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故程母杜氏孺人墓志铭》是发现于河北宣化的一方墓志,这方墓志的作者是明代礼部尚书、文学家倪谦,墓志的文献价值在于可以补充《倪文僖公集》的遗漏,以此墓志为线索,结合《倪文僖公集》《明实录》等传世文献,勾勒出倪谦在宣府四年的贬谪生涯,考辨倪谦被贬官的原因,并以此探索明朝谪戍制度的变迁,言官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从而探求明代中期的政局演变。 关键词:明代;墓志;倪谦;贬谪;宣府 来源:《社会科学动态》2021年第1期。 宣化位于燕山山脉边缘,华北平原与内蒙古高原交汇处,地势险要。商周之际,宣化属幽州;战国时期,宣化为燕国北境;秦汉时期,宣化为上谷郡;唐初改为妫州,属河北道。僖宗年间设武州文德县,辽代改武州为归化州治所,元代为顺宁府,明王朝建立后,永乐七年在宣化设置总兵官,始称宣府镇。宣府为“长城九镇”之一。*悠久的历史,重要的地理位置,很多戍卒悍将、文人墨客、遭受贬谪士大夫都在宣化留下足迹。 一、《故程母杜氏孺人墓志铭》及其作者礼部尚书倪谦 建国以来,在宣化发现了众多秦汉以来历代王朝的墓葬,宣化下八里辽墓群更是1993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墓葬中出土了不少有价值的墓志,其中部分墓志已由宣化文保所研究员刘海文先生整理并出版*。《故程母杜氏孺人墓志铭》是保存于宣化文保所内,未经整理、未有刊布的一方墓志,本人对其略加点校,录文如下: 故程母杜氏孺人墓试铭* 赐进士及第、前翰林学士、奉议大夫、侍文华殿讲读,钱唐倪谦撰文,并书丹篆盖。孺人讳妙玉,姓杜氏,山西辽州榆社人也。祖讳茂,父讳英,母郝氏,兄斌,任宣府前卫指挥。孺人生于长沙,护卫移居上谷,年十六归宣府卫士程斌。克相夫子,勤修妇道,贞顺端默,不妄言哄。主馈食,供苹藻,幂酒醴,执缝纫,皆身亲为之,不以假婢仆。善于理家,日用之费,能节缩出入,不至匮乏,以故斌身縻于官,恒无内顾忧。尤笃于义,尝有戍士张伯能来市酒,因遗白金五两于榨下。翌日,召伯能还之。伯能感叹拜谢而去。伯氏三嫂倪俱早没,遗男雄、刚,俱幼,孺人抚之如己生。比长,俱为择妇以配。有子英,性聪敏,遣入万全都司儒学为弟子员,谆谆诲其务学,曰:武弁之士,罕事诗书,淑身起家,必资稽古之力,毋为徇流俗也,汝宜勉之。英佩服惟谨,学日有进。天顺七年正月二十七日,以疾卒。春秋五十有七,距生永乐五年三月初五日。子一人,即英,娶刘氏,刘氏、郭氏俱卒,继娶顾氏,孙女一人。英卜地城东跑沙之原,择是年二月十三日葬焉。衰经踌门,乞予铭其墓,乃稽其世系行实而为之铭曰: 德静而婉,族茂而华;得此良耦,以克有家;在妇惟孝,为母惟慈;相以俭勤,迪以书诗;积之者崇,寿则不逮;衍之者长,后远益大;高原若堂,朗兹新坟;载德有辞,式永其闻。 镌石者○○○。 这方墓志的作者是明代礼部尚书、文学家倪谦,在明代传世文献中,没有收录这方墓志。这方墓志的发现,足可以弥补传世文献之不足。倪谦生活于明成祖到明宪宗之间,是活跃于政坛的高级官员: 倪谦(1415—1479),字克让,明朝浙江钱塘(今杭州)人,移居上元(今南京)。正统己未(1439年)进士及第,授编修。出使朝鲜。迁左中允兼侍讲,进侍讲学士。后预修《寰宇通志》,迁左春坊大学士。改政通司左参议。主考顺天乡试,以举子奏发阴事,下诏狱,谪戍开平。成化初,复学士职,预修《英宗实录》,擢南京礼部右侍郎,后升任南京礼部尚书。卒,赠太子少保,谥文僖。* 倪谦出身于一个铁匠之家,美国汉学家这样描述倪谦的出身: 倪谦,宇克让,号静存,明代学者、官员,南京上元人。