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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铮强:方诚峰《北宋晚期的政治体制与政治文化》略议(上)
来源:历史之岛微信公众号  作者:吴铮强  日期:2021-02-03

本文原載《中外論壇》2020年第4期,189-204頁。

君主個人生活的政治呈現與政治根本動力的迷思 

——方誠峰《北宋晚期的政治體制與政治文化》略議


方誠峰兄的《北宋晚期的政治體制與政治文化》(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年,以下簡稱“方著”)提出諸多新穎的分析與觀點,引起宋史學界多方面的關注。雖然有不少問題仍值得商榷,但方著對重啓宋代政治史研究、深化北宋晚期政治史的議題,無疑有推動與促進之功。政治史、特別是制度史,本非筆者所長。然而拜讀方著,既多有啓發,又難免困惑,故不揣譾陋,略抒淺見,以求教正。

 

方著前言中對“政治科學”的探討,容易造成對正文理解的干擾。相對而言,對前言並無直接回應的“結語”,更容易幫助讀者把握全書要旨。根據最後的歸納,方著圍繞“政治文化”與“政治體制”提出两個主要觀點:

其一,熙寧變法以來“士大夫”提出的一系列“理想政治設想”或“意識形態”事實上無法在實際政治中落實,結果“原初政治理想的異化”導致“黨争”、徽宗朝神道設教等政治衰敗現象,“支持熙豐變法及一系烈後續政治變革的‘意識形態’已經達到了自身影響力的極限,這就是一種政治危機”(第279-280頁)。

其二,梳理熙豐以來不同時期政治中樞的權力結構,包括熙寧中書體制、元豐三省一樞密體制、元祐垂簾體制、哲宗二府制及徽宗公相體制,提出其中包含北宋两種最終歸於失敗的君主“理性化”的模式,即“堯舜之君”與“神性君主”,進而認爲“皇權”在不同權力構造中的地位隨時調整、難以確定(“最後的不確定項”)(第281-282頁)。

綜合两方面的議題可以發現,方著的核心議題是討論北宋晚期政治是如何走向衰敗的。新穎之處在于,方著放棄通常以變法、黨争等爲主要脈絡的政治史叙述,另闢蹊徑,提煉出一系列獨特的議題。

第一章《元祐政治路線的確立》,討論司馬光的政治立場及高氏的垂簾體制。與一般歷史叙述中司馬光厚重君子、謀國重臣的形象有所差別,方著中的司馬光形象多少顯得怪異(“異類”,第7頁)。第一節《從元豐到元祐》,觀點十分新穎,認爲矢志不渝激烈反對新法者唯司馬光一人而已,多數人對新法“持相對温和的態度”。某些著名的反變法臣僚,如蘇軾,在地方任官時仍推行新法,甚至相當程度接受新法。而司馬光當時在洛陽修史,由于脱離具體政務導致他不切實際地反對變法。

這樣的觀點,恐怕與哲宗、徽宗朝的司馬光“奸黨”論也相去不遠。紹聖、崇寧的政治路線,以及當時的“奸黨”論,無疑是以宣揚熙豐年間新法順利實施、成效顯著爲前提。方著指司馬光爲“異類”,指蘇軾因接受“實踐教育”而“不能完全抵制新法”,言下之意,新法在熙豐期間並未遭到嚴重抵制,史籍中所提到的新法弊端四起,只是反變法派的一面之辭甚至是恶意誣衊。

這些論述在全文篇幅甚小,却十分關鍵,由此牽涉的問題也非常複雜:1、新法是否順利實施,興利四方,弊端甚微?——這是方著避談的話題,可以暫且放過。2、地方官抵制新法是否並不激烈,甚至只是假象?史籍所載激烈反變法輿論與事實到底有多遠?3、地方官執行新法,是否意味著他們擁護新法?執行新法與反對新法,两者關係如何理解?

