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海洋发展史上,宋代是一个变革期。对外贸易重心由陆路转移到海路,海上丝绸之路运行机制、海洋观念和文化出现新变化,整个亚洲海洋发展由此进入新的阶段。已有研究对宋代海上贸易制度、商品构成、贸易港口等问题做了深入探讨。在此基础上,本文拟对宋代海上丝路发展出现的新因素、新变革作一系统的论述,力图全面地概括宋代海上丝路发展的新格局。
一 海上丝路对外贸易重心地位的确立
中国古代西北、西南和海路通向境外的三条路线分别被称为北方丝绸之路、南方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籍对三条丝路的明确记载始于汉武帝时代(前141—前87),而实际存在可能更早。汉唐时期,北方丝路长期占据对外交通的主导地位。首先,是政治因素发挥了关键作用。汉唐政治重心在西北,防御北方游牧民族是王朝安全的重心,经营西域具有了钳制北方游牧民族的重要战略意义,即汉武帝“通西域,以断匈奴右臂”,故宋代以前“史之所纪,其西北颇详而东南尤略。盖其远而罕至,且不为中国利害”。例如,西汉在政治力量推动下,西域与中原“使者相望于道”,一岁“多者十余,少者五六辈”,“一辈大者数百,少者百余人”。这是南方丝路和海上丝路不具备的条件。
其次,汉唐时期经济重心在北方。在交通困难,奢侈消费品作为远距离贸易主要商品的时期,长安和洛阳两大都市为中心的地区是出口商品主要供给地和进口商品主要销售市场。“自葱岭以西,至于大秦,百国千城莫不款附,商胡贩客日奔塞下”,唐代通过丝路来华的外商——下至卖胡饼的小贩,上至资产亿万的大商,长期定居长安。
再次,汉唐时期中国的贸易国主要是西域、中亚和西亚诸国。汉时,大夏、大宛、康居、安息等是汉朝的主要贸易国。这些国家“善贾市”,“欲(与汉)贾市为好”。甘英欲往通大秦时,“安息欲以汉缯彩与之(大秦)交市”,即垄断中国与罗马的贸易,故意阻止。魏晋南北朝时,龟兹、于阗等国仍“无岁不奉朝贡,略如汉氏故事”。唐代西突厥兴起后,积极介入丝绸贸易,将丝绸贸易推向了高峰。公元8世纪中叶,回鹘与唐的绢马贸易将西北丝路贸易再次推向高潮。西北丝路的开通,将中国内地与地中海、伊朗、印度间的经济交流圈联系了起来。
南方丝路僻处西南,以蜀地和云南为主要腹地,发展规模和贸易地位始终不能与北方丝路比肩。汉代海上丝路以徐闻、合浦为起点,用小船辗转循岸航行,“蛮夷贾船,转送致之”;从徐闻到黄支,不计中途耽误,单程需要十二个月,“不者数年来还”,航程中充满蛮夷剽杀人、风波溺死等危险,也无法与北方丝路并论。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方政权较为重视海上交通,海上贸易有了较大发展。贸易条件更好的交州和广州取代徐闻、合浦,成为主要贸易港。孙吴政权曾派朱应、康泰出使南海诸国,“其所经过及传闻则有百数十国”。南北朝时期,交州“舟舶继路,商使交属”,广州也是海舶“每岁数至,外国贾人以通货易”。此时期还出现了从东南亚经海南岛以东直达广州的航线。法显《佛国记》记载,其所乘商船本欲自苏门答腊往广州,“常行时正可五十日便到广州”,即从深海直航广州。隋朝常骏出使赤土,走的也是这一航线,从广州约五十余日达赤土国。但海上丝路还未有西北丝路“百国千城莫不款附,商胡贩客日奔塞下”的盛况。
唐后期和五代时期,海路贸易已经显示出赶超西北丝路的趋势。广州有“蛮胡贾人,舶交海中”,“江中有婆罗门、波斯、昆仑等舶不知其数,并载香药珍宝,积载如山”。黄巢(820—884)攻陷广州后大肆屠杀,“仅寄居城中经商的伊斯兰教徒、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拜火教徒就总共有十二万人被他杀害了”。田神功(?—767)平刘展之乱,扬州城中“商胡大食、波斯等商旅死者数千人”。这与西北丝路的繁荣景象并无二致。与此同时,唐朝在西域、中亚的影响和控制力却迅速下降。天宝九载(750),高仙芝(?—756)在怛罗斯大败于大食,“安史之乱”后唐朝军队基本从西域退回关内,西域和中亚地区的政治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长安由“开元之前,贡输不绝”变成了天宝之后“槁街之邸,来朝亦稀”。吐蕃占领河西走廊后,人们更愿意选择畅通而便利的海路。唐代宗时(762—779)滞留于长安的境外使节达四千余人,唐政府计划“自海道各遣归国”。往印度求法的僧侣也多选海路,《大唐求法高僧传》所载六十位西行求法僧人中有三十三位取道南海。