倪谦祖上于十二世纪战乱时从北方流亡至杭州,而后逐渐富足。1366年明军攻克杭州。不久,朱元璋下令恢复南京所有富有家族的生产及贸易活动,目的是建设南京城,同时为巩固新生政权提供钱财、劳力和物资的保障。据载,倪谦的曾祖父是南京众多工匠中的一员,很显然,他是一名铁匠,因其居住的地方就叫铁作坊。* 作为文学家的倪谦,四库馆臣这样评价他的文学成就: 《倪文僖集》三十二卷,明倪谦撰。谦有《朝鲜纪事》,已著录。据李东阳序,谦所著 有《玉堂稿》一百卷,《上谷稿》八卷,《归田稿》四十二卷,《南宫稿》二十卷。又有奉使朝鲜之作,为《辽海编》,别行於世,今皆未见。此本凡赋辞、琴操、古今体诗、诗馀十一卷,颂、赞、表、笺、箴、铭一卷,文二十卷。盖谦所自编,於生平著作,汰存六之一者也。三杨台阁之体,至宏正之间而极弊,冗闻肤廓,几於万喙一音。谦当有明盛时,去前辈典型未远,故其文步骤谨严,朴而不俚,简而不陋,体近三杨而无其末流之失。虽不及李东阳之笼罩一时,然有质有文,亦彬彬然自成一家矣。固未可以声价之重轻,为文章之优劣也。* 倪谦生活在一个动荡的时代,经历过“土木之”“南宫复辟”“曹石之乱”,担任过明宪宗的侍讲,官终南京礼部尚书,是明朝中期重要的朝廷官员;作为朝廷使节出使朝鲜,与朝鲜文人有唱和诗歌存世,尤其在贬谪期间撰写了大量诗文,研究明朝中期的文学创作和政治局势,都不能忽视倪谦的文学创作和仕宦经历。就目前来看,关于倪谦的研究成果颇为稀少*,尤其对其贬谪生涯,往往语焉不详,正因为学术研究成果不足,所以即使在一些比较权威的学术史著作中,往往讹误百出,比如对他的被贬谪缘由,往往遵从其自述,甚至将他的 贬谪地错误为“开平”或者“开平卫”,一本权威的文学大辞典在介绍倪谦生平则云:“天顺初,累迁学士,主顺天乡试。因黜权贵之子,遂诬以罪,谪戍开平。”*廓清倪谦的贬谪生涯,才可以深人探讨倪谦的文学创造背景;考证他的贬谪生涯,有助于了解明朝中期的政局变化。 二、礼部尚书倪谦的贬谪时间考略 仕途上遭受贬谪,被流放戍边,个人声誉受毁,生活遭受变故,自是人生的大不幸;面对挫折,从情感上更倾向于逃避,从叙述上更容易遮隐,关于自己的贬谪生涯,倪谦在涉及到此话题时,往往语焉不详。那么,倪谦的贬谪生涯起止时间如何呢?《南京礼部尚书谥文僖倪公谦传》云:“(倪谦)己卯主考顺天乡试,斥黜权宪之子,遂诬构,以罪论戍开平。在谪四年,悠然以诗酒自娱。”*倪岳在《亡妹兵部司务杨君孺人墓志铭》一文所云,亦可与上述说法相呼应:“天顺己卯,祸变陡发,先公远徙于宣。”*天顺己卯是1459年,“祸变”就发生在这一年。考之于明朝的科举制度:“明朝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卯、午、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他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丑、辰、末、戌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 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 乡试是逢子、卯、午、酉年举行,而会试则是逢丑、辰、未、戌年举行,倪谦主持的乡试发生在天顺己卯年,于上述制度卯合;乡试三场,时间分别是:“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据此可以推断,倪谦被卷人科举舞弊案是在1459年8月15日之后。明代史料记载:“天顺三年八月丁巳。翰林院学士刘定之、倪谦主试顺天。”