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平元年(998),宋真宗登位,升张咏为左谏议大夫、给事中、户部使、御史中丞等。次年,他以工部侍郎出知杭州,至咸平四年(1001)。据南宋《咸淳临安志》载,他做了三件好事:
第一件好事。他知杭州时,杭州正发生了自然灾害而欠收。尤其是沿江海盐居民更为严重,百姓犯罪者甚众。因为盐是朝廷专卖,不得私自货卖,为了度荒,不少盐民“多鬻私盐以自给”,因犯专卖禁令,被专卖机关“逮捕犯者数百人”,准备以破坏盐法专卖罪,从严判决,达到严禁的目的。知州张咏知道后,却从轻判,“悉宽其罚,而遣(释放)之”。有关官吏反对张咏的宽恕办法,他们说:“不痛绳之,恐无以禁。”张咏喻以宽恕的理由:“钱塘十万家,民饥者八九,苟不以盐自活,一旦蜂聚千辈为盗 ,则为患深矣!俟秋成,当仍旧法。”由于张咏的及时从宽处理,杭州又出现了当年“民获安济”局面。
第二件好事。判案有据,百姓信服。据《宋史·张咏传》载,杭州发生一件民事纠纷案件,一民家的儿子与姊夫讼家财。婿言:“妻父临终,此子才三岁(不会理财之意),故见命掌赀产,且有遗书,令异日(等儿子长大成人时)以十之三与子,七与婿”。张咏看了遗书,十分高兴,称赞老人的远见与智慧,以酒酹地说:“汝妻父,智人也。以子幼甚,故托汝。遽以家财十之七与子,则子
死于汝手矣。”於是立即判决:以七付子,余三给婿。众人“皆服其明断,拜泣而去。”
咸平四年(1001)九月,张咏任满离杭。《咸淳临安志·郡守》载:“(杭)州民诣阙献土星图一、银百两乞留知州。”土星图,即北极土星,人称政星。古人认为是象征朝廷以为政以德的正文星。《论语·为政篇》:“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拱)之。”言下之意,表彰张咏是勤政为民的德官。又送银百两,乞留杭州。朝廷诏褒奖张咏,代还其银,调知永兴军府路(今甘肃,陕西、山西等地,省治西安市),拜尚书右丞。
张咏对待下吏也能体贴入微。据《宋人轶事汇编》载,有一天张咏办公事毕立出厅室,看见有一小厅子(小吏胥)熟睡厅外。张咏没有马上批评他,而诘之曰:“汝家有甚事?”厅子曰:“母久病,兄为客未归。”于是他亲自访查此事,果然如实。次日,张咏便差一名场务给他,并说:“吾厅上有敢睡者,必幽闷使然耳。故悯之。”
总之,《宋史·张咏传》称颂他:“事君者,廉不言贫、勤不言苦,忠不言己效,公不言己能,斯可以事君矣。”宋真宗对张咏知益州称赞道:“咏在蜀,吾无西顾之忧也。”这与他严于律已,勤于事君惠民的高尚品德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