五代时期,西北丝路交通相对于海上丝路进一步衰退。西域地区与中原政权保持朝贡关系的只有回鹘和于阗,朝贡次数也比较有限。据《五代会要》统计,回鹘朝贡中原政权共七次,于阗朝贡共五次。而且后晋、后汉时“回鹘每至京师,禁民勿私相易,其所有宝货皆中卖入官,私下市易者罪之”,到后周太祖才“命除去旧法,每回鹘来者私下交易,官中更不禁诘”。另一方面,南方吴越、闽、南汉等政权十分重视海外贸易。吴越的贸易规模仅从其进贡宋朝的香药珠宝数量即可见一斑。干德元年(963)贡香药十五万斤,另有犀、牙、金银、真珠、瑇瑁器等。开宝九年(976)贡乳香七万斤,另有犀、牙、香药等。宋太宗朝多次贡万斤以上香药及其他珠宝。闽政权也大力发展海外贸易。南汉也重视贸易,宋朝灭南汉当年(971)就置市舶司,可见其海外贸易不仅规模可观,且已有制度化的管理。
宋代西北的贸易与五代相比有很大发展。西夏占领灵州(今宁夏吴忠市)以前,中原交通西域的主要道路灵州道是畅通的。西夏占领灵州后,灵州道断绝。宋朝与西域通过青唐道交往,至北宋末始终畅通。甘州政权“每遣使入贡,即为德明所掠”,“宗哥诸族皆感朝恩,多遣人防援以进”。吐蕃主动维护此道。拂菻国入宋,“东自西大食及于阗、回纥、青唐,乃抵中国”,于阗入宋也“道由黄头回纥、草头达靼、董毡等国”。青唐道的贸易规模不小。熙宁五年(1072)王韶说,“蕃中物货四流而归于我者,岁不知几百千万”。“回纥、于阗、卢甘等国人尝赍蕃货,以中国交易为利,来称入贡”,“所赍物货上者有至十余万缗,下者亦不减五七万”,西夏也“频遣使者,商贩中国”。
但与海上贸易相比,宋代西北丝路贸易已居于绝对次要地位,对外贸易重心已由西北陆路完全转向了东南海路。其显著标志有三:一是海上贸易规模超过了陆上贸易。宋代市舶收入首次具有了财政意义,是陆上贸易所未曾有的。北宋前期,市舶收入在30—80万(缗或复合单位);北宋后期至南宋初,每年平均收入约为110万单位,绍兴二十九年(1159)达到200万缗。《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所载绍兴三年(1133)、十一年(1141)进口品超过400种,也是陆上贸易未有之盛。二是设立了管理海上贸易的专门机构(市舶司)和制度(市舶条法)。北宋先后在广州、杭州、明州、泉州、密州设立市舶司。南宋在广州、泉州和明州设置市舶司。市舶条法鼓励本国商人出海及外国商人来华贸易,制定了发放公凭、保任、发舶、抽解、博买等管理措施,实即确立了海上贸易领域国家与商人的共利分利机制。这样的机制是汉唐至宋代西北丝路所没有的,持续推动了宋代海上贸易的繁荣。三是海路贸易商人规模全面超过了陆路贸易。宋朝商人获许出海贸易,凭借商品优势和技术优势,成为海上贸易的主导力量。此一时期,阿拉伯商人也掀起了向东商业扩展的高潮,形成了陆上贸易不能比拟的贸易力量。史籍所载北宋境外“朝贡诸蕃”共42国,其中海路入宋者有30国,约占73%。南宋时,北方和西北诸国都与宋朝终断了朝贡关系,保持朝贡关系全部是海上诸国。“朝贡”国事实上主要是贸易关系,反映了对外贸易重心向海路的转移。
宋代海上丝路主导地位的确立是多种因素综合推动的,鼓励中外商人贸易的政策发挥了直接的推动作用,经济、技术、市场的发展则是更基本的推动因素。宋代南方经济发展和经济重心南移,使出口商品供给和进口商品消费的中心都转移到南方。宋代海船大则5000料,中则3000料,载重以载米计约合今180—300吨,相当于900—1500头骆驼总载货量。宋代能综合运用牵星术、地表目标、水情和指南针导航技术,海上贸易在运输成本、运输规模等方面有了陆上贸易不能比拟的优势。加之中国传统贸易结构是本国手工业品与海外香药、珠宝等资源性商品相交换,而瓷器、丝绸等主要出口品供给地已转至东南地区,香药珠宝进口品的主要产地就是东南亚和印度洋沿岸地区。这些因素,决定了对外贸易重心在宋代不可逆转地转移到海路。
