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美国驻中国杭州领事馆领事报告(1904-1906)》 美国有比较完善的档案解密制度,每年会根据相关规定解密大量的档案文件。2004年,美国政府根据相关法令解密并首次公布了原藏于美国国家档案馆的一批珍贵外交档案,其中与中国关系部分包括《中美往来照会集(1846-1931)》、《中国驻美国公使馆致美国国务院备忘录》(1868-1906)、《美国驻华公使对华照会(1843-1906)》、《军事情报局有关中国的地区文件(1922-1944)》以及18种美国驻中国各通商口岸的领事报告。这些档案涉及鸦片战争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中美关系等诸多重要方面,涉及中美政治、经济、外交及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为研究中国晚清史、中国近现代史和中外关系史提供了新的第一手史料。国内学者极为重视这批珍贵资料,先后整理出版了部分相关文献资料,其中美国驻杭州领事馆的领事报告已于2011年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整理出版。笔者根据此份报告,对这一时期美国与杭州乃至浙江的关系进行初步梳理和分析。 按照规定,美驻华各地的领事需要定期向美国国务院递交报告,文献以缩微胶卷形式存于美国国家档案馆(The National Archives)。档案馆根据政府部门及文件性质对档案作一般归类,每类称作“档案群集”(Record Group,简称RG)。国务院的一般函件归类为RG59,其核心档案包括美国国务院与驻外使领馆的往来电报、国务院与其他政府机构和公众的通信、内部备忘录和报告,以及国务院同外国使领馆、外交人员的往来文件等等。这些档案包括了“美国驻中国各口岸领事报告”(Despatches from United States Consuls)系列,此类报告是领事馆直接寄送给国务院的报告,而非通过公使馆或者总领事馆转达的报告,其内容不仅包括口岸贸易,还涉及中国政治、经济、军事、风俗习惯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美国驻杭州领事馆领事报告(1904—1906)》(Hangchow,1904-1906,M106)共一卷,收集了1904年4月1日至1906年6月30日杭州领事及相关外交人员寄送给美国国务院和国务卿的函件及补充附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汇总报告。按照规定,美国驻外领事每隔三个月须要向国务院寄送一份本辖区内各项领事事务的报告。2、贸易报告,包括商业调查报告、中国税收及走私情况报告等。3、有关领事法庭审判的民事和刑事案件报告,简要记录了美驻杭州领事法庭所受理的涉及其辖区内美国侨民的民事和刑事案件,除此之外,对于一些比较严重的或者是中美会审的案件还有专门报告,如本档案多次提到湖州教案问题。4、有关账单,包括房租和各项杂费账单、邮费账单、执法官工资账单、翻译工资账单等。5、关于在浙美国侨民的资料,涉及签发护照、婚姻、出生、死亡、遗产处理、犯罪、日常活动等方面。本档案除了上述五项主要内容之外,还包括一些杂项,比如职务任命、领事工作移交证明、领事馆财物清单、照会、便签等等。《美国驻杭州领事馆领事报告(1904—1906)》不仅能够补充杭州近代对外关系史相关史料的缺漏,也对深化近代浙江地区对外关系史、经济史、区域史等方面的研究,而且还从一个非常独特的角度说明了杭州在近代中外关系史中的地位。 二 美国驻中国杭州领事馆的设立 清代前期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中外并无正式外交交往。鸦片战争后,外国正式向中国派驻领事。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规定五口通商,英国可向中国在通商口岸派驻领事。