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手肃一笺,奉贺春祺,定已照入矣。二月初吉,为太夫人览揆良辰。洪惟我国家中兴伊始,应五百年名世之期,适当太夫人庞褫延洪,届七十载古稀之候,阁下与少荃相公任兼将相,威镇东南,而哲弟观察、都转诸公又皆凤举鸿轩,同佐熙朝景运,门望甲乎海内,歌颂遍乎人间。虽浙水东西,未得安舆戾止,而慈云一片,覆露无垠。大君子景星福曜所照临,即太夫人冬日春风所煦被。吾浙士女,瞻拜南陔,天竺烧香,不如军门献寿也。樾以小事,句留吴下,不克先期趋赴。歌《白华》三章,为太夫人寿,辄撰楹帖一联以献,词旨浅薄,不足揄扬万一,甚愧甚愧。[43] 两札所言相佐证,可知前一札作于元旦当日无疑[44]。 又如,某年八月二十八日俞樾致应宝时札云: 昨接手书并志书等,知尊体偶尔违和,甚以为念,未知近已霍然否。贾云翁书读悉,局中诸事猝难齐集,令人闷闷。阁下旌节,容易超迁,即补帆可见。鄙人琴剑,亦殊无定,官场讲舍,彼此萍踪,非如土著诸公可与持久也。随时饬催,得早日蒇事,幸甚。日从事《水道志》,其五年间开吴松江一案已钞得否?从速为荷。稿中夹有一纸,是元二年开吴松江事,未知即此否。又云有俞塘案,亦须查明,务祈转致局中,即行钞示,以便纂录也。王补帆交卸未有日期,渠不航海,如无庸进京,即自浙赴粤矣。小壻即补帆之郎金陵应试,至今未还,亦颇念之。令爱忽得痴疾亦奇,近来此病颇多,何也?二小儿至今末愈,而夏间忽有旬日稍差,鄙人可望抱孙矣,亦一奇也。手此,布请台安。 此札是俞樾主纂《同治上海县志》期间所作,笔者根据札中提及王凯泰由浙江按察使迁广东布政使一事,将本札系于同治六年(1867)[46]。然核以《日记》,同治六年八月辛巳朔,二十八日下仅有“戊申,雨”三字(第29页),二十九日“己酉,晴。与应敏斋书。”(第29页)似乎是八月二十九日写的此信。若将札中“昨接手书并志书等”视作确指(而非泛指前几日),则本月二十七日《日记》仅记:“丁未。与王补帆亲家书,并与长女锦孙书。”(第29页)亦无收到应函的记载。前次记录收到应札,则是本月十六日“丙申……得应敏斋书并志稿,始知王补帆升粤藩矣。与敏斋书、补帆书、子原书。”(第28页)由于俞樾当日就给应宝时写了回信,则本札当不是对八月十六日所收应札的回复;而两者之间十余日的时差,已足够分处苏沪的二人再次鱼雁往还[47]。 综合此例与上引元旦日致李瀚章札之例判断,这两处《日记》所记日期为投递时间的可能性极大,故均稍晚于原札落款时间。 虽然这种日夕之间的时间差距不至于影响到对史实大体的复原,但是史料互有参差还是应当引起重视的;而相应的考察辨析也是必要的史学训练。所以本文特别拈出此类例证,希望大方之家不至于嗔怪笔者琐碎。 (二)他人日记与俞札的对读 同样的,以俞札参核他人日记,也会发现日记不尽全面之处。如俞樾致缪荃孙札曰: 连日阴雨,弟明日即有杭州之行,未及趋候为歉。附去《自述诗》一本,自道平生,只算预分行述耳,一辴。手此,敬颂台安。 世愚弟俞樾顿首,初九日。[48] 按,光绪十五年五月,俞樾著成《曲园自述诗》一百九十九首[49]。札称“《自述诗》一本,自道平生,只算预分行述耳”即指此书。札云“明日即有杭州之行,未及趋候”,则知缪氏时在苏州。本年缪氏主讲南菁书院,曾于三月十四日至十八日一过苏州[50],此行未与曲园老人谋面,且与俞札“初九日”的时次亦不合。又于八月三十日至九月十五日在苏州逗留半月余,遍访知交;其间九月朔日有“出拜俞荫甫年丈”之举;且据缪荃孙日记,九月三日至九日苏州阴雨连绵[51],与本札“连日阴雨”之说吻合。