討論這些問題,可從方著所引蘇軾論鮮于侁入手:

是時新法行而公(鮮于侁)平心處之。蘇子瞻以謂:“上不害法,中不傷民,下不廢親,爲三難云。”人以爲知言。[1]

除了鮮于侁,另一位反變法但執行新法的代表人物是熙寧年間已經去世的韓琦。韓琦罷政後,幾乎抓住一切奏議機會,不厭其煩地發表反變法(主要針對青苗法)的堅定言論。但當時韓琦仍有地方職務,作爲顧命定策的元老,他是否可以拒不實施新法呢?宋神宗既未採納韓琦反對青苗法的意見,御撰神道碑對此隻字不提也不足爲奇。但在受到宋神宗特別賞識的李清臣所撰韓琦行狀記述:

時方推行常平法,公言:“朝廷下令,以百姓不足而兼併之家乘其急以邀倍息,故貸予以賑其闕,有合於先王散惠興利之法。今郡縣欲收子錢,異令意。”遂與條例司章交上。乞守徐州,不許。初,法下,公曰:“某老臣也,義不敢默。”及不聽,曉官屬亟奉行,曰:“某一郡守也,其敢不如令。”[2]

韓琦反青苗法的奏議聯篇累牘,行狀對此輕描淡寫,反而强調韓琦“某一郡守也,其敢不如令”的守法姿態,並因此讚美韓琦對朝廷的忠誠。那麼根據這段記載,韓琦對變法的態度,究竟是像司馬光一樣堅決而激烈?還是“持相對温和的態度”,如鮮于侁那樣“平心處之”?甚或如蘇軾那樣接受了社會實踐的教育而開始認同新法呢?韓琦如果有機會重新當政,是如司馬光那樣盡廢新法?還是老成謀國,温和地局部調整新法呢?這是無從討論的假設性問題,但鮮于侁、韓琦两個例子至少説明,激烈反變法的政治立場,與任地方官時“上不害法”,未必直接衝突。

由此而論,方著認爲除“異類”司馬光以外,更多人對新法持温和態度,其貢獻在於提醒我們要重新審視史籍中諸多的掩飾與誤導,至少揭示出多數反變法派官員在地方守法、執行新法的事實。確實,熙豐年間新法可能一度得以順利推行,隨著王安石的罷政、元豐年間宋神宗親自推行新法,反變法的聲調很可能已經降低,如果不是宋神宗早逝,司馬光的激烈反變法姿態甚至會被徹底邊緣化。但另一方面,反變法輿論的式微,新法的順利實施,並不能直接證明新法本身的合理性,也不意味著新法没有造成激烈的政治或社會衝突。新法的成敗得失,也不能因爲只有“異類”司馬光一人反對而置之不論。

神宗去世,北宋政治朝着高氏與司馬光結合的元祐體制演進。方著緊扣這條線索,指出司馬光是“異類”的同時,開始討論高氏垂簾的特殊體制。重視元祐政治體制的潛在危機,是方著的重要貢獻之一,但方著似乎認爲元祐危機是一場意外的錯亂。

方著提出,司馬光政治主張不合時宜,以及高氏統治權力的脆弱性,是元祐體制及元祐路線迅速被顛覆的主要原因。問題是,假設多數臣僚對新法的態度相當温和,高氏過度倚重作爲“異類”的司馬光構建元祐體制,豈不是主動將自己置於統治的險境?其實,延續神宗朝的新法顯然無助于高氏掌握統治大權,起用反變法派對高氏是勢在必行。而“以母改子”本已觸犯傳統政治倫理,高氏生前却未遭遇嚴重統治危機,這正説明反變法立場在臣僚中有深厚基礎,元祐體制所依賴者絕非司馬光一個異類而已。至於元祐路線的顛覆,可能只是最高統治者再次更替的常態,並無神秘可言。

北宋晚期政治的最終衰亡,導致後來的史籍肆無忌憚誇大新法弊端及反變法力量,對此有所警惕與質疑,是重新討論這段政治史的必要前提,也是方著的重要貢獻。但這並不意味着反變法派政治力量的消逝,高氏與司馬光的元祐體制也不可能脱離於實際的政治衝突,僅作爲“過渡”的政治體制與“異類”的政治主張就註定失敗 

第二章《元祐政治的展開與危機》,方著的描述比一般政治史更加精細。但這些内容仍屬於一般的權力鬥争與整合,方著却刻意否認:

前人將元祐政治紛争理解爲實際政治集團間的針鋒相對,各集團有其核心利益,但實際上没有任何人可以順利地建立嚴整的集團陣線。在筆者看來,研究北宋中期以後的政治,“名”有時候比“實”更爲重要,價值觀、權威比現實利益是更貼切的入手點。[3]

