的教义和内丹修炼,结合诸派符箓道法,反映出明朝正一道诸派、正一道与全真道进一步融合的倾向。全真道著名道士王道渊在南宗内丹学基础上,融摄全真北宗之学,形成自己的炼养体系。这种融合趋势,也成为清朝以后中国道教的基本格局。

第四,传统宗教衰落,新传来及新兴宗教蓬勃发展。

佛教、道教作为传统的宗教,到了明朝,无论是教义教理,还是宗派传承、教派创立,都没有什么发展。明太祖诏令僧人讲习《心经》、《金刚》、《楞伽》三经,使得讲僧振兴唐代旧宗派的意识淡薄,禅僧也多兼习讲门,攀附义学。而明朝分寺清宗,从事瑜伽法事仪式的教僧占到僧团的半壁江山,于是使当时佛教呈现“山林佛教”、“死人佛教”、“经忏佛教”特质。佛教各个宗派失去活力,传承艰难,徒有虚名。所谓“自宣德以后,隆庆以前,百余年间,教律净禅,皆声闻阒寂”。号称晚明佛教复兴代表的明末“四大高僧”,在教理教义上也只是提倡诸宗融合,三教同源,并没有什么创新。至于道教,教派分化基本停止,除武当派以外,不复有有影响的新教派出现。不仅如此,道教原有的各教派中,只有正一道天师派、全真道龙门派等少数教派传派有人,其它各派多湮没无闻,难以为继。而道教理论,除了承袭宋、元旧说以外,至多加上一些诸宗融合、三教合一等内容,殊少发展。前述佛教、道教的传播并保有相当规模,只是外在的、表面的形象,本质上,作为传统的佛教、道教,都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

而新传来及新兴宗教,包括伊斯兰教、天主教、民间秘密宗教,则蓬勃发展。明朝时期,伊斯兰教继续在中国普遍传播。明朝中期以后,中国伊斯兰教十个民族形式和两大系统逐渐成型。明朝后期,经堂教育推广,引起回族等族伊斯兰教掌教制度的转变,弘扬了伊斯兰文化,对中国伊斯兰教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稍后,明末江南地区汉文译著发表,把传统的伊斯兰教认主学同中国传统的儒、释、道相结合,从而在中国建立起一种新的、更适应中国社会需求的伊斯兰哲学体系,中国伊斯兰教开始走向完善和成型。

传教士来华传播天主教,奉行适应政策,而以本土化作为政策基石。他们在生活方式、带有基本思想和概念的术语、伦理道德、具有意识形态的礼仪和习俗等方面,尽力适应中国社会现实,解决有着深刻欧洲宗教文化背景的基督教的中国化问题。他们结交、传教于达官士绅,并以欧洲学术作为传教载体,很快获得成功,在中国站稳脚跟。至明末,天主教在中国得到迅速传播。崇祯末年,宫廷及在京官员中奉教之风已相当流行。甚至有传教士预期,如果明朝不亡,基督教在罗马全盛时期的荣耀也许就可能在中国成为现实。

明朝秘密宗教起初以白莲教为主,明初传承不绝。明朝中期以后,罗教兴起,开辟出明清民间秘密宗教史的新天地。罗清融摄佛、道思想,创作五部六册,以“真空家乡”、“无生老母”相号召,在社会上迅速风靡,赢得了广大民众的信奉。不仅如此,罗教也促进了其他民间秘密宗教的产生,这些宗教创始人纷纷借鉴、吸收和模仿“五部六册”等罗教宝卷,普遍信奉“真空家乡,无生老母”为八字真言。明朝后期,各种民间秘密宗教纷纷创兴,方兴未艾,到明末仅有明确名称的教派即达八十种左右。

第五,各种宗教进一步世俗化。

宗教世俗化是相对于宗教神圣性而言的。众所周知,宗教把人的生活分为此岸和彼岸两个世界,前者指人间世俗生活,后者则是神的世界。宗教以侍奉神为神圣事业,所以神圣性是其特有属性。而宗教世俗化,通行的理解就是宗教日益关心此岸的人类事务,而不再专门以服务和向往神的世界为宗旨。也就是说,“宗教为了适应历史的进步和发展,被迫扬弃一些传统形式,开始关心人们的世俗需要,重视人们的世俗利益,更深入地介入社会事务,发挥其独特的影响和作用”。明朝各种宗教的传播和发展,就明显的体现出进一步世俗化的特征。