而本年九月末俞樾从杭州归苏州[52],则本札应即作于光绪十五年(1889)九月初九日俞氏赴杭授课之前。然而缪氏日记失载收到俞氏札与书一事。 又一札曰: 昨承赐新刻各书,皆精绝,奉持把玩,欣喜无量。兹附上拙著《茶香室三钞》一部,未知去年曾以呈教否?实则琐琐,不足登大雅之堂也。所刻《经说》十六卷,记已奉览矣。手肃,布请开安。 按,光绪十四年正月,俞樾《茶香室三钞》二十九卷成书[54];二月,又成《茶香室经说》十六卷,俞氏有序自述此作缘起[55]。本札既提及赠阅两书,则当在之后。光绪十六年二月十九日,缪荃孙抵苏州,次日晤曲园老人,二十六日“检新刻书,分贻同人”[56]。而俞氏此信恰作于次日(二月二十七日),并称“昨承赐新刻各书”,故可以确定作于光绪十六年(1890)无疑。据日记,缪氏二月六日收到“印书人送印出朱本《集古录目》白纸四十本、墨本白纸壹百本、竹纸陆拾本。墨本《定海遗爱录》白纸二十本、竹纸五十六本”[57],两书均收入缪氏辑刻《云自在龛丛书》[58]中,则札称“新刻各书”最有可能是这两部书。惟俞氏谢札与赠书事,缪氏日记亦失载。 通过以上几则日记与俞札的对读可知,日记资料的精确性与完整性都可能存在问题,这就意味着日记这类第一手文献也不是百分百可靠。因此在使用日记文献时,为保证资料的有效性和史实的准确性,仍应尽量为之提供佐证,亦即“孤证不立”的考据学原则同样适用于日记资料。 三、从多位当事人日记之差异看日记资料的有效性问题 既然日记这种文献也需要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等做考辨,以保证使用此类资料的有效性,那么以多位当事人之所记互相考证,或许会是一种事半功倍的方法:既“能多视角还原日记所记事件的情境”,又“能呈现不同记录者记录的差异”[59]。 以下仅以俞樾《春在堂日记》与赵烈文《能静居日记》[60]所记同治六年(1867)中两人诸次见面之情形为例,以见这种记载上的差异,并尽量还原事件的情境(见表1): 从表1罗列的记述差异中可以看出,由于记述者身份与关怀之不同,对于共同参与之事件的记述也颇有不同:即如对于六月十一日的游历,俞樾以大量笔墨(表1中划线的文字)记录下赵烈文为他讲述的太平军兴期间清军克复金陵之日的情形,而这些内容对于讲述者赵烈文本人,则显然无需再及[61]。而赵氏日记里不见于俞氏笔下的“晨起,荫甫、子密至,促到太平门候涤师来同游。余时未饭,因请先发”一段,则可借以洞见俞氏对此次出游的兴致之高。至于俞樾日记中失载他与赵氏相见一事多达九次(这其中有4次是俞樾主动往见,另外5次则是赵氏主动前来,可知两人尚属对等交往的关系),个中原因,可再玩味。 此外,对于同治六年五月二十五日那场聚会的记载,曾国藩记曰:“午正请俞荫甫便饭,陪者:山长周缦云、倪豹岑二人,书局张啸山等六人,及莫子偲等,凡二席。申初散……是日自午至三四更,大雨不息,深透极矣。唯天气太寒,又虞水潦为灾,亦殊虑之。”[62]莫友芝记曰:“雨竟日,答伯雅、荫甫,遂赴湘乡公午饮之招,以荫甫来,大集诸名士也。”[63]张文虎记曰:“雨,骤凉。节相招饮,同集:俞荫甫太史、周缦老、倪豹臣、汪梅老、莫偲老、刘伯山、叔俯、唐端甫、钱子密、赵惠甫、李壬叔、刘开生十三人。申刻返。”[64]对于六月十一日的泛游,曾国藩记曰:“是日请幕友至玄武湖看荷花。辰刻,余出门,先拜将军。巳初至太平门与诸幕客相会。同坐小船,每船约受三人,长约八九尺穿行于荷花之中。自太平门外行三里许,登麟洲一望,旋复下船。麟洲之西北为趾洲,为老洲;其西南为长洲,为新洲。洲上向有百余家,乱后复还不及一半矣。行五里许,至神策门登岸进城。凡行荷中八里许。