這裏方著指出今人研究古代政治史的一大弊病,即以現代政黨的觀念來理解古代的權力鬥争。問題是,没有所謂的“嚴整的集團陣線”,只是意味著古代“黨争”並非現代“政黨”的競争,權力鬥争更多體現爲君主-官僚體系中個人與團體的權位之争。方著的糾偏自有其價值,但這種批評更多意味着轉向更加傳統的政治史分析方法,提出“名”“實”關係、“價值觀”“權威”之類政治史的“新詞彙”“新觀念”,却難免給人故作標籤的印象。

第二章第一節第一目《蘇軾與程頤》以及第二節第四目《主流政治文化》,集中體現方著“政治文化”的新觀念。一般而言,討論北宋中後期政治格局,王安石、司馬光、蘇軾、程頤四人的政治思想分歧是繞不開的課題,包弼德的《斯文》就有第七章《爲了完美的秩序:王安石和司馬光》、第八章《蘇軾的道:盡個性而求整體》、第九章《程頤和道學新文化》這樣規整對峙的篇章結構。[4]方著令人困惑之處在於,只安排專門章節分析“司馬光的政治主張”(第一章第二節),但在討論蘇、程之争時,完全略去政治思想(主張)的討論,不知是蘇、程的思想被排除在“政治文化”範疇之外,還是方著不願老生常談的緣故。但方著不是不談蘇、程的政治文化,而是另闢一套獨特的“政治文化”脈絡:

綜上所論,在元祐政治中,真正能説明問題的不是蘇程(或洛蜀)相互之間的矛盾,面是他們二人爲什麼共同成爲批評、警惕的對象。這不是洛蜀朔黨争、元祐黨内部分裂這樣的説法能夠解釋的,而是一種流行的政治情緒的反映:在王安石及其變法的參照下,“安静”成爲一種主流的政治追求;而對“安静”的威脅最大的,就是蘇軾、程頤這两位文宗、儒宗,他們與王安石的相似性是如此的明顯。[5]

個人以爲,這段表述有三個問題:

1.以某種政治情緒(所謂“安静”)爲理由,輕易地將政治人物的思想體系虛無化。一般而論,不同的政治利益産生不同的政治觀念與思想體系,不同的政治思想導致不同的政策主張並引發政治衝突。方著所述等於全盤否定這樣的政治史常識,宣告政治衝突的根源僅在於某種“政治情緒”(所謂的“價值觀”?)。然而,即便“政治情緒”提供了某種政治史研究新視角,也不過是因政治鬥争而形成的稍縱即逝的政治氛圍,在特定的政治環境中才可能成爲有效的政治修辭。這種“政治情緒”理應從屬於具體的權力鬥争,而不至於演變爲主導政治方向的力量吧?

2.作爲一種政治鬥争的修辭術,“安静”之類政治情緒的真實形態也需要仔細分辨。换言之,王安石的變法,或者蘇、程的政治主張,是否就意味著不“安静”?“安静”在當時是否真的“成爲一種主流的政治追求”?以“安静”來否定王、蘇、程的政治派別,是否真的意味着在政治上追求“安静”、又是追求什麼意義上的“安静”?這些可能都是變幻無常、難以捉摸的議題。假設“安静”確實是當時重要的政治修辭,就很難想像蘇、程两人就把自己放在“安静”的對立面。元祐六年(1091)蘇軾上言:

臣聞朝廷以安静爲福,人臣以和睦爲忠。若喜怒愛憎,互相攻擊,其初爲朋黨之患,而其末乃治亂之機,甚可懼也。臣自被命入覲,屢以血懇,頻幹一郡,非獨顧衰命爲保全之計,實深爲朝廷求安静之理,而事有難盡言者。[6]

這段記載至少説明,“安静”是各派黨争通用的政治修辭,將蘇、程的政治取向理解爲“安静”的對立面,以此解釋蘇、程之争及其政治敗退,恐怕没有充分的依據。

3.從史料分析的角度而言,還涉及到“安静”的政治修辭,究竟是元祐年間政治鬥争的重要武器,還是日後歷史記述的刻意强調、有意扭曲,甚至乾脆是某種“發明”呢?事實上方著引用的各種對蘇、程的攻擊之詞中,並未直接出現“安静”一詞,“安静”似乎只是對“奔馳權利”之類批評的主觀理解。通過檢索也不難發現,雖然“安静”一詞在元祐年間頻繁出現,但也貫穿於整部《長編》,並非北宋晚期特有政治詞彙。

