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花大力气开展飞机制造,兴办了一些工厂。主要有:由福州到上海的海军制造飞机工程处,由广州、韶关、贵阳、昆明到宜兰的第一飞机制造厂,由南昌到南川又回到南昌的第二飞机制造厂,由成都到台中的第三飞机制造厂,由杭州、长沙、乐山回到杭州又到台中清水的降落伞制造厂,由成都到南昌再到台中的航空研究院,其中最负盛名的就是由杭州到垒允的中央飞机制造厂。 中央杭州飞机制造厂(以下简称中杭厂)是当时国民政府开展飞机 制造的重要尝试。从1934华夏初在杭州建成开工,到1942年5月初,在云南边境垒允被日军侵占,前后只有八年时间。在这八年中,又因战火逼近两次迁厂和在垒允遭到日机轰炸,几次被迫停工。因此,实际生产时间总共不过五年。但是,在抗日战争中,它为我国空军作战力量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在人才培训方面,它为我国早期航空工业培训出一大批素质比较好、技术过硬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此外,在技术引进上,对于如何利用外资,如何培训出一整套生产和管理人才,以及如何管理好生产企业等方面,也都积累了许多经验。 创设飞机制造厂是形势所迫 国民政府在对日形势日益紧迫的情况下,于1932年6月制定了《空军五年建设及防空计划》。该计划的“航空工厂名称及设立期限一览表”明确指出:前两年建造3座航空工厂,从第二年起每年生产200架左右的飞机,到第五年止要为航空联队提供所需飞机1080架(第二年180架、第三年和第四年各270架,第五年360架)。设想除前两年外购所需飞机外,第三年起能自给自足了。在空军建设计划部分,还对我国领土进行了第一次防空区域划分。根据战略重要程度和战时运用关系把全国分为十个空防区,分别是苏浙皖、闽赣、豫鲁、湘鄂、粤桂、冀平晋察绥、黑吉辽热、青甘陕宁新、川滇黔康、蒙藏。 1934年起,国民政府采用与外国飞机公司合作的方式开办飞机制造厂,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制造飞机,主要是装配和仿制外国飞机。由于杭州已经设有中央航空学校,航空战略地位重要,政府遂在杭州选址,与美国的航空公司合作建造国家级的中央杭州飞机制造厂。当时整个中国建造的飞机制造厂大多是与美国、德国、意大利合作的。但是抗日战争爆发以后,德国出于政治、军事的需要,未履行合同,意大利也终止了合同。只有和美国合作的飞机制造厂依然在抗战时期不断调整发展,所以中央杭州飞机制造厂在抗战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因形势所迫,蒋介石一面向国外增购大批军用飞机,聘请许多外国空军专家当顾问,一面征求国内航空技术专家意见,准备建立自己的航空工业。他命令宋子文通过外交途径与美国、法国、意大利当时的空军三强,分别进行谈判,请他们国家著名的军用飞机制造厂来中国合资办厂,以引进其先进技术,发展我国的航空工业。谈判成功后,由孔祥熙以中央银行中央信托局总裁身份与美、法、意三国的飞机制造厂商分别签订合同。参加谈判、签约的中国专家有王助、钱昌柞、朱霖、朱家仁、李伯龄等人,他们都是当时航委会的技术权威。
中央杭州飞机制造厂大门 20世纪30年代,南京国民政府航空署议定筹设杭州飞机制造厂,成立了“中央杭州飞机制造公司”,引进了美国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该公司投建的中央杭州飞机制造厂是南京政府时期修造飞机最多和最著名的一个飞机制造厂。中杭厂出厂的飞机,在抗日战争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深受空军的赞许和信赖。中杭厂还为我国早期航空工业培训出一批素质较好、技术过硬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中央杭州飞机制造公司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成功引进外资和高新科技的一个成功范例。 合作兴建飞机制造业是一种大胆尝试 1934年2月,中国中央信托局和美国“克狄斯”及“达格拉斯”两飞机公司合组中央飞机制造公司,经美国政府注册,由其驻沪代表联洲航空公司(Intercontinent corp.)签订合同,规定美国公司投资美金25万元在杭州笕桥合办中央杭州飞机制造公司(CAMCO),由中方定名为“中央杭州飞机制造厂”,厂房建筑、机器设备等概由美方承担,定期五年,工厂完全由美公司办理,中方派监理一员驻厂代表政府监督厂中一切工作,五年后中方偿清资金全数,工厂即属中方自办。1934年2月13日的《大公报》如是报道:“航空署与航空建设协会将共同筑设飞机制造厂,厂址拟设杭州,以华侨航空捐款一百七十余万作基金,航空奖券盈余一部充经常费,现正选厂址。”
飞机制造厂工人用扁担搬运飞机 之所以把厂子设立在杭州笕桥,是因为杭州笕桥是当时中国最重要的空军基地和训练中心,已经存在于此的中央航空学校对于空军而言,相当于陆军的黄埔军校,是空军的胎育地。蒋介石常来这里驻留,几乎每年都要到这里正式检阅空军。这里地理位置重要,交通方便。 1934年3月,中央杭州飞机制造厂在杭州笕桥动工兴建,6月底落成,共计建筑费美金110246元。中杭厂位于航校飞机跑道的西端,工厂并不大,是美国人设计的,厂房和办公楼连在一地,全是钢结构。主厂房为单层三跨式,办公楼是假四层,总面积约两万平方米左右。 在工厂建造期间,南京国民政府派王助赴美核定,并在美国公司选购该厂应使用的机器及工具,考察美国飞机制造业的发展情况。1934年5月底,王助返国并被任命为该厂监理,同时,该厂的9名美籍技术人员和1名会计员以及机器设备陆续到沪。机械设施等于9月底大致筹备就绪,10月1日正式开工投产,年生产能力为60架。而后随着军事需求的不断扩大,扩建了生产线,年生产能力逐渐地增加到100架以上。 美方总经理是鲍雷(William D Pawley),经理全厂事务。为了照顾美籍人员,把浙江大学农学院空置的一栋小楼进行装修,作为外籍人员的宿舍。中国职员11人,技工54人,王助被任命为第一任监理,是中方的最高负责人,代表办公处称为监理处,其经费由航空委员会核定,从厂周转费内按月支付,加入飞机制造成本计算。总经理负全责,中方监理只负责监督,厂里的主要决定权是在美方手中。当时整个公司有10个美国职员,11个中国职员,技工54人。伴随生产任务的加大,后来职工人数增加到400人,其中外籍员工200余人。该厂发展到1936年底,已有技术职员45人,总务会计人员25人,美籍人员8人,技工247人,学徒22人,杂役39人,全体职工达到了378人。到1937年8月工厂内迁,员工已经达到了1000人左右。中杭厂规模最大时有美国员工14人,本国职员162人,技工767人。从资金的投入和工厂规模等方面,中杭厂在当时国内都是最大的,是我国通过中外合资建设民族工业尤其是高科技产业,发展民族工业的探索。但是,由于该公司是由中国和美国公司共同合资建造的,产品的所有权为美方掌握,所以当飞机制造完毕,中国想要使用该产品,必须由中国人自己出钱购买。 关于工厂的名称,按英文合同上名称应为“中央飞机制造厂”,而当时国民政府与意大利合资的南昌飞机制造厂正在计划中,据1934年6月6日来自江西南昌的蒋介石电,厂名拟称“杭州飞机制造厂”或“中央飞机制造第一厂”,后来厂名定为“中央杭州飞机制造厂”。 文章节选自《民国杭州航空史》,“第三节 全国最重要的飞机生产基地”,内容稍有删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