天气阴而微雨,既不湿衣,亦无烈日,宾主乐之。自神策门行至妙香庵,约十里许。午末置酒,申初散。送俞荫甫、彭丽生自此赴上海……三更后大雨入注,直至次日辰刻,曾少停。深虑淫霖为灾,焦灼曷已!”[65]这两日的大雨在朝廷重臣、封疆大吏曾国藩心中引起的振荡(事关民生)[66],显然不是仅为幕僚或山长的众人所能比拟的。其中意味,当可深究。 不同当事人对共同参与或相关的事件记载不同,这是常有且属常情的现象。那么揭示造成差异的原因[67],则应是相关研究的重点,同时也可能是难点。 同治七年八月二十日莫友芝日记载:“俞荫甫来访,即往访之,并不相直。”[68]而同日的俞樾《日记》曰:“甲子。李雨亭方伯、庞省三、王晓莲、桂芗亭三观察来。戴子高来。赵惠甫来。出拜客,见曾师相、钱子密、周缦云前辈、刘治卿太守。又至书局,见张啸山、唐端甫、戴子高。”(第71页)友朋往还稠密,却并未见莫氏。同治八年正月丙申,俞樾《日记》载“出拜客,见潘季王、朱朴山”(第91页);而同日赵烈文的日记则记曰:“俞荫甫来答候,不晤。”[69]其实俞樾在《日记》中记录了这样的“书例”:“凡客来,不见则不书”(同治六年正月丙辰,第2页)、“是日,出拜客,见汪柳门庶常暨姚松泉舅氏。其余不见,不见则不书”(同治六年正月己未,第2页)、“得马谷山抚部书、杜小舫观察书,不书月日,书无月日也”(同治六年正月丁卯,第3页)、“许星尗鸿胪来,未见。往拜,亦未见,而书,以自远来也。凡四方君子自远而来,虽未见,书焉”(同治六年正月辛未,第3页)[70]。可知《日记》中没有记载他和莫氏的往还与他去拜访赵烈文一事,乃书例(“不见则不书”)使然。这样看来,对一个人生活全景全貌的重现,亦不是仅凭其一人之日记可以完成,而需要更为多种多样的文献一同去拼合复原。 罗志田曾从“史料本有断裂和片段的特性,则史学即是一门以碎片为基础的学问”、“即使断裂的零碎片段,也可能反映出整体;需要探讨的,毋宁是怎样从断裂的片段看到整体的形态和意义”等角度,说明历史学研究所使用的资料的特性与使用之方法[71]。由此说来,真正需要思考的不是日记(也包括函札)这种“碎片化”特征明显的史料的价值问题,而是如何通过不断“扩充”[72]、尽量拼合、相互参验等手段,用这些历史“碎片”准确还原出事件发生之时的历史现场,以期最大限度呈现其价值。 四、结语 荀子曰:“积微,月不胜日,时不胜月,岁不胜时。凡人好敖慢小事,大事至然后兴之务之,如是则常不胜夫敦比于小事者矣。是何也?则小事之至也数,其县日也博,其为积也大;大事之至也希,其县日也浅,其为积也小。故善日者王,善时者霸,补漏者危,大荒者亡。”[73]这段话从治乱存亡的角度,对积累日夕之小事的意义给出至高至大的评价。而日记恰好是一种由当事人亲自经历的小事逐日积累起来所形成的微观史料。虽然如上文所言,存在一些有效性方面的问题;但是透过日记,可以看到一个人的努力奋斗,一个家庭的生存景况,一个家族的繁衍升降,一个时代的兴衰治乱。他们的人生,未尝不会是我们的人生;他们的困厄,未尝不会是我们的困厄;他们的解决之道,未尝不会给我们以启示。这些被前人记录在案的生命痕迹和微观史实,和其他史料一起,共同构成历史图景的全貌,也是观照今日、展望(并镜鉴)未来的另一种视角。
编者按:此文发表于《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感谢编辑部授权推送。此据作者稿。 感谢原文作者及发布媒体为此文付出的辛劳,如有版权或其他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杭州文史网观点 |