第二章在“政治文化”議題上還另一層發明,即認爲由於仁宗朝以來高調的理想主義已經成爲北宋政治的主流政治文化,“先王之政、大有爲之政,成爲籠罩北宋晚期政治實踐的强勢主流觀念”,元祐時期司馬光、高氏力圖“安静”的政策路線無力抗衡,因此無法避免元祐以後政治再次迅速變局(第101頁)。這段論述似乎要把司馬光放到追求“安静”的異類位置上,成爲“先王之政、大有爲之政”的對立面,但論證這個觀點的依據,似乎只是一次關於郊祀方案的争議。

稍作回顧不難發現,在更著名的英宗朝“濮議”中,正是司馬光扮演著理想主義的角色,他的對立面韓琦、歐陽修倒更符合“安静”之政的標準。再往前推,在慶曆新政中,韓、歐都屬於“大有爲之政”的范仲淹陣營,歐陽修還是發表《朋黨論》的極端不“安静”分子。由此可見,政治姿態可能隨時局與權位的變化而不斷調整。司馬光的政治思想與王、蘇、程等各家固然有明顯差異,但作爲慶曆新政之後成長起來的北宋士大夫,將两者置於“安静”與“大有爲之政”两種對立政治情緒的譜系中,似乎讓人難以接受。

如果撇開“政治文化”的獨特議題,回到權力鬥争的層面上,方著的論述顯得相當精細,特別是總能提出某些關鍵議題,包括元祐之政爲何在司馬光與高氏去世後迅速翻盤,哲宗親政如何展開,等等。

這些議題占據方著第二、三章的主要篇幅。特別是第三章第一節的二、三目“皇后:從孟氏到劉氏”“疾病、子嗣與臣僚”,將后宫、健康、人際關係等個人生活直接納入主流政治史的脈絡,以更細密的事件勾連起政治演變的線索。比如關於皇后的廢立:

從孟氏之立、廢至劉氏之立,趙煦很清醒地意識到,孟氏是元祐士大夫心目中理想秩序的一部分,因此皇后的廢立,在感情上雖是自己的選擇,但關鍵是自己與士大夫關係如何處理。從孟氏到劉氏,深刻説明了趙煦的矛盾:一方面他抗拒士大夫將其生活“上綱上線”的意圖;另一方面他極爲忌憚士大夫理念的壓力,因此經營、等待了多年。[7]

這段論述從對哲宗個人生活的角度剖析政治局勢走向,在中國傳統政治史叙述中並不多見。又如説對哲宗健康、心情變化的描述:

元符二年八、九月間,大概是趙煦一生心情的頂點。九月八日皇子滿月,降制冊立劉氏爲后,再加上對西夏、青唐戰事的進展,正如曾布所説,“朝廷慶事何以如此!”在這種氣氛下,趙煦的健康也有好轉的迹象,曾布在日記中提到,八月十八日,宰相章惇“是日不復問聖體”。進入九月以來,曾布日記中很少提及趙煦的病情。[8]

哲宗親政前後氣質神情的變化:

曾布筆下的趙煦也是一個充滿幽默感的皇帝……在元祐時期,臣僚在形容趙煦時,用得最多的詞就是“淵默”或者“恭默”……[9]

還有在討論臣僚選擇時,方著會留意私人關係層面:

高氏之所以選擇司馬光等人,也是出於他們與其夫英宗的歷史淵源……(哲宗)以自身的歷史淵源用人——實際上是其父的淵源。[10]

將個人生活納入政治史的主要脈絡,其主要意義並不在於叙述的生動化,而是深刻揭示出君主個人生活對政局演變的決定性影響,使政治史的研究大幅度地貼近實際的政治運行過程。

不過第三章第二節《“文字”與新舊問題的“終結”》,似乎是方著對“政治文化”的一種發明,其實也是權力鬥争的某種表現。方著稱“北宋中期以來‘一道德’的呼聲與政治現實結合,逐步異化爲政治上的清洗,也爲思想整肅提供了士大夫所能接受的旗號”(第143頁),這從權力鬥争的角度理解似乎無甚新意。如果認爲“一道德”的呼聲已經演變爲各種政治勢力無法控制的“異化”力量,政策選擇因捲入“一道德”的魔咒而失去理性,則難免言過其實。(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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