二 海上丝路运行新机制的形成
(一)近海区域市场形成
近海区域市场是指以近海地区之间展开的近海贸易为基础形成的区域市场。它是远洋贸易的商品聚散地和重要基础,也是内地市场与海上市场联系的纽带。宋代的近海贸易最频繁的是长江以南至广东及海南岛,也是近海区域市场的核心区域。其形成有如下标志。
一是形成了稳定的商品结构。粮食贸易是带动近海贸易的基本动力。沿海地区粮食贸易的一大特点是:广东、浙西向福建、浙东沿海输出。“广南最系米多去处,常岁商贾转贩,舶交海中”;浙西“苏湖熟,天下足”,更是主要商品粮输出地。福建沿海四州粮食常年依靠广东和浙西输入,“虽上熟之年,犹仰客舟兴贩二广及浙西米前来出粜”,“两路客米不至,亦是阙食”。浙东沿海粮食也常赖外路输入。明州“米船辐辏”,“二广之米舻舳相接于四明之境”。而“温、台二州自来每遇不稔,全藉转海般运浙西米斛,粗能赡给”。海南岛四州粮食也不能自足,需每年从雷、化等州“辇军粮泛海给琼州”,或输送税米到琼州,或由“海北客舟载米”来售。
浙东、福建、广州沿海及海南岛则主要输出进口商品和本地商品性产品。经广州、泉州、明州市舶司抽解后的进口品可以分销,“诸客人买到抽解下物货,并于市舶司请公凭引目,许往外州货卖”,经沿海各港转销内地市场。纺织品、茶盐、木材等是近海贸易的大宗商品。常有商人航海至京东、河北路贸易,“运载钱帛丝绵贸易”。宋政府还允许商贩茶盐“经由海道出入”。浙东处州“良材兴贩自处过温以入于海者众”。广西钦州特产乌婪木“以为大船之柂”,贩“至番禺、温陵价十倍矣”。福建沿海荔枝、甘蔗等每年贩运到两浙,“或海船来,或步担到”,“岁运入浙、淮者,不知其几万亿”。闽广花卉也“转海而来,浙中人家以为嘉玩”。这些有着鲜明地域特点和互补性的商品贸易,形成了稳定的市场关系。
二是有稳定从事近海贸易的商人。北宋规定,客旅于海路除登州、莱州外,所在州军商贩只要申报所贩货物、欲往州军,请人保任,官司即可发贸易公凭。闽、广职业商人是近海贸易的主力,他们“乘风航海,不以为险,故珍货远物毕集于吴之市”,甚至“转海至镇江府买卖至多”,“兴贩至江宁府岸下”。昆山县黄姚镇也是闽、广、浙东“大商海舶辐辏之地”。海南岛也倚重于海商贸易,“濒海郡县所以能鸠民置吏、养兵聚财者恃商人耳”,若“商人不来,我自困矣”。宋朝允许外国商人抽解和博买后在国内市场贸易,“蕃客愿往他州或东京贩易者,仰经提举市舶司陈状,本司勘验,诣实给与公凭”。也有外商未经抽解从事近海走私贸易,如倭船常未至庆元府抽解即到温、台沿海交易。沿海船户也从事近海贸易。海船户“谙练海道之险,凭借海食之利”,将近海贸易正常生计之一,所以“海商或是乡人,或是知识海上之民”。
三是已经形成了成熟稳定的近海航路。将近海地区连为一体。以明州为中点,可分为南、北两大段。北段航线中,密州以北受政治局势影响很强;密州以南分里洋、外洋和大洋三路,也受到政治局势一定的影响。明州以南航路可分为明州到福州(泉州),福泉到广州两段,福州和泉州是重要的中继站。广州以西、海南岛与大陆都有稳定的航路。明州以南航路受政治影响甚小,往来频繁。近海航路通过设立市舶司的几个重要港口与远洋航路相连,并将远洋贸易与近海市场和国内市场联系起来。
(二)东南沿海地区海洋性地域特征初步形成(以福建为例)
在海上贸易的刺激下,宋代福建沿海地区、浙东温州地区、广西海南岛已经形成了工商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和重商轻农的风气,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福建沿海地区。