1843年7月,英国派李太郭(George T.Lay)为驻广州首任领事,成为第一位被派驻到中国的西方领事官。随后,美、法、俄、德、葡、西、荷、意等西方国家分别根据不平等条约,在中国各通商口岸派驻了领事。美国在1844年签署的中美《望厦条约》,获得在五口通商的权利,取得了在这些港口派驻领事、设立领事馆的权利。1844年1月1日(清道光二十三十一月十二日),宁波正式对外开埠。当年10月,美国驻宁波领事吴利国(Henry G.Wolcott)在美国长老会传教士麦嘉缔(Divie B.McCartee)的协助下开设领事馆。这一时期美国在中国的领事制度相当不完备,其驻华领事多为商人兼任,即所谓“商人领事制”。商人的文化水平较低、不识中文、不通华语,又因为经商缘故,多不能长期居停在所派驻商埠,为使领事馆能够正常运作,一般都会聘请传教士协理领事事务。美国驻宁波领事馆的运作,美国传教士起了重要作用。至1896年6月30日,美国驻中国宁波领事馆关闭,原宁波领事事务由美驻上海总领事兼管。1904年9月开馆,美国设立了驻中国杭州领事馆。与美国驻宁波领事馆类似,美国驻中国杭州领事其管辖范围也是整个浙江省,而并非局限于杭州一地,其领事报告虽然以杭州为中心,但也涉及浙江省其他地区,如湖州、宁波、温州等城市。不过美国驻中国杭州领事馆存在时间非常短暂,因种种原因于1906年6月30日关闭 三 美国与浙江的交往(1904-1906) 《美国驻中国杭州领事馆领事报告(1904-1906)》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涉及当时杭州及浙江政治、经济及文化状况,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浙江与美国的交往。 一、美国驻中国杭州领事馆非常重视对中国时局的了解。如1904年10月22日的领事馆档案显示,当时美国驻中国杭州领事致函美国助理国务卿卢米斯,附上了《字林西报》上刊登的关于满清政策动向的剪报,并附上了传教士对此时的看法,以供参考。1904年12月1日的档案显示,驻杭州领事致函助理国务卿卢米斯,介绍了杭州城里中国的军事动向,并附上了剪报及评论。1905年12月9日的档案显示,驻杭州副领事及领事代办克劳德致函助理国务卿罗伯特.培根,介绍了杭州地区及邻近地区的反美事件,并附上反美传单2份及英文翻译。1905年12月11日的档案显示,驻杭州副领事及领事代办克劳德致函助理国务卿培根,报告了连州屠杀事件及邻近地区形势,并附《字林西报》上相关报道。1906年3月7日的档案显示,美国驻杭州副领事及领事代办克劳德致函助理国务卿培根,介绍了杭州地区的反传教士运动,附反教传单的翻译,以及致杭州外务部主管、驻华公使柔克义、浙江巡抚张大人的信函。从这些档案材料可以看出,美国非常关注中国的时局发展,多方收集资料向美国国务院进行汇报,为美国谋求在中国和东亚地区更好的发展。20世纪初期的美国,已从小小的美洲殖民地成长为世界第一经济强国,1898年美西战争的胜利更是增强了其在亚洲扩张的信心和野心。1899年,美国提出“门户开放”政策,抛弃之前在中国问题上追随英国政策,开始其独立的亚洲政策,中国在其亚太地区的扩张中地位日渐突出,而美国驻杭州领事馆的设立,更有利于加深美国对中国的了解,也促进了相互之间的交往。 二、美国驻中国杭州领事馆也非常关注中国的贸易问题。如1904年10月14日的档案显示,美国驻杭州领事致函助理国务卿卢米斯,提交2份关于分析中国棉纺织品市场容量及在中国出售美国蜜饯和果酱的可能性及注意事项的商业调查报告。1904年11月24日的档案显示,美国驻杭州领事致函卢米斯,建议在领事辖区内的其他城市诸如宁波和温州等设立领事代理以利中美贸易,并附杭州近海贸易形势分析。1905年3月20日的档案显示,克劳德致函卢米斯,介绍了中国投资与发展公司的巴斯就浙江省铁路修筑一事与该省外务部头目会见协商的问题。1905年6月15日,克劳德致函卢米斯,告知中国投资与发展公司在浙江修路一事遭到日本方面的干涉阻挠。等等。从这些领事报告可以看出,美国政府此时非常关注中国的经济发展状况,也努力发展与浙江的经济贸易交往,增大其在浙江的经济影响。