* 关于本次考试录取情况,倪谦在《顺天府乡试录后续》云:“天顺己卯秋,适当大比,太学及畿内士就试者几三干人,盛矣哉!顺天府以考试官上请,皇上以命臣定之。臣谦因顿首受命,恭诣试院,悉心检阅,以承休德,得文合矩度者一百三十五人,遵定额也。”此后不久,倪谦被人“构陷”下狱。“天顺四年戊午,谪翰林院学士倪谦戍边。”*也就是说,至少从八月中到次年四月中,倪谦是处于锦衣卫的诏狱和都察院的审讯之中。再考之于如下材料,就可以更进一步推断倪谦的系狱时间: 是月,(天顺四年正月),天下朝觐官至京师。昭:“出榜禁约,不许与京官交通,馈送土物,亦不许下人挟仇告害”。上又语李贤曰:“黜陟之典,亦宜举行。”对曰:“此祖宗旧制。”时吏部、都察院黜不职者数百人,旌其才行超卓政绩显著者布政以下贾铨等十人,赐礼部筵宴并衣服、楮币遣之。* 因为倪谦人狱的直接理由是交接外藩,上述材料再次强调京官不许与外官交往,而且有“时吏部、都察院黜不职者数百人”之语,我们大致可以推断,倪谦在天顺四年正月就已经被定案了。次年五月初,倪谦被贬谪到宣府:“天顺庚辰夏五端阳日,余被谪来宣城,僦屋以居。”“天顺庚辰”是1460年,夏五端阳日就是农历五月五日。 关于倪谦贬谪时间,有五年说,也有七年说,具体是几年呢?《倪文僖公集》卷4有《夏景诗意画为于景瞻题》一首:“前府军于君景瞻谪居上谷,予亦继往,帕口几四载矣。今春同荷恩释南归故乡,出陈兴祖所画唐高骈山亭夏日诗意索题。予阅之,宛然湖山甲第,故家景物。”上谷是宣府旧称,按照这首诗的序言,作者自贬谪之后,和于景瞻为邻居四年,然后在四年春“荷恩释南归故乡”,那么就可以推断,贬谪是1460年端午节,四年后的春天那就是1464年春,贬谪生涯结束,偕同家人回到故乡南京。 要而言之,倪谦的贬谪时间是天顺四年五月初五,谪戍生涯结束时间是天顺八年春,其谪戍生涯为四年(1460--1464),五年或者七年说,均不准确。 三、由开平卫到宣府—礼部尚书倪谦的贬谪地考略 前已述及,关于倪谦的贬谪地,见之于他的诗文中,或者在其子和亲友撰写的文章中,都透露出贬谪地为(上谷)宣府。但很多传世文献记载为“开平”或者“开平卫”,倪谦的贬谪地究竟在哪里? 按照传世文献记载,倪谦贬谪之地为开平(开平卫):“己卯,主考顺天府乡试,举子有不中者,掇拾谦阴事,付行事校尉发之,谪戍开平。”*自从此说之后,如今坊间所见的文学史料,开平卫为倪谦贬谪之地基本成为定说。如钱仲联主编的《中国文学大辞典》云:“天顺初,累迁学士,主顺天乡试。因黜权贵之子,遂诬以罪,谪戍开平。”各种文学史、制度史教材,基本沿袭这种说法,新近出版的《倪文僖公集》的点校者,在介绍倪谦生平的时候,也秉持此说。按照明代刑法,倪谦被贬谪到苦寒的卫所,符合当时的律法:“充军本来以军官军人为主要惩治对象,但它对降死一等重罪的有效惩治,拓展了惩治的范围,司法的需要逐渐使充军摆脱了为军官军人特设的特征,而逐渐成为把军民百姓、文武官吏一体纳人惩治范围的普通惩治方式。”* 明史记载:“开平卫。元上都路,直隶中书省。洪武二年为府,属北平行省,寻废府置卫,属北平都司。永乐元年二月徙卫治京师,直隶后军都督府。四年二月还旧治。宣德五年迁治独石堡,改属万全都司,而令兵分班哨备於此,后废。”*最早的开平卫“元上都路,直隶中书省”,治所位于内蒙古多伦县附近的上都城,属北平都司。上都城远离首都,地理位置偏僻,考虑到物资运输不便,军士及其家属生活苦寒,开平卫后就内迁到宣府附近独石堡: “宣德五年六月,开平卫内迁之举完成,将开平卫一应防守官军及家属全部内迁至独石等城 堡内,但仍保留了对开平故城的往来巡备之制。同年六月,设立万全都指挥使司,内迁的开平卫隶属其管辖。”*“宣德”是明宣宗朱瞻基的年号,“此时,开平卫内迁,治地独石(今河北省赤城县独石口乡)。宣德五年(1430年)改隶万全都司。