以佛教为例。明朝将从事世俗法事的教僧即瑜伽僧独立成类,并专业化,民众日常请瑜伽僧从事超荐亡魂等佛教法事,致使佛教内部出现了向有可靠收入的瑜伽僧(赴应僧)的倾斜,其队伍不断壮大,“教僧占到整个僧侣总数的将近半数”。因此,明朝中期以后的佛教被斥为“经忏佛教”、“死人佛教”。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明代佛教的世俗化特点,佛教已经日益深入民间,并与百姓的生活紧密联系起来。明末四大高僧掀起晚明佛教复兴的浪潮,而他们重振佛教的重要表现,就是积极实践大乘佛教精神,关注佛教发展乃至民生社会,这无疑是佛教世俗化的另一发展方向。而五台山、峨眉山、普陀山佛教三大名山的兴起,加上清代最终形成的九华山,四大名山信仰成为明清以后中国佛教的主流取向,则是佛教进一步世俗化的最好例证。藏传佛教、印度密教在汉地的传播,也主要是适应和应付明朝皇室崇奉密教、用以斋醮祈福的需要,世俗化显明。

再说道教。明朝道教教派分化基本停止,各教派传承乏人,道教理论殊少发展,呈现出衰落之势。但是,道教的多神崇拜、内丹炼养及立善积功等宗教观念进一步在民间扎根,并与儒学、佛教的通俗之说汇融,和民间传统的宗教、迷信观念结合,对广大百姓的生产和生活产生了广泛影响。明朝道教与佛教一起,已更加世俗化了。

明朝佛教、道教进一步世俗化,日益深入民众的生活,为民众提供宗教服务,因此佛教、道教的传播广泛深入,从教理的佛教、道教走向信仰的佛教、道教,从僧侣的佛教、道士的道教走向庶民的佛教、道教。对于这种局面,长期以来,中国学者多缺乏认识。如有学者指出:明朝佛、道政策的结果,“一方面是佛教和道教与民众生活又拉大了距离,加上‘吃官粮’等官方措施,使它们虽居于‘正统’地位,但在信仰理论上和生活实践上都拿不出新东西,群众或者觉得他们满足不了自己的宗教需要,或者觉得他们虽能满足某种精神需要,但付出的代价过于繁重,那么离开他们是自然而然的”。学者们对明朝(包括清朝以后)佛教、道教多予以强烈批评,认为其在中国宗教史没有多少价值和地位,不值得一提。

其实,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歧见和误解。毕竟,任何宗教的创立,不管其营造出的此岸世界和彼岸世界如何,但终究是为了“解决”现实世界的人的需求和关切。宗教世俗化,为民众提供宗教服务,满足民众的宗教需求和关切,应是宗教创立的根本宗旨。没有世俗化,宗教很难获得更多民众信仰,从而获得发展,神圣性势必难以持久。

对于明朝佛教世俗化和庶民佛教,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日本学者就予以肯定:“中国近二千年的佛教史发展,考虑其推动中国佛教史的因素,假如无法确实了解仅有极少数的僧侣在指导,而实际靠无数的庶民大众以其信仰之力护持佛教的这一事实,真正的中国佛教史是无法成立的”。因此,他们很早就提出,明朝佛教为“庶民佛教”,并肯定其地位和价值:“所谓‘庶民佛教’,或指流布社会底部,广受信仰之佛教而言,足见所指为非正统之佛教,是含迷信化、低俗化意识之佛教。……按历来之见解,皆指明代佛教几无一顾价值。若单就教学方面而言,明代三百年的佛学发展或可如此批评。然若转就当时佛教如何弘布于社会,及时人如何实践之观点以言‘明代之庶民佛教’,则彼虽属外来宗教,实已同化于中国内部,呈后世所见之佛教实态。”无疑,世俗化的佛教、信仰的佛教、庶民的佛教与神圣性的佛教、教理的佛教、僧侣的佛教一起构成为中国佛教史的整体,其地位、价值不应被忽视和否定。佛教如此,世俗化的道教、信仰的道教、庶民的道教又何尝不应作如是观!传统的中国佛教史、道教史,需要加以重写。

至于伊斯兰教,实是教俗不分、入世性极强的宗教,它与穆斯林的生活紧密相联,因此其世俗化毋庸置疑。而白莲教、罗教等民间秘密宗教,更是地道的世俗化宗教。

综上所述,与明朝社会一样,明朝宗教也处于从古代向近代的新旧交替十字路口。清军入关暂时打断了中国社会及宗教的转变历程,但其从古代向近代演化变迁的历史是清朝统治终究无法阻挡得住的。

 

文献来源:《第十五届明史国际学术研讨会暨第五届戚继光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及《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文中注释、参考文献等从略。

作者简介:何孝荣,男,1966年生。南开大学历史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故宫学与明清宫廷研究中心主任、南开大学明清史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明史学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明清史、中国佛教史、故宫学。出版《明代南京寺院研究》、《明代北京佛教寺院修建研究》、《清史十五讲》、《明朝佛教史论稿》、《明朝宗教》(主编)、《明代文化研究》(二人合著)、《清史纪事本末》(第三卷)(二人合著)《明史讲义》(导读)等,点校出版《金陵梵刹志》、《金陵玄观志》、《黄梅老祖山志》等,发表论文一百余篇。

 

(感谢原文作者及发布媒体为此文付出的辛劳,如有版权或其他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杭州文史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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