领事报告也反映了此时西方国家在浙江竞争的加剧,如与日本争夺在浙江的铁路修筑权利,这与这个时期列强在整个中国的争夺情况一致。浙江作为沿海省份和较早开放地区,因中国的积贫积弱,注定处于西方列强争夺的风口浪尖中。 三、美国驻中国杭州领事馆也处理了在浙江美国公民的刑事与民事诉讼案件,反映了这一时期中外冲突的加剧。档案中多次提及湖州教案,如1904年12月20日的档案显示,驻杭州领事致函助理国务卿卢米斯,介绍了湖州南卫理会传教士与当地人发生土地纠纷问题,并附上驻华公使康格、浙江巡抚聂大人等就此事原委及处理办法商榷的来往信函。1905年1月6日的档案继续介绍湖州土地纠纷问题,并附给驻华公使康格解释事情处理情况的信函、与浙江巡抚聂大人的来往信件以及传教士的抗议书。1905年1月26日的档案显示,驻杭州领事致函国务卿卢米斯,介绍了1904年12月30日和传教士有关的湖州暴乱问题,附上给美国驻华公使馆代办库利奇、驻华公使康格的信函,事主尤班克斯写给领事和湖州地方官员的陈情书,以及领事与浙江巡抚聂大人就此事的来往信函。1905年3月20日的档案显示,驻杭州副领事及领事代办克劳德致助理国务卿卢米斯,湖州土地纠纷事件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副领事主张和平解决而非诉诸法律,并附上11份信函,包括副领事与当事传教士及其代理律师的来往信函、副领事给驻华公使康格的信等。1905年3月29日的档案显示,驻杭州副领事及领事代办克劳德致函助理国务卿卢米斯,湖州土地纠纷事件圆满解决。1905年11月17日的档案显示,驻杭州领事及领事代办克劳德致函助理国务卿卢米斯,寄上给驻华公使柔克义的关于说明湖州南卫理会与中国人的土地纠纷事件始末的信。1906年3月15日,驻杭州副领事及领事代办克劳德致函副国务卿培根,告知关于湖州土地纠纷事件的判决,并附上判决书。之后,还有几份档案与湖州事件有关,如同年3月29日,克劳德致函培根,告知湖州土地纠纷事件的后续问题,附上致驻华公使柔克义、驻上海总领事、湖州南卫理会的当事人的信函。同年4月2日、4月24日,驻杭州领事馆又提交了若干相关信函。关于湖州教案的研究,国内相关成果较多,《美国驻杭州领事馆领事报告(1904-1906)》中这些解密档案,从美国角度反映了湖州教案的具体情况,为湖州教案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珍贵的第一手资料。 除了关于湖州教案的情况涉及较多之外,档案也收集了其他在浙江美国公民的刑事及民事诉讼案。如1904年9月30日的档案显示,美国驻中国杭州领事致函卢米斯,来自波士顿的美国公民古德里奇(C.E.Goodridge)涉嫌强奸,可能已经逃离。同日的另一份档案显示,美国驻中国杭州领事因古德里奇事件建议为美国领事管辖下的本国犯罪分子建立类似囚犯工厂的现代化监狱。1905年4月21日的档案显示,克劳德致函卢米斯,反映了美国传教士肯尼迪(Kennedy)遭遇中国人袭击事件,并附致皮尔斯的备忘录及驻华使馆代办的详细解释事件原委的信函。1905年5月17日的档案显示,克劳德致函卢米斯,反映了对传教士肯尼迪遇袭事件的后续处理。同日的另一份档案显示克劳德向卢米斯反映了对袭击肯尼迪的步伐分子的惩罚。还有一些诸如此类的相关民事与刑事案件。当然,美国在浙江处理的美国公民相关的刑事与民事诉讼,是美国依据在《中美望厦条约》中获得的领事裁判权与治外法权,是对中国主权的严重破坏。 总之,《美国驻中国杭州领事馆领事报告(1904-1906)》尽管涉及的时间很短暂,其篇幅不能与《美国驻中国宁波领事馆领事报告》(共七卷)相比,但其所反映的这一时期杭州与浙江其他地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以及这一时期浙江地区与美国的具体交往情况,为晚清史研究、中国近代史研究以及中外关系史研究提供了新的角度和第一手资料,其史料价值不言而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