1.渔业成为船户日常的重要生计。在宋代,福建沿海地区普遍存在着粮食短缺,常年依靠广东和浙西输入,因此,沿海居民主要以渔业和工商业为生计。以海为生的渔民为数不少,福州的“白水郎”就是“以船为居,寓庐海旁”。南宋分三番征调福建海船,“许令当番船户只在本州岛界内逐便渔业”。有官员指出,“于海旁渔业之地搔动艚户”,使“艚户失业,则必有合而为盗贼以相仇者”;说明渔业是船户日常重要生计。
2.宋代福建沿海地区工商业蓬勃发展。“宋代由于适应瓷器对外输出的需要,东南沿海几省涌现了数以百计的瓷窑”,福建沿海有连江、福清、莆田、惠安、泉州、南安、同安、厦门、安溪等窑”。泉州、兴化军范围内发现唐五代窑址18处,宋元窑址137处,海上贸易繁荣的宋元窑址急剧增长,且主要分布在沿海。福建的纺织业在唐代比较落后,在宋代得到很大发展,泉州“绮罗不减蜀吴春”,成为了与杭州并称一时之盛的纺织业中心。福建海船制造质量居全国第一,有“海舟以福建船为上,广东西船次之,温、明州船又次之”之誉。福建海船质量好,数量也多。绍兴十九年(1149),“括福清县船二千四百三十四只”,福清一县符合征调标准的一丈二尺以上的海船就达2434艘。宋代的福建也是银、铜、铁、铅等金属的主要产地。宋代“金银铜铁,海舶飞运,所失良多”。《诸蕃志》记载了宋朝商人到南海诸国贸易的商品有金、银、铁、铅、锡等,都是从泉州和广州出海,不产铁的两浙路“并是泉、福等州转海兴贩”。
3.宋代福建沿海地区出现了农业商品化浪潮。农户不种粮,而热衷于种植荔枝、甘蔗等经济作物。荔枝“初着花时,商人计林断之,以立券,若后丰寡,商人知之”,远销两浙及海外,“商人贩益广,而乡人种益多。一岁之出不知几千万亿”。出现了专门种植甘蔗和制糖的“糖霜户”,“治良田,种佳蔗”,“有暴富者”。蔗糖岁运入浙淮。
4.商业是改变福建沿海经济结构的主要动力。“福建一路多以海商为业”,商业成为福建沿海民众的重要本业。有官员提出,若征调海船,“妨废兴贩,中下之家往往失业”,应该使有船人户“不失本业”。作为海船户的本业,福建商人已成为海上贸易中最活跃的商人群体,是南海贸易的主力军。“交趾公卿贵人多闽人”,多是“闽人附海舶往者”被“命之官,咨以决事”。阇婆国贡使曾说道:“今主舶大商毛旭者,建溪人,数往来本国,因假其向导来朝贡。”频繁往来于东南亚的福建商人,充当起了政治掮客。另有泉州海商邵保到占城贸易,向宋朝报告了被通缉的海贼逃至占城的消息,得到监昌顺县酒税一职。宋朝与日本、高丽贸易中最活跃的也是福建商人。宋神宗朝,日僧成寻赴宋,即搭乘福建商船,船头曾聚、吴铸、郑庆都是福建人。现存唯一一份贸易公凭,就是泉州商人李充崇宁三年(1104)往日本贸易的公凭。高丽“王城有华人数百,多闽人因贾舶至者”,其中多有被“诱以禄仕,或强留之终身”。
5.近海贸易中福建商人十分活跃。欧阳修(1007—1072)描写杭州商业即以福建商人为代表:“闽商海贾,风帆浪舶,出入于江涛浩渺烟云杳霭之间,可谓盛矣。”而宋代“越人衣葛出自闽贾。然则旧邦机杼或者久不传矣”,福建商人大量输入布帛使绍兴府原本发达的织布业都停滞了。在海南岛,福建商人也十分活跃,“泉、福客人,多方规利”。
6.福建商人在官方和民间交往中充当桥梁。福建商人在海上贸易中独领风骚的声名使官方要寻找商人充当信使时,首先会想到福建商人。宋神宗即位,欲恢复中断四十余年的宋丽官方交往,令曾任福建路转运使的罗拯寻访商人往高丽国传递信息。罗拯寻得“尝以商至高丽”的“泉州商人黄真”,完成了使命。宋神宗还“密谕泉州商人郭敌往招诱(女真)首领,令入贡及与中国贸易”。高丽想向宋借乐艺人,也是请“泉州商人傅旋持高丽礼宾省帖”转达请求。宋徽宗朝,徐兢等人出使高丽,雇用了六艘“客舟”即商船,而且是按“旧例,每因朝廷遣使(高丽),先期委福建、两浙监司顾募客舟”;本次所雇是福建商船,即“挟闽商以往”。南宋末,宋朝急于从交趾了解蒙古军的动向,因交趾颇多做官的闽商,特“选择三山仕于湖广者,遣之往安南觇探近事”,选中南剑人廖扬孙,通过“福建士人在彼间者”了解了许多情报。
在宋代,浙东温州、广西路海南岛也都形成了轻农重商,向海谋生,善于经营,勇于开拓的风气和工商业为主的经济结构,福建只是更为突出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