开平卫的隶属关系先后经历了北平都司——后军都督府——万全都司的变化。”* 倪谦有诗文集《上谷稿》八卷,上谷是宣府的古称,在倪谦现存文集中,也有大量关于在宣化生活交游所作的诗文,如《倪文僖公集》卷4《夏景诗意画为于景瞻题》云:“前府军于君景瞻谪居上谷,予亦继往,帕口几四载矣。”《故程母杜氏孺人墓志铭》亦可佐证:墓主杜妙玉天顺七年殁于宣府,其子程英“衰蛭踏门,乞予铭其墓”,那么说明倪谦当时就谪居宣府。* 宣府是万全都司的治所,交通便利,生活条件比百里之外的开平卫好很多,倪谦之所以能得到如此优厚待遇,是因为得到了方方面面的奥援,故能够改派到生活条件较为优裕的宣府。 《明实录》将倪谦的贬谪地记载为“开平卫”,并非是史官记录有误。我们可以推定:最早都察院将倪谦的贬谪地定为开平卫,见之于档案资料中没有宣府的记载,由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以倪谦的实际贬谪地是宣府,而非开平卫。 四、礼部尚书倪谦之贬谪缘由考略 关于倪谦被贬谪的缘由,一来自于倪谦的自辩 之词,然后在此基础上由其儿子倪岳及友朋扩散之后,几乎成为定说的“构陷”论。倪谦在《和韩都宪诗有序》云:“予昔奉命校文京闱,精于去取,一秉至公。权臣有因子故不获售其私者,大为所恨,遂妄生媒蘖,中以奇祸,必致死地以快其忿。时则有都宪韩公,持正不阿,力为脱解,始得减死谪戍边城,感刻无极。呜呼,悲夫!顷者公亦奉敕临边。喜获二天之庇,权臣积恶贯盈,殒于非命,报亦烈矣。惟公知予诬枉之详,荷蒙惠顾,复以诗见慰,殊增感怆。”这种说法,基本就是成说:主持顺天府乡试秉公执法,没有录用当权者的儿子,所以受到构陷。 但是,查阅当时的实录记载,倪谦被贬谪的深层次原因则是交接外藩辽王,收受被贬为庶人的辽王啪赂并为之谋求恢复爵位: 天顺四年四月戊午,谪翰林院学士倪谦戍边,削辽府仪宾魏玉、武缙、周远官。初,谦 为顺天府考试官,其受业生章黼不中式,衔之,因慕,令缉事者言谦尝奉使辽府,辽庶人贵燮以其母与谦妻皆出武定侯郭氏,因馈谦谋复王爵。谦还,庶人遣人诣谦,庶人婿玉、缙、远亦诣谦,谋请复仪宾职;谦为具奏稿,玉等得授职。庶人虽未得复爵然亦德谦,寓物酬之。语闻,下谦等锦衣卫狱,鞫送都察院,论谦当充军,玉等当赎徒还职,故有是命。* 门生章黼乡试落选,迁怒于老师倪谦,就告发他结交外藩,收受贿赂。也就是说,倪谦的贬谪缘由,直接原因是主持顺天府乡试得罪了学生章黼;由此勾引出交接外藩、收受贿赂的行为。此外,倪谦以为,除了自己学生章黼的“构陷”,还有来自于“必致死地以快其忿”的权臣陷害。这个权臣是谁呢?多年后,倪谦结束了贬谪生涯,再次供职翰林院,上书明宪宗: 复倪谦为翰林院学士闲住。谦上书,言天顺三年奉命充顺天府考试官,都御史寇深嘱取 其子林,又有从学生员章黼者,亦以私嘱臣,皆不从;而顺天府丞王晋,惧深势,言林在选, 为臣所黜,深阴结锦衣卫指挥逯呆,搐摭臣罪,云天顺元年,遣祭辽简王,私受守坟庶人金银器物及绂,姊夫王英为庶人寄纱段诸物与臣,下锦衣卫狱,不胜考讯,遂自诬服。坐除名、 戍边。今幸遇登极,恩释为民,而事未辨白,乞置对以雪冤抑。上以事在赦前,不问。而复 谦职闲住。* 按照倪谦的自叙,故事是这样展开的:倪谦主考顺天府乡试——章黼落选,都御史寇深的儿子寇林亦落选——顺天府丞王晋传话给寇深(言说寇林本应该中举,但倪谦作梗从而落选)——章黼举报倪谦结交外藩——寇深伙同锦衣卫指挥逯杲发力——拘役倪谦——倪谦屈打成招——被除名、戍边。 首先,可以确定章黼的举报是倪谦人狱的导火线,但寇深是否请托倪谦以权谋私呢?首先从为人角度考虑,寇深是都察院御史,因为善于审断疑狱,有“神明”之称,当时舆论认为他为人正派。寇深私德较好,曾于景泰七年被召人朝议事。母亲去世后被夺情起用,他再三上疏请辞,天顺改元后才获得批准。而倪谦则应母亲去世,为了仕途匿丧不报,从而受到御史弹劾: 监察御史周文劾奏:翰林院侍讲学士倪谦,母死不丁忧,营求夺情。太子少师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江渊谬荐谦充经筵讲官,彼岂不知谦有乖于世道?特以一则受其乞怜之切,一则自为夺情之张本耳!今渊果遭母丧,方其诏许奔丧时,正当恳求终制,乃自以为得计,欣然就道。夫人所以学为忠与孝也,今二人居朝夕纳诲之职,何道以将顺君德?况经筵之日, 必衣锦绮,必赐酒馔,皆难乐受。诏:江渊、倪谦既处分讫,已之。”* 也就是说,从当时舆论评定来看,寇深要远比倪谦声誉好;再者,科举舞弊在明朝是重罪,寇深作为二品高官的左都御史,职责就是“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以寇深的为人处世及职责,冒这样大的风险营求舞弊,可能性极小。况且,右都御史韩雍是倪谦的好友,韩雍在这个案件中给了倪谦很大的支持和保护:“时则有都宪韩公,持正不阿,力为脱解,始得减死谪戍边城”。也就是说,参与案件审理的不但有倪谦所谓的“仇敌”寇深,更有他的好友韩雍,那么诬陷之说不攻自破。 天顺初年,顺天府乡试的主考官除了倪谦,还有主考官刘定之: “天顺三年八月丁巳。翰林院学士刘定之、倪谦主试顺天。”循常理,如果寇深为儿子谋私,就应该请托主考官刘定之,但是刘定之最终安然无恙,没有受到任何牵连:“本朝两京主考,从来用资深两翰林,事体略同,而顺天则议论最多,然有罪同罚,未有独及一人者,有之白天顺己卯始。时正考为学士刘定之,副为倪谦,倪有门生不收,遂疏讦其私,倪至遣戍去,而刘不问。”*这就更能说明,倪谦被捕人昭狱,与科举舞弊无关,受人“诬陷”之说更不成立。 倪谦人狱的主要原因则是勾结外藩,收受贿赂,在这个问题上,倪谦避而不谈。“天顺四年戊午,谪翰林院学士倪谦戍边,削辽府仪宾魏玉、武缙、周远官。”辽王的三个女婿被削仪宾爵位,也从另一个侧面坐实了倪谦勾缈十藩的事实。 在“曹石之变”中,所谓的“诬陷者”寇深和逯呆均被杀:“(天顺五年七月)钦知亮逸,中夜驰往逮呆家,杀杲,斫伤李贤于东朝房。以呆头示贤曰:‘杲激我也。’又杀都御史寇深于西朝房。”*此事刚刚发生在倪谦贬谪宣府的第一年,他在给韩雍的诗序中说:“权臣积恶贯盈,殒于非命,报亦烈矣。”所指就是寇深和逯呆被杀之事。按照常理,虽然构陷倪谦的权臣死于非命,但“构陷”自己的学生章黼还在,倪谦完全可以引章黼为证人申述,可是在以后的申述中,倪谦绝口不提结交外藩的事实,这也可以坐实倪谦确实有收受贿赂行为。再 次,从明英宗到明宪宗,从倪谦人狱到致仕,不断有监察御史贬斥倪谦受贿,而倪谦则无一言以对,可见倪谦的罪状,在当时是坐实了的。 清朝由张廷玉负责编撰的《明史》,没有单独为倪谦列传。有研究者以为:“倪谦在《明史》上无传,当非因他官职不高、文史修为不够彰显。他当过南京礼部尚书,但据不成文的规定必人内阁才有立传。”*其实,没有人阁而立传的明代官员很多,如同倪谦供职翰林院的吕原、刘定之,都有立传。我们认为,之所以没有立传,是《明史》的编撰者,在如何评定倪谦的功过、得失问题上,感到无从下手,四库馆臣知人论世评议倪谦曰:“固末可以声价之重轻,为文章之优劣也”,所谓的“声价之重轻”,还是指其在位时候的受贿行为。(未完待续) 感谢原文作者及发布媒体为此文付出的辛劳,如有版权